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又称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
该原理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立的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构成了事物的本质。
对立统一规律是从事物内部的基本矛盾运动的过程中得出的。
事物内部的对立是事物运动和变化的根源,是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体现了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和相互联系性。
对立统一规律适用于各个领域,如自然界、社会领域、思维领域等。
在自然界中,存在着诸多对立的现象,如生与死、运动与静止、热与冷等。
在社会领域中,社会的发展常常是由对立的阶级和矛盾推动的。
在思维领域中,思维的发展也是由对立的概念和观念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推动的。
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而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
对立统一是一种普遍规律,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事物向更高级形态转化的重要原则。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历年考试中,该知识点几乎每年必考,堪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重点的重点。
考试题型方面,选择题和分析题都会考查。
作为核心知识点,要求同学们既要掌握基本概念,还要理解并且学会运用。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
下面老师针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内容给同学们为一一梳理。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作为唯一科学的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两大总特征、三大基本规律和辩证法的范畴、辩证思维方法等内容。
其中两大总特征包括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基本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这是因为: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与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是否承认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
二、矛盾的概念唯物辩证法中所谓的矛盾是指辩证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法中的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是人们的思维过程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是主观造成的。
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接、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它们的含义有明确的区别,而且矛盾的斗争性的存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的存在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另一方面,两者又有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一、引言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原理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发展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是研究事物发展的一种思维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指导我们正确处理矛盾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的原理。
对立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统一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统一性和整体性。
对立和统一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对立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统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状态。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对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事物因对立而运动、发展。
对立的存在使事物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转化。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规律,即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是一种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方法,它包括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和矛盾分析的方法。
1. 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通过对事物矛盾的辩证分析,揭示事物内部矛盾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这种思维方式要求我们超越片面性的看法,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把握事物内部矛盾的矛盾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2. 矛盾分析的方法矛盾分析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应用方法,它通过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寻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点和途径。
矛盾分析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辨别矛盾: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辨别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2)抓住主要矛盾:确定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是解决其他矛盾的关键。
(3)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通过对矛盾的分析,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点和途径,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转化。
四、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实例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下面以经济领域为例,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
在经济领域,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规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围和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括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两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露了事物发展转变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围当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转变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进程,量变到必然程度引发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露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转变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进程,可是不是定并非是通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露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归纳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露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需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露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彼此关系的范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硕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可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离开本质的现象也没有离开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此刻: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肯定的界限和前后顺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倒置。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源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这三个基本规律分别是:
1.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o它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正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
运动和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
o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发展过程首先表现为量的积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
度时,会引起质的飞跃,即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
同时,质
变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新的量的产生,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相互转
化,共同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
3.否定之否定规律
o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
础上产生,但它并非对旧事物的全盘抛弃,而是包含了旧事物的合理
因素,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对旧事物的扬弃。
这个规律说明了事物
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每一次否定都是对前一次否定的超
越,呈现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矛盾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内容: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分析矛盾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应用1. 概述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基本规律之一。
它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和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辩证性。
2. 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对立面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组成的,否则事物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的统一:在矛盾斗争中,对立面通过相互作用实现统一,使事物得以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转化: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
3. 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十分广泛,以下列举几个具体的例子:3.1 政治领域•党内团结和斗争:党内存在着各种不同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对立面,通过斗争实现统一,推动党内团结的发展。
•阶级斗争和阶级和谐: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推动社会的变革,而阶级和谐则是通过对立面的统一实现社会稳定和进步。
3.2 经济领域•供需关系:供给和需求是经济活动中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和协调实现统一,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资本与劳动是经济领域的两个对立面,通过劳资双方的斗争和相互依存实现统一,推动经济的发展。
3.3 科学领域•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承:知识创新是对立面的斗争,而知识传承则是对立面的统一,推动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4. 总结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客观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推动力。
在各个领域,对立统一规律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理解和应用对立统一规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基本矛盾。
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对立双方面。
例如,在自然界中,光与暗、热与冷、湿与干等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与资本、雇主与雇员、上级与下级等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些矛盾对立的双方面时刻存在于事物的内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其次,对立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的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相斗争、互相排斥,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使得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了复杂性。
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双方面相互依存,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彼此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
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双方面不断进行着斗争和转化。
第三,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以相互斗争、相互消灭的方式实现对抗,消除了矛盾的一方,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斗争和消灭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双方的冲突和武力对抗,而是在事物内部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辩证的变化和发展,实现事物的进化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和运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同时,对立统一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本原理,它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辩证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自学自讲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自学自讲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它揭示了一切
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矛盾、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
这些方面既有着互相排斥的本质,又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的关系。
这种矛盾、对立的存在,驱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从而推动着事
物不停地向前发展。
但是,对立不是简单的矛盾、斗争,而应该理解为包含矛盾、斗
争和发展这三个方面的较为复杂的过程和运动。
在这种运动中,矛盾
的各个方面通过斗争不断转化、发展,在一定条件下达到新的质的变化,创造了新的事物。
这种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宇宙、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自然
界中,有着物质和运动的对立统一,有着生与死、寒与暑、干旱与湿
润等矛盾的存在。
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对立统一,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方面的矛盾。
马克
思主义者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在社会历史的长河中,人民群
众总是站在历史的前列,通过自己的斗争,推动社会变革,为人类社
会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认识对立统一的规律时,我们应该把握到它具有的指导意义。
我们应该把对立统一作为一种观察世界、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具体
地将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并予以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
革。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贯穿和指导,是我们理解、把握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关键所在。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亦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2、内因和外因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哲学谚语】①两点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②重点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③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打铁先得本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酒不怕巷子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④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名师出高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强将手下无弱兵。
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铃还需系铃人。
二、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和度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范围。
2、量变、质变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对立统一规律
•统一物中总是包含着对立的 因素,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 这种对立的统一就是唯物辩 证法所说的矛盾。
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 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肯 定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 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否 认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 质和核心?
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 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地位,主导作用。 • 次要方面:支配地位,次要作用,影响事
物的发展进程。 •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结。 • 方法论: • 一,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事物的本
质和主流; • 二,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逐一解决非本
质、非主流的问题。
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反对均衡论和一 点论。
矛盾解决的形式
• 一,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 • 二,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 三,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 • 四,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矛盾特殊性的意义
• 一,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 • 二,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 • 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关系
•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 •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
• 普遍性: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 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 • 矛盾分析法: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对
所有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 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 特殊性: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其 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 表现:
• 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 二,同一事物的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 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 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 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矛盾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是推动事物量变和质变。
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坚持内外因相统一的观点,坚持内因论反对外因论,又要反对忽视外因的片面观点。
坚持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统一。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观点,反对把两者剥离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坚持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④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与方法论意义事物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并兼顾其他。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分清主次,分清本质和现象、主流和支流。
坚持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⑤矛盾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方法论体系中的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内容: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2)量变质变规律①质: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量的意义: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三大普遍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三大普遍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二、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
形式和形态。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完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8版)第一章对立统一规律
所以,既要看到中美之间有着合作的基础,又要看到
中美托之勒密间分歧的哥白客尼观性。开用普勒对立统一牛的顿观点来看爱因待斯中坦 美之
间的地关心系说 ,求大日同心说,存小行大异星规,运律动力三求共识万定有律。引力
相对论
21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制造矛盾越多越能推动事物发 展?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 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 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 法——矛盾分析法。
这里的“矛盾”是逻辑矛 盾,而不是唯物辩证法所说 的辩证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
矛盾是反应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 的哲学范畴。
生命本身即包含有死亡的种子。 黑格尔
的小偷
…
新的锁
更新
的锁 …
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推动天体运动和演化的动力,是吸引和排 斥既斗争又统一的相互作用。
河外星系
银河系
太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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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生命运动的发展和进化,是同化和异化、
遗传和变异既斗争又统一的矛盾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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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人类社会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 和上层建筑的既斗争又统一才不断发展的。
事事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 时时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
自然界各种运动形式包含着矛盾 社会运动充满复杂矛盾 人的思维领域充满矛盾
事物的产生、发展、灭亡充满矛 盾
事事有矛盾
矛 盾
具
有
普
时中,机械运动包含了连续性和间断 性、离心力和向心力的矛盾;化学运动包含了 化合和化分、酸性和碱性、阳离子和阴离子的 矛盾;生命运动包含了同化与异化、遗传和变 异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对立统一规律
原因—结果
三 大 规 律
对立统一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
现象—本质
范 畴
必然—偶然 个别—一般 可能—现实
否定之否定规律
形式—内容
……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为什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 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 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 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这些规律和 范畴的“钥匙”。
B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 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 斗争性是绝对的。 同一性是相对的 地位,作用不同 斗争性是绝对的
㈠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 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3.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运动发 展
矛盾着的对立 面又统一又斗争, 由此推动事物的运 动和发展。
B.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
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矛盾运动中活跃的、能动 的方面,它能够打破各种条件的限制,并能 创造矛盾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 同一性是矛盾运动中相对稳定的、保守的方 面。对立双方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是有条件 的,矛盾中的同一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3)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⑵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对立面的斗争使双方力量对比此消彼长,发 生变化,最终促成相互转化,事物发生质变。
对立面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 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㈠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 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4.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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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
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
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
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
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
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
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
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
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
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
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
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矛盾一方总是要力图打破对方对自己的限制,使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
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
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于是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2)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①内因与外因的含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
②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首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基本趋势和发展方向。
其次,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
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
再次,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外因对事物发展有重大作用,有时甚至能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但不管外因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
③、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
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
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3)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
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
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
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关于事物的问题的精髓。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
4.矛盾分析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
(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
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