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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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探索与思考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以来,青岛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推进即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了即墨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是明确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办医机构的职责界定。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代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负责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指导所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对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成本核算、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内部治理等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市卫生局从“办医院”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进一步强化宏观管理、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卫生事业的全面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行业规范,研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健康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社会公共卫生秩序等。
二是明确了办医机构的管理范围。改革要求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即墨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除管理即墨人民医院等三所市级综合医院外,还应包括即墨市精神病院等三所专科医院及辖区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上述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由即墨市卫生局管理变更为即
墨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管理。
三是明确了办医机构的管理体制。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即墨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即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初期为便于开展工作,由即墨市政府委托即墨市卫生局管理。
即墨公立医院管理机构运行一年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仍有不少难点,需要进一步研究思考。
一是如何处理好办医机构职责与现行管理规定的关系。政府办医机构履行的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四大职责中,资产管理和主要负责人的任用是难点,难就难在与现行的相关管理规定有冲突。按照2006年实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应由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再比如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办医机构的职责界定与剥离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难点,涉及到卫生局多条行政管理职责需划归办医机构。因此,要真正将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权责一致,需要在省级乃至中央层面协调好,解决好。
二是如何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是财政补偿、医保结算、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挂钩。当前,除加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等传统管理方式外,继续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完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将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等功能模块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实时监管。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指标定期公示。
三是如何选择更符合青岛实际的管理模式。目前全国范围内,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共有北京、上海、鞍山、镇江四种探索模式。即墨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基本属于鞍山模式,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到底哪一种更符合改革要求、更符合青岛实际,还需要不断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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