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风险及防范.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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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托收课件

国际结算托收课件

THANKS
商业发票是托收银行审核交易背 景和交货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
进口商清关和纳税的凭证。
在托收业务中,商业发票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
权益至关重要。
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证明货物运输情况 和货物所有权的重要单据,包 括海运提单、空运单和铁路运 单等。
运输单据上应注明货物的详细 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重 量、体积、装运日期等。
防范欺诈风险的措施包括:核实交易方信息、检查单据真实 性、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及时报告可疑行为等。同时,应 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国际结算托收中的单据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是托收业务中的重要单 据之一,它详细列出了买卖双方 之间的交易条款和条件,包括商 品描述、数量、单价、总价等。
代收行需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符 合托收条件和惯例。
代收行需确保单据安全、及时地送达付 款行,并通知付款行有关付款或拒绝付
款的情况。
付款行的责任与义务
付款行负责根据代收 行的指示,按照托收 条件和惯例进行付款 。
付款行需确保付款及 时、准确地到达代收 行或委托人指定的账 户。
付款行需对单据进行 审核,确保单据符合 托收条件和惯例。
特点
托收是一种商业信用结算方式,银行仅作为中介,不承担付款责任;托收具有 灵活性和方便性,适用于各种贸易结算;托收风险较高,需谨慎使用。
托收的种类
跟单托收
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分为付款 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两种。
光票托收
不附货运单据,仅凭汇票或发票 等单据进行托收。
托收的优势与不足
托收银行通常会要求出口商提 供正本运输单据作为交货证明 ,以便进口商清关和提货。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该规则规定了托收的程序、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风险承担、费用 负担等内容,为各国银行开展托
收业务提供了统一的准则。
意义
实施《托收统一规则》有利于减 少托收业务中的纠纷,提高结算 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国际
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
概述
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商事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业合 同,其法律适用原则对于确定合同权利义 务、解决合同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02
托收方式的操作流程
卖方的交单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 将装运单据交给出口 地的银行,并委托其 代为收款。
卖方需按照合同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交单。
卖方需确保单据齐全 、正确,以便买方顺 利清关提货。
银行的寄单
出口地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单据后, 会根据托收指示将单据寄给进口地银 行。
银行在寄单后,会及时通知卖方单据 已经寄出。
银行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对银行进行充分 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以及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银行的责任和义务等。
风险防范措施
综合运用多种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内 部控制和审计,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操作的准确性;投保相关保险,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等。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托收方式概述 • 托收方式的操作流程 • 托收方式的单据 • 托收方式的风险与防范 • 托收方式的国际惯例与法律适用 • 托收方式案例分析
01
托收方式概述
托收的定义与特点
托收的定义
托收是指出口商通过银行将单据 转交给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并 委托该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 方式。
THANKS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风险性
由于托收业务主要依赖买方信用,因此存在一定风险。特 别是在跟单托收中,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法支付货款, 卖方将面临货物损失的风险。
灵活性
托收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和 交易习惯进行操作,实现个性化的结算需求。
02
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政治风险
01
02
03
政治不稳定
由于目标国家的政治局势 不稳定,如内战、暴动等 ,可能导致货物被没收或 禁止入境。
案例三:贸易风险防范不当导致的损失
总结词
贸易风险包括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 等,防范不当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罚款或 市场丢失等损失。
详细描述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贸易壁垒和技术壁 垒,对进口货物设置严格的检验和认证要求
,如欧盟的REACH法规和美国的FDA标准 等。如果出口商不了解这些要求或无法满足 其要求,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或罚款等损失 。此外,某些进口国可能对出口商发起反倾 销调查,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和利润损失。
投保政治风险保险
考虑购买政治风险保险,以降低因政治因素导致的收款风 险。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了解当地政治风险,并寻求其协助 ,以制定应对策略。
汇率风险的防范
远期外汇交易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汇率,以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利用外汇期权
利用外汇期权可以规避汇率风险,同时有机会获得收益。
05
总结与建议
对托收业务的总结
托收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和 银行三方。出口商通过银行将货物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在收到货物 后支付货款。
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进口商违约、货物质量问 题、市场变化等。此外,托收业务还涉及到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保险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一、保兑行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是指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由于通知和保兑由一家银行办理,所以保兑信用证一般都是通过银行通知出口商的。

被邀请保兑的银行有权决定是否对信用证保兑,如果其决定不按开证行指示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时,应立即毫不延迟地通知开证行。

信用证能够保兑后,如需要修改,必须征得保兑行的同意,否则,不得修改。

即使保兑行同意修改,它也有权选择对修改的部分是否保兑。

保兑行一旦接受开证行邀请,在信用证上加注保兑注记后,便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即必须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受益人可以将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其指定银行,只要单证相符,保兑行就应付款、承兑、或议付。

通知行担负保兑责任时,采取的方法是在通知书上加列保兑文句:“我行兹对本证加以保兑。

”由于保兑是一种对受益人的肯定的凭单付款责任,一般银行都像本身开证那样要用“保证”“保付”或类似科目进行转账,使其在账册上表现出来,而单纯通知就不需要进行转账。

保兑行在开证行不能兑付时,有必须议付或代付的责任。

在已经议付或代付之后,不论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只要出口人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保兑行都不能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

保兑行因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而对受益人付款后,即取得向开证行索偿的权利。

保兑行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当信用证规定的“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时,保兑行即应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

未经开证行、保兑行以及受益人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二、托收结算方式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托收结算的概念托收(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债务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有关单据委托当地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向进口商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银行凭指定条件交出单据,虽然为出口商控制了单据,但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所以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结算方式,对出口商来说,虽然比赊销风险小,但还是隐藏着较大的风险。

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幻灯片资料

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幻灯片资料

2020/8/16
7
4.付款人(Payer或Drawee)
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 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另外,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 据的银行。 再者,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委托人就可能需要有一 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 存仓、保险、重新议价、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 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作“需要时的 代理”(a representative to act as case-of-need)。
贷记报告单---你行账户已被贷记
开户行
出 口 托 收 行
2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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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时,借记代收行账户
开户行
OC/collection advice---please collect the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cable/airmail
to debit you’re a/c with us.
进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X
帐 户 行
款项汇至你 口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 with
行贷记托收 代 them under their cable/airmail
2020/8/16
3
二、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1.委托方(Principal)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委托人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第六讲-托收PPT课件

第六讲-托收PPT课件

可编辑
远期付款交单案例
我国A公司与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 一批,付款方式是D/P90天。出货后A公司通 过银行办理了托收业务。到了规定的付款日, 对方却毫无付款动静,而A公司了解到,在B公 司承兑汇票后南美代收行就已放单给B公司, 货物已经提走。于是A公司在我方托收行的帮 助下,聘请了当地较有声望的律师对南美代收 行将D/P方式作D/A方式放单处理而向法院上 诉。当地法院以国际惯例为依据,主动要求我 方撤诉,改为以调解方式解决。最后双方互相 让步,该案得以解决。
2向020付/3/款24 人提示汇票,付款人付款。
可编辑
交单条件对出口商的影响
即期付款交单:对出口商不利的影响最小。物 权控制在自己手中,货款收回快。
远期付款交单:对进口商的不利影响大一些。 出口商至少可以避免钱货两空,但不少国家 D/P远期作为D/A处理,所以不提倡使用。
承兑交单:对出口商最不利。进口商可能承兑 却不付款,出口商钱货两空。
2020/3/24
可编辑
不主张D/P远期的原因
对出口商:D/P远期与D/P即期都是进口商付 款后才释放单据,出口商得到的保障是一样的, 这么做没有多大意义。
对进口商:本来远期付款可以视为出口方给予 进口方的贸易融资,但D/P远期情况下进口商 承兑了远期汇票却拿不到单据,还要承担因货 压港而产生的滞期费,没有享受到远期付款的 任何好处。因此也没有意义。
2020/3/24
可编辑
例子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GUANGXI METALS-MINERALS IMP.& EXP. CORP. )出 口滑石粉(talc powder),进口商是Zenith Trading Corp (South Korea) ,合同号为123, 合同金额为USD150,000,五矿提交一式两份 汇票、三份正本发票、全套海运提单、三份保

托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DOC8页)

托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DOC8页)

托收的特点、风险以及防范目前,在欧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付款方式日趋简单易行,信用证在贸易结算中的使用率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这一方面是对于进口商来说,开立信用证的手续繁杂、费用较高,而且还要在较长时间内占压买方一定的资金或授信额度,致使很多买家不愿意开证,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买方市场的进一步形成,世界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在国际市场普遍形成买主市场形势下,出口商要赢得买主、扩大交易、扩大市场,除了必须以商品高质量、低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尤其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向进口商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贸易条件。

因此,在付款方式上,出口商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方案,往往不得不逐渐减少甚至放弃对自己有利而对进口商不太有利的信用证方式的使用,逐渐增加使用为进口商所乐意采用的付款方式,如:托收和赊帐方式。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采用非L/C方式结算。

然而,托收方式毕竟属于商业信用,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如果运用不当,出口商极有可能遭致巨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1)进出口资金负担不平衡托收条件下,出口商处于不利地位,要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的首要条件是出口商备妥托收项下的单据就意味着出口商必须先备妥货物装运后取得单据才能通过银行托收。

进口商在做托收结算方式时,无需交付押金和提供相应的担保,签订合同以后,凭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向代收行递交的单据决定是否付款或承兑,具有很大的主动权,尤其是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的条件下,进口商可以通过信托收据借单,或承兑出口商出具的汇票获得单据的所有权先行提货,转售后偿还出口商或银行的货款。

(2)银行不承担审单和付款责任URC522第四款第一条B项明确表示托收银行不会为取得指示而审核单据。

第十三款又明确银行对任何单据的格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其法律效力、或对在单据中载明或在其上附加的一般性和/或特殊性的条款不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一般情况下,在托收条件下进口商付款或承兑的条件是单据和合同的一致,单据和单据的一致,银行没有审单的义务,会增加因为单据问题而产生的拒付风险。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2)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2)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2)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一、托收方式中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一)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进口商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者其企业虽然存在但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造成进口商的货款不能回收;或者是进口商因市场发生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如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使进口商借故毁约、拒付货款。

(二)政治、法律风险进口商政府班子的更替、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政府的某种行为、法律制度的变迁,都有可能妨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

如一国制定了进口许可证制度,如果进口商事先没有领取进口许可证,因而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被禁止进口或可能被没收处罚;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导致进口商拒付货款;对于进口食品、饮料、药物等与人体健康有关的货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有卫生检验标准,如果违反进口国有关规定,就会被拒绝进口或没收,甚至被销毁。

(三)地区“特殊作法”的风险国际上处理托收业务的主要依据是1979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

但是,某些地区、某些国家的银行仍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做法。

如某些欧洲和拉丁美洲的银行基于当地的法律和习惯,对于来自他国银行按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方式的托收业务,习惯上均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立即把单据交给进口商,将远期付款交单(远期D/P)一律按承兑交单(D/A)处理,这给出口商带来很大的风险,使得不法商人可凭承兑汇票提取货物,以后又借口推卸责任,造成出口商货款两空。

(四)代收银行选择不当的风险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出口商有时急于售货,往往答应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这就隐含着极大的风险。

出口商为了不影响贸易,而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则可能出现进口商与代收行合伙行骗,代收行提前将单据交给进口商,之后进口商拒绝付款,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五)贸易术语选择不当的风险如果选择F类价格术语,运输由进口商办理,出口商不能得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进而不能通过控制单据来控制货物;如果按CFR、CPT成交的合同,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PPT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PPT
13
(二)内容:
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 致,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 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 真号码等。
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4、(1)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 (2)交单条款。
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另外,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 据的银行。 再者,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委托人就可能需要有一 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 存仓、保险、重新议价、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 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作“需要时的 代理”(a representative to act as case-of-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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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发生不符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
时的指示。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示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 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 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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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保险。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
明确是否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 就不得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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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 证书。
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 的处理办法。
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 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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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委托收款业务》课件

《委托收款业务》课件

定期监控与调整
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监控,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用额度,以保 持风险的可控性。
操作风险控制
操作风险定义
完善内部流程
操作风险是指在委托收款业务中,由于内 部流程、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导 致业务操作失败或造成损失的风险。
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流程,明确各环节 的操作要求和责任,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 性和准确性。
委托收款业务的重要性
加速资金周转
通过委托收款业务,可以 方便快捷地实现资金的结 算,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降低交易成本
委托收款业务的手续费用 相对较低,降低了交易成 本。
保障交易安全
通过银行进行委托收款, 可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 可靠性,减少欺诈风险。
委托收款业务流程
02
委托收款业务类型
托收承付
跟单托收
委托收款业务案例
04
分析
案例一:某银行委托收款业务案例
总结词
大型银行委托收款业务操作流程
详细描述
某大型银行委托收款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客户申请、审核、支付等环节,以及 银行在各个环节中的责任和风险控制措施。
案例二:某企业委托收款业务案例
总结词
中小型企业委托收款业务实践
详细描述
某中小型企业委托收款业务实践,包括企业与银行合作模式、业务操作流程、风 险控制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委托收款业务》PPT 课件
目录
• 委托收款业务概述 • 委托收款业务流程 • 委托收款业务风险控制 • 委托收款业务案例分析 • 未来委托收款业务发展趋势
委托收款业务概述
01
委托收款定义
委托收款凭证包括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பைடு நூலகம்结算凭证 。

托收ppt课件

托收ppt课件
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指示(即面函), 随附单据寄往代收行,也称寄单行。
出口托收(Outward Collection, 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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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 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即除托收行之外的参与办理托收的任
何银行。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IC)。 4.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1967年,国际商会第254号出版物公布了 15
1.《托收统一规则》的历史沿革
1978年国际商会对该规则进行修订补充, 并更名为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托收统一规则,第322号出版物),并于 1979年正式生效。
1993年3月,国际商会又一次修订了该规 则,即现行版本的《托收统一规则》(简 称URC522),于1995年4月公布(1996 年1月1日生效)。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使用远期汇票,付款人先承兑汇票,待付款13 到期日再付款赎单。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在付款人承兑汇票至到期日付款的期间,
托收单据所涉及的货物可能已经到达目的地, 但付款人无法取得货物。货物可能被卸在码头 或其他约定地点,并有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 拉美、北欧和中东地区,有很多国家不承认 D/P远期,所以这些国家的出口不做D/P远 期,而进口则将D/P远期视为D/A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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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收统一规则》的适用
只有在托收当事人,特别是银行之间事先 约定的情况下,《托收统一规则》才适用。 托收指示书中必须注明该托收按《托收统 一规则》办理,并作出完全而又准确的指 示。

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 PPT课件

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 PPT课件
处于保管地位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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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收的风险与防范
• 1.托收方式下的风险:
• (1)信用风险
• 对出口商:付款交单下的拒付;承兑交单下的拒付
• 对进口商:货物单据化,付款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 定不同
• 对银行:托收业务中提供融资服务时面临风险 • (2)货物风险 • 主要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货物损坏和
及时指示处理办法 • (3)负担费用:托收行的手续费和代垫的费用和
支出;预付代收行费用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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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托收行的权责
• (1)执行委托人的指示:不明确或难办时可要求委托人修改
• (2)核实单据:

核实单据种类和份数是否与托收申请书一致

单据之间内容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习惯做法和要求

海运提单是否做成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等
–除非托收指示中另有授权,不理会委托方之外的指示。
• (2)对单据的处理:代制单据;确认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 指示书所列的是否一致。
• (3)对货物的处理
• (4)无延误地付款
• (5)通知代收情况:承兑/付款通知;拒付通知及理由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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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付款人的权责
• 依据托收指示书付款或承兑; • 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付,需向提示行说明理由。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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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收也指债权人(出口商)为向债务人(进 口商)收取款项,出具债权凭证(票据)委 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 逆汇。
1. 凭单委托收款
3. 交单代收货款
卖方
卖方当地银行
买方当地银行
买方
2. 请求代收货款
2020/3/3

托收结算风险预防

托收结算风险预防

托收结算风险预防现结合托收自身的特点和风险点,说明如何防范托收结算的风险。

一、托收的定义和特点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

开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属商业信用。

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托收业务必需控制好两点,才可以满足安全收汇的要求:—是托收的提单必须代表物权,以构成约束进口商必须付款的凭据;二是进口商必须以支付托收项下的金额货款为提取货物的前提,所谓—手交钱一手交货。

二、托收的种类根据托收是否附带单据,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大类。

光票托收指委托人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

光票托收的汇票依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因为光票托收风险大,一般用于样品费、佣金、尾款等小金额结算;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

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付款交单(D/P)指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付款方式,付款交单(D/P)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D/P远期还存在一种变通被称为DP·TR(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承兑交单(D/A)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

要求进口商对汇票承兑,在进口商承兑后即将货运单据交付进口商的托收方式。

承兑交单的风险大于付款交单。

三、出口托收中的风险点托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应属付款交单(D/P)。

很多出口商在使用D/P结算时。

显得比较盲目,总认为D/P结算,只有进口商付款后才能拿到提货单据,对出口商来讲已将风险控制住,无需防范。

其实不然,下面简单列示D/P业务的风险点,供参考:(1)进口商资信。

因D/P结算属于商业信用,能否安全收汇取决于进口商的信誉,因此,进口商的信誉高低直接决定了出口商的收汇是否安全,出口商要先确认对进口商了解的程度;(2)代收行。

国际结算- 托收

国际结算- 托收
❖ 风险分析
▪ 出口方:进口方取得单据后拒绝付款 ▪ 进口方:无风险
2/12/2020
承兑交单案例
❖ 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C.D.公司出口商品,合同约 定采用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承兑交单。
❖ 中方于3月8日办理托收手续,3月17日进口方对汇票承兑 并取得商业单据。
❖ 4月16日,进口方以我方商业发票不符合其当局规定为由, 拒绝对汇票付款,并称货物在保税库中暂存。
风险及防范 ❖ 风险:由出口方承担
❖ 防范:
▪ 了解贸易伙伴的资信 ▪ 了解出口商品在国外的市场 ▪ 了解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法规 ▪ 减少使用托收方式
2/12/2020
The End
票和商业单据航寄代收行 ▪ ③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 ▪ ④付款人付款 ▪ ⑤代收行将商业单据交付进口方 ▪ ⑥代收行将收妥的款项汇交托收行 ▪ ⑦托收行将款项贷记委托人账户
2/12/2020
即期付款交单
❖ 风险分析
▪ 进口方:出口方欺诈或货物与合同不相符
▪ 出口方:市场行情下跌时,进口方拒绝付款赎 单之风险;代收行银行风险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 time after sight
2/12/2020
即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委托人
①⑦
托收行
货物装船
⑥ ②
付款人
③ ④

代收行
2/12/2020
即期付款交单
❖ 流程图说明
▪ ① 委托人向托收行提交托收申请书及跟单汇票 ▪ ② 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书制作托收指示,连同汇
香港银行习惯做法,未标明托收方式则按 照临时贷记托收方式处理。

第四章-托收结算业务PPT课件

第四章-托收结算业务PPT课件

Tianjin to Hong Kong To Sunlight Garments
314 Locky Road, Hong Kong
CfoomrpacnoyllectiFIoomnrpoTritanajnidnExTpeoxrttileCsorp., Tianjin
Signature Manager
第四章
托收结算业务
.
1
本章教学目的
托收因为操作简单、费用低廉成为国际结算中常用 的一种结算方式。跟单托收中,出口商委托银行以交单 作为控制进口商承兑或付款的先决条件,收款保障高于 赊销汇款方式。但是,作为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 算方式,出口商仍面临进口商拒付的风险。托收业务受 《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规范和约束。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Hong Kong dollar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22 bales of pongee from
Bank Ltd.the sum of Hong Kong dollar Eighteen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Cashmere Coats from
Tianjin to Hongkong for collection
To Sunlight Garments Comp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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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汇票
Exchange for HKD18600.00 Tianjin,20 April,2000

托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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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出口货款的尾数、样品费、 佣金、代垫费用,其他贸易小额费用、进 口索赔款以及非贸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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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中国银行光票托收范畴:境外开出的不能 在境内办理贴现的票据及其他金融单据, 即不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汇票、本票、 支票、旅行支票、债券、存单、存折、现 钞等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
若有保险单据,保证其已正确背书;
保证所有单据上的唛头一致;
确认托收指示合乎逻辑,如凭即期付款交单跟随一张 即期汇票;
保证单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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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银行备忘录,了解进口国对单据是否有特殊要求。
3.代收行的权责
(1) 对托收指示的处理(第4条)
① 代收行没有处理托收或执行托收指示或其后相
关指示的义务(但须告知),代收行一般会发出 MT410 ACKNOWLEDGEMENT(教材第 142页、151、158页)。
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
条)
委托方 (出口商)
需要时代理
付款人 (进口商)
①委托 ⑥结汇
③提示 ④付款
提示行
托收行
②委托
代收行
⑤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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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
条)
1.委托方(Principal)
即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的一方。填写托 收申请书,随附单据提交给托收行。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委托人的业务参考号、托收币种及金额;
所附单据及份数;
单据的交付条件;付款及/或承兑的条款和 条件;
给代收行的特别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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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托收当事人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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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跟单托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均存在 相应的风险。 在托收方式中,出口商在发运货物后,在一定程度上 失去了货物和资金两方面的主动权,因此托收方式对 出口商风险较大。 在承兑交单或远期付款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方式下, 出口商的风险更大,因为进口商只要办理了承兑或提 交了信托收据,即可取得单据并提取货物,一旦到期 不付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为了防范风险,确保安全收汇,应采取防范措施。 第一,做好售前调查工作。出口商必须详细调查进口 商的资信情况、进口国的贸易和外汇管制法令等,并 注意避免市场风险。 第二,正确确定交单方式和价格条件。出口商如确定 采用托收方式,应尽量争取采用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方式,而避免使用承兑交单(D/A)方式, 以确保进口商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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