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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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由艾伦· 莱恩爵士创办
案例2
《于丹〈论语〉心得》的海外版权 在2008年的伦敦国际书展上卖出了 10万英镑的高价,打破了企鹅公司 购买《狼图腾》时10万美元的中文 版权输出纪录,从而使于丹成为海 外版权价格最高的中国作家。
很多其他语种外商纷纷找来购买版 权。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 德国、荷兰、巴西等公司分别购买 了该书在本国的出版权。葡萄牙、 西班牙、以色列、冰岛、瑞典、挪 威以及芬兰等主要出版公司也都有 引进版权的想法。
3.版权许可
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 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 性使用其作品的法律行为。 常见有:出版权许可;表演权许可;编辑 权、改编权、翻译权许可;各类邻接权许 可如表演者权等。
案例
我国首例卫星电视节目播映权纠纷案
电视剧《一路等候》是由华企公司与中录总社合作拍摄的,并共享 作品版权,依双方合约,该剧的播映权由华企多媒体全权处理许可 事宜。1996年4月,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通过与华企公司签订合 同,取得了此剧国内地域无线电视(非上星)的独家播映权,期限 为两年。但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随后又将该剧版权转让,从而 出现该剧在山东卫星电视播出的情况。华企公司与中录总社为此将 山东电视台推上了被告席。1997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公开致歉;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不 得以任何形式播放《一路等候》;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8万元。
案例
我国首例卫星电视节目播映权纠纷案
讨论:你认为该案中,原告控告与法院判 决的主要依据在哪?
版权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是指著作权人 将许可使用的著作权授权给被许可人之后,在合同的有 效期间内,既不能再将上述权利再授权给 第三人使用, 自己也不能使用。 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某一项或几项著作权许可 他人使用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可以将同样的权 利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3)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 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 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 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在 保护的基础上有限制的使用。
课堂思考 上述案例说明了什 么?给你有何启示?
说明出版产业不仅仅在 于图书商品的生产与营销; 可以充分开发版权市场, 延伸版权产业链,拓展拓 展出版产业空间。
二、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是一种基于版权的经济权利的许可或转让 过程中发生的贸易行为,是属于许可证贸易范畴。
想一想 版权贸易与实物贸易有何区别? 实物贸易是通过货物买卖行为获利的交易; 而在版权贸易中,作品本身与创作者有着不 可分割的关系,不可能“卖”掉。作者卖的 是作品的使用权,即许可他人在一定条件下 使用其作品的权利,是无形财产权中的版权。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 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 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3.著作权人
案例分析 作家刘某死后,其独子将其作品《银狐》部分章节作了修 改完善,寻求某出版社出版,署名为父子合著,并将作品的稿 费200万收归己有。其后,又将该作品改编为电视剧本,卖给 某电影公司,又获得500万元收益。 请问:(1)你认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有哪些? (2)分析刘某之子哪些是合法行为,哪些是非法行为?为 什么?
法院判决如下:
(1)“五羊石像”雕塑作品是在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市政府前身)组织主持下, 并由政府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的,而且也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承担相关 的责任,故应当认定广州市人民政府是“五羊石像”雕塑作品除署名权以外 的其它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署名权由三位作者尹积昌、陈本宗、孔繁伟享有;
(2)一审: “五羊石像”雕塑作品系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家广超市将 对“五羊石像”拍摄的成果作为下属超市的宣传装饰画,不会影响著作权人对该雕塑 作品的正常使用,没有对该雕塑作品的价值产生不良的影响,没有损害著作权人的合 法权益,故这种使用作品的方式,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属于司法 解释规定的“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 (3)二审:家广超市立即停止侵犯雕塑作者署名权的行为(停止使用未署名的图片、 产品或在署名之后使用),及赔偿雕塑作者为停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6323元。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2.哪些作品受保护?哪些作品不受保护?
请选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1)肖东发主编《出版经营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老红军口述作品选》; (3)《老鼠爱大米》歌词、伴奏; (4)《迎客松》铁画作品; (5)《汇成名郡》建筑群作品 (6) 《幸福》摄影作品; (7)我校摄影系拍摄的电影《小草》;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 (9)游戏《三国》; (10)《李洪志教主传》; (1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 决定》; (12)《中日今起举行海洋安全首轮磋商 钓鱼岛将成主题》中国新闻 网; (13)《2012年历》。
2.版权转让
• 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 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 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 等方式完成。
著作权转让案例: 《老鼠爱大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 • • • • • 原告: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 第三人:杨臣刚,自由音乐人 第三人:王虎,太格印象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田传均,文化经纪人
• 说明:
• (1)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 称为受让人。 • (2)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转让著作 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 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 (3)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 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 (4)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 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
4.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第六章 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
主要内容:
▲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的概述 ▲我国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的发展情况
▲版权贸易实务
第一节 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的概述
一、版权(著作权)及其保护 1.版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 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 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涉外版权贸易的复杂性: • 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人的认定不一。 • (1)并非所有国家中,署名为作者的就是版权人, 在英美法系国家,非创作人为版权人的现象非常 普遍。 • (2)作品的版权人可能不是唯一,在这种情况下, 共同版权人之一是无权单独签许可证合同的。 • 演绎作品,即使取得该作品版权人的许可,但无 原作版权人的双重(或多重)许可,依然不能使 用。
案例分析 山东省淄博市一蒲姓商人,从家谱推 算,他是蒲松龄的9代孙,他说按照著作 权法,他应该是蒲松龄作品《聊斋志异》 的继受著作权人,应当享有该作品的财产 权和一定的人身权。 你认可他的说法吗,为什么?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 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 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 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 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 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 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案例1 2005年,世界最大出版机构 培生出版集团下属的企鹅集 团一次性买断长江文艺出版 社《狼图腾》的全球英文版 权,创下了我国出版业版权 输出中版税率、预付金额等 多项第一(10%的版税,10 万美元的预付金)。这一成 功案例在我国版权对外输出 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狼图腾》先后推出韩文版、 法文版、德文版、日文版版 权。
版权贸易根据作品载体分为图书、音像、影视、 广播、软件等不同种类。
版权贸易的主要类型:版权转让、版权许可,且 仅仅指有关经济权利的转让与许可,尚无国家规 定精神权利能在贸易中使用。
三、版权转让、版权许可与版权代理 • 1.版权贸易的主体与客体 • 主体:作品的著作权人 • 客体:著作权人对作品可以行使的贸易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 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 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 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 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 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案例讨论
“五羊石像”坐落越秀公园,是广州市标, 在广州市政府组织下,由广州雕塑院尹积昌、 陈本宗、孔繁伟三位创作。 原告:广州雕塑院及尹积昌、陈本宗、孔 繁伟三位创作者 被告: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 侵权理由:被告未署名使用印有五羊雕塑 的宣传画。 讨论:(1)该雕塑版权主体是谁?客体又是什么? (2)假如你是法官,你该如何判决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