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75-4-2019 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
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内河航运工程是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航运工程项目,是在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部水域中进行货物和人员运输的重要工程。
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是评估内河航运工程项目投资成本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分析和控制,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本文将对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引言部分:介绍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背景和重要性。
2. 正文部分:- 内河航运工程概述:对内河航运工程进行整体介绍,包括其定义、特点、作用等内容。
- 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分析:分析内河航运工程中常见的造价指标,探讨其影响因素和计算方法。
- 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控制方法:介绍内河航运工程中常用的造价控制方法,以提高工程效益和节约成本。
3. 结论部分:- 总结:总结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 展望:展望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研究方向。
- 结论: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分析其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和作用。
通过对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深入研究,可以帮助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员更好地制定预算和控制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效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内河航运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规范,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旨在为内河航运工程造价指标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推动内河航运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和提升。
2.正文2.1 内河航运工程概述内河航运工程是指在内陆河流或湖泊中进行的航运活动,包括船舶的设计、建造、维护和运营等方面。
内河航运工程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区域交通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内河航运工程主要分为水道工程和港口工程两个部分。
水道工程包括航道的规划、疏浚、标志和航标等工作,旨在保障船舶安全通行和提高航运效率。
内河航运定额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1 总则1.0.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内河航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93]建标字894号,结合内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是编制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工程、内河港口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概算和预算的依据。
1.0.3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项目,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1.0.3.1整治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设备购置、机修和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工程等,执行本规定;1.0.3.2其他工程项目,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航务建筑工程行有关专业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间接费定额;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时应执行本规定。
1.0.4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现场费、间接费的规定费率分别按一、二类工程类别制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补充指定三类及以下工程的取费标准。
1.0.5本规定对内河航运建设工程中的航务建筑工程、整治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和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实行以统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船机艘(台)班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施工取费的基础。
1.0.6本规定不适用于长江干线千吨级以上(含千吨级)的港口工程以及水文特性以潮汐为主的河口港.1.0.7本规定与《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内河航运工程》、《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配套使用。
2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总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及管理2总概算的编制及管理2.1.1 一般规定2.1.1.1 初步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河航道基础数据库指标与数据项编码编目规范2004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内河航道基础数据库指标与数据项编目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发布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编制说明 (1)4 内河航道信息分类与代码项目 (1)4.1内河航道基本信息类 (1)4.1.1 航道编码 (1)4.1.2 河流代码 (2)4.1.3 行政区划代码 (3)4.2航段基本信息类 (4)4.2.1航段起点(终点)分界点类别 (4)4.2.2航段属性 (4)4.2.3航段现状技术等级 (4)4.2.4航段定级技术等级 (4)4.2.5航段维护类别 (5)4.2.6航标配布类别 (5)4.2.7航段内河代表船型(船队)编码 (5)4.2.8分界航段类别 (7)4.2.9浅滩分类 (7)4.3枢纽类 (8)4.3.1枢纽使用情况 (8)4.3.2升船机船型代码 (8)4.4过河建筑物类 (8)4.4.1水上过河建筑物种类 (8)4.4.2水下过河建筑物种类 (8)4.4.3桥梁结构型式 (9)4.4.4桥梁用途分类 (9)4.5航道管理机构及养护力量 (9)4.5.1航道管理机构级别 (9)4.6临河设施类 (9)4.6.1临河设施类型 (9)4.6.2临河设施所在航道岸别 (10)1范围本规范收集并规定了内河航道及相关信息的分类、代码和标识;本规范适用于内河航道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对内河航道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与交换。
2引用标准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6158—1996 内河船舶分类与代码GBJ 139—90 内河通航标准JTJ 287-94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GB5863—93 内河助航标志3编制说明(1)本规范的各代码项主要以国家标准、交通行业标准和内河航道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内河航道的管理、养护、建设、统计、普查和建立数据库的主要指标需求进行分类。
(2)本规范规定的编目编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代码结构、说明和代码表。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1. 通则 1.1 目的
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 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 系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 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1
8.6~8.8 2.0~2.1
470~525
≥11
主机总功率 kW
备注
40-49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100-I] 、 [JHB(2004)H100-II ] 和 [JHB(2004)H100-III ] 适用于京杭运河南段
49-55 55-70
已开发有标准船型
[JHB(2004)H200-I] 、 [JHB(2004)H200-II ] 和 [JHB(2004)H200-III ] 适用于京杭运河南段
65-80 73-90
内河船舶乘客定额与舱室设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内河船舶乘客定额与舱室设备规范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规字[1995]708号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一节适用范围 (4)第二节定义 (4)第三节乘客定额证书 (4)第四节客船的类型 (5)第二章载运乘客条件 (6)第一节一般要求 (6)第二节不准载运乘客的处所 (6)第三章乘客舱室的分类 (7)第一节客舱种类 (8)第四章乘客定额标准 (8)第一节核定乘客定额的基本要求 (8)第二节乘客居住舱室 (10)第三节通道与出入口 (12)第五章公共处所及服务处所 (17)第一节厨房 (17)第二节餐厅 (18)第三节粮食库、食物库和小卖部 (18)第四节行李舱与卧具室 (18)第五节阅览室 (19)第六章卫生处所及医务处所 (19)第一节盥洗设备 (19)第二节厕所 (20)第三节公共浴室 (21)第四节医务处所 (22)第七章供水、通风、照明、暖气和空调设备 (22)第一节淡水供应和供水、排水管系 (22)第二节通风 (23)第三节照明 (23)第四节暖气设备 (24)第五节空调设备 (24)第八章舷墙、栏杆和扶梯 (25)第一节舷墙和栏杆 (25)第二节扶梯 (25)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1.1.1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内河航行(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船长大于10m 的运输客船;水上旅社、宿舍参照本规范的水上餐厅、舞厅除乘客定额由当地验船部门根据当地实船情况自行制定办法外,其他参照本规范执行。
1.1.2自本规范公布生效之日起,所有新建客船按1.1.1的规定实施本规范;营运中船舶的舱室设备与布置至少应满足原依据的规范要求。
第二节定义1.2.1本规范所用名词定义:(1)客船:指载客超过12人,不论其是否装货的船舶。
(2)乘客:指除下述以外的船上人员:①本船船员和在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②航行中被救助者;③按章由成人携带不需购票的儿童(但需占用铺位者例外)。
水运定额2019版
水运定额2019版【引言】随着我国水运业的快速发展,水运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国于2019年发布实施了新版水运定额,即水运定额2019版。
本文将对水运定额2019版进行简要介绍,以期为广大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水运定额2019版的具体内容概述】水运定额2019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水运定额的分类和范围水运定额2019版根据工程性质、工程部位和工程量等因素,将水运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同时,明确了各类工程的定额项目,有利于提高定额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水运定额2019版的主要修订内容水运定额2019版在继承原有定额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1)优化了定额项目结构,使之更加合理;(2)更新了定额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和技术参数;(3)完善了定额与相关法规、标准的衔接;(4)根据实际工程经验,调整了部分定额项目的工程量和消耗量。
【水运定额2019版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势和作用】水运定额2019版的实施,对于提高水运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促进水运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水运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水运定额2019版为项目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利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促进水运业的健康发展水运定额2019版体现了当前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技术水平,有助于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的力度,推动水运业的健康发展。
3.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水运定额2019版明确了各类工程的消耗量标准,有助于遏制过度消耗和浪费现象,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水运定额2019版的推广与实施】为确保水运定额2019版的顺利推广和实施,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采取了以下措施:1.组织培训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2.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社会认知度;3.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水运定额2019版的实施提供保障。
水运定额2019版
水运定额2019版摘要:一、引言二、水运定额2019版概述1.目的和意义2.适用范围3.主要内容三、水运定额2019版修订的主要内容1.新增和调整项目2.优化结构3.提高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水运定额2019版实施的影响1.对水运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2.对企业成本的影响3.对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五、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运业在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为了进一步推动水运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水运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对水运定额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对水运定额2019版进行概述和解读。
二、水运定额2019版概述1.目的和意义水运定额2019版的主要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适应市场需求的定额体系,为水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工程投标等提供依据,促进水运业的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水运定额2019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及湖泊等水运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主要内容水运定额2019版包括工程量清单、费用项目和单价等,涵盖了水运工程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三、水运定额2019版修订的主要内容1.新增和调整项目根据水运业的发展和实际需求,水运定额2019版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新增和调整,以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2.优化结构水运定额2019版对定额项目和费用结构进行了优化,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便于实际操作。
3.提高科学性和合理性水运定额2019版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运业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提高水运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水运定额2019版实施的影响1.对水运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水运定额2019版的实施,将为水运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助于提高水运工程的建设质量,降低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
2.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水运定额2019版的实施,将对企业的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企业需要根据新的定额体系,重新核算成本,合理调整报价,以适应市场变化。
3.对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水运定额2019版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水运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实现可持续发展。
2-《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2篇_航区分级
2.1.2 辽河水系 2.1.2.1 大辽河——三岔河以上为C级航区;自三岔河至西炮台为B级航区。 2.1.2.2 吉林省水域: (1)二龙山水库为 B 级航区。
2.1.3 海河水系 2.1.3.1 海河——自三岔河口(金刚桥)至防潮闸为C级航区。 2.1.3.2 蓟运河——自九王庄至北塘为C级航区。 2.1.3.3 大清河——自白沟至第六埠为C级航区。 2.1.3.4 北京市水域: (1)昆明湖为 C 级航区; (2)龙庆峡为 C 级航区。 2.1.3.5 天津市水域: (1)子牙河——自小河村至大红桥为 C 级航区; (2)北运河——自土门楼(西王庄)至三岔河口(金刚桥)为 C 级航区; (3)南运河——自王善政至十一堡为 C 级航区; (4)新开金钟河——自耳闸至金钟闸为 C 级航区; (5)马厂减河——自九宣闸至南台尾闸为 C 级航区; (6)潮白新河——自潮白河特大桥至大杨各庄桥为 C 级航区; (7)团泊湖为 B 级航区; (8)于桥水库为 B 级航区。 2.1.3.6 河北省水域:
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4篇_载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4篇载重线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1.1.1.1 本篇适用于内河船舶载重线的核定及勘划。
除另有规定外,不适用于高速船和浮船坞。
1.1.1.2 下列内河船舶应按本篇规定进行载重线的核定及勘划:(1)新船;(2)现有船舶因航区、航段、装载变化要求变动干舷者。
1.1.1.3 现有船舶如不尽符合本篇规定或其任何部分要求时,应至少符合这些船舶原先适用的本局有关要求,以保持其原来核定的干舷。
如要减少原核定的干舷时,上述船舶应符合本篇规定的全部要求。
1.1.2 一般要求1.1.2.1 按本篇规定勘划载重线的船舶,其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适用时)应符合本法规第5篇的有关规定。
如按本篇规定核定的干舷与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适用时)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其中最大值勘划载重线。
1.1.2.2 对于装运集装箱和干散货的集散两用船舶,若按本节1.1.2.1对集装箱船和干散货船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先按本篇2.1.1.3~2.1.1.5勘划集装箱船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本篇2.1.1.6勘划装运干散货船的附加载重线。
1.1.2.3 对于工程船,若按本节1.1.2.1对航行(避风)状态和作业状态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以先按2.1.1.3-2.1.1.5勘划航行(避风)状态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2.1.1.6勘划作业状态的附加载重线。
1.1.2.4 对于装运油货和干货的油货两用船舶,若按本节1.1.2.1对油船和干货船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先按本篇2.1.1.3~2.1.1.5勘划干货船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本篇2.1.1.6勘划装运油船的附加载重线。
1.1.2.5 船舶装载后的吃水应不超过勘定的航区载重线的上缘。
1.1.2.6 船舶应在船中、船首和船尾的两舷永久、明显地勘划水尺标志。
船舶主船体、载重线和水尺颜色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1)船体外侧从船首至船尾以载重线标志中水平线的上边缘的水平延长线为界,其上下壳板的油漆颜色应明显不相同。
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6-2-2019
沿海港⼝⼯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定额JTS⁄T276-2-2019⽬次说明.................................................................................................................................................................................... - 1 -第⼀章⼯程船舶.................................................................................................................................................................. - 5 -⼀、打桩船、锤............................................................................................................................................................. - 7 -⼆、起重船................................................................................................................................................................... - 10 -三、挖泥船................................................................................................................................................................... - 13 -四、混凝⼟搅拌船....................................................................................................................................................... - 15 -五、驳船....................................................................................................................................................................... - 17 -六、拖轮....................................................................................................................................................................... - 22 -七、半潜驳、浮坞....................................................................................................................................................... - 25 -⼋、辅助船舶............................................................................................................................................................... - 27 -九、其他船舶............................................................................................................................................................... - 30 - 第⼆章⼯程船舶参考定额................................................................................................................................................ - 31 -⼀、打桩船、锤........................................................................................................................................................... - 33 -⼆、起重船................................................................................................................................................................... - 34 -三、挖泥船................................................................................................................................................................... - 35 -四、半潜驳................................................................................................................................................................... - 36 -五、打夯船、钻探船................................................................................................................................................... - 37 -六、其他船舶............................................................................................................................................................... - 38 - 第三章⼯程机械................................................................................................................................................................ - 39 -⼀、⼟⽯⽅机械........................................................................................................................................................... - 41 -⼆、⽔平运输机械....................................................................................................................................................... - 60 -三、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 73 -四、基础⼯程机械....................................................................................................................................................... - 93 -五、混凝⼟、钢筋及⽊作机械 ................................................................................................................................. - 111 -六、钢结构加⼯及焊接机械..................................................................................................................................... - 127 -七、动⼒机械............................................................................................................................................................. - 143 -⼋、泵类机械............................................................................................................................................................. - 149 -九、其他机械............................................................................................................................................................. - 157 - 附表1 ................................................................................................................................................................................. - 168 -附表2 ................................................................................................................................................................................. - 170 -附加说明本定额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主要审查⼈、总校⼈员和管理组⼈员名单........................................ - 171 -说明⼀、本定额是《⽔运建设⼯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配套定额,应与《⽔运建设⼯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沿海港⼝⽔⼯建筑⼯程定额》(JTS/T 276-1-2019)配套使⽤。
箱式结构内河游船码头质量检验规范
箱式结构内河游船码头质量检验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箱式结构内河游船码头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质量检验的划分及合格标准、箱式工程、锚碇工程、联系桥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箱式结构内河游船码头的质量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23.1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第1部分:X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GB/T 3669 铝及铝合金焊条GB/T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T 5237.2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 5237.3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 5237.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 5237.5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 5237.6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 8923.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9793 热喷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T 10858 铝及铝合金焊丝GB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22086 铝及铝合金弧焊推荐工艺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S 165-7 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 203 水运工程钢结构施工规范JTS 257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C/T 1050 地面石材防滑性能等级划分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JTS 165-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联系桥 connection bridge陆域护岸或固定引桥与箱式结构的连接桥。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2019说明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2019说明1.引言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是指在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中,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各个工作环节所需的人力、物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定额测算和计算公式的规定,以便对工程进行合理的投资和施工管理。
2.定额内容2.1项目概述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覆盖了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航道建设、码头工程、港口岸线工程等。
2.2定额细则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按照工程的不同分部分项,包含了各项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和工程量等详细清单。
其中,常用的定额包括但不限于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水泥混凝土工程等。
2.2.1砌筑工程砌筑工程定额包含了墙体砌筑、墙身砌筑、地下排水管砌筑、护岸砌筑等多个方面。
每个方面都列出了该工程所需的材料规格、人力配备和相关工程量计算方法。
2.2.2钢筋工程钢筋工程定额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梁、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板、钢筋混凝土墩等工程的材料和工程量要求。
在每个工程细项中,都详细列出了所需的材料种类、规格和数量,以及各种钢筋工程的施工方法和要求。
2.2.3水泥混凝土工程水泥混凝土工程定额包括框架结构混凝土、地下排水管、桥墩、桥梁基础、凿岩爆破等多个方面。
每个方面都具体列举了工程所需的材料规格、人工配备和工程量计算方法。
2.3定额调整与变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工程管理的改善,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也会进行调整和变更。
这些调整和变更可能涉及材料价格的变动、工程施工方法的创新等方面。
3.应用范围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适用于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和工程管理等各个阶段。
根据定额的要求,可以对工程投资进行合理评估和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结论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是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它的制定和使用能够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控制。
定额的细则和调整应与时俱进,适应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学习
第二部分 预算编制办法
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15、养护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有关规定取消,不再计取。 16、施工期港航协调、安全监督费 修订前指本项目指项目施工期间为水上(布置有跨航道桥梁, 航道养护工程施工对陆上交通产生妨碍时含陆上)交通管制与相 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安全监督所发生的费用。修订后本项费用并 入专项费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总体修订情况 此次养护定额的修订,保持了原有预算编制的体系和程序, 主要对不符合现行法规及规定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对试用期间发 现有问题的定额条目重新测定、对定额中缺漏的项目予以增补、 对取费费率重新测算调整,更贴近实际,格式按照《标准化工作 导则》重新编排,更加规范。
第一部分 概况
第二部分 预算编制办法
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3、人工费 人工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航道养护工程施工的生产 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 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1)由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在间接 费的规费中考虑,因此此次修订时人工费的组成不再包括此部分 内容。 (2)修订后的每工日人工费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 定额站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执行,取消了原 有的人工费计算公式。目前人工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 40号)执行,其中人工费单价54.53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 64.98元/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77.98元/工日。
第二部分 预算编制办法
四、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2、费用标准概述 修订后的费用标准概述中,根据试用期反馈的实际情况增加 了如下说明: (1)“土方工程中外购填料价值不作为其他工程费和间接 费的计费基数”; (2)外购成品闸门门体、阀门门体、启闭机、运转件,按 其购置价格作为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的计费基数,其中间接费里 的规费以购置价格的20%作为计费基数; (3)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适用于编制航道养护工 程预算,航道养护招投标工程可参照使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 整;
6-《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6篇_危险货物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6篇危险货物运输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 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 1.1.1.1 除另有明确规定者外,本篇适用于内河载运本章1.1.2所指包装危险货物及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船舶。
1.1.1.2 内河散装运输油类货物的船舶应满足本法规其他各篇的有关规定。
1.1.1.3 内河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除应满足本局《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外,尚应满足本局按规定程序认可和公布的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有关规定。
1.1.1.4 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除应满足本局《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外,尚应满足本局按规定程序认可和公布的中国船级社《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的规定。
1.1.1.5 载运危险货物的车客渡船,除应满足本法规其他各篇的适用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自航车客渡船应符合第1章和第2章的规定;(2)推船驳船组合体式车客渡船应符合第1章、第2章和第4章的规定。
1.1.2 包装危险货物分类1.1.2.1 本法规接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危险货物的分类方式(国家有明确规定国内运输不作为危险货物的除外),按危险货物所呈现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下列9类:第1类:爆炸品:第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同时具有此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很不敏感物质;第1.6类: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度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第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类:有毒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退敏爆炸品;第4.2类:易自燃物质;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9篇)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9篇)颁布单位: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9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录第 1 章通则………………………………………………………9-1第 1 节⼀般规定………………………………………………9-1第 2 章载运乘客的条件…………………………………………9-2第 1 节通则………………………………………………… 9-2第 2 节不准载运乘客的处所……………………………… 9-3第 3 章乘客舱室的设置…………………………………………9-5第 1 节客舱设置…………………………………………… 9-5第 4 章乘客定额标准……………………………………………9-6第 1 节核定乘客定额的基本要求……………………………9-6第 2 节乘客舱室…………………………………………… 9-7第 3 节通道、出⼊⼝和扶梯…………………………………9-9第 5 章公共处所与服务处所……………………………………9-12第 1 节厨房………………………………………………… 9-12第 2 节餐厅………………………………………………… 9-12第 3 节粮⾷库、⾷物库和⼩卖部……………………………9-12第 4 节⾏李舱与卧具间………………………………………9-13第 6 章卫⽣处所及医务处所……………………………………9-14第 1 节盥洗设备…………………………………………… 9-14第 2 节卫⽣间…………………………………………………9-14第 3 节医务处所…………………………………………… 9-15第 7 章供⽔、通风、照明、暖⽓和空调设备…………………9-16第 1 节淡⽔供应和供⽔、排⽔管系…………………………9-16第 2 节通风………………………………………………… 9-16第 3 节照明………………………………………………… 9-17第 4 节暖⽓设备…………………………………………… 9-17第 5 节空调设备…………………………………………… 9-17第 8 章舷墙和栏杆…………………………………………… 9-18第 1 节舷墙和栏杆……………………………………………9-189-1第 1 节⼀般规定1.1.1适⽤范围1.1.1.1本篇适⽤于客船的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
水运造价师继续教育-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水运造价师继续教育-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第一篇:水运造价师继续教育-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水运造价师继续教育-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第1题挖掘机在垫板上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系数,铺设垫板所需材料另行计算; A.1.1 B.1.15 C.1.2 D.1.25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2题喷浆混凝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喷浆厚度以()计算 A.面积 B.体积 C.厚度 D.延长米答案:A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3题铺填工程量应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铺填及砌筑工程量均不应扣除预埋件和面积在()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A.0.1m2 B.0.2m2 C.0.3m2 D.0.4m2 答案:B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4题人力土方工程定额适用于工程量()以内的项目A.1000m3 B.2000m3 C.3000m3 D.4000m3 答案:A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5题夹有孤石的土方开挖,大于()的孤石应按石方开挖计算;A.0.6m3B.0.7m3C.0.8m3D.1.0m3 答案:B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6题岩体预应力锚索定额,系按钻孔与水平夹角0°~60°、孔径( )露天作业标准拟定。
A.110mm B.120mm C.130mm D.140mm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7题打设斜桩时,打桩定额正表乘以()系数。
A.1 B.1.15 C.1.23D.1.45 答案:C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8题陆上施打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当桩顶低于地面()时按深送桩计算。
A.1 B.2 C.3 D.4 答案:B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第9题单个重量50t的重力式构件水上安装,定额选型为()系数。
江苏内河定额试行稿成果
定额成果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定额成果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
目录
一、定额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二、定额编制的组织及分工 三、航道养护工程的定义 四、定额编制的原则及方法 五、定额编制的过程 六、定额成果说明 七、定额成果测算说明
一、定额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内河航道养护预算定额编制主要针对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航道养护 (含航道专项、
大修、中修)工程,不考虑改建、扩建工程。
考虑到航道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是从无到有、在国内是首次编制的项目,因此在定额项
目的设置上以航道、船闸为主,并兼顾内河码头、港口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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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额编制的原则及方法
一、定额编制的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政策、法规的原则。 2、按社会平均水平确定预算定额的原则:预算定额的平均水平,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
4、坚持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统一性,就是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 一全省市场,规范计价行为,通过编制全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使江苏省航道养护工 程具有一个统一的计价依据,也使考核设计和施工经济效果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所谓差别 性,就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江苏省地区差异,适应江苏省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 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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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额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二、定额编制的依据规、规范、规定和标准以及各被调
查单位的调查资料,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内河航道养护和管理发展纲要》 (4)《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 (5)《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305-2001) (6)《船闸工程建筑物设计规范》(JTJ307-2001) (7)《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 (8)《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管理办法》 (11)《江苏省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2)《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13)《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14)《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1.11.18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关于发布《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及其配套
定额的公告
现发布《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及其配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
《定额》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具体包括:《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JTS/T 127—2021)、《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费用定额》(JTS/T 294-1—2021)、《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船舶艘班费用定额》(JTS/T 294-2—2021),自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
《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由主编单位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答复。
《定额》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2021年11月18日。
2019内河定额宣惯
2019年内河定额宣贯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概述:介绍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该定额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2.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内容:详细解读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构成,包括航道建设、码头工程、港口岸线工程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及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3.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方法:介绍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各类工程项目的分类、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的确定等。
4.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应用:重点讲解如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应用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对各类工程项目的估价、预算、结算等实际操作过程的指导。
5.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更新和维护:说明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更新机制和维护方式,以确保定额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通过本次宣贯,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提高工程项目的预算、估价和结算等实际操作水平,促进内河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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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第57号现发布《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具体包括:推荐性标准11项,《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 TS/T275﹣2-2019)、《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T275﹣3-2019)、《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275﹣4-2019)、《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 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276﹣3-2019)、《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278﹣1-2019)、《疏浚工程船舶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8﹣2-2019)以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水运工程定额材料基价单价》(2019年版)。
以上定额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材料基价单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输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交通部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交水发〔2004〕247号)中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28号)中发布的《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 116﹣1-2014)、《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275﹣1-2014)、《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75﹣2-2014)、《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 275﹣3-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 277-2014)、《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5﹣4-2014)和《交通部关于发布〈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的通知》(交基发﹝1997﹞246号)中发布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2019年7月27日目次总说明 (1)第一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2)说明 (2)一、薄壁墩 (3)二、悬臂墩 (5)第二节整治建筑物工程 (7)说明 (7)一、预制及安装坝体钢筋混凝土箱体 (8)二、现浇混凝土坝面 (16)三、现浇坝体钢筋混凝土箱体 (18)四、组装抓斗式挖泥船清碴(斗容1.0 m³) (20)五、安放钢丝石笼网垫护(厚0.23m) (21)六、块石压载软体排护底 (23)七、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护滩(坡) (25)八、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护底 (27)九、混凝土铰链排护(底、滩、坡)面 (30)十、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护底 (33)十一、护面(坡)模袋混凝土 (35)第三节航标工程 (38)说明 (38)一、浮鼓式航标 (41)二、钢质船型航标 (51)三、柱形钢架灯桩标 (55)四、杆形钢管岸标 (57)五、混凝土塔标 (59)六、块石塔标 (61)七、玻璃钢塔标 (63)八、水上钢管灯桩 (65)九、桥涵标 (67)十、管线标 (69)十一、指路标 (71)附加说明 (72)本局部修订定额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参加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72)《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5-4-2014)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参加人员名单 (75)总说明一、本定额系根据近年来内河航运工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编制而成,限于内河航运工程定额制修订过程中选型工程资料的局限性,本定额纳入的项目为参考性定额,使用时应根据定额的特定条件及工程(工作)内容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的工程内容和消耗数量,除注明者外,均指在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并按正常的施工操作范围计算确定。
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了工程本身直接使用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按规定摊销的施工用料,并包括了其场内的运输及操作损耗。
三、定额中的人工和船机艘(台)班消耗量考虑了正常的洪、枯水影响。
四、本定额除注明外,其工程量计算办法、有关定额使用说明按《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T—1)中相应章节的相关定额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是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并用人工、材料和船舶机械艘(台)班消耗量表示的工程定额,是计算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直接费的依据;本定额应与《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5-2)和《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配套使用。
1第一节现浇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现浇混凝土工程共10项定额。
二、本节定额适用于航运枢纽工程中挡泄水建筑物水工工程。
2一、薄壁墩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浇筑及养护混凝土、脱模。
3续表10m³4二、悬臂墩工程内容:模板安拆,仓号冲洗、浇筑及养护混凝土、脱模。
5续表10m³6第二节整治建筑物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整治建筑物工程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清渣、护底、护滩、护面工程,共65项定额。
二、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护滩、护底,混凝土铰链排护底、护坡、护滩,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护底定额子目,其混凝土预制块及土工织物制品材料消耗数量均按实际工程分析计算确定,使用时,可根据实际规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7一、预制及安装坝体钢筋混凝土箱体(一) 预制8续表10m³9(二) 基层整平续表100㎡规定按两边加宽0.5m计算面积。
②定额消耗以水下整平厚度48cm为准,陆上整平厚度30cm为准,如果实际厚度不同,人工、碎(片)石、船机按相应设计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三) 安装12续表10件陆上运距超过1km,每增加1km按下表增加:13水上运输运距超过1km,每增加1km按下表增加:二、现浇混凝土坝面工程内容:组拼、安装、拆除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
16续表10m³注:①本定额适用于整治工程,以基层粗平(块石、片石、卵石)为准。
基层为细平(碎石)或干砌块(条)石时,混凝土用量及搅拌机台班数量乘以0.97。
②现浇块(片)石混凝土坝面套用本定额时,按块(片)石掺量A(%)调整为堆方收方(抛筑体积),每1m³混凝土减少A%×1.01,增列块(片)石用量(抛筑体积)A%×1.61。
17三、现浇坝体钢筋混凝土箱体工程内容:组拼、安装、拆除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
18续表10m³注:①本定额适用于整治工程,以基层粗平(块石、片石、卵石)为准。
基层为细平(碎石)或干砌块(条)石时,混凝土用量及搅拌机台班数量乘以0.97。
②箱体现浇砼封顶盖板执行相应定额。
19四、组装抓斗式挖泥船清碴(斗容1.0 m³)工程内容:移船定位,测量水深,挖、装、运、卸,空回。
20五、安放钢丝石笼网垫护(厚0.23m)工程内容:装(车)船、运输、卸石、编笼、安放、填石、封口21续表100㎡注:①本定额为雷诺护垫。
②水陆转运:指石料由民船装运卸至临时码头堆场,再由汽车倒运至施工现场,石料价格应包括民船装运卸费用。
陆上运输:指石料由汽车直接运抵至施工现场,石料价格应包括汽车装运卸费用。
③本定额护垫厚度为23cm,厚度变化时,定额各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应根据护垫厚度增减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厚度30cm,调整幅度=30/23=1.304。
22六、块石压载软体排护底工程内容:缝编、加固、运输排体、定位、压石沉排、移位23续表100㎡排垫面积注:①本定额浅水以1m以内为准,深水以水深1m以外为准,压块石厚度按15cm考虑。
②土工布及土工带用量可根据设计要求规格进行调整。
24七、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护滩(坡) 工程内容:排垫转运,安放、系结、沉放,水下检查。
25续表100㎡排垫面积注:①本定额混凝土预制块规格为0.4m×0.45m×0.08m,每100㎡铺444块,实际规格发生变化,混凝土用量按相应设计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②本定额排垫以加工厂制作成品为准,排垫结构包括纵向加筋带宽5cm、间距50cm,每块预制块系结2根宽1.2cm、长80cm排垫系结条;结构发生变化时,加筋带、系结条按相应设计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本定额未包括排垫搭接消耗。
26八、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护底工程内容:排垫转运,安放、系结、沉放,水下检查。
100㎡排垫面积续表100㎡排垫面积注:①. 混凝土预制块水上运输距离以为1km内为准,运距超过1km时,每增加1km,150t自航驳增加0.003艘班,500t深舱自航驳增加0.001艘班。
②混凝土预制块规格为0.4m×0.26m×0.1m,每100m²铺400块,实际规格发生变化时,混凝土按相应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③本定额排垫以加工厂制作成品为准,排垫结构包括纵向加筋带宽5cm、间距50cm,每块预制块系结2根28宽1.2cm、长1.0m排垫系结条;结构发生变化时,加筋带、系结条按相应设计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本定额未包括排垫搭接消耗。
④本定额以水深5.0m以内为准,施工水深超过5.0m,每增加5.0m,人工定额数量乘以1.05,软体排专用作业船、200t方驳、15t履带式起重机(艘)台班数量乘以1.10。
29九、混凝土铰链排护(底、滩、坡)面工程内容:混凝土块预制,排垫转运,安放、系结、沉放,水下检查。
陆上铺设:水上及陆上运输:混凝土块水上或陆上运输,排体铰接、铺设;水~陆转运:混凝土块水上运输转陆上运输,排体铰接、铺设。
30续表100㎡排垫面积31续表100㎡排垫面积注:①预制铰链块规格为0.4m×0.4m×0.08m,每100m²铺570块,实际规格发生变化,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尺寸增减比例调整。
②本定额为无排垫,如增加排垫,排垫的相应消耗量同系结块软体排定额且人工定额增加2.0工日/100m²,土工布消耗量为118㎡。
32十、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护底工程内容:混凝土块预制,排垫转运,安放、系结、沉放,水下检查。
33续表100㎡排垫面积注:①基本运距为1km内,水上每增1km,150t深舱自航驳增加0.006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