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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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根据《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惠市卫[2006]163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之一,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艾滋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孕期(艾滋病病毒经胎盘感染胎儿)、生产过程中(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感染)和产后(艾滋病病毒经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播)等环节。

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相当严峻。艾滋病的流行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近几年每年增长幅度已达20%-30%,艾滋病疫情已经处在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大面积扩散的临界点。部分地区资料显示,不同传播途径比较,母婴传播所占比例已由%上升到%,由母婴传播造成的婴儿和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在逐渐增加,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健康,并由此带来沉重的家庭和社会负担。

根据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卫生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27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在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中已明确提出“阻断母婴传播”是一项重要干预措施。

二、实施目的与目标

(一)目的: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对自己的生殖健康做出知情选择;为儿童及其父母提供关怀、支持和治疗等预防措施。达到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生存率的目的。

(二)具体目标: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技术及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

2、提高健康教育水平,目标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5%;

3、为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率达到85%;

4、对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采取预防措施。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到90%,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到90%;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到90%;12个月及18个月婴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有序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工作。

1、成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文辉副组长:张海明、欧忠敏

成员:魏劲芳、刘爱民、张琼香、李桂梅、陈汉谋、刘桂月、陈海雁、梁洪浪、王海卫

(2)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张海明

副组长:张琼香、陈汉谋、邓明辉

成员:李桂梅、黄宓、刘群英、黎丽、庄家用、刘爱民

2、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

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有序开展工作:

宣教室:负责健康宣教专栏及宣教手册的制作,组稿在院报或媒体刊登;

医务科:负责相关人员的知识及服务技能培训,组织病例会诊、研究诊疗就治方案,督促临床科室规范做好病例的管理及医疗救治等工作;

防保科:负责疫情报告、病例登记及追踪管理和资料备案;组织阳性标本送检工作;负责联系申领专用药品工作;

妇产科:负责在围产保健、助产服务时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告防保科、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做好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等服务;

内三区及儿科:负责艾滋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检验科:规范做好HIV抗体的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阳性标本必须规范保存,送上级检测机构确认。

③定期组织自查和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2)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指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常规化工作机制;

✍对于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孕产妇,提供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围产期指导、随访及规范治疗等服务;

✍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预防意识。

1、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教工作纳入我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在健康教育活动中加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

2、开发、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在围产期保健门诊、孕妇学校、爱婴区、婚前检查门诊等处分发及指导使用。

3、婚前检查门诊应为婚前保健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并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提供检测服务,对检验结果为阴性或阳性者均要进行检测后咨询,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对感染者提供转诊、随访服务。

4、在爱婴区建立艾滋病咨询热线,咨询者应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培训,咨询内容应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

(三)把HIV抗体检测列入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的必检项目。

接诊医生必须与受检者充分沟通和做好宣教工作。在开具检查申请单前,必须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让受检者在“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检查申请单应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追踪工作;对于检测阳性结果,检验中心应及时报告防保科,防保科应及时组织血样送检确认工作,并将初步结果及时反馈临床相关科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等待确认结果才能正式向受检者发出报告。不管是阳性和阴性结果,都不得宣扬,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保护感染者的隐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必须为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其本人知情选择继续妊娠或终止妊娠并填写“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后,可以为同意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或引产服务,所用各种与感染者身体接触的器械必须是单独使用、彻底消毒,并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统一由高危妊娠门诊负责孕期保健和追踪工作,并动员其住院分娩。

2、建议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配偶进行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3、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也要进行检测后的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并提供转诊、随访服务,建议其配偶进行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4、对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动员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以预防母婴传播,用药前需填写“药物服用知情同意书”,同意者立即采取后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措施。

5、对于已经临产的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则应视为阳性,及时告知受检者,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如确认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

(四)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期预防与保健

1、在保密的原则下,结合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保健和随访的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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