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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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流程矿矿矿矿矿矿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为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 号)执行(见附件1)。

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内部责任体系(一)成立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领导组:组长:矿长成员: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领导组(简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矿长兼任主任,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矿长对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重点督办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总工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图纸作假、隐瞒采剥工作面的。

3、生产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4、安全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掘、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5、机电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三、督办通知、督促治理、移交级别、验收销号、公示公告等工作机制(一)督办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确认后,领导组成员应当及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督办,向治理单位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通知书。

督办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及产生原因;②治理方案;③治理进度定期报告要求;④治理完成期限;⑤停产区域或治理期间的安全要求;⑥督办销号程序。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现状描述及问题)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现状描述及问题)
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是否按规定配备“五职”矿长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突出矿井煤矿企业应当设置防突机构,有突出井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安全费用提取财务报表,煤炭产量报表,煤炭销售报表 ,生产单位工资报表,煤炭运输计量资料。企业按要求填报《被检煤炭企业当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表》或检查财务账表及凭证等,确认是否按标准及产量提取,现场核查。
安全费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十七条标准要求。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矿井瓦斯鉴定报告,相关参数测定报告。测定风量、瓦斯检查原始记录,鉴定月份煤炭产量,生产计划,安全监控系统记录,鉴定和测定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地质灾害普查、井下劳动组织定员、矿领导带班下井、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操作规程。
是否做到全员明责、知责

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问题隐患排查表

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问题隐患排查表
详见《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条规定,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低于2m。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等。
矿长
17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详见国家矿山安监局(原国家煤监局)印发的《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通知》。
矿长
(三)瓦斯防治单元
29
矿井未建立“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长期规划及年度采掘继续计划。
每年四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牵头制定下年度采掘作业计划中各区域的瓦斯治理方案。统筹各区域瓦斯治理方法、时间、进度安排,确定矿井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即保护层开采面积、钻孔工程量、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率,形成“一矿一策、一面一策”。详见《煤矿瓦斯防治“八招”》第一条规定。
矿长
23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规定。
详见《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六)项规定,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道之间的每条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未达到属重大隐患。
矿长
12
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开采煤层层位、标高或者坐标控制范围进行开采。
详见《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开采煤层层位、标高或者坐标控制范围进行开采的,属重大隐患。
矿长
13
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的(含防隔水煤柱)。
详见《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规定,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属重大隐患。《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规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务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涉及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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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评分表

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评分表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岀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 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 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6
查资料和现场。未开展 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 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 辨识内容缺1项扣2分,风险清单、管控措 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 中体现缺1项扣1分
三、安全风险管控{33分}
管控
措施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 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5
查资料。组织者不符合 要求、未制定方案不得 分,人员、技术、资金 不明确、不到位1项扣
三、事故隐患治理{22分}
分级
治理
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五落实”要求
2
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 要求不得分
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 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6
查资料和现场。组织者 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 案组织实施不得分,治 理方案未及时上报扣
2分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
4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 验收不得分,验收单位 不符合要求扣2分,验 收不合格即销号的不 得分
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 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4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
定报告不得分
公示
监督
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联单指的是什么检查人留一联,被检查单位留一联,报上级部门一联。

方便跟踪发现的隐患2、露天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都有些什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为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将我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修改为本制度。

第一条露天矿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报告,各段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二条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困难,须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段解决困难,须由矿组织解决的隐患。

C级:由段及业务科室必须解决的隐患。

2、露天矿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机电、运输、穿爆、火灾、边坡和其它。

3、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各单位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时治理隐患;对严重程度较大的隐患,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字后逐级上报。

第三条露天矿矿长对煤矿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配合矿长工作,各段施工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员、运行检修人员,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第四条露天矿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作业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员检查范围及重点:1、运行人员接班前和交班前对管辖设备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班长在值班期间对主要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在交接班前后还应向各设备的专责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重点检查。

《煤矿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题库

《煤矿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题库

国家安监总局《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指南(试行)》《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单位:姓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1、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企业(煤矿)的隐患分级,明确负责不同等级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2、煤矿必须建立防范(强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水害、断电等的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并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3、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工作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4、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企业或煤矿,制作(重大隐患警示牌),悬挂在被督办煤矿井口的醒目位置。

警示牌应标明重大隐患的(存在场所)、(隐患主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责任人)等内容。

?5、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业务模块),具备重大隐患(信息接收记录)、(治理进展跟踪)、(逾期警示提醒)、(数据统计等功能),实现对重大隐患督办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6、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举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到重大隐患举报后,及时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表彰和奖励。

7、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隐患统计)和(汇总建档工作),定期对(隐患)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煤矿重大隐患安全检查表(最新整理By阿拉蕾)

煤矿重大隐患安全检查表(最新整理By阿拉蕾)

附录C以瓦斯为重点的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估检查表1防治瓦斯单元安全管理系统表1-1 —1 管理机构设置序号管理机构负责人人员组成/救护协议备注1 “一通三防”领导小组2 通风区队3 防治瓦斯区队4 矿山救护表1-1 —2 管理制度序号名称有、无制度制订情况1 “一通三防”办公会议制度2 矿井CH4、CO2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3 测风制度4 测尘制度5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6 井下盲巷管理制度表1-1—3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序号名称有、无措施制订情况1 主扇停运转2 反风演习3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4 巷道贯通、维修5 “四位一体”防突6 防尘、防火7 井下避灾路线标志8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表1-1—4 主要作业人员序号工种实有人数核定人数备注有证无证1 瓦斯检查员2 瓦斯监控工3 测风、测尘工4 抽放泵司机注:评估人员收集瓦检员、瓦斯监控工的安全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备案;备注栏标明矿井作业方式(每日班次)。

表1-1—5 安全投入序号年度产量(万吨)计划专用资金(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万元)1 20052 2006注:专用资金的投入和完成情况以财务报表为依据。

省属国有煤矿和全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市县国有煤矿,全部按吨煤12元提取安全费用,其它煤矿不少于吨煤10元的标准。

表1-1—6 图纸检查表项目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账名称通风系统图局部通风管理调度值班记录瓦斯调度台账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管理通风区值班记录防火密闭管理防火系统图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检查煤层注水台账安全监控系统图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检查记录瓦斯抽放台账瓦斯抽放系统图安全监测管理测风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表1-1—7 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表序号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申报情况是否进行了安全评估,查评估报告、记录主要结论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制订情况1 高瓦斯矿井2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 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表1-1—8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井下避灾路线标志检查表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有无本方面的措施计划是否符合本矿实际是否及时修改落实情况是否规定了避灾路线井下标志是否正确清晰水火瓦斯矿尘顶板通风系统1.2.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表1—2-1 主要通风机检查表序号内容型号功率(Kw)额定风量(m3/min)额定风压(MPa)煤安标志1 正常工作的通风机2 备用通风机3 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出风井口有无防爆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
4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报告不得分
公示监督
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2.及时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5
查资料和现场.未定期通报、未及时公告扣2分,通报和公告内容每缺1项扣1分,未设立举报电话扣2分,接到举报未核查或核实后未进行奖励扣2分
一、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扣分
扣分原因
得分
一、工作机制(10分)
职责分工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
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责任体系不得分,随机抽查,矿领导1人不清楚职责扣1分
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查资料和现场。当班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时治理不得分,不做记录扣3分,记录不全1处扣0。5分
安全措施
1.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4
查资料和现场。没有措施、措施不落实不得分
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
20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10分
4
查现场。未公示不得分,公告内容和位置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四、保障措施(15分)
信息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五)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人员准入制度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9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一)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或者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二)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12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批准后作出重大变更未经再次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二)新建煤矿在建设期间组织采煤的(经批准的联合试运转除外);
(三)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生产建设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四)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启封火区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10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一)使用被列入国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二)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三)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或者采(盘)区内防爆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或者井下使用非防爆无轨胶轮车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四)未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或者裸露爆破的;
符合/不符合不涉及
(五)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九)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的;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原版(2023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性和专项检查表)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原版(2023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性和专项检查表)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一)管理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4项)第1 页共45 页第2 页共45 页第3 页共45 页第4 页共45 页(二)冶金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8项)第5 页共45 页第6 页共45 页第7 页共45 页第8 页共45 页第9 页共45 页第10 页共45 页第11 页共45 页第12 页共45 页(三)有色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13项)第13 页共45 页第14 页共45 页第15 页共45 页第16 页共45 页第17 页共45 页第18 页共45 页第19 页共45 页第20 页共45 页第21 页共45 页(四)建材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8项)第22 页共45 页第23 页共45 页第24 页共45 页第25 页共45 页(五)机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7项)第26 页共45 页第27 页共45 页第28 页共45 页第29 页共45 页第30 页共45 页(六)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7项)第31 页共45 页第32 页共45 页第33 页共45 页(七)纺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2项)第34 页共45 页(八)烟草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2项)第35 页共45 页第36 页共45 页(九)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10项)第37 页共45 页第38 页共45 页第39 页共45 页第40 页共45 页第41 页共45 页第42 页共45 页(十)使用液氨制冷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2项)第43 页共45 页(十一)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2项)第44 页共45 页第45 页共45 页。

煤矿重大危险源自查报告doc

煤矿重大危险源自查报告doc

煤矿重大危险源自查报告篇一: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陕西陕煤韩城矿业公司下峪口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XX年4月20批准页《陕西陕煤韩城矿业公司下峪口煤矿XX年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已于XX年4月18日经下峪口煤矿重大危险源评审组评审通过,现予以公布,自XX年4月20日起实施。

二〇一六年4月20日下峪口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审批表目录第一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1)1.1概述 (1)1.1.1评估对象 (1)1.1.2评估范围 (1)1.1.3评估目的 (1)1.1.4评估原则 .................................1 1. 2 重大危险源评估依据 (1)1.2.1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2 依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1.2.3 依据的基础资料 (4)1.3 重大危险源评估程序 (5)1.3.1重大危险源评估程序 (5)1.3.2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流程图 (6)第二章煤矿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7)2.1 煤矿基本情况 (7)2.1.1矿井概述 (7)2.1.2矿井地质条件 ............................122.1.3矿井瓦斯、煤尘等条件 (16)2.1.4矿井生产系统及灾害系统 ..................172.2煤矿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52.2.1确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的依据 (25)2.2.2本矿井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6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323.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和过程 ................323.2 矿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32)3.2.1 瓦斯 ....................................333.2.2 煤尘 ....................................363.2.3 矿井火灾 ................................363.2.4 矿井水害 ................................373.2.5 冒顶 ....................................393.2.6 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42)3.2.7 火工品及放炮 ............................433.2.8 提升运输 ................................443.2.9 机电设备 ................................453.2.10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453.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辩识 ..............47第四章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48)4.1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 ..........................484.2 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严重程度评估 ...............494.2.1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及严重程度 ..............494.2.2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及严重程度 ..............504.2.3 矿井火灾事故及严重程度 ..................504.2.4 矿井水害事故及严重程度 ..................51篇二:XX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xxx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xxx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二Ο一一年十一月xxx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xxx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二Ο一一年十一月前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关于针对“8.21“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副本

关于针对“8.21“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副本

关于针对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一、辨识概况2023年8月21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永坪镇高家屯乡新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H人遇难、11人受伤。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开展一次专项辨识,为深刻汲取“8.21”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矿井开展此次瓦斯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二、事故经过2023年8月21日20时26分,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新泰煤矿发生一起闪爆事故。

经核查下井90人,升井81人,9人被困井下升井人员中有2名重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11名轻伤人员在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截至22日9时井下被困9人全部找到,均无生命体征,此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事故发生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队负责人,针对事故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会议,对矿井存在的瓦斯安全风险进行专项辨识,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一)成立专项辨识评估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防突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及一线科室、区队负责人(二)领导组职责1.收集与此次事故相关的信息资料。

2.针对本次事故,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开展瓦斯管理方面专项风险辨识评估,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提升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落实。

4.组织将风险辨识评估成果应用于设计方案、作业规程等技术资料中。

四、矿井相关信息(一)基本信息井田面积6.42km:保有资源储量4419万匕可采储量1617.1万3设计生产能力60万t/年,服务年限19年,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4.47m7t,绝对瓦斯涌出量2.84m7min;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主采二I煤层,煤层平均厚度5.55m,倾角9〜21°,煤层自燃发火倾向等级为HI类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6、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6、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5
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隐患的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周期不符合要求1项扣2分,未制定工作方案1次扣1分,方案内容缺1项扣0.5分
▲2.矿分管采掘、机电运输、通风、 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的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 1 次排查
五、保障措施(17分)
信息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3
查现场和资料。未采取信息化手段不得分,管理内容缺1项扣1分
改进完善
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编制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为重点检查项目)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工作机制(10分)
职责分工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科室、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
4
查现场和资料。未建立责任体系不得分,职责内容不明确1项扣1分;矿长、分管负责人不清楚职责1人扣1分,其他人员不清楚职责1人扣0.5分
5
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隐患的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周期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
3.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表

1.按本矿制度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
考核 施情况开展检查; 管理
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查资料。未开展检查1次扣1 3 分,检查结果未纳入考核1次
扣1分
得分合计:
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
人,1人不清楚隐患成因和预

防隐患出现的措施扣1分
、 保
资金 保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有保障
3
查现场和资料。资金无保障不 得分



1. 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
查资料。未按要求开展培训不

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
得分;矿长、分管负责人或副
1
治水、冲击地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 3 总工程师缺1人扣1分,其他人
0
号、分析总结、检查考核工作作出规定并落实


分级 管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 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 责治理、督办、验收
4
查现场和资料。未对事故隐患 进行分级扣2分,责任单位和 人员不明确1项扣1分
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排查重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
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报1次扣2分
(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

规定上报


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

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或人员负责验
管 理
验收 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查现场和资料。未进行验收不
4
得分,验收单位或人员不符合 要求1次扣1分,验收不合格即
登记 上报 2.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

最新《煤矿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题库

最新《煤矿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题库

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煤矿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考试题单位:姓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1、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企业(煤矿)的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明确负责不同等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2、煤矿必须建立防范(强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水害、断电等事故的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3、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4、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或煤矿,制作(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悬挂在被督办煤矿井口的醒目位置。

警示牌应标明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场所)、(隐患主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责任人)等内容。

5、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业务模块),具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接收记录)、(治理进展跟踪)、(逾期警示提醒)、(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6、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到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后,及时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表彰和奖励。

7、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汇总建档工作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题库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题库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题库1、煤矿公司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依照事故隐患(影响范畴)、(危害限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公司(煤矿)事故隐患分级原则,明确负责不同级别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

2、煤矿必要建立防范(强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引起煤矿水害、断电等事故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办法)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一旦浮现险情要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3、煤矿公司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教制度),采用各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寻常培训范畴,并依照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4、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当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公司或煤矿,制作(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悬挂在被督办煤矿井口醒目位置。

警示牌应标明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场合)、(隐患重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负责人)等内容。

5、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当逐渐建立完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设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业务模块),具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接受记录)、(治理进展跟踪)、(逾期警示提示)、(数据记录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6、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发布(举报电话)等接到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后,及时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按照关于规定予以举报人表扬和奖励。

7、煤矿公司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记录分析)和(汇总建档工作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和(治理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浮现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防止性办法并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9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0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1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2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3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4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15
计划名称二
两周
计划地点二
王老师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序号
计划名称
计划实施时间
计划地点
考核人
备注
1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张老师
2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3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4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5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6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7
计划名称一
一周
计划地点一
张老师
8
计划名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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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
煤巷、半煤岩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9
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10
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突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40
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进行开采的
41
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
42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43
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44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45
图纸造假,隐瞒采煤工作面的
46
未配备分管生产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工作的专业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员的
12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1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14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
1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16
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鉴定的
22
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
23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或者未按照设计组织生产的
24
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25
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继续组织生产的
合阳县秦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对照核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核查情况
核查人
处理意见
1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
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3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4
没有按照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5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回风系统的
17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18
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序号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核查情况
核查人
处理意见
19
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20
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1
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教瓦斯传感器,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31
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32
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的
33
有透水征兆没有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34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者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35
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
36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26
未按照瓦斯登记选用相应的煤矿需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27
没有配备矿总工程师,以及负责通风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28
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29
水文地质类型负责,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30
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参与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意见或结论:
注:该对标核查表每季度由矿长或总工程师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进行停产整治工作,隐患未消除的不得组织生产。
47
图纸造假、隐瞒掘进工作面的
48
未配备负责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49
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以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50
井下电器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登记不符的
51
单回路供电的(对于边远地区煤矿另有规定的除外)
52
矿井供电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60
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预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神农谷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
61
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承包工程承包(托管)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的
62
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之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53
没有配备分管机电的副矿长以及机电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54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55
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56
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57
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58
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
59
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37
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
序号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核查情况
核查人
处理意见
38
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39
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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