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集团信息分类编码系统设计导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CTMC

信息分类代码系统设计导则

(指导性文件)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3-5)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Q/CTMC ××××—××××

前言

本标准为集团公司指导性文件。

作为信息平台上数据采集、交流、共享的基础,代码是应用计算机进行现代生产管理的基础数据,是一种数据的表达形式。信息分类编码是集团公司企业应用计算机进行各种信息数据管理和资源规划的基础。

本标准通过实现集团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和系统化、统一化,从而在集团公司与内部企业之间实现信息采集、交流和共享,逐步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统一,以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升级,开展电子商务。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需要,对集团内企业信息分类与编码的有关内容作了规定,以适应我公司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经纬股份、郑州股份、青岛纺机的编码系统。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归口。

I

Q/CTMC ××××—××××

信息分类代码系统设计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纺机集团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信息编码的基本规定、信息分类与编码的基本原则、代码系统的基本体系及设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纺机集团企业管理信息分类与代码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GB/T17710—1999 数据处理校验码系统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信息

具有一定含义的事物或概念。

3.2 编码

对某一类信息赋予代码的过程。

3.3 代码

代码是一个或一组有序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符号,有时简称“码”。

3.4 数据

事物、概念或指令的形式化的表现形式。它适于由人或自动装置进行通讯、解释或处理。

3.5 信息分类

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形成一定的分类系统和排列顺序,以便管理和使用信息。

3.6 代码系统

代码的体系、命名、结构和实施方法等的整体。

3.7 信息系统

对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储存、管理、检索和传输,并能将信息提供有关人员进行评价、分析、决策的系统。

3.8 信息代码系统

适应信息系统运行中的要求而建立的代码系统。

3.9 代码结构

代码当中字符排列的模式。

4 信息编码的基本规定

4.1 代码一般采用下列字符:

——阿拉伯数字0~9;

1

Q/CTMC ××××—××××

2 ——拉丁字母A~Z(O、I除外)。

4.2 信息编码系统的设计应有标准化、设计、工艺、质量、财务、人事、计划和销售等各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

4.3 集团企业信息代码结构中的标识码(即生产企业代码见附录A),主要子系统码见附录B,由集团公司统一归口管理。

4.4 信息分类编码方法应作为企业标准颁布实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编制应符合GB 20001.3的规定。

4.5 为了集团公司管理需要,各生产企业的编码体系及信息编码标准须报公司备案,随后的一切修改(包括内容增加)须及时报集团公司。

5 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

5.1 科学性

选择事物或概念的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信息分类的基础和依据。

5.2 系统性

将选定的事物、概念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科学分类体系。

5.3 可延性

要设置收容类目,以便保证增加新的事物和概念时,不至于打乱已建立的分类体系,同时,还应为下级信息管理系统在本分类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延拓细化创造条件。

5.4 兼容性

与有关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协调一致。

5.5 综合实用性

应在满足系统总目标的前提下最佳地满足系统内各用户的要求。

6 编码的基本原则

6.1 代码结构应实行规范化、模块化、统一化、标准化,以便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6.2 代码系统应具备下列特性

a.唯一性:一个代码只能唯一地标识一个分类对象。

b.扩充性:必须留有备用代码,允许新数据的加入。

c.简明性:代码结构应尽量简短明确,占有最少的字符量。

d.合理性:代码结构应与分类系统相适应。

e.适用性:代码应尽可能反映编码对象的特点,有助记忆,便于填写。

f.规范性:同一层级代码的类型、结构以及代码的编写格式必须统一。

6.3 无论是一次开发一个完整的代码系统,还是分期分批开发各个代码子系统,均应进行代码系统的总体设计,即绘制代码系统基本体系图和编写有关说明,以保证各个代码子系统相互协调衔接。

7 代码系统的基本体系

7.1 代码系统基本体系图

代码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涉及企业中的全部业务单元。在开发代码系统的过程中,一般应对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简化业务单元,搞清业务范围归属;再按照各个业务单元的业务要求和信息属性来开发其对应的代码子系统。对于集团企业代码系统及子系统,应考虑开发的编码系统基本体系,可参考附录B(资料性附录)。

7.2 隐含代码子系统

为了避免代码子系统过于琐碎,应将信息较少的代码子系统隐含于另一相关的代码子系统内。例如可将产品零部件代码子系统隐含于产品代码子系统内。参见附录B中级隐含的代码子系统。

7.3 代码子系统相关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