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氮的测定(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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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测定规程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2.测试原理

以游离态的氨或铵离子等形式存在的氨氮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氨氮含量成正比,于波长420 nm处测量吸光度。3.仪器设备

3.1 可见分光光度计:配置20 mm比色皿。

3.2 凯氏定氮仪。

3.3 玻璃比色管:50 ml。

3.4 天平:精度0.01 g。

3.5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玻璃容器需符合国家A级标准。

4.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4.1 一级水,文中所说的水均指一级水。

4.2轻质氧化镁:不含碳酸盐,在500 ℃下加热氧化镁,以除去碳酸盐。

4.3纳氏试剂:称取16.0 g氢氧化钠,溶于50 ml水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7.0 g碘化钾和10.0 g碘化汞,溶于水中,然后将此溶液在搅拌下,缓慢加入到上述50 ml氢氧化钠溶液中,用水稀释至100 ml,若有红棕色沉淀产生,需要过滤。存于聚乙烯瓶,于暗处存放,有效期一年。

4.4 酒石酸钾钠溶液:ρ=500 g/L。

称取50.0 g酒石酸钾钠,溶于100 ml水中,加热煮沸以驱除氨,充分冷却后稀释至100 ml。

4.5 硫酸锌溶液:ρ=100 g/L。

称取10.0 g硫酸锌溶于水中,稀释至100 ml。

4.6 硫代硫酸钠溶液:ρ=3.5 g/L。

称取3.5 g硫代硫酸钠溶于水中,稀释至1000 ml。

4.7 氢氧化钠溶液:ρ=250 g/L。

称取25 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稀释至100 ml。

4.8 氢氧化钠溶液:C=1 mol/L。

称取4 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稀释至100 ml。

4.9 盐酸溶液:C=1 mol/L。

量取8.5 ml盐酸(ρ=1.18 g/ml)于适量水中,并稀释至100 ml。

4.10硼酸溶液:ρ=20 g/L。

称取20 g硼酸溶于水中,稀释至1000 ml。

4.11溴百里酚蓝指示剂:ρ=0.5 g/L。

称取0.05 g溴百里酚蓝溶于50 ml水中,加入10 ml无水乙醇,用水稀释至100 ml。

4.12淀粉-碘化钾试纸:

称取1.5 g可溶性淀粉于烧杯中,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加入200 ml沸水,搅拌混匀。加0.50 g碘化钾和0.50 g碳酸钠,用水稀释至250 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于棕色瓶中密封保存。

4.13氨氮标准溶液:10 μg/ml,由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稀释而来。

5. 样品前处理

5.1 去除余氯

如样品中有余氯,可加入适量的硫代硫酸钠溶液(ρ=3.5 g/L)去除。每加0.5 ml 可去除0.25 mg余氯。用淀粉-碘化钾试纸检验余氯是否除尽。

5.2 絮凝沉淀

100 ml样品中加入1 ml硫酸锌溶液(ρ=100g/L)和0.1~0.2 ml氢氧化钠溶液(ρ=250 g/L),调节pH=10.5,放置使之沉淀,用中速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

5.3预蒸馏

如絮凝沉淀后样品还有颜色或浑浊则用预蒸馏,将20 ml硼酸溶液(ρ=20 g/L)移入100 ml容量瓶内,馏分出口在硼酸溶液液面下。取100 ml样品于凯氏消化管中,加入几滴溴百里酚蓝指示剂,必要时,用氢氧化钠溶液(C=1 mol/L)或盐酸溶液(C=1 mol/L)调pH=6.0~7.4,加入0.25 g轻质氧化镁。加热蒸馏,馏出液到80 ml时,停止蒸馏,加水定容至100 ml,待测。

6. 分析测试

6.1 校准曲线

分别加入0.00、0.50、1.00、2.00、4.00、6.00、8.00、10.00 ml氨氮标准溶

液于8支50 ml比色管中,加水至标线。加入1.0 ml酒石酸钾钠溶液,摇匀,再加入1.0 ml纳氏试剂,摇匀。放置10 min后,在波长420 nm下,用20 mm比色皿,以水作参比,测量吸光度。

注:根据待测样品的质量浓度也可选用10 mm比色皿。

6.2 样品测定

6.2.1清洁水样:直接取50 ml,按与校准曲线相同步骤测量吸光度。

6.2.2有悬浮物或色度干扰的水样:取经预处理水样50 ml(水样中氨氮质量浓度超过2 mg/L,可适当少取水样体积(也可以将馏出液定容后稀释测试);预蒸馏或酸性条件下煮沸方法预处理水样要调节pH为中性),按与校准曲线相同步骤测量吸光度。

6.3 空白试验

用一级水代替水样,采用相同步骤,且与测定中所用的试剂用量相同做空白试验。

7. 数据处理

ρ=(A s-A b-a)F/bv

式中:

ρ-水样中氨氮的质量浓度,mg/L;

A s-水样的吸光度;

A b-空白试样的吸光度;

F-样品稀释倍数;

a-校准曲线的截距;

b-校准曲线的斜率;

V-试样的体积,ml。

8.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1 空白试验吸光度应不超过0.060(20mm比色皿)。

8.2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必须到0.999以上再分析,制作一次标准曲线可用6个月,每次测试时配制0.4mg/L、0.8mg/L曲线中间点做回测点,要求其回收率在90~110%之间,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8.3样品加完显色剂后,可以稳定40min。

8.4 酒石酸钾钠的配制:

酒石酸钾钠试剂中铵盐含量较高时,仅加热煮沸或加纳氏试剂沉淀不能完全除去氨。此时采用加入少量氢氧化钠溶液,煮沸蒸发掉溶液体积的20%~30%,冷却后用一级水稀释至原体积。

8.5 絮凝沉淀:

滤纸中含有一定量的可溶性铵盐,定量滤纸中含量高于定性滤纸,建议采用定性滤纸过滤,过滤前用一级水少量多次淋洗(一般为100 ml)。这样可减少或避免滤纸引入的测量误差。

8.6 纳氏试剂的配制:

硝酸盐氮和氨氮不能同时同室进行,因前者中氨水的挥发性强,纳氏试剂吸收空气中的氨使结果偏高。

8.7 水样的预蒸馏:

调节水样的pH时一定要是呈蓝色(pH=7.0左右);蒸馏刚开始时,加热不能过快,造成水样爆沸,馏出液温度升高,氨气蒸出速度较快,氨吸收不完全。

10. 参考文件

10.1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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