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一、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1 施工前阶段在项目施工前,监理需要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及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并与甲方和乙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施工图纸审查2.进行施工方案审查3.进行施工合同审查4.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5.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1.2 施工中阶段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要对施工进程、质量、安全以及工程预算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现场监理和检查2.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4.督促施工方进行安全管理5.控制工程预算1.3 施工后阶段在施工完成后,监理需要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二、施工监理工作方法2.1 监理人员管理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工作,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以保证工作水平和素质。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3.监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整;4.监理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维护自身的专业精神。
2.2 施工现场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需要定期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2.监理人员需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问题;3.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进度和工程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4.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第一节监理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的是在保证项目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控制目标前提下,达到资源配备合理、投资符合控制目标等要求的工程进度整体最优化,进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因此,进度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进度控制是目标控制,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工期是由从开始到竣工的一系列施工活动所需的时间构成的。
工期目标包括:总进度计划实现的总工期目标;各分进度计划(采购、设计、施工等)或子项进度计划实现的工期目标;各阶段进度计划实现的里程碑目标。
通过计划进度目标与实际进度完成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及其原因,采取措施调整纠正,从而实现对项目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是反复循环的过程,体现运用进度控制系统控制工程建设进展的动态过程。
进度控制在某一界限范围内对(最低费用相对应的最优工期)加快施工进度能达到使费用降低的目的。
而超越这一界限,施工进度的加快反而将会导致投入费用的增大。
因此,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大目标(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应互相兼顾,单纯地追求某一目标的实现,均会适得其反。
因而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目标实施的全面控制,是投资目标和质量目标实施的根本保证,也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节进度的事前控制(一)协助业主制定出详细的统揽全局的工程建设计划,施工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的考察订货均以此为基础;(二)确定工程的实施总进度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关键点),以此计划与业主要求的工期计划和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相比较,确定监理工作方针;(三)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四)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五)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六)协助业主制订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监理工作流程及管控
监理工作流程及管控监理工作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进度和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
它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本文从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管控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监理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组织架构的建立。
建立项目总监、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团队组织架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项目资料归档。
将建设单位发放的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合同、评审意见、监理合同等所有有关文件进行建档,并进行盖章备案。
(3)现场调查。
开展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边情况的调查,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施工前期工作(1)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安排开展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开工前的技术交底计划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单位全面理解各项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3)控制施工进度。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
3.施工过程(1)监测工程施工质量。
各项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工程设计文本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测处理情况。
(2)监督安全生产。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3)保障资金使用合理。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竣工验收(1)监督验收工作的进行。
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所有设备和器具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根据竣工验收结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有关规定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程序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程序本工程属于市中心繁华路段,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要求非常严格。
本工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包括现场泥浆、污水和排水、建筑垃圾的排放、现场光污染、粉尘和噪声的防止、现场地下原有管线保护、现场及周边交通环境保护以及现场卫生防疫和水电等能源的节约工作。
(一)、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做到: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堆码整齐,工地生活设施清洁文明,实现项目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创建文明工地。
(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1)现场有无专职的文明施工保洁人员。
(2)是否按有关规定支设围挡、护栏以及施工标志牌。
(3)各种临设是否符合要求,标识标志是否醒目。
(4)操作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上岗,佩带安全帽;现场是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各种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机械设备是否停放整齐。
(6)办公区、生活区是否干净、整洁。
(7)车站施工是否积极做好周边单位、居民的安抚工作,有无出现因施工扰民而发生上访、举报。
(三)、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监理措施1、现场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措施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为了安全。
(1)、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商的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法律纠纷记录等进行认真审核,凡由承包商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前应向监理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签订,切实为业主选择一流的材料设备供货单位。
(2)、对进场材料的报验,监理将认真审核其质量合格证的真实性质量证明书及厂内的试验检验报告,材料有效期等。
(3)、在开工前对承包单位选择的实验室,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检查设各的工作状态、能力、操作人员的资格、技术水平、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体系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对进场材料、监理将认真进行见证取样、按规范规定比例做好复验,对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点建议业主加大复验比例,确保优质材料用于工程。
工程施工服务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工程施工服务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摘要:一、工程施工服务工作概述二、工程施工服务程序1.前期筹备2.施工设计3.施工招标4.施工监理5.竣工验收6.工程结算三、工程施工服务方法1.规范化施工2.技术创新3.质量控制4.环保措施四、工程施工服务制度1.项目负责人负责制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制度4.质量保证制度5.廉政建设制度正文:工程施工服务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本文将对工程施工服务程序、方法和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指导实际工程实践。
一、工程施工服务工作概述工程施工服务工作是指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前期筹备、施工设计、施工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各方需密切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工程施工服务程序1.前期筹备: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2.施工设计: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施工招标:项目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施工招标工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项目单位报告施工现场情况。
5.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进行。
6.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三、工程施工服务方法1.规范化施工:各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监理工程程序 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一、概述监理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合规的工作。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是对监理工程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是监理工程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监理工程程序1. 监理合同签订阶段在监理合同签订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明确监理范围、权利义务、责任和报酬等事项。
同时,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监理工程的工作计划、进度和方法。
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工程计划书,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履行监理工作。
2. 施工前准备阶段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和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任务。
3. 施工过程监督阶段在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当重点关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结束验收阶段在施工结束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进行工程验收,确认施工质量和合格性。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工程质量等进行审查,并向业主提交最终验收报告。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验收。
5. 收尾阶段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当整理工作资料,归档文件,并向业主提交最终监理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当保留好监理工作资料,备查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检查。
三、监理工程制度1. 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从事监理工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其中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主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规和规范,保障监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程序及工作制度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程序 (1)监理人员进驻现场; (2)交桩;(3)图纸会审、技术交底;(4)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5)组织审核开工报告(含附件);(6)签发开工令,进入施工阶段管理。
2 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3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结果监理审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下道工序施工现场观察检测鉴定报业主现场代表签字 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整修或返工4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工作程序挡墙基槽验收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必须通知业主设计地勘方参与现场联合验收,并及时完善验收手续。
5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部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不合格: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表” 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表” 施工单位材料质量保证齐全、合格 隐蔽、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6 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1)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请开工和工程暂停后报请复工时应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3)申请开工时,施工单位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1)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一、引言施工监理工作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评估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
本文将介绍施工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
二、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在施工监理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步骤: - 与施工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
- 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任务、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
- 设立监理组织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待遇。
- 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监理的重要阶段,其中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法和工艺符合工程要求。
- 监督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察和规划,确保施工前的土地利用符合规定。
- 确定施工质量标准,编制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3. 施工监理阶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具体步骤如下: -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与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和报表,确保施工过程的准确记录。
- 进行临时质量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施工验收阶段施工验收是施工监理的最后阶段,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具体步骤如下: -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 进行结算工作,核算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情况。
- 编制施工结论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和改进意见。
- 最终确定工程竣工,并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报告。
三、施工监理工作方法1. 检查法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范文)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 监理工作程序1.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该设计文件须经图审部门审查批准。
总监办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对设计文件提出意见。
总监应对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留存;针对设计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并留存。
(2)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送总承包人,并留存。
(3)如工程采取总分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符合规定后由总监签认备存。
由双方签订总分包合同。
(4)总监应检查总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做出检查结论并签认、备存。
(5)总监组织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报建设单位,并备存。
1.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程序(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或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组织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使用功能等内容时,须经图审部门重新审定。
(2)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签认并备存。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备存。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如: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拆、大体积砼浇筑、砼结构实体检验、特殊结构的予埋、予留等;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并备存。
(5)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包括专题论证材料),审定后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并备存。
(6)施工质量控制①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由承包人报验,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材料、试块、试件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备存,并按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30%)见证取样,强制性抽检。
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第一章:工程监理工作流程1. 接受工作任务:2. 根据工长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该工地的质量控制计划3. 组织现场技术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
1) 联系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
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与监理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
我方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2) 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
发现轻度质量问题(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3) 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
对此,监理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4) 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
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5) 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6) 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7) 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8) 工程监理、设计师、工长、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一式两份,财务备份存档一份,24小时内由监理将交底表交到工程部。
4. 材料进场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5. 隐蔽工程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6. 工程中期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7. 竣工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施工监理程序及细则一、工程开工时1、到现场熟悉工地及设计图纸,同客户进行交流。
2、监理、工长同客户签材料验收单。
3、协同设计师跟工长现场放线,具体问题跟客户现场解决。
4、做现场笔录。
二、工程进行中1、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监理是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重要环节。
通过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制度,可以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工期、降低风险。
程序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的程序如下:1. 前期准备:监理单位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研,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需求,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2.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技术准备工作等。
3. 施工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4. 施工质量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抽查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5. 安全生产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6. 竣工验收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顺利交付使用。
方法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文件审查:对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提出必要修改意见。
2. 现场检查: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抽样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数据分析:对监理工作中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项目进展和质量状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5.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制度为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应建立以下制度:1. 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2. 监理计划制度:制定项目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重点内容和责任人,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建立监理计划: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目标,确定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以及监理的时间和周期。
2.监理前准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熟悉项目文件和施工图纸,与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3.监理过程管理: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密切关注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检查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监测工作:监理人员使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包括结构安全、地基沉降、水平变形、渗漏等方面的监测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5.实施监理检查:监理人员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合规程度进行评估,出具监理报告和通知书,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6.收尾工作和监理总结: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进行最后的工程验收,并提交监理总结报告,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监理工作方法:1.现场实地检查: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巡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文件审查:监理人员对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确保施工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实验室测试:监理人员进行工程材料和结构元件的物理、化学测试和力学性能测试,以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稳定性。
4.数据监测和分析:监理人员通过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监理制度:1.监理责任划分:明确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监理人员的权限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执行力和效果。
2.监理报告和通知书的编写和发放:监理人员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和通知书,详细记录问题和整改要求,并及时发放给相关方,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3.紧急情况和隐患处理机制:建立紧急情况和隐患处理机制,监理人员在发现紧急情况和隐患时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保障工程的安全。
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
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组织架构监理组织架构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合同要求进行设置。
监理单位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监理工作。
4.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应包括监理文件的审查、现场监理、会议组织、沟通协调、整改落实等环节。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并按照流程开展监理工作。
5.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应包括现场巡查、平行检验、第三方检测、关键节点验收等。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并按照方法与措施开展监理工作。
6.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制度应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安全物资查验制度、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等。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程序1. 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 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1技术文件审查、审批制度。
依据施工合同商定由两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举措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动工申请等文件均应经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查或审批,方可实行。
2 原资料、构配件和工程设施查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施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查验。
不合格的资料、构配件和工程设施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准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办理。
3工程质量查验制度。
承包人每达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查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未经复核查验或复核查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全部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该支付。
5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成立会议制度,包含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受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6施工现场紧迫状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迫状况编制办理程序、办理举措等文件。
当发生紧迫状况时,应立刻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刻采纳有效紧迫举措进行办理。
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实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查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 工程查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查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付其能否具备查收据件进行审查,并依据相关水利工程查收规程或合同商定,参加、组织或协肋发包人组织工程查收。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程序、制度与保证体系
一、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1、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监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监理总体水平,适应深圳建设市场的发展,建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
2、公司质安部、监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具体安排为:(1)每年必须将各监理部所属人员全部系统地培训一次,培训时间按培训计划;(2)、每次培训为8~10学时;(3)、每次每期培训完毕后均进行考试,以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动转入下一期继续补训,直到合格为止。
3、培训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2)、安全监理程序及程序履行;(3)、安全行为监理实务;(4)、实物安全监理实务;(5)、发现和处置安全监理问题的技能。
4、培训资料由质安部、质体办编制。
5、授课由质安部、质体办、监理部有关人员担任。
6、质安部保留培训记录和试卷。
7、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
二、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1、监理规划的编制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
其中必须单独辟出一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控制目标、职责、方法、措施。
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2、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核,审核完成后手书签名并加盖其注册执业印章。
3、经项目总监审核签认的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安全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其基本构成内容应力求统一、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以及属重大危险源的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措施,其具体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6、安全监理细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内容应符合有关要求。
若需分阶段编制时,应列出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属重大危险源工程一览表和编制计划,在该专业工程实施前编制、审批完毕。
7、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批并手书签名和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有: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尤其对施工招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要及时掌握,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复核设计图纸及放样定线数据及各项施工准备,建立监理中心试验室,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以及发布工程项目开工令等。
1、人员进场:按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进场时间组织监理人员进场。
在监理标段的中心附近选择驻地。
进场后即申报各进驻人员,经业主同意后,挂牌上岗。
2、建立监理实验室:根据合同的实验仪器提供方式建立监理实验室,整个监理标段,设置中心实验室,配备试验监理工程师和必要的辅助人员,并尽快申报驻地试验室的资质,按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以完成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和工艺试验等。
3、根据合同规定做好监理所需的各项设备的准备工作(如住宿、办公、生活、通讯设施等),以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后能正常开展工作。
4、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进行查证,报请设计部门释疑,以便向施工单位做出合理解释。
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对特殊结构、特殊工艺领会设计意图,尤其是对原地面及地面的测定及对有怀疑的地段,通过专访当地水利部门及时对排水及可能出现的地基地质风险提请业主注意。
5、建立驻地办质保体系,制定监理管理制度,编制岗位责任制、监理细则等。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监理组内部的工序质保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让各级监理人员与承包人的各级施工人员一一对应,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但又通过组织关系搞好协调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
(2)明确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人员责任心教育和对品德、行为的教育与考核,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搞好监理服务,所有监理人员一律集中在监理组食宿,以便互相监督,同时也有助于信息交流。
(3)在熟悉领会设计意图后,按各工程控制要点及监理要点详列监理控制要点,编写监理细则手册,人手一册,并组织专门的培训及专家讲课,以便今后开展工作。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1 基本工作程序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2 主要工作方法1.2.1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2.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1.2.7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3 主要工作制度1.3.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实现监理工作的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建立适当的程序方法和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监理工作程序1. 初步监理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初,监理工作的准备工作就要开始。
监理单位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方案、人员配置等,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
2. 施工前期监理在施工前期,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确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管理要求。
同时,监理单位还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
3. 施工阶段监理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进度等,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
4. 竣工阶段监理在工程竣工阶段,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进行验收,核实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的可交付性。
二、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制度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制度,明确监理人员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监理人员考核机制,激励监理人员发挥专业作用。
2. 监理报告编制制度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报告编制制度,明确监理报告的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和审核流程,并确保监理报告真实可靠,为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监理意见。
3. 监理文件管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文件管理制度,规范监理文件的起草、审批、归档等流程,保障监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并便于监理工作的持续开展。
结语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证。
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监理工作流程和制度,才能有效地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工。
建筑施工监理的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监理的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监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监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和管理建筑施工监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一、施工监理组织管理规定
1.施工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认定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2.施工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组织、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方面,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施工监理人员管理规定
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规章制度,勤勉尽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施工监理程序规定
1.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施工监理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监理报告规定
1.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关于建筑施工监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第五章、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一、监理工作程序(一)质量控制工作程序: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选择分包单位→总承包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同意)→总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程序:承包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同意进场;不合格另选。
3、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工作程序: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若不合格,承包单位进行纠正后重新报验;若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单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先自检,然后填写“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若不合格,承包单位进行纠正后重新报验;若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报验表。
4、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时,由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预检,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合格后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后,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5、工程保修期工作程序:审查施工单位保修计划,定期回访、收集信息,观察主体结构有无变形、沉降,检查使用功能有无障碍。
存在问题时督促施工方限期修复。
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使用户满意。
(二)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承包单位应按年、季、月编制进度计划报总监审批后执行;监理工程师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若严重偏离计划目标则应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三)投资控制工作程序:1、监理工程师已签认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可按月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月完成工程量,对月进度款进行确认。
承包单位汇总已审核的款项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由总监组织三方协商一致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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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 基本工作程序
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2 主要工作方法
1.2.1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2.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
1
包人的检测结果。
1.2.7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3 主要工作制度
1.3.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1.3.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1.3.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1.3.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1.3.5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
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1.3.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2
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1.3.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上述报告可参照本规范附录D编写。
1.3.8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
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