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2022版
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受理编号:
注意事项:
1、此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地、准确地、详细地、清楚地一式二份填写或电脑打印;企业、受理点和新疆数字证书认
证中心各执一份存档;
2、如未办理过工商数字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事业单位须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携带本机
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份;社会团体须携带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须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及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已办理过工商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现须添加其他应用,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用户在正式递交申请之前请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本表)背面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用户在申请表
上签名盖章即表明知悉并同意遵守申请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证书存储介质的质保期为一年,在一年之内证书存储介质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负责免费更
换;一年后用户的证书存储介质损坏,可到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证书受理点进行有偿更换。
第一联:新疆CA留存第二联:客户留存。
机构个人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机构(个人)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业务受理人员(签名)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签发证书的CA机构【本协议书内指数安时代科技股份限公司(简称“CA机构”或“GDCA”)】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并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
本协议书中的“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证书认证机构(CA)进行数字签名的一个可信的数字化文件。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用户约定:《数字证书用户协议协议书》(下称“本协议书”)由用户与CA机构共同缔结,本协议书具有合同效力。
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CA机构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
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用户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及损失,请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书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
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用户须同意接受本协议书所有服务条款,并对本协议书进行签署后,才能继续申请或使用CA机构提供服务的数字证书。
二、CA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一)CA机构权利: 1、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
2、有权要求用户按时交纳服务费用。
3、有权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
4、有权要求用户对所知的CA机构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CA机构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CA机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A中心”)负责审核、发放数字证书,标识验证网上各类实体的身份。
为保证使用系统在互连互通的信息交换时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数字证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承担如下责任:一、申请人已按照《数字证书申请表》要求提供真实的申请信息。
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真实产生的任何后果应由申请人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自行承担其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存放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的载体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一操作,都视为申请人所为。
因申请人故意、过失导致密钥或口令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申请人自行承担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如果需要更新数字证书时,应遵循有关规定到CA中心办理更新手续。
在更新生效之前,原数字证书如果出现泄漏或遭他人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随着技术的进步,CA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及时更换数字证书。
申请人在收到证书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中心更新证书,若逾期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CA中心向申请人提供实体鉴别器作为数字证书的载体。
实体鉴别器是一个USB接口的外接设备,其中存放着数字证书及密钥。
六、如果申请人的密钥发生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或者申请人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尽快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
CA中心在接到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将在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之内注销申请人的数字证书,并将该注销信息发布到证书注销列表中。
申请人应承担在该注销生效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七、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应遵守我国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
申请人违反证书使用相关规定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申请人在系统中使用所发放的数字证书来进行身份认证或数据加密时,如果因申请人操作不当或者其它不可归因于CA中心的事故而导致任何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数字证书申请表三篇
数字证书申请表三篇篇一:数字证书申请表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将以下证明材料提交至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审核:①证书初次申请: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5.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证书更新、解锁、重签发: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者任选其一)3. USBKEY数字证书③证书的信息变更: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4.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复印件5. USBKEY数字证书(均需使用信息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④证书吊销: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2. 数字证书密码卡⑤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服务费:单位数字证书生成200元,更新190元/年(京发改【20XX】1017号文)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证书初次申请证书更新(地税社保)证书解锁(地税社保)证书信息变更证书重签发证书吊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传真:*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经办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证件1 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号码)*证件组织机构代*组织机构-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1、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
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密码卡序号: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受理单位(盖章):受理日期:年月日篇二:数字证书申请表客户信息公司名称(中文)机构代码法人请选择需要购买的电子钥匙数量:□1把;□ 2 把;□3把;□购买数量4把;其他()把联系地址联系人信息本公司授权(本公司正式员工) 为企业证书的联系人,负责申请、使用企业证书,并维护证书的生命周期。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doc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受理编号:HUNCA-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本申请表适用于办理证书开通、冻结、解冻、延期、更新、重发、废除等业务的湖南CA 的1. 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叁份。
带有*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2. 收费标准:注册、制作、介质费 元/个,服务费 元/年。
3. 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业务系统CA 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7.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 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证书受理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第一联 湖南CA 留存第二联 证书受理点留存受理编号:HUNCA-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本申请表适用于办理证书开通、冻结、解冻、延期、更新、重发、废除等业务的湖南CA的1.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一份。
带有*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2.收费标准:注册、制作、介质费元/个,服务费元/年。
3.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业务系统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1.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5.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6.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7.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浙江省数字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浙江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发放数字证书。
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浙江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和叠加。
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浙江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浙江CA受理用户数字证书的申请,为用户发放、更新、延期、作废和重发数字证书,向用户提供证书在线查询、证书作废列表查询等服务。
三、浙江CA承诺用户的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不会被伪造和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浙江CA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浙江CA 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浙江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如果由于浙江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浙江CA 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随技术的进步,浙江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
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浙江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六、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浙江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七、浙江CA为用户提供的证书介质为USBkey,用户在证书受理点领取装有证书的USBkey时应检查证书能否正常使用,用户领取USBkey后所产生的关于USBkey的一切问题由用户负责。
八、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浙江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
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
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
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
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
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
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
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
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
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
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数字证书客户申请责任书
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责任书为了保障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申请者的合法权利,保证证书的合法使用,推动证书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电子网络中的应用,证书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和湖北省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CA)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申请者的权利与责任1.申请者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所签发的证书失实,带来任何损失时,由申请者承担一切责任;2.申请者应当妥善保管所颁发的证书和介质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因申请者过失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申请者承担;如遇证书(介质)遗失或被窃、介质保护密码被窃等,应立即向湖北CA办理挂失等业务,从湖北CA正式受理起24小时内,所有使用该证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承担;3.若申请者主要信息发生变化、终止使用证书等,应立即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等。
因未及时通知湖北CA办理注销或变更等而造成的损失由申请者自行承担;4.在证书失效前30天必须向湖北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湖北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5.申请者在使用证书时,若应用中有必要,可以向湖北CA查询对方的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被列为"黑名单"。
二、湖北CA的权利与责任1.湖北CA对所有申请者,须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以查验其身份的真实性、可靠性,若发现申请者资料存在虚假,将注销已签发的证书并拒绝提供服务;2.对于证书的存储介质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故障,本公司负责及时维修和更换;3.湖北CA发放的证书保证申请者在网络上身份的真实性、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以及信息发送方的不可否认性,可用于网络中的验证身份、电子签名和信息加解密等,若申请者将其用于其他用途,湖北CA不承担任何责任;4.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湖北CA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申请者已不能履行或违反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证书中的相关重要信息发生了变更5.湖北CA有权要求申请者更换证书。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在填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
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云南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
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云南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云南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云南作为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应完全遵守规范安全的操作流程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3、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云南的规程办理手续。
4、云南应积极响应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如果因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云南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1、云南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自身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
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云南不承担责任。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云南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
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并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云南无关。
4、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
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5、云南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云南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
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责任书
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责任书安信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安信)是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建立的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利以及数字证书的合法使用,在申请、使用安信签发的数字证书前,用户必须详细阅读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1、安信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网络上标识身份、加密数据、电子签名、保证网络安全通讯等符合法律要求的用途,若用户将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安信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安信的规程办理手续,并确保如实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申请表格。
因提供虚假、伪造信息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3、安信承诺在未获得用户同意前,安信不得将证书申请资料用于证书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并对证书信息外的其他信息进行保密。
4、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安信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以及保护密码,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
如因用户原因导致数字证书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用户证书及私钥存放在介质中,用户须自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安信不承担因用户私钥保存出现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
5、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证书介质,非用户原因造成介质损坏,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更换,安信不承担因介质损坏而带来的其他责任。
6、如发生第条的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
注销流程遵循安信的操作规程。
安信在接受用户的注销申请后,在小时内注销用户数字证书。
在数字证书注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由证书用户承担。
7、如果用户死亡或者单位解散,在一个月内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用户数字证书向安信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
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行为及后果由相关法定责任人承担。
8、安信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注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对因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证书公钥对应的私钥泄密;2)初始申请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3)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4)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5)证书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其他协议、法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数字证书是网络用户的电子身份证明,是用来证明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介质,它提供了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双方身份的方法。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GDCA)作为权威的、可信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GDCA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网络用户提供合法的数字证书申请、审核、制作、签发和管理等电子认证服务。
为明确电子认证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本责任书特对相关事项做出约定。
所有申请和使用GDCA数字证书的用户均同意接受如下条款:一、GDCA证书用户申请主体承担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行为的法律责任。
如单位授权自然人申请并使用自然人证书办理特定业务,则此类自然人证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仅限于在申请特定业务范围内使用,证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代表该单位机构。
GDCA机构(企业)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单位必须已持有GDCA颁发的机构(企业)证书,业务证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单位申请开通的特定业务工作的应用系统中使用,证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代表证书申请单位机构,对于证书持有者的其他个人用途所产生的后果,由证书申请单位自行负责,GD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GDCA授权当地业务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当地受理点的规程办理。
在通过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的介质和对应的密码信封。
GDCA将积极响应各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三、当地业务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GDCA安全操作流程。
如果由于受理点工作疏忽,因对用户身份审核不严而导致用户或他人损失时,由受理点承担赔偿责任,与GDCA无关。
四、用户在申请和使用GDCA数字证书时,负有下列义务:(一)用户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二)用户应当妥善保管GD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信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三)用户在应用自己的密钥或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四)用户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GDCA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五)用户在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上交所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国证券CA中心(以下称CnSCA)为证券行业用户发放数字证书,用于标识网上实体的身份。
为确保在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应用中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数字证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承担如下责任:一、申请人已详细阅读并接受《CnSCA数字证书运作声明》,并按照《CnSCA 数字证书申请表》要求提供真实的申请信息。
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真实产生的任何损失应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请人自行承担其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申请人下属机构及个人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行为。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存放CnS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的载体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任一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一操作,都视为申请人所为。
因申请人故意、过失导致密钥或口令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申请人自行承担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如果需要更新CnSCA签发的数字证书时,应遵循有关规定到CnSCA办理更新手续。
在更新生效之前,原数字证书如果出现泄漏或遭他人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随着技术的进步,CnSCA有权要求申请人及时更换数字证书。
申请人在收到证书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到CnSCA 更新证书,若逾期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CnSCA向申请人提供智能密码钥匙作为数字证书的载体。
智能密码钥匙是一个USB接口的外接设备,其中存放着数字证书及密钥。
同时,CnSCA采用密码信封向申请人发放使用该智能密码钥匙的初始密码。
申请人领取数字证书时应立即确认密码信封的完好性,如果密码信封破损,申请人有权拒绝接收;申请人向下属成员(机构或个人)发放证书的过程中,也应确保密码信封完好无损;如果申请人接收密码信封已被开启的数字证书造成损失,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如果申请人的密钥发生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或者申请人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遵循CnSCA的规定,尽快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
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国证券中心(以下称)为证券行业用户发放数字证书,用于标识网上实体的身份。
为确保在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应用中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数字证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承担如下责任:一、申请人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数字证书运作声明》,并按照《数字证书申请表》要求提供真实的申请信息。
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真实产生的任何损失应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请人自行承担其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申请人下属机构及个人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行为。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存放所签发的数字证书的载体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任一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一操作,都视为申请人所为。
因申请人故意、过失导致密钥或口令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申请人自行承担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如果需要更新签发的数字证书时,应遵循有关规定到办理更新手续。
在更新生效之前,原数字证书如果出现泄漏或遭他人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随着技术的进步,有权要求申请人及时更换数字证书。
申请人在收到证书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到更新证书,若逾期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向申请人提供智能密码钥匙作为数字证书的载体。
智能密码钥匙是一个接口的外接设备,其中存放着数字证书及密钥。
同时,采用密码信封向申请人发放使用该智能密码钥匙的初始密码。
申请人领取数字证书时应立即确认密码信封的完好性,如果密码信封破损,申请人有权拒绝接收;申请人向下属成员(机构或个人)发放证书的过程中,也应确保密码信封完好无损;如果申请人接收密码信封已被开启的数字证书造成损失,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如果申请人的密钥发生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或者申请人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遵循的规定,尽快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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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
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
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
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
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
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
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湖南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十、如发生第九条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当地证书受理点废除数字证书。
废除手续遵循受理点的规定。
湖南CA在接到受理点的废除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废除用户的数字证书。
用户必须自行承担在数字证书正式废除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十一、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用户申请之日起计算。
建议用户在证书失效前30天向湖南CA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湖南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我证书未到期期间,如果用户主观意愿更改或者终止证书,应提前30天向湖南CA提出请求,湖南CA将酌情给予办理。
十三、湖南CA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3.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数字证书的;
4.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5.不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的。
十四、如果单位解散或用户消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湖南CA请求废除用户数字证书。
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除前产生的一切行为。
十五、本责任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湖南CA会在网站进行通知。
请用户多加关注。
十六、湖南CA为用户提供的证书存储介质——USB存储器(KEY),用户应妥善保管,如因用户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USB存储器损坏,则用户必须重新交费办理数字证书,湖南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湖南CA和用户各执一份。
十八、本责任书解释权归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申请用户已阅读、理解本责任书的所有条款,并愿意接受上述条款内容。
用户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