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独招生考试考场布置的通知

合集下载

单招考试策划书3篇

单招考试策划书3篇

单招考试策划书3篇篇一单招考试策划书一、考试目的本次单招考试旨在选拔优秀的学生,为学校的单招招生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过考试,我们将全面了解考生的学科知识、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校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1. 考试时间:[具体日期]2. 考试地点:[详细地址]三、考试内容和形式1. 考试内容:根据单招考试大纲和学校要求,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

2.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X]小时。

四、考试流程1. 考前准备:发布考试通知,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

安排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准备考试所需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2. 考试实施: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达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和签到。

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和答题卡,考生填写个人信息。

考试开始,考生按照要求作答。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和答题卡,考生有序离开考场。

3. 阅卷和成绩统计:组织教师进行阅卷,确保评分标准统一、公正。

对考生的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

4. 考试结果公布: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向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报到时间和相关事宜。

五、考试组织和管理1. 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 设立考务组:负责考试的报名、试卷的印制和保管、考场的安排和监考等工作。

3. 成立评卷组:负责试卷的评阅和成绩的统计工作。

4. 设立监督组:负责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注意事项1.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 考生需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考试,不得提前交卷或延长考试时间。

4.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与他人交流。

5.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和答题卡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1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1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1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保障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636;省标代码:6539。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校址及考试地址:北校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南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第五条学院教学、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齐全。

引进多家知名企业进驻校园校,建立多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保障。

学院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专业人才。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毕业生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第九条招生对象1.已取得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单独考试监考人员培训

单独考试监考人员培训
单独考试监考人员培训
一、考试方式
▪ 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 作规程(试行),考试方式分为两种:
▪ (一)文化基础考试 ▪ (二)职业能力测试
(一)文化基础考试
▪ 1、考试时间 ▪ 正式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00。入场时间为上
午8:30-9:00,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监考人员 要求4月10日上午8:00前到达考务办公室4105教室。 ▪ 2、考试地点 ▪ 考场设在学院第一、三、第四教学楼,考场地点见考场分 布图。考务办公室设在4105教室。
二、监考教师职责
▪ (四)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秉公办事,不循 私情。如发现违犯考场纪律者,要与时制止,构成舞弊者, 要立即停止其考试,收缴试卷,带到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 并做出详细记录。
▪ (五)考试期间,如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时,由监 考教师应随同前往。
▪ (六)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掌握答 卷时间。考试结束的铃声一响,令学生全体起立、停止答卷 ,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收卷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并按座号排序,然后清点核对 试卷,如发现试卷份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符,应与时查 明情况。
(二)职业能力测试
▪ 4、测试评分 ▪ (1)评委老师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细致、全面、到位。 ▪ (2)要求各项评分后填写总分和平均分。按顺序进行,学
生信息要准确。 ▪ (3)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老师签字确认的职业能
力测试成绩汇总表交到考务办公室,原始评分材料按测试学 生名单顺序从先到后排序后也要上交。 ▪ 交材料分为四组:第一组1-20考场;第二组21-40考场;第 三组41-60考场;第四组61-79考场。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陕教〔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10月19日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

附件一: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准〔暂行〕总那么第一条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管理标准化、标准化工作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广阔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第三条标准化考点建立的根本原那么是科学、平安、标准、统筹。

第四条各级各类学校有承当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和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义务。

考点设置第五条设置程序标准化考点设置原那么上由学校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分布情况,在统筹兼顾各项考试安排的根底上设置标准化考点,并依据本标准进展建立和评估,合格后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制作、授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

第六条根本条件1、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

因特殊情况要增设考点的,须上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

2、学校管理严谨、标准,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

3、建筑、平安、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4、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

5、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

6、具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标准?、可进展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巡查系统。

7、具备指挥室、视频监考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保卫室、医务室、咨询效劳室等考试组织机构和效劳机构场所。

8、具有符合试〔答〕卷平安XX要求的试〔答〕卷保管室〔见本标准?试〔答〕卷平安XX?局部规定〕。

9、具有完善的播送系统、铃声信号系统和多媒体播放、复印、打印等设备。

10、具有互联网、、、计算机系统等接收上级考试机构考务指挥指令的设备。

考场设置规定

考场设置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规定理论考场设置一、考场必须选择环境安静、便于管理、整洁、透光明亮的教室或标准室。

二、每个考场安排应考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0人。

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必须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左上角粘贴考号。

三、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场分布图、考试规则、考试规则、考试预备、开始、终了的信号说明、考试时间表、指示路标等。

四、每一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监考、带队人员休息室,要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茶水供应、物品存放等要配备。

五、每个考点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每个考场设立主考1人,监考员1-2人。

六、考试所需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监考人员胸卡标志、浆糊、墨水、锥子、剪刀、白线、包封纸、粉笔等都要考前准备齐全。

七、考前组织主考、监考召开考务会,学习有关文件、考场规则等,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卷的启封、分发、装订、密封的程序和方法。

八、要有防止作弊、试题泄露、丢失等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可能发生其它偶然事故的处理办法。

九、做好考区的照明、信号传递的用电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考试人员的入场工作,对与考试无关人员进行清场以及考场开门、上锁等工作。

操作技能考场设置一、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露天考场10米外设警戒线,考试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三、考点入口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场规则及考场说明和考号标志及工种(专业)等工位的起止号、指示路标等。

四、每个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考评员、带队人员休息室,医疗、饮水等后勤保障要配套。

五、每个考场设考评小组,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每个考位(项目)的考评员人数视工种特点而定,但最少不得少于3人。

六、考场内的工位摆放、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工种(专业)考试的特点和安全工作规范的操作要求,并要有醒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警告、禁令标志。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湘教通〔2021〕325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决策部署,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名(一)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其中,按照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上述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认定。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专升本考场管理规定(3篇)

专升本考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专升本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各类考生。

第三条专升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管理工作。

第四条专升本考试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场设置与布置第五条考场应当设在安静、宽敞、明亮、通风的场所,考场内应设有考生座位、监考员座位、试卷存放处、考生休息区等。

第六条考场座位应当按考生报名顺序排列,每座位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考生独立答题。

第七条考场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笔记等。

第八条考场墙壁、天花板、地面等应保持整洁,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考生考试的标语、广告等。

第九条考场入口处应设有明显的考场标志和指示牌,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第十条考场内应设有应急广播设备,用于发布考试信息和紧急情况下的通知。

第三章考生入场与考试纪律第十一条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第十二条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照监考员的指示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第十三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考场秩序,不得喧哗、嬉戏、走动。

第十四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与他人交流,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第十五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应向监考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员报告,并由监考员陪同前往。

第十七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抄袭、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考卷发放与回收第十八条考卷由监考员在考试开始前发放给考生,考生应认真检查试卷,如有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第十九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更换试卷,应向监考员报告,并由监考员负责更换。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范文(2篇)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范文(2篇)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范文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

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____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____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考场安排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

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

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

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

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

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

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单招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单招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单招考试组织实施方案一、前言。

单招考试是高校招生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单招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1. 考试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考试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单招考试。

2. 监考人员,招募专业、严谨的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3. 考务人员,负责考场布置、考试材料的准备、考生信息核对等工作。

4. 安保人员,负责考场周边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进行。

三、考试场地。

1. 选择宽敞明亮的考试场地,保证考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考试。

2. 考场设施要齐全,包括考试桌椅、黑板、投影仪等设备,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3. 考场内要求安静整洁,保证考生的考试环境。

四、考试流程。

1. 考试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进行考试,禁止迟到和提前交卷。

2. 考试安排,合理安排考生的座位,避免作弊和交流现象的发生。

3. 考试监督,监考人员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五、考试安全。

1. 考试场地安全,加强对考试场地周边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进行。

2. 考试材料保密,严格保护考试试卷的安全,避免泄露和篡改的现象。

3. 考试秩序,维护考试秩序,严禁作弊行为的发生。

六、考试后勤。

1. 提供饮用水和考试用具,在考试场地周边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考试用具,方便考生使用。

2. 提供考生服务,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解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疑问。

3. 考试后清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理考场,做好考场整理工作。

七、考试后工作。

1. 成绩统计,及时对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成绩的准确性。

2. 成绩公布,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考试成绩公布给考生。

3. 考试总结,对本次考试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考试质量。

八、总结。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证单招考试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2.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我省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招生院校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以及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招生专业为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今年新增设的专业不参加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一)报名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单招报名工作。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报名。

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单招考试报名期限内,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报名,具体要求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执行。

各招生院校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身份及报考资格。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专业是否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有对口要求,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开。

(二)考试1.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在两个时间段举行。

国家级考试管理规定

国家级考试管理规定

国家级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依据与原则国家级考试主要是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等。

学院国家级考试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考试规定和要求,做到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纪律严明,考风考纪良好,确保考试质量。

第二章考试管理一、考点设置学院提出申请,经过国家级机构(省级机构)批准,取得合法资格的考点,方能在学院组织考试。

二、考点职责1.接受相关考试机构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执行省级机构的文件要求。

2.聘请、培训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考试报名工作人员。

3.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采集、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5.管理本报名点内有关报名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6.收取考试费用,并按时足额向学校、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缴纳。

三、考试收费收费由财务处实施,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按照省物价局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纪律监察及网络监察组(一)纪律检查组负责各种考试的取题、送题、试题保管、分发、回收等全过程监督。

主要职责:1. 试题取回后,每隔6小时回放试题保密室监控录像。

2. 管理试题保密室钥匙,按时开、锁保密室门。

3. 试题分发过程监控录像,监督检查考务组织全过程,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协助考试部门签字盖章发传真。

(二)网络监察组负责网络、微博上有关考试的有害信息监察,及时将有害信息上报省级考试中心。

五、安全保卫组佩戴标志牌,组织学生排队等待进入考场。

使用持金属探测仪,检查学生证件,并手持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要求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严禁任何无证人员、缺证考生进入考场。

校园流动巡逻,查看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及安全环境检查。

严禁非本校车辆和闲杂人员在水韵楼附近活动逗留。

六、后勤保障组(一)考场布置1.用电正常: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楼用电正常;于考试前检查每个考场教室照明、插座,保证考试期间用电正常。

关于高考考场布置的通知

关于高考考场布置的通知

关于高考考场布置的通知高考是每个学生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也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考场组织者,我们有责任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专注、公平的考试环境。

现就高考考场的布置事宜通知如下:考场环境设计考场内部的环境布置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我们会尽量营造一个宁静、整洁的氛围,减少外界干扰因素,让考生可以专心答题。

考场内部的墙壁装饰会以淡雅的色调为主,避免过于鲜艳夺目的元素。

考场照明也会适当调整,营造一种温和舒适的光线效果。

考场的座位安排也会格外注重细节。

每个考生的位置都会保持适当的间距,确保考生之间不会有任何视线或声音上的干扰。

座位也会根据考生的身高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每个考生都能保持良好的坐姿,避免影响答题状态。

考场设备配置除了环境布置,我们也会对考场内部的各类设备进行周密的安排。

首先是考桌和椅子,它们会经过细致的检查,确保稳固、整洁,为考生营造一个舒适的答题环境。

我们还会对考场内的时钟、广播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它们能够正常工作,为考生提供准确的时间提示和必要的通知。

作为考场组织者,我们会确保考场内部的一切设施都处于最佳状态,为考生创造最佳的考试条件。

考场秩序维护除了环境和设备,我们也会高度重视考场秩序的维护。

考场内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我们会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生能够安心应考。

我们也会加强对考场出入口的管控,确保考场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我们深知高考对考生及其家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时刻,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每一位考生提供最好的考试环境和条件。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每一位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3篇)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3篇)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管理规定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

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____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____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一晃十年,方案写作的笔触早已炉火纯青。

今天,就让我们来聊聊2024年的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吧。

先抛个纲,咱们一篇一篇地来。

一、考试背景与目标1.背景分析: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单独招生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受到重视。

2024年,我们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2.考试目标: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1.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九门课程,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2.内容安排:注重基础知识的考察,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面试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

2.考试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下午14:00-17:00面试。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1.组织机构: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2.考务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五、录取与奖励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奖励措施:对录取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奖学金,鼓励他们在大学期间继续努力。

下面,我们具体谈谈各个方面的细节。

一、考试背景与目标1.背景分析: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单独招生考试越来越受到重视。

2024年,我们将迎来新的挑战,如:考试科目改革、考试内容更新等。

(1)加强考试命题的科学研究,确保题目质量。

(2)完善考试评价体系,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3)提高考试管理水平,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1.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九门课程。

这些科目涵盖了基础知识、学科交叉和创新能力考察的要求。

2.内容安排:注重基础知识的考察,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

具体如下:(1)语文:古诗文阅读、现代文阅读、作文等。

(2)数学: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包括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级教育考试。

为维护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决定在全省各市、县(区)建立标准的定点考场,现制定定点考场标准如下:一、考场的选定与环境1、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同教育局(教委)选择在县城或中心城市条件较好的中学作为定点考场。

定点考场的个数,各市、县(区)根据本市、县(区)的考生人数具体确定。

2、确定为定点考场的中学,必须有严格的校规和良好的教风和学风,领导班子组织能力强、热心支持考试工作。

3、考场交通方便,周围环境安静,不受外界干扰,有完整的围墙,考试期间能全封闭,便于管理和安全保卫。

4、考场内部有良好的环境、幽静、宽松、舒适、绿化达标。

二、考场布置与设置要求1、考场布置必须既庄严又轻松,挂上欢迎横额,在考场中心广场升国旗,考场正门顶和主要校道插上彩旗,两侧摆上鲜花。

2、统一标语和欢迎词。

3、考场环境、试室内外必须干净、整洁。

在考场大门入口处设置公布栏,张贴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考场规则、考试科目时间表、鸣钟信号说明、违纪考生处理规定和考风考纪举报电话。

设置规范的路标。

4、每个试室门口必须挂统一规格的专用牌,标明本试室的编号、科目、考生座位表。

5、考场内严格划分离试室30米以上的警戒线。

有专人看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

6、试室必须通风,风速一般每秒钟不超过0.13米,每试室应装设4—8把摇头风扇。

7、试室内光照度应保持在100至300勒克司(LUS),每室应装置45W的日光灯8—9支,保证试室每个位置都不背影。

8、每个试室安排30名考生应试,必须单人、单桌、单行。

桌、椅高度必须符合标准,桌面平整,排列整齐,前后、左右必须保持80cm以上的距离,试室内不能堆放其它杂物。

9、考场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保密室。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职(专科)院校2024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9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第四条本次单独招生的招生计划为200人,具体专业设置如下:1.视觉传达设计(60人)2.产品设计(60人)3.室内设计(40人)4.动画设计(40人)第五条招生专业分数线以山东省高考本科第一批次A线为基准,下调30分。

第三章考试内容和形式第六条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第七条笔试内容按照每个专业的专业能力要求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基础知识2.创意能力3.绘画能力4.素描能力5.色彩感知能力6.数字化设计能力第八条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艺术品展示2.个人作品解读3.创作思路和背景介绍4.个人优势及未来发展规划第四章报名和资格审核第九条招生报名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十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考生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作品。

第十一条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将根据考生的个人信息和作品进行综合评估,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资格。

第五章录取和入学第十二条录取方式为综合评价,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确定录取通过线。

第十三条最终录取名单将在xx年xx月xx日公布,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完成报到手续,并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入学资格审核将在报到时进行,缴纳学费后方可正式入学。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每个考室内前、后各放置一把椅子,考室外放三张课桌作为“小件物品存放处”;
4、清理考室内一切杂物,确保考场清洁。
5、请于2018年3月30日16:00前完成。
三、面试考场布置安排
系别
负责场地
备注
应用技术系
一教楼1101-1106、1201-1210;二教楼2201、2202、2205、2206、2301-2306、2401-2406;第三实训楼1楼。
后勤保障组
江油职中综合大楼401-409、411、413-421、501-509、511、513-521
38间
二、笔试考场布置要求
1、负责确保桌面、墙面干净整洁,不能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2、每个笔试考室按30名考生安排。考生座位号从前门起,按竖行S型编排,贴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员核对检查;(见附件1)
3.候考室桌椅保持原样,可多放椅子。
4.请于2018年3月31日12:30前完成。
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关于单独招生考试考场布置的通知
初等教育系,应用技术系、后勤保障组:
为圆满完成2018年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现将单独招生考试考场布置工作安排如下。
一、笔试考场布置安排
系别
负责场地
备注
应用技术系
一教楼1101-1106、1201-1210;二教楼2201、2202、2205、2206、2301-2306、2401-2406。
初等教育系
一教楼1301-1310、1401-1410、1501-1510;三教楼3301-3306、3402、3404、3406、3407、3408、3501、3503-3506、3508
四、面试考场布置要求
1.面试考场布置标准示意图见附件2。
2.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各专业需求及现场指导人员布置。
32间。需1056套,现有729套,后勤保障组负责补充欠缺桌椅327套。
初等教育系
一教楼1301-1310、1401-1410、1501-1510;三教楼3301-3306、3402、3404、3406、3407、3408、3501、3503-3余408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