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与法律思维方法的结合与突破——评法学新著《诉讼精细化》
要件审判九步法与法律思维方法的结合与突破——评法学新著《诉讼精细化》作者:朱兰春,法学博士,北京大成律师经济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实务畅销书《法官如何裁判(第2版)》作者。
一、从要件审判九步法到要件诉讼九步法的突破德国著名法学家赫克曾经说过:“在所有的改变中,方法的改变才是最大的进步。
”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研究多年,对于先贤的上述名言备有体会。
事实上,以方法的探索为表征的法律思维创新,贯穿了发现法律和实践法律的全过程。
在民商事诉讼实务中,方法上的总结也逐渐成为实务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如果说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作为审判活动的方法总结,为一线法官们提供了切实提高审判效率的体系性审判方法和思考维度,成为法官们的职业必修课,且鉴于律师参与代理的诉讼活动正是审判活动的一环,这种体系性审判方法对于律师亦大有裨益,但由于视角的不同,从审判活动的方法中获取律师代理诉讼活动的方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读者个体的吸收和转换程度。
那么以律师行业为视角,是否存在针对律师从事诉讼活动的专门性方法论指引书籍?2021年8月,段清泉先生新著《诉讼精细化要件诉讼思维与方法》一书出版。
反复通读这本《诉讼精细化要件诉讼思维与方法》之后,感念于段清泉先生对于民法实施与运用的倾注,并着力于总结和贯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实现了律师在民商事诉讼中对专门性方法论的需求,为民商事诉讼提供了一套全整合、可操作的思考工具。
该书出版后,业内普遍反响良好,自在意料之中。
我认为,该书创造性地提出要件诉讼九步法,不仅与要件审判九步法形成了呼应,更是针对性地为律师打造了一个好的思维模型。
正如书中所言,“成年人学习的重点不是获取更多的信息量,而是要学习更好的思维模型。
对于法律适用来说,好的思维模型胜过知识的堆积。
”从思维角度着眼,我认为,这本书提供了一套崭新的法律思维智慧,对于尚未构建自身思维体系的法律人而言,本书可以成为着手构建的基石,对于已经构建自身思维体系的法律人而言,本书可以成为强化、修补和完善的有力武器。
要件审判九步法与诉讼可视化PPT
读书感悟
第二章节 要件审判九步法
读书感悟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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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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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权利 请求
1
找到权利 请求的基 础规范
2
寻找抗辩 权的基础
规范
3
基础规范 构成要件
分析
4
检索诉讼 主张
5
整理诉讼 争点
6
证明要件 事实
7
认定要件 事实
8
要件归入 并作出裁
判
9
第一步 固定权利请求
精简内容-简单、直接、策略
读书感悟
更好的表达
色彩、构图、字体 避免线条交叉、长途奔袭 文字合理布局、不要过于拥挤
典型纠纷类型的可视化应用
读书感悟
• 借款合同纠纷 • 票据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土地开发及交易相关纠纷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实践与运用
确定呈送的对象 确定图表显示的内容 确定图表的类型 确定由繁至简
读书感悟
第四章节 九步法与可视化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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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权或者抗辩权要件 2、请求权或者抗辩权对应的事实 3、用图表方式直观呈现
4、工具WPS/PPT/X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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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感悟
第五步 诉讼主张的检索
请求权、抗辩权的主张 释明、提高诉讼效率 促进争点的形成
第六步 争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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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础规范的要件为基本元素 请求权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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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要件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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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构成要件进行举证 重点加强对争点的举证
邹碧华院长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修订稿
邹碧华院长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邹碧华院长“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要求: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便于实际履行。
1、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民事行为效力的,应明确效力的状态。
请求确认权利归属的,应明确权利主体、性质、内容。
请求给付钱款或实物的,应明确给付主体、种类、金额等。
请求履行行为的,应明确履行内容和方式,是否便于执行。
请求多被告承担责任,应明确各被告承担责任性质和份额。
2、若原告诉请不明确,可通过询问、告知、必要的释明等方式,让原告明确诉请。
3、若原告诉请不充分,可主动探求原告的真实意思,进行必要的释明。
原告同意一并起诉的,合并审理。
原告明确放弃的,不再处理并记明笔录。
原告表示另案起诉的,本案中不予处理并记明笔录。
4、若原告诉请不正确,可通过释明,建议当事人剔除更正不正确的诉请。
第二步识别请求权基础要求:审查原告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确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进行审理5、从诉讼请求及诉讼理由中寻找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
6、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明确的,根据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7、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不明确、理由含糊不清、诉请与理由出现矛盾时,应予以释明,让原告明确表态。
8、释明后原告仍不明确的,可依据诉请及事实理由,由法院认定法律关系,并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认的,按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9、原告拒绝确认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又不予明确的,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10、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应予以释明,并告知不予变更可能导致的后果。
原告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第三步识别抗辩权基础要求:审查被告的答辩主张和理由是否明确11、要求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主张、法律关系性质等作出有针对性的答辩。
实用又接地气!“要件审判九步法”助你入门劳动争议案件
实用又接地气!“要件审判九步法”助你入门劳动争议案件相比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等普通民商事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具有许多自身的特殊“属性”。
如何高效、妥善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刚刚接触相关案件的新手法官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劳动争议合议庭负责人王国侠法官编写了《手把手传授劳动争议案件入门实操》,本期法官讲堂为大家详细解读。
王国侠上海宝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劳动争议合议庭负责人法学博士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特殊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在法院内部算比较“小众”的领域,它属于传统民事审判,但又区别于普通民商事案件,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01一裁两审,通常仲裁前置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实行“两审制”;而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审理之前,还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个别情况除外(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其他争议的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02管辖法定,适用特殊时效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
03法律关系单一,诉讼请求多样普通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如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涉及物权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法律关系则较为单一,核心是劳动关系的有或无。
但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上又表现出多样化,复合诉请较常见,如同时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差额、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
04举证责任特殊,倾向保护弱者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者的天然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分配了较重的举证责任。
05法律依据层级多维,政策差异明显普通民商事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多为法律、司法解释,法律层级较高。
要件审判九步法_解析
而第二被告张某,是因为他是保证人,也 某及张某,借据上张某的章的真实性,形 含两类请求权:其一是违约责任请求权。
就是担保关系?刘某认诺。
成过程是怎样的?黄某表示,张某是我 据此寻找到该请求权的规范法条为合同
识别实体法规范:法官询问刘某,根 的前夫,借据上要张某作担保是刘某要 法第一百零七条。该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据的可采性与证据效力→推导心证结论
审 研 究
理 初 期不能 及 时固定诉 讼主张 ,致使 当 事人在庭审结束后仍不断予以变化或补
发现程度及证明过程的诉讼效率。 流 程:就 争点 形成 初 步心证→阐 明
适用:根据第七步举证责任的分配: 其一,围绕违约责任请求权形成的争点
充,从而导致低效的庭审效率。
→分配举证责任【法条寻找→分配→固 的 举 证。刘某 提 供了均系书证 的 借 据 及
被告黄某与被告张某原系夫妻关 系,黄某曾向原告刘某出具借据,借据担 保人处盖有张某印章。现期至,黄某、张 某未还款,故刘某涉讼。
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
述其诉讼请求,以固定与明确当事人诉讼 请求的内容与构成,避免因诉请不明、不 固定引起的无效、低效率的诉讼行为。
方法:通过提示性询问、主动追问等 庭审行为,设法厘清诉请中的模糊之处, 暴露诉请中的矛盾之处,促使当事人主动 更正有明显瑕疵的诉讼请求。
证结论。其二,围绕部分履行抗辩形成的
第一 款,应由刘某 就 上 述争点 承担举 证
适用:(见表一)
方法:根据“证据规则”举证责任
义务(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义务未
第七步:要件事实的证明
的分配、证据采纳标准等,审查认定各方
履行(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刘某担
目标:此步骤旨在帮助当事人理清举 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形成对
2021年学习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心得体会
2021年学习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人,我在前不久有幸读到邹碧华院长的经典之作《要件审判九步法》.我刚接触法院的工作,对审判的基本流程还不是很了解,但一遍又一遍地品味九步法 ,不仅让我对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层的认识,还让我树立了早日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信心和勇气.最近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在闲暇之余我拿出《要件审判九步法》进行阅读.结合老师的课程讲解,我再翻起这本书的时候,心里却突然有了一丝丝的感想,这在之前是没有的.我发现一本好书,读一遍是不够的,尤其是能够提升我们法律思维和工作能力的书更是需要千品万读,慢慢吸收.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邹碧华院长,尽管我和他素未谋面,但他的思想.他的理念,如涓涓细流,缓缓地进入我脑海,让我对审判事业,这个陌生而又神圣的工作渐渐有了个清晰的认识.《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为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再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做出裁判,审理思路完整.清晰.这本书仿佛是一盏指路的明灯,为我们指明了清晰正确的审理方向,有利于我们确定缜密完善的审理思路,对于我们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有不可估量的指导意义.其实九步法对我而言,学理性的东西可能领悟得不够透彻,也不够全面.在阅读之际,我被邹碧华院长那种舍己为人.一心为民的精神品质所感动.他心系法律事业,明白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直面重重困难和挑战.在数十载的工作生涯中,他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认真倾听认真记录,不辞辛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和生活的难题;他认真调研,不断创新,设立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解决诉讼烦琐的难题;他善于总结,化繁为简,创立要件审判九步法 ,为法官同人解决审判烦琐的难题.这点滴之间,我看到他的坚毅和执着.努力和认真,这一切都倾注他一生的心血和付出.我作为一名刚工作不久的新人,邹碧华院长的先进事迹和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让我为之钦佩.虽然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做着平凡的事情,但是我需要将它做好做实,敢于担当,遇事绝不推诿,要敢于面对挑战,知难而进.敢担当,这需要我们有勇气,有责任,有毅力,有决心.而邹碧华院长这个燃灯者正为我们的工作和学习指明一条道路.一路上我们需要为之努力和奋斗,敢于创新,敢于担当.九步法其实就是教会我们怎么做事.怎么为人.有人说,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写照,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缩影.与书为友,就是与作者为友.也许懵懂的我,对于九步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还那么肤浅,停于表面.但邹碧华院长的只言片语,让我记忆犹新.他曾说过: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 法官需要理性地看待问题,不是一个审判的机器,不仅要通法理,还要通人情.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一个难题,但邹碧华院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做出表率.而良知恰恰是平衡这种人情与法律案件最好的天平.善良.有良知是一个法官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邹碧华院长从小就受到家庭良好教育的熏陶,他的外婆给予他极大的帮助,聪慧善良的外婆的一言一行,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始终如一,在法律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考虑问题,解决问题.他心系人民,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实实在在地给予人们帮助和温暖. 燃灯者不仅照亮了别人,还带来了温暖.爱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热乎,这么自然,这么质朴,这么真实.良知,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这点在邹碧华院长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是庭前的独角兽,作为裁判者,他以身作则,清廉如水,正气凛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表率,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对当事人,对律师热情洋溢,认真倾听,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他作为一名领导,对同志严厉却不缺乏关爱,率先垂范,恪守法律的公正和严明.我们要牢记邹碧华院长对我们的教诲,忠诚司法事业,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廉洁底线.学习《要件审判九步法》,我感受到它的价值层面,感受到它的精神面貌.我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认真落实三严三实 ,不走过场,实事求是,永葆廉洁底线.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断进行法律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做一个敢担当.有良知的法院工作人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读书笔记|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
读书笔记|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前⾔⼀直深信,⼈⽣在世,能找到⼀份让⾃⼰为之奋⽃终⽣的事业,是极其幸福且充实的。
最近研读了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在B站听了邹法官的讲座,受益匪浅,对邹法官的敬佩、怀念之情油然⽽⽣。
不难看出,邹法官⼗分热爱法律和他的职业,以及推动中国审判制度和实践不断进步的⾚诚之⼼。
虽然邹法官英年早逝,但他留下的书籍、思想和精神,是每个法律⼈的宝贵财富。
这本书是律所⼀位前辈推荐的,看完后,确实让我对诉讼有了更为全⾯的认识,让我学会站在法官⾓度来思考问题,甚⾄在庭审中也会更加注重围绕诉讼请求阐述,归纳争议焦点,在写代理词时会提醒⾃⼰写明请求权基础。
所以,真⼼推荐给每个刚刚步⼊律师⾏业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
要件审判九步法总体框架步骤任务⼤前提第⼀步固定权利请求第⼆步找到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第三步寻找抗辩(权)基础规范第四步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前提第五步检索诉讼主张第六步整理诉讼争点第七步证明要件事实第⼋步认定要件事实结论第九步要件归⼊并作出裁判第⼀步:固定权利请求权利请求是诉讼的基本出发点或原始出发点,权利请求是确定当事⼈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基础的出发点,即诉的构成要件。
1、我们要清楚权利保护体系以及各权利相互之间的关系。
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权利有:(1)本权利:权利包括⼈格权、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份权等权利。
这些是民法上的基本权利,对权利本⾝的归属发⽣争执,可以通过确认之诉加以解决。
(2)请求权:请求他⼈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本权利受到侵害后,通常通过⾏使请求权来进⾏救济。
可以通过给付之诉加以解决。
(3)形成权:设定、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权利。
可以通过形成之诉加以解决。
(4)抗辩权:请求权的反对权。
2、各权利之间有对抗关系、补充关系、竞合关系。
3、遇到请求权不明确的情况,法官应当:(1)明确诉讼请求之含义;(2)明显荒谬、不合理或者错误的诉讼,可以要求当事⼈提出或更正;(3)明显倚楼的诉讼请求可以提⽰当事⼈加以补充(有争议);(4)对于当事⼈在多种请求权之间捉摸不定的,可以通过形式释明权促使其作出恰当的选择。
要件审判九步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写作框架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步骤符合演绎推理主要形式即三段论的逻辑框架: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将九步法与三段论相对应得到如下图表。
文章虽然按照三段论的逻辑结构层层递进,司法实践中很多环节其实是交叉或同步进行的。
比如,固定权利请求之前可能要对基础规范进行识别,对于明显违法的请求经识别之后确定无法固定而直接裁驳。
案情简介2007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十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约定朱俊芳以每平方米4600元价格向嘉和泰公司购买百桐园小区十号楼14套商铺。
同日办理了该十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销售备案登记手续。
2007年1月26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到账之日起三个月即2007年1月26日至2007年4月26日止;嘉和泰公司自愿将其开发的百桐园小区十号楼商铺以每平方米4600元的价格抵押给朱俊芳,抵押的方式为和朱俊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开具发票;借款到期,嘉和泰公司一次性还清借款,朱俊芳将抵押手续(合同、发票、收据)退回嘉和泰公司,如到期不能偿还,嘉和泰公司将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等。
同日,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发放了1100万元借款,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出具1100万元收据。
至2007年4月26日,嘉和泰公司未能偿还该借款。
大前提一、固定权利请求一审中,原告朱俊芳向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的十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案中原告非常清晰的阐述了诉讼请求,具体分析可以拆解为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
就原告而言,确认之诉得到法院支持以后再将给付之诉作为补充以取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实现了诉讼与执行两个程序的衔接。
在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时,法官可以通过庭审过程中不断询问进一步辨析澄清。
对于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的诉讼请求,法官可以提示当事人予以变更或者裁驳。
要件审判九步法_解析
黄某是夫妻关系。你到底选择哪一个?
不还钱,但我现在没有收入。被告张某辩 便进一步展开审理,分配举证责任等。
刘某表示,张某在借款上盖了章,他 称,对借款事实不知情,钱没拿到家里用
方 法:分 析 确 定 相关 法 律 条文 所 包
就是借款的担保人。借款时黄某与张某是 过,我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含的构成要件。
告知并询问黄某及张某,根据被告答辩主 流 程:初 询问→研析→再询问(阐
再询问:法官遂阐明并询问刘某,基 明)→研析→识别【答辩主张和理由→实 张和理由,法院将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
庭
于担保关系产生的连带责任和基于夫妻 体法规范】
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来判断这个案
审
研
关系产生的连带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
据你的起诉理由,请具体陈述你诉讼请 求的,签 借条时他不在场,他的章是我 包括借款合同已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
求依据的法律规范。刘某表示,他们一个 私自拿去盖的。张某表示,他同黄某是在 条)、负有偿还义务(合同法第二百零六
是借款人,一个是担保人,具体法条我搞 2009年3月3日登记离婚的,借据盖的章是 条)、义务未履行。刘某违约责任请求权
推行了“要件审判九步法”,表明司法管 理开始更多地呼应司法工作客观规律本 身的逻辑要求,表明司法机制开始更多地 注重司法技术及相关的理论问题,表明 司法方法开始更多地强调从诉讼流程的 各个具体环节出发进行考察与分析。
下文将通过原告刘某诉被告黄某、 张某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的解 析,探讨“要 件审判九步法”的具体运 用,以期进一步厘清审判思路、规范司法 行为、提高审判效率。
流程确定构成要件整理诉讼主张梳理争点确定争点归纳询问固定适用见表一第七步要件事实的证明目标此步骤旨在帮助当事人理清举证质证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并按照法律条文的构成要件分配举证责任并告知当事人使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明确知晓真伪不明情形下的风险所在并告知证明方法和证明要求促使当事人用尽证明方法及证明资源
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
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要求: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便于实际履行。
1、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民事行为效力的,应明确效力的状态。
请求确认权利归属的,应明确权利主体、性质、内容。
请求给付钱款或实物的,应明确给付主体、种类、金额等。
请求履行行为的,应明确履行内容和方式,是否便于执行。
请求多被告承担责任,应明确各被告承担责任性质和份额。
2、若原告诉请不明确,可通过询问、告知、必要的释明等方式,让原告明确诉请。
3、若原告诉请不充分,可主动探求原告的真实意思,进行必要的释明。
原告同意一并起诉的,合并审理。
原告明确放弃的,不再处理并记明笔录。
原告表示另案起诉的,本案中不予处理并记明笔录。
4、若原告诉请不正确,可通过释明,建议当事人剔除更正不正确的诉请。
第二步识别请求权基础要求:审查原告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确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进行审理5、从诉讼请求及诉讼理由中寻找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
6、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明确的,根据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7、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不明确、理由含糊不清、诉请与理由出现矛盾时,应予以释明,让原告明确表态。
8、释明后原告仍不明确的,可依据诉请及事实理由,由法院认定法律关系,并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认的,按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9、原告拒绝确认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又不予明确的,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10、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应予以释明,并告知不予变更可能导致的后果。
原告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第三步识别抗辩权基础要求:审查被告的答辩主张和理由是否明确11、要求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主张、法律关系性质等作出有针对性的答辩。
要件审判九步法总结
要件审判九步法总结《关于要件审判九步法总结的有趣分享》嘿,大家好呀!今天咱要来唠唠这“要件审判九步法总结”,这可真是个相当厉害的玩意儿,就像是法律界的武林秘籍一样。
你想想,在那复杂的法律世界里,案件就像一团乱麻,让人摸不着头脑。
而这个要件审判九步法呢,就好比一把神奇的梳子,能把那乱糟糟的“头发”给理顺了。
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
嘿,这就像是给案件定个大方向,告诉咱到底要解决啥问题。
就好比是给迷路的人指了个明确的目的地,这下咱就知道往哪儿奔啦!第二步,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
哈哈,这就像是找到了通往目的地的地图,知道了走哪条路。
接下来的第三步到第六步,那就是在这条路上仔细观察、分析,看看有没有啥坑啊、障碍啊。
这个时候咱就得像个机灵的小侦探一样,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第七步,分配举证责任,就像是打篮球分队伍一样,知道谁负责进攻,谁负责防守。
这样大家都清楚自己的任务,不会乱了套。
第八步,证明标准,这可太重要啦!就跟咱考试及格线一样,达不到标准可不行。
最后一步,事实认定,等于是把这一路上收集到的各种线索拼凑起来,还原出事情的真相,就像是拼拼图一样。
这整个过程啊,就像是一场刺激的冒险!有时候找线索就跟找宝藏似的,让人兴奋又紧张。
要是找错了方向,那可就白忙活一场啦,还得重新再来。
而且我告诉你们哦,用这要件审判九步法就像是有了一双火眼金睛,能让那些复杂的案件变得清晰明了。
不过呢,咱可不能掉以轻心,得认真对待每一步,不然一个小疏忽就能让整个案件变味儿啦。
总之,要件审判九步法总结起来就是:先定目标,再找路,小心观察别迷路,合理分工很重要,标准不能掉,最后真相就找到。
哈哈,希望我的分享能让大家更容易理解这个厉害的审判方法,让我们在法律的海洋里畅游得更愉快!好啦,今天就讲到这儿啦,下次再和大家分享别的有趣话题哟!。
【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
【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点击上面↑↑↑蓝字订阅【法律方法工作坊】---------------------------------------------------------------编者按审判方法是指法院操作诉讼法和处理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
现行“法律关系定性式”由于其自身的限制,容易造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本期为大家介绍的文章着力探索一种以请求权和抗辩权作为法律适用的出发点、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作为抽象审判思路的基本载体的审判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
该方法能够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当事人非理性诉讼行为,限制法官过渡裁量,具有很大的审判管理价值。
作为审判权运行的具体方式,审判活动必须依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然而,审判活动作用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具有模糊性、变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并非抽象的法律条文所能明示和涵盖。
因此,审判中必须蕴含更为能动、专业的技术理性和方法理性,从而形成将生活事实归入某个法律概念之下的逻辑涵摄过程,防止规定的弹性和抽象性实质上造成“对某种形式的专制统治的肯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检查中发现,超审限未结民商事案件除送达不能等客观原因外,还存在着一些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固定:一是诉讼请求不固定导致审判效率低下。
二是法律条文不固定导致审判思路无法固定,法律推理的出发点不能确定,自然法律推理的正确性自然亦无从判断。
三是证据材料不固定导致鉴定时间冗长。
四是诉讼主张不固定。
本文提出的要件式审判方法,对其形式理性予以阐发,形成一套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为审判基本元素的完整案件操作流程,以期探索出一种既能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以及法律适用结果的可检验性,又具有实践性和可习得性的法实用技术。
“要件式”审判方法提炼于司法实践,而非标新立异的学术命题,其价值亦根植于具体的案件处理程序中。
为给广大法官提供更直观、简洁的操作程序和可行标准,将“要件式”审判方法与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相结合,可以分解为九个有机联系的步骤,谓之“要件审判九步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不专属于法官的裁判技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不专属于法官的裁判技法⽂/刘辉法学博⼠、上海市长宁区⼈民法院院长邹碧华所著《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9⽉出版 12⽉重印)⼀书,不仅是初任法官乃⾄资深法官审理民事案件的裁判指南,也应成为实习律师乃⾄执业律师的良师益友。
美国近代⼤法官霍姆斯曾说:“法律的⽣命不在于逻辑,⽽在于经验。
”众所周知,法官所从事的司法职业并不要求活⼒四射和激情万丈。
相反,司法的消极、被动、中⽴等特性要求法官稳重持中,具备⼀种超乎常⼈的⼼如⽌⽔的“冷性”品格,过度热情反⽽容易伤害司法的理性。
只有达到“⼼如⽌⽔”的境界,法官才能⽤法律理性将⾃⼰铸造为公平正义的化⾝,才能成为社会良知的“守护神”。
因此,司法审判活动需要的并不是激进莽撞、感情⽤事,⽽是保守冷静、耐⼼平和。
审判活动是⼀门技术。
如何固定权利请求,如何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如何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如何分析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如何完成诉讼主张的检索,如何归纳、整理争议的焦点和难点,如何证明要件事实,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判,等等,需要的不仅是法官的知识与思维、经验与智慧,还需要掌握解决具体案件的所有标准、⽅法、技巧和步骤。
同样,审判活动也是⼀门艺术。
法官对当事⼈的询问,对代理⼈的引导,对证据的甄别,对事实的判断,对法律的运⽤,对庭审节奏的掌控,都离不开法官个⼈运⽤法律的经验。
从这个层⾯上说,经验是处理法律事务的宝贵资源,法律规范、社会阅历和审判经验,对法官来说都⼗分重要。
因此,能否将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断于法,需要的不仅是从法学院学到的扎实的法学理论和渊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经过长期社会实践形成的⼀种审判阅历与素养。
在当下,尤其是我国的特⼤城市,如北京、上海、⼴州、深圳等地法院,随着当事⼈维权意识的觉醒,新型民事案件层出不穷,以⾄于法院推出了“晚间法庭”、“周末法庭”,虽说是“司法为民”司法核⼼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但是,也间接反映了“诉讼爆炸”给法官造成超负荷⼯作的尴尬局⾯。
要件诉讼九步法
要件诉讼九步法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
十九大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同时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了重大部署。
伟大的新时代呼唤一部伟大的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无不开启着一个民族的兴盛与国家的强大。
我们目前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一部伟大的民法典呼之欲出。
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按照立法计划,将于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典的真正生命力在于广大人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道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但目前却缺少以当事人和律师视角运用法学方法的介绍。
自从我国引入德国法的概念体系之后,法学方法论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主要是指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如何准确、科学地适用法律的规范。
不少法学方法论佳作都是以法官为视角。
但法官视角和当事人视角有重大的区别。
司法审判受到当事人处分权的制约,法官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由进行事实认定,然后根据法律进行裁判,诉讼结果与法官无利害关系,他们主要是居中判断请求能否成立的问题。
所以,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的逻辑结构就是:先固定权利请求,根据事由去寻找支持该请求的基础规范,对基础规范进行要件分析从而分配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对诉讼主张进行检索和证明,根据心证结果归入做出裁判。
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讲,诉讼结果关系重大,当事人能提出什么样的请求、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是否需要提起诉讼等已经涉及到对权利作出处分,这就需要在诉前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
所以律师和当事人需要自己的方法论。
经过对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王利明《法学方法论》、梁慧星《民法解释学》、杨立新《民事裁判方法》、许可《民事审判方法》的研读,归纳了当事人视角的“要件诉讼九步法”。
要件诉讼九步法以司法三段论为纲。
司法三段论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逻辑应用。
要件审判九步法
目录分析
目录分析
目录分析
具体来说,这本书的目录包括了以下九个部分: 在这一部分,作者提出了如何明确案件的主要争点,包括对法律争点和事实 争点的识别和确认。这一步骤强调了法庭上明确争议点的重要性,为后续的审理 工作提供了基础。
目录分析
在这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如何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权利基础来区分请 求权。通过对请求权基础的分析,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 权利义务。
阅读感受
这本书让我对审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传统的审判方法往往只案件的事实和 法律条文的适用,而忽略了审理思路和办案方法的统一性。《要件审判九步法》 则不同,它以清晰的步骤和逻辑,将审理过程分为九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案 件的关键要素和核心问题。这种方法不仅提高了审判的效率和准确性,而且使整 个审理过程更加透明和公正。
内容摘要
书中还强调了法官在审判中应当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程序公正、司法公正的原则, 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证据,避免出现偏见和不公。作者还通过一些案例的分析,展示了这种方 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 《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本书对于从事法律审判工作的人员来说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籍。它 不仅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审判方法,还通过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 应用这种方法。希望这本书能够为从事法律审判工作的人员提供更多的启示和帮助。
阅读感受
这本书让我对法律适用的过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法律条文往往只是规定了 一些原则和规则,如何将这些原则和规则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是每个法官都需 要面对的问题。《要件审判九步法》提供了一种实用的方法,它通过分析案件的 事实和法律关系,确定案件的要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法律适用。这种方法不仅 提高了法官对案件的把握能力,而且使判决更加合理和公正。
裁判理念与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实践与探索
• 亦得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
为什么选择要件分析方法?
• • • • 与诉讼法的发展相一致 与证据规则的技术要求一致 与法官水平现状相一致 与司法管理要求相一致
与证据规则技术要求一致
• • • • • 决定举证责任分析 决定主张责任 决定举证时限客体 决定争点整理方法 决定法官释明方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 分步讲解
要件分析的多层次性
• 乙负给付义务
• 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 法律效果:出卖人负给付义务
• 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 构成要件:要约、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 法律效果:合同成立
第五步 诉讼主张的检索
• 请求权或抗辩权基础的要件事实与 当事人主张的要件事实进行比较 • 缺失要件的补充 • 错误主张的改正
争点整理与法庭和谐
• 席前会议的启示 • 律师发言频频被打断 • 法官发问为什么会超过律师?
不进行争点整理
• • • • • 不归纳争点 不区分法律争点和事实争点 争点过于笼统 争点过细 争点不全
第七步 要件事实的证明
• • • • • 解决四件事 认知举证责任 指导、固定证据 证明充分性的判断 心证结论公开
历史方法的审理思路
1.甲3月1日函,构成要约 2.甲函3月3日到达,要约生效 乙获得承诺权(实质拘束力) 3.甲3月4日撤回函,后于要约到达 不发生撤回效力 4.乙3月7日复函,构成承诺 5.乙的承诺于承诺期内到达生效 6.结论:甲乙买卖合同成立
案例二
• 甲借照相机给乙,乙擅自卖给善意的 丙,丙再将之转卖给恶意的丁,并立 即交付
所有权归属:历史方法
• 甲乙合同有效,故可依合同请求向乙交付 • 所有权已转移于乙 • 甲依寄托合同成为直接占有人,乙成为间 接占有人,取代交付 • 丙丁合同有效 • 交付系无权处分,效力待定 • 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 所有权回复前,属丁所有(台湾)
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
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点击上面↑↑↑蓝字订阅【法律方法工作坊】---------------------------------------------------------------编者按审判方法是指法院操作诉讼法和处理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
现行“法律关系定性式”由于其自身的限制,容易造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本期为大家介绍的文章着力探索一种以请求权和抗辩权作为法律适用的出发点、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作为抽象审判思路的基本载体的审判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
该方法能够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当事人非理性诉讼行为,限制法官过渡裁量,具有很大的审判管理价值。
作为审判权运行的具体方式,审判活动必须依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然而,审判活动作用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具有模糊性、变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并非抽象的法律条文所能明示和涵盖。
因此,审判中必须蕴含更为能动、专业的技术理性和方法理性,从而形成将生活事实归入某个法律概念之下的逻辑涵摄过程,防止规定的弹性和抽象性实质上造成“对某种形式的专制统治的肯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检查中发现,超审限未结民商事案件除送达不能等客观原因外,还存在着一些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固定:一是诉讼请求不固定导致审判效率低下。
二是法律条文不固定导致审判思路无法固定,法律推理的出发点不能确定,自然法律推理的正确性自然亦无从判断。
三是证据材料不固定导致鉴定时间冗长。
四是诉讼主张不固定。
本文提出的要件式审判方法,对其形式理性予以阐发,形成一套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为审判基本元素的完整案件操作流程,以期探索出一种既能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以及法律适用结果的可检验性,又具有实践性和可习得性的法实用技术。
上海长宁法院院长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
上海长宁法院院长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邹碧华院长“要件审判九步法”具体步骤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要求: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便于实际履行。
1、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民事行为效力的,应明确效力的状态。
请求确认权利归属的,应明确权利主体、性质、内容。
请求给付钱款或实物的,应明确给付主体、种类、金额等。
请求履行行为的,应明确履行内容和方式,是否便于执行。
请求多被告承担责任,应明确各被告承担责任性质和份额。
2、若原告诉请不明确,可通过询问、告知、必要的释明等方式,让原告明确诉请。
3、若原告诉请不充分,可主动探求原告的真实意思,进行必要的释明。
原告同意一并起诉的,合并审理。
原告明确放弃的,不再处理并记明笔录。
原告表示另案起诉的,本案中不予处理并记明笔录。
4、若原告诉请不正确,可通过释明,建议当事人剔除更正不正确的诉请。
第二步识别请求权基础要求:审查原告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确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进行审理5、从诉讼请求及诉讼理由中寻找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
6、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明确的,根据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7、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不明确、理由含糊不清、诉请与理由出现矛盾时,应予以释明,让原告明确表态。
8、释明后原告仍不明确的,可依据诉请及事实理由,由法院认定法律关系,并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认的,按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9、原告拒绝确认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又不予明确的,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10、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应予以释明,并告知不予变更可能导致的后果。
原告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第三步识别抗辩权基础要求:审查被告的答辩主张和理由是否明确11、要求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主张、法律关系性质等作出有针对性的答辩。
12、如被告的答辩包含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应找到相对应的具体法条。
13、如被告提出的答辩属反诉的,对于反诉部分,应予以释明,让其明确是否提起反诉。
读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第八步
读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第八步
从2017年3月到现在,陆陆续续读了一百多个声音的判决、法律和司法解释。
虽然都是见缝插针的得空就读,没有当作节目做,只是当做一个法律人的日常修行。
不过日益觉得读判决、读法律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能很好的放松头脑,也能回应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法律需求,所以与大家分享一下。
如果有想知道的法律知识,可以留言给我,我会找案例读出来与大家分享,愿与诸君同积法律跬步。
本专辑仅作为法律知识的分享和交流,不能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使用。
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个案,是不能简单的套用法条和法律知识的。
如果有实际的法律需要,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专业人士当面咨询和洽谈。
读判决系法律人日常练习的一种手段,我将以真实判决为基础,突出核心争议点和裁判解读,并在最后展开讨论核心争议点,愿与诸君同积法律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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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技能】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点击上面↑↑↑蓝字订阅【法律方法工作坊】---------------------------------------------------------------编者按审判方法是指法院操作诉讼法和处理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
现行“法律关系定性式”由于其自身的限制,容易造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本期为大家介绍的文章着力探索一种以请求权和抗辩权作为法律适用的出发点、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作为抽象审判思路的基本载体的审判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
该方法能够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当事人非理性诉讼行为,限制法官过渡裁量,具有很大的审判管理价值。
作为审判权运行的具体方式,审判活动必须依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然而,审判活动作用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具有模糊性、变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并非抽象的法律条文所能明示和涵盖。
因此,审判中必须蕴含更为能动、专业的技术理性和方法理性,从而形成将生活事实归入某个法律概念之下的逻辑涵摄过程,防止规定的弹性和抽象性实质上造成“对某种形式的专制统治的肯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检查中发现,超审限未结民商事案件除送达不能等客观原因外,还存在着一些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固定:一是诉讼请求不固定导致审判效率低下。
二是法律条文不固定导致审判思路无法固定,法律推理的出发点不能确定,自然法律推理的正确性自然亦无从判断。
三是证据材料不固定导致鉴定时间冗长。
四是诉讼主张不固定。
本文提出的要件式审判方法,对其形式理性予以阐发,形成一套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为审判基本元素的完整案件操作流程,以期探索出一种既能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以及法律适用结果的可检验性,又具有实践性和可习得性的法实用技术。
“要件式”审判方法提炼于司法实践,而非标新立异的学术命题,其价值亦根植于具体的案件处理程序中。
为给广大法官提供更直观、简洁的操作程序和可行标准,将“要件式”审判方法与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相结合,可以分解为九个有机联系的步骤,谓之“要件审判九步法”。
(一)固定权利请求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基本内容(一)固定权利请求权利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也是民事审判的最原始的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故必须及时固定。
固定权利请求包含三层含义:其一,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模糊含义,如请求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要明确给付的责任主体、种类、金额、数量、构成及计算方法,涉及多名被告的,应明确是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还是其他责任等。
其二,剔除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矛盾之处。
其三,促使当事人更正明显错误、荒谬或非理性的诉讼请求。
(二)识别请求权基础诉讼请求固定后,即应确定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法官必须先弄清诉讼请求对应的请求权性质。
这里要求根据当事人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确法律关系,再以之为基础明确权利性质,进而确定法律条文。
所谓的权利请求基础,是指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基础规范。
例如,违约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基础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规定,这种规定构成当事人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之所以需要识别权利基础规范,一是因为请求权体系丰富多样,请求权基础不同,权利义务亦不同。
这种差异对当事人的实质性权利构成重大影响。
选择何种权利是当事人对自己实质性权利的一种判断。
二是不同的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同,当事人的诉辩重点亦不同。
三是不同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也可能存在差异。
四是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所带来的证明责任亦不同。
及时识别权利基础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法院及时审查确定审理思路的基本出发点。
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权利是单一且明确的,能够指向某一具体法律规定,则审理自然可以顺利开展。
但如果当事人可能指向若干个请求权,如返还之诉的法律基础至少有六七种,如果不予具体明确,就无法指向具体的请求权,审判活动就无法开展。
另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对重复起诉、管辖权、审理范围、争议焦点以及证明责任等问题作出处理。
法院识别权利基础规范,可以在原告诉讼请求或诉讼理由中去寻找。
原告可能会在诉讼请求或诉讼理由中直接声明权利基础。
如当事人没有明确,法院应早审查固定,以便及时进行后面的审理活动。
在识别权利基础规范时,有时,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会不明确或者前后不一致,或者其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甚至还会发生请求权竞合,这些情况需要法院谨慎处理。
通常做法是作出必要释明,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经释明后原告明确的,按其明确的请求权基础继续审理。
如法官释明后原告仍不能明确的,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认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询问原告对法院认定结果的意见。
同时告知既不明确,又拒绝确认法院认定结果可能导致的后果。
原告确认法院认定结果的,法院按该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原告拒绝确认法院认定结果又不予明确的,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三)识别抗辩权基础在识别出原告的权利请求基础后,法官审查被告的答辩时,首先要判断被告是否提出抗辩或抗辩权。
如提出了抗辩,还要识别其性质,如是权利消灭抗辩、时效抗辩、履行抗辩,还是其他类型的抗辩。
最后,根据抗辩寻找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基础。
要解决抗辩权基础规范问题,必须对否认与抗辩权作出区别。
所谓否认,是指对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予以否认的陈述,具有消极性的特点,一般针对对方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所提出的要件事实作出。
抗辩权则是依据法律规定所提出的抵销、阻止或延缓对方权利的对立性权利主张及新的独立主张,具有积极性的特点,必须指向对立性的法律规范。
例如,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借款,被告称从未借款,即是对原告请求权中有金钱交付事实这一要件的否认,被告如称虽然借了款,但已归还,即是提出了权利消灭抗辩,其所指向的当为债法上债因履行而消灭的法律规定。
所以,如果被告的答辩包含了实体法上的抗辩,法院应当找到各项抗辩所对应的具体法律条文。
否认不改变证明责任分配现状,抗辩会发生证明责任问题。
通常,提出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对抗辩所包含的构成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四)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法官找到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和对立规范后,应对基础规范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把法律条文所包含的事实要件分解,其中对于不完全性法条,则要通过法律解释或者法律补充的方法,把隐含的要件找出来,以获得完全法条。
在很多情况下,不完全性法条或定义性法条往往是基础性规范的补充规范。
补充性规范的构成要件经常成为案件审理的核心争点,其所有构成要件可能成为关键要件。
由于法律概念的多层次性,许多权利仅靠一个层次的法条还不能完成法律推理的任务。
有的法条中所包含的要件通常有多个,无论是完全性法条还是不完全性法条,均可能需要其他层次的辅助性条文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要准确适用法律,就必须把所有相关法律条文中所包含的构成要件都分析出来。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进一步的审判中对案件事实与法律条件中的事实要件进行对照,从而完成法条涵摄的任务。
(五)诉讼主张的检索明确了基础规范后,法官即应审查当事人是否就基础规范包含的每个要件都提出了主张,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其依据的基础是否矛盾。
当事人如果遗漏了相关主张或提出的主张与基础规范的要求相矛盾,法院应当释明,要求其补充或明确。
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不能正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
有的诉讼主张与请求权基础相矛盾,有的与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不能匹配,更多的是遗漏诉讼主张。
例如,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却未提出对方存在过错或有关因果关系的诉讼主张。
诉讼主张错误或遗漏,会对诉讼效率构成重大影响。
据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逾18个月的老案专项检查,其中有部分案件拖延未决的原因就是法官未及时固定诉讼主张。
有的到审理大半年后才发现当事人遗漏了诉讼主张,如果遗漏的主张还涉及到鉴定问题,则引起的迟延就更加严重。
(六)争点整理争点是指当事人存在争议的具体事项。
争点的存在说明部分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而争点整理有助于充分证明争议事实,防止遗漏重要事实导致再次开庭,影响审判效率。
及时整理争点,有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聚焦作用,及时明确审理重点,使当事人能够将自己的诉辩内容集中于争点范围,避免诉辩过于分散。
二是理清思路作用,避免当事人遗漏争点,使之始终清晰地把握案件审理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在诉讼中的优劣势变化,也更加容易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辩理由。
三是帮助法官更加容易地驾驭庭审,使法庭举证质证更有针对性。
四是有利于构建法庭的和谐氛围。
有时,法官帮助当事人归纳起诉要点或答辩要点,有利于避免当事人重复陈述。
尤其是在当事人表达能力欠佳,大量重复时,帮助归纳一下要点,可避免过多打断当事人陈述,进而避免情绪对立。
同时,还有利于对方准确回应。
五是有利于提高法庭记录的清晰度,对于书记员更加准确地进行法庭记录也具有非常大的帮助。
争点整理包括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
事实争点注意在事实调查阶段解决,法律争点注意在法庭辩论阶段解决。
同时,还要注意固定无争议事实以提高法庭效率。
(七)要件事实的证明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点进行举证、质证,理清举证、质证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完成证明责任分配,并提前将心证结论告诉当事人,促进当事人穷尽证明方法和证明资源,要让当事人把证据都拿出来,避免当事人有证据却失权,以便事实认定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
其一,应当进行举证指导。
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如何举证、如何收集证据,等等。
法官应当注意把这些内容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和说明,要注意尽早把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据提交义务告知当事人。
实践中,许多人都误以为举证责任由对方承担,就意味着所有证据都应由对方提交。
在这个问题上,法官要注意准确把握。
其二,应当促使当事人穷尽证明方法。
不少当事人不知道怎样使用传唤证人出庭、隔离质证规则、相互发问等基本证明方法,证明方法不能用尽,故法官要注意说明和指导。
尤其是应当就调查取证问题作出说明和提示。
有的当事人不知道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以至于一些本该胜诉的案件却败诉了。
其三,应当注意心证结论公开。
这是不少法官容易忽略的问题。
德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均把法官心证结论的公开作为法官的一项义务。
心证结论公开是促使当事人竭尽证明资源、用尽证明方法的有效手段。
当事人作为非法律职业人士,基本上无法判断自己所举证据的充分性。
心证结论公开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用尽证据资源,给当事人根据法官心证结论补充证据的机会。
心证结论公开,一要注意公开的时机,要尽早公开,让当事人有机会补充证据;二要注意公开的方式,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让当事人产生不信任感甚至情绪激化,故要善于把握公开的方法与技巧,避免当事人产生对抗心理。
(八)要件事实的认定一方面依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过滤”,排除缺乏关联性的证据事实;另一方面对证据内容、证明力大小等作出判断,并据此确认要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