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_39215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7月8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7月8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7月24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7月24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7月24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8月13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8月13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8月5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9月2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9月6日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2013年9月6日。
医药广告审查制度范本
医药广告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药广告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医药产品的广告审查活动。
第三条医药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科学,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药广告的审查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药广告的审查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药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查管理制度,加强对医药广告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审查程序第六条医药广告申请人应当向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医药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文件;(三)医药广告内容的原件和复印件;(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医药广告的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广告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医药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医药广告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对审查的医药广告内容、批准文号等进行归档管理。
三、审查要求第十条医药广告应当含有药品、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批准证明文件载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医药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广告审查证明
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审查证明当中需要一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想请问一下这个文件是医院自己去办还是由广告公司帮其搞定呢?谢谢还有说是自己去办,要花钱啊,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保定现代女子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03645313060231063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金祥医疗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199号所有制形式私人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接诊时间8:00-22:00床位数40张联系电话3053609广告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户外广告时长(影视、声音)5 秒审查结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75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2 月9 日至2008年02 月9 日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冀医广[ 2007]第02-9 -62 号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山东省卫生厅提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决定撤销1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山东省卫生厅近日撤销了12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这12家机构是:青岛肛泰肛肠医院、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青岛市北博士(医学美容)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世纪长城医院、烟台新安总医院、聊城王令喜中医医院、德州交通医院、青岛民建医院、青岛京北安氏医院、淄博丽人医院和淄博康明眼科医院。
因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山东省卫生厅决定撤销他们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广东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流程
广东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流程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市场的日益扩大,医疗广告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与此同时,医疗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问题也时有发生,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和损失。
为了规范医疗广告,保护消费者权益,广东省对医疗广告进行审查,并颁发审查证明,以确保医疗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作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由相关医疗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医疗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拥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可以将证明文件张贴在医疗广告宣传页面或者宣传材料中,以证明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升公众对广告的信任度。
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申请条件1. 医疗广告主体应为经合法登记的医疗机构或者经批准从事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 医疗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 医疗广告应符合医疗行业的伦理规范和专业标准;4. 其他相关条件。
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申请流程1. 提出申请医疗广告主体向所在地的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请表》、医疗广告内容、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2. 材料审核医疗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查看医疗广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情况。
3. 现场审查若初审通过,医疗主管部门将对医疗广告主体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实际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
4. 终审核发经过现场审查合格后,医疗主管部门将进行终审核发工作。
核发通过后,医疗主管部门将发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使用和有效期1. 使用医疗广告主体应在医疗广告中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要求使用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应张贴在医疗广告宣传页面或者宣传材料中,以证明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有效期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附件1: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页码:2-1)
,
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光盘一式三份),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查-登-记-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
2013-7-1辽卫医广字[2013]第295号
阜新康德医院
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 07-11-05号
23
2013-6-28辽卫医广字[2013]第283号
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凯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 07-11-06号
24
5
2013-6-9辽卫医广字[2013]第244号
黑山县卫康医院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07-01-05号
6
2013-6-9辽卫医广字[2013]第238号
沈阳新民曙光医院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07-01-06号
7
2013-6-13辽卫医广字[2013]第247号
辽医广[2013]第07-05-04号
15
2013-6-21辽卫医广字[2013]第270号
沈阳铁西朱凤琴口腔诊所
报纸
辽医广[2013]第07-05-05号
16
2013-6-24辽卫医广字[2013]第272号
辽阳市太子河区正骨医院
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07-05-06号
铁岭市天桥医院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辽医广[2013]第07-05-02号
13
2013-6-21辽卫医广字[2013]第268号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广播、报纸
辽医广[2013]第07-05-03号
14
2013-6-20辽卫医广字[2013]第264号
东北电业中心医院铁岭分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知识创造未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指对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
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的审查证明书。
这是为了保护
消费者权益,防止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对消费
者带来不良影响的一种措施。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并根据广告宣传的内容、准确性、科学性、合规性等
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证明书的签发通常需要广告所涉及的
产品符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等要求。
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过程中,会对广告的文字描述、图片、声音、视频等进行综合评估。
对于医疗类广告,尤其
需要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准确、科学、合规,以防止虚
假宣传对消费者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出具,对于相关企业能否合规经营以
及广告宣传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起着重要的监管作用。
同时,也对广告制作单位和发布方的责任进行监督,促使其遵守
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的相关规定。
1。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完整版)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第一篇: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为防止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广大患者,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淫秽、迷信、荒诞;贬低他人;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拟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均应先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再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审查合格的,由山东省卫生厅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拟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医疗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距校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二)医疗机构申请前3个月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不良记录;(三)医疗机构一年内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行政处罚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申请;(四)医疗机构受到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处理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但必须同时满足前述三个条件;(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或变更医疗广告相关内容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并符合上述条件。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告时长 (影视、声音) 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 容 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审查结论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黑()()医广【】第--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
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
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
中医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
一、检查依据
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二、检查内容
检查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情况。
1.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是否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2.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是否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应立即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
1.检查方法
通过部门移交、投诉举报等渠道取得线索,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查看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同意书,并核对批准的内容与医疗广告内容是否相符合。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2)未取得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实际发布内容与审查内容不相符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医疗广告的内容;对刊登在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媒介的医疗广告,进行收集、复印,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对在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医疗广告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发布医疗广告机构负责人是否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是否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同意书,审查内容是什么,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与审查内容相符。
四、法律适用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法律适用
违反《中医药法》第十九条,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办理流程:
申
请
申请
接
收
办理岗位:办证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即时
工作职责:检查申请材料,核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同”的字样;申请材料齐全的接收资料,退还《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
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浙江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广告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意见并由省卫生厅出具《浙江省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浙江省中医医疗广告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对涉及中医药专业知识须邀请相关医学专家审查的广告,出具审查意见的时间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出具的《《浙江省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其中一份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留存档,一份报送省工商局备案。其余的《浙江省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以挂号形式寄回管辖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抄送一份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剩余《浙江省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交申请广告的医疗机构。
核对
材料
办理岗位:许可审核科经办人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工作职责:核对宣传的内容是否和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一致。一致的出具书面核对意见,加盖监督所图章。
复
核
办理岗位:区卫生局防保科经办人
工作职责:根据上报的材料和书面核对意见,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上加盖区卫生局图章。
送
审
申请人将复核过的材料送浙江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杭州市河坊街60号)浙江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审批。
[医疗广告审查表]医疗广告证明(Word可编辑版)
[医疗广告审查表]医疗广告证明(最新版)-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从河南省工商管理部门获悉: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医疗广告发布一律停止审批。
为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从7月1日起,河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再对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审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凭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即可到媒介进行广告发布。
停止医疗广告发布审批后,河南省工商局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认真查验《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者代理,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认真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对内容虚假,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禁止性规定内容的医疗广告,不得发布;各级广告监管机关要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后的监督管理,对内容虚假、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经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核查,河南公安医院篡改河南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在相关媒体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撤销河南公安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广〔2021〕第06-23-219号;报刊:医广〔2021〕第06-23-220号),自即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医院广告审查申请。
现予通告。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事项类别:法定实施主体:实际实施主体:处理处室:市卫生局垂直层级:横向层级:申请人种类:法定期限:承诺期限:5日收费情况:不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年检情况:设定依据:文件名称及文号:申报条件: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诊疗科目;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申报材料: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电视、广播、广告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全国31家杂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统计表及其违规广告样件
附件:
全国31家杂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统计表及其违规广告样件
二、发布违规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分类:★为西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医疗机构。
三、违规描述是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列举:
1、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2、已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3、没有注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
4、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
5、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
6、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7、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8、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9、淫秽、迷信、荒诞的;
10、贬低他人的;
11、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12、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13、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形式。
医疗美容广审证申请流程
医疗美容广审证申请流程一、申请材料准备1.申请表: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申请项目,确保准确无误。
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医疗美容专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
4.相关学历证明: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文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5.技术支持文件:如研究成果、专利证书等,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关技术实力。
6.经营场所证明:提供医疗美容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房屋证明等。
7.资金证明:提供足够的经营资金证明, 如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证明等。
二、申请流程1.材料准备:将上述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确保文件完整无误。
2.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如卫生局、美容行业管理部门等。
3.受理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现场调查: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查,判断其是否符合医疗美容广审证申请的要求。
5.评估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文件和相关证书,专业评估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技术实力评估和专业资质审查。
6.费用缴纳: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7.审核决定:相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评估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审核决定。
8.证书颁发:如审核决定通过,相关部门将颁发医疗美容广审证书,并加盖公章。
9.证书登记备案:申请人需将医疗美容广审证书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现场调查和审核工作,提供真实、合法的相关信息。
3.申请人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保留相关缴费凭证。
4.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医疗美容广审证书,防止证书遗失或损坏。
5.申请人在取得医疗美容广审证书后,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法经营。
以上是医疗美容广审证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核工作,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医疗广告审查表
医疗广告审查表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审查机关盖章)年月日(背面)注意事项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
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审查机关联系方式:受理号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年月日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医疗广告成品样件提交日期:年月日注: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
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
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
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广告喷绘监察指南
广告喷绘监察指南
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旨在向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为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工作提供指引。
二、本指南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指南所称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
三、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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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长春仁术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00960020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谢建东
身份证号
医疗机构地址
南关区东天街1号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营利性
诊疗科目
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只设门诊);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只设门诊)/耳鼻咽喉科(只设门诊)/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只设门诊)/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医疗应用技术/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
床位数
50
接诊时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8:00-17:30
联系电话
89363999
广告发布
媒体类别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印刷品、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60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2021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3年6月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长)医广【2012】第06-01-021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