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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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进城务工人员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对于提高城市新增劳动力综合素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办学和管理责任,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创造条件,解决影响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突出问题,完善保障措施,制订配套政策,深化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一)科学规划设置公办学校。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1•【字号】惠府办[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有效实施“双转移”战略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二、着力营造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一)贯彻好“两个为主”的原则。

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贯彻国务院关于“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办学责任,保证随迁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并争取做到随迁子女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率达到50%以上(含政府向民办中小学购买的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办学解决的学位)。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解决方案.doc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解决方案.doc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学年)根据上级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老师和学校少先队等组织的育人功能,更好地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三、主要措施(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导小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凃义安副组长:毛克武、杜登共、唐鸿组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学年)根据上级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老师和学校少先队等组织的育人功能,更好地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健康成长,深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三、主要措施(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导小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凃义安副组长:毛克武、杜登共、唐鸿组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为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中“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陕政发〔2010〕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现就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的根本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

各地要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政府行为,落实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列入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教育经费预算,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优化教育环境,使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对随迁子女入学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做到应入尽入。

流入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依法组织和督促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创造条件,防止辍学。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第五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 —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区学籍管理规定。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在我们城市的角落,有一群默默奉献的进城务工人员。

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追求更好的生活。

孩子们随父母而来,这是一种希望的延续,却也带来了许多挑战。

首先,教育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道坎。

孩子们的学习资源有限,学校的班级拥挤,师资力量薄弱。

想象一下,课堂上挤满了渴望知识的眼睛,但却没有足够的老师来关注每一个孩子。

真是让人心痛。

接着,心理健康问题也不容忽视。

离开家乡,缺乏支持,这些孩子常常感到孤独和无助。

他们渴望友情,却往往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感到难以融入。

我们要建立心理辅导机制,让孩子们能够倾诉心声,找到情感的寄托。

其次,生活环境的改善也至关重要。

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往往简陋,孩子们的玩耍空间也少之又少。

我们需要在社区内打造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

想象一下,孩子们在绿草如茵的操场上嬉戏,笑声响彻天际,那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再来,家长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同样重要。

他们是家庭的顶梁柱,若没有稳定的工作,家庭的未来就会摇摇欲坠。

我们可以提供职业培训和法律咨询,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这样,家长才能安心工作,孩子才能安心学习。

最后,我们还要关注文化传承。

虽然孩子们身在异乡,但他们的根依然在家乡。

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孩子们了解自己的传统,增强文化认同感。

也许在某个节日的庆典上,他们会自豪地穿上民族服饰,跳起家乡的舞蹈,展现那份独特的文化自信。

总结来说,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

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环境、家长保障和文化传承,这五个方面缺一不可。

我们要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毕竟,孩子的未来就是我们的未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8•【字号】厦府[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以及省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加强服务管理和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积极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但是,随着我市常住人口的快速增长,大量进入厦门的随迁子女给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全新的挑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形势日益严峻。

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努力解决影响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突出问题,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美丽厦门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办好民生实事、建设美丽厦门的具体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快建设,千方百计提供更多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一)完善学校建设规划。

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的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建设。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工作实行筹划(2016-2017学年)依据上级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有关请求,联合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成长状态及实际需求,更好地施展先生和黉舍少先队等组织的育人功效,更好地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工作,存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的健康成长,深刻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心理健康教导,特制订本实行筹划.一.指点思惟建立“以工资本”的教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的优越气氛,切实抓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关爱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健康成长.二.工作目的经由过程对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根本情形及广泛问题的查询拜访.剖析与研讨, 找到影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用的措施和方法,狠抓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营造健康.快活.平等.协调的成长情形.同时,要加强引诱,形成合力,大力宣扬,建立目的义务制和完美的工作考评轨制,不竭进步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工作的水温和成效.三.重要措施(一)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引诱.1.成立引诱小组,明白职责分工.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引诱小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的同一引诱和治理,包管各项工作请求周全卖力落实到位.组长:凃义安副组长:毛克武.杜登共.唐鸿组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进修上优先指点.班级要从进修方面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一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剖析学生的学业情形,制订进修帮扶筹划,明白帮扶时光.内容和阶段性后果.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由教师牵头确立一逻辑进修辅佐,教师要对结对帮扶后果进行按期检讨.(2)生涯上优先照顾.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高兴.家长宁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患病时,要实时诊治,悉心照顾.(3)运动上优先安插.高度看重并卖力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介入集体运动,或依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运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造就自力生涯才能.3.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轨制配对帮扶教师和学生家长要经常与留守学生交心,随时控制留守学生的思惟动态,引诱他们健康成长.促使更多的帮扶先生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按期访问与暂时监护人交换,实时反馈儿童在校的情形,帮忙做好儿童的思惟工作.对已缺掉的家庭教导进行抵偿,使他们走出孤单和愁闷的暗影,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先生和同窗的关怀和爱护下健康成长.4.建立健全教师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的交心交心轨制黉舍要按期召开帮扶教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请求班主任每月至少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交心交心一次,具体填好记载卡.对少数进修不卖力.人格成长不健全.道德成长掉衡的“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要制订个体教导治理筹划,侧重进行矫治和帮忙,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5.开展人文关爱运动.经由过程按期举办主题班会.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等各类运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介入,使他们生涯在欢快.和气的气氛中,找到家的感到,加强进修.生涯的信念,领会到进修的快活.成长的快活.6.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的心理健康教导.针对品格行动误差和心理障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班级要侧重上恶意理教导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改正运动,按期开展思惟教导.情绪教导.自力生涯教导和谅解怙恃教导等,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代觉得备受关爱,体验到性命成长的快活与痛苦,清除不良情绪体验,建立乐不雅向上的生涯立场,造就准确的人生不雅.价值不雅.让留守学生经由过程教师和集体的暖和填补亲情缺掉对其人格成长的消极影响.(二).不竭总结,促进“关爱”工作深刻高效开展.1.全部教职工要充分熟悉这项运动的重要性.紧急性和实际意义,要从办人平易近满足教导.进步全平易近本质.构建协调社会.办事新农村扶植,保护社会稳固的大局和高度动身,扎实抓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2.各年级要联合本筹划制订响应的运动筹划,确保运动有序进行.3.宽大教职工要积极合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运动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情势,让我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4.不竭总结经验,凸起特点,大力宣扬,扩展运动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关爱留守学生.石门县思源试验黉舍。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为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简称《意见》)。

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1.《意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成府令〔2010〕170号)文件精神,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切实保障在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

2.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答:本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3.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2014年,《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3)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3个月的相关证明;(4)截止5月31日,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实施“两个为主”的实施方案

实施“两个为主”的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发〔2008〕25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大光小学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校长(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县学籍管理规定。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文件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文件

邯郸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邯郸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

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争取在2013年出台。

三、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措施,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一)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活在城市,却常常感觉像个“局外人”。

这些孩子面临着很多挑战,教育、心理、社交,这些都成为了他们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我们的实施方案,就是要为他们铺平道路,让他们在城市中茁壮成长。

1.1 教育支持首先,教育是重中之重。

要确保随迁子女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

很多时候,家长为了生计辛苦奔波,孩子们却因为户籍问题而无法上学。

咱们要积极协调,让这些孩子能够入学。

比如,学校可以开放部分名额,给他们提供一些优惠。

这样一来,孩子们就能在同一个课堂上学习、玩耍,彼此之间也能增进了解。

1.2 师资培训当然,教育不仅仅是让他们上学。

我们还得提高教师的素质,特别是那些教导随迁子女的老师。

专业的师资培训非常重要。

老师们要懂得如何关心这些孩子的情感和心理需求。

要让孩子们在课堂上感受到温暖,而不是压力。

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融入集体,享受学习的乐趣。

二、心理关怀2.1 心理辅导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同样不容忽视。

随迁子女常常面临身份认同的问题,心理辅导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的心理医生,为孩子们提供帮助。

通过倾诉、交流,让他们感受到被理解和关爱。

就像那句老话,心病还需心药医。

心理健康是孩子们成长的基础。

2.2 社交活动社交活动是孩子们锻炼自我的好机会。

学校和社区可以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鼓励孩子们积极参与。

在这些活动中,孩子们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交到朋友,增强自信心。

人际交往的能力,关乎他们未来的发展。

2.3 家庭支持家庭的支持也不可忽视。

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

可以定期举行家长会,让家长们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互相分享经验。

亲子活动同样重要,让孩子们和父母一起参与游戏、学习,拉近彼此的距离。

家庭的温暖,能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社区参与3.1 社区服务社区是孩子们生活的第二个家。

要通过社区服务,帮助随迁子女更好地融入这个大家庭。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1学年)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和学校少先队的教育职能,根据上级对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照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成长状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更好地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健康成长,进一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切实关注我校农民工子女的关爱工作,确保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我校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和常见问题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影响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因,提出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抓好落实,创造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社会,为“农民工子女”创造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工作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我校农民工随迁子女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三、主要措施(一)完善机制,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导小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这项工作需要全面认真地执行。

组长:蛞灏副组长:毛克武、杜登功、唐红组员:全体班主任和2名教师。

真诚关怀“三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优先考虑生活。

教师应该更加关注农民工子女,多问问题,多帮助,让学生开心,让家长放心。

农民工子女患病时,要及时治疗,精心照顾。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3.实行教师与工人配对制度,帮助农民工随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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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塘小学关于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广泛宣传、深化认识。

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中国梦”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两基”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要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龙宇副组长:陈嫒成员:黄玉清张秀睿陈国福黄兆本舒意胡少雄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在划定范围内的学校不能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三、积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努力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学校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教育和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学校、村(居委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

黄泥塘小学关于留守儿童管理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比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指导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不断提高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态度,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三、成立苏屯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领导组组长:刘龙宇副组长:陈嫒成员:黄玉清张秀睿陈国福黄兆本舒意胡少雄四、工作要点及措施1、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德育服务意识。

⑴、做好学校留守儿童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交流、会议培训学习,不断提工作水平和能力。

⑵、完善和执行留守儿童管理相关制度。

2、补充完善档案。

继续深入了解留守学生的家庭情况,及时补充和完善留守学生档案,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与保护,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建立关爱帮扶制度。

实施关爱“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计划,即:一位老师与两名“留守儿童”结成朋友,每周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家长谈心一次,每学期为“留守儿童”做一件实事,每学年为学习和生活有困难的“留守儿童”献爱心一次,使得留守儿童时刻生活在“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的社会大家庭里。

5、设立亲情热线和心理咨询室。

借助“亲情电话”,加强学生、家长、临时监护人、老师四者之间的联系,及时交流,指导督促家长承担起应有的家庭教育责任;在心理咨询室内,在心理咨询老师的疏导和帮助下,留守孩子们可以将不愿对父母和监护人说的话尽情倾诉,也可以将遇到的各类困难向老师求助。

6、积极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唱国歌活动,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开展好各项法制、安全、健康专题教育。

通过法制专题讲座,主题教育月方式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为重点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组织学生对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专题教育,注意对校园周边文化、餐饮、治安秩序的巡查。

开展各种户外实践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留守孩子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培养学习兴趣。

2013年秋至2014年春黄泥塘小学留守儿童名单一年级:李成钰吴珍珍黄薇何玲玉陈豪覃发智何浙莉张宇周磊二年级:张晓琪张丽萍管丽华陈涵吴丹吴玉凤宋艳萍周斌权舒斌袁易三年级:陈晓丽唐涛黄颖钟娜吴娟覃琪陈慧珍四年级:杨璐张黎潘登刘俊男杨苏李引凤陈腊英马晓莉五年级:谭玉娇陈云苏吴韩吴正豪谭倩钟雅丽肖棋亓杨浪六年级:覃涛张凤英兰丹兰晓红谭源苏丽萍肖孔淳2014年秋至2015年春黄泥塘小学留守儿童名单一年级:樊好黎红梅陈姝曼丽吴晓霞吴优李全刚杨甜杨家未黄帅二年级:李成钰吴珍珍黄薇何玲玉陈豪覃发智何浙莉杨涛黄施奇周磊三年级:张晓琪吕辉李蓉管丽华李艺灵陈涵吴丹吴玉凤宋艳萍周斌权舒斌袁易四年级:陈代乾黄颖钟娜吴娟覃琪覃灵慧五年级:杨璐杨章涛潘登刘俊男杨苏李引凤陈腊英谭琪六年级:陈云苏姚茂炼吴正豪谭倩钟雅丽肖棋亓2015年秋至2016年春黄泥塘小学留守儿童名单一年级:何凌枫康全知张凤烨钟璨月黄浩然李率王旭德谭晶晶二年级:黎红梅陈姝曼丽吴晓霞吴优李全刚杨甜杨家未黄帅三年级:吴珍珍黄薇何玲玉陈豪覃发智何浙莉杨涛黄施奇周磊四年级:吕辉李蓉吕爱管丽华李艺灵陈涵吴丹吴玉凤宋艳萍周斌权舒斌袁易张晓琪五年级:黄颖钟娜吴娟覃琪覃灵慧六年级:杨璐杨章涛潘登刘俊男杨苏李引凤陈腊英谭琪黄泥塘小学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规范我校留守儿童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订黄泥塘小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

二、工作宗旨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管理,让他们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

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让留守儿童在校学习安心,家长在外打工放心。

四、工作目标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2、学校开通亲情电话,确保留守儿童与在外打工父母经常联系。

要求留守儿童至少每月打一个亲情电话。

3、对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开展帮教活动,进行心理辅导,共同关爱、矫正“问题留守儿童”。

4、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健全黄泥塘小学留守儿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建立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度:学校行政领导联系一个年级,班主任、授课教师联系数名留守儿童。

6、做好民生工作,确保关爱到位。

四、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并确立职责职责: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主要措施1、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除了加强领导,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规范,以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实效性,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要求教师育人做到有“三心”:爱心、细心、耐心;建立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制度。

2、真情关爱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学习有困难时,缺少家庭教育,缺乏父母辅导;遇到生活、思想有问题时,缺少家长帮助,缺乏心理疏导。

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时,一定要做到用爱浇灌,学校要求每位教师不能走过场,要真正做到用自己的真情和无微不至的爱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嘘寒问暖。

指导他们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学校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3、活动开展学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活动环境中学习成长。

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要求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孝敬父母开始,积极开展“感恩老师和同学、感恩社会、感恩大自然”系列活动……每项活动,要求组织者认真组织,认真开展,并认真总结。

有效促进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养成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良好的行为习惯。

4、责任落实首先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之中,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黄泥塘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总结社会中地区的不平衡的发展,许多的农民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去打工,但孩子又无法跟着走,就留下了一部分孩子在家中。

这部分孩子我们称为留守儿童。

学校要求对这部分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本期就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总结如下:调查学校有那些是留守儿童,充分了解“留守儿童”自身、代管人及其父母的基本情况,了解每个流动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学习、思想、心理、品格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初步摸清了流动留守儿童相关信息。

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绝大多数是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长期缺少父母的监护和教育,加之监护人管理不到位,祖辈们的唠叨,部分留守儿童出现了学习成绩下降、自卑孤僻,不合群,说谎等,因此行为上出现偏差、和作出和学生相违背的行为也是常有的事。

其次对在校留守儿童给予特别关注无论在生活上、学习上、帮扶上对其总是予以优先照顾,多献上一份爱心,想方设法消除其孤寂的心理,让他们与正常的儿童一样健康茁壮成长。

如在住宿生安排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青春咨询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留守儿童优先;在学习辅导方面,留守儿童优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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