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化学清洗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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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清洗技术规范标准

化学清洗技术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危及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化学清洗过程安全可靠、提高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等于2.45MPa 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各类热交换器、冷凝器、蒸馏釜、储罐、充气站、配油站、制冷系统及其各类输配管理网的化学清洗。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化学清洗是使用本公司生产的GF-120、GF-80、FD-90、1 号助剂和2 号助剂等安全强力除垢剂、添加剂和各种预处理剂清洗碳酸盐水垢、硅酸盐水垢、硫酸盐水垢和其他污垢。

第四条化学清洗工程由公司清洗工程部统一管理并进行质量监督。

各分公司独立承担化学清洗工程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分公司经理已受聘为公司现场负责人并取得劳动部门频发的有关资格证书。

2 、准备好和化学清洗工程相适应的设备和检测手段。

3 、报请公司清洗工程部同意并得到签复的化学清洗方案和开工指令书。

化学清洗条件和准备第五条承压锅炉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方可清洗:1、锅炉受热面水垢覆盖率80%以上且平均垢厚为:无过热器的锅炉≥1.0mm有过热器的锅炉≥0.5mm热水锅炉≥1.0mm2、锅炉受热面上有明显的油污和铁锈。

其他设备可按用户委托并参考有关规定商第六条化学清洗前,必须按公司“质保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在接到公司下发的化学清洗任务书后,必须完成结垢状态、模拟试验、设备情况的报告。

1 、对设备内外部进行详细检查。

记录并认真填写报告(如有泄露和堵塞,应由有关单位进行预处理)。

2 、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记录并认真填写报告。

3、在设备有代表性的部位取水垢试样作模拟试验并认真填写报告。

(详见附录3)第七条根据第六条三份报告,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

GF-120 等剂量的核算、工艺流程及其参数的控制,由公重大化学清洗工程的设计、司清洗工程部制定。

般工程由现场负责人组织编制清洗方案后报公司审批-1-第八条 清洗前,责任人员必须到场。

锅炉化学清洗规

锅炉化学清洗规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锅炉化学清洗规则》4.1 施工前处理锅炉化学清洗前应详细了解锅炉的结构和材质,并对锅炉内外部进出口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清洗方式和制订安全措施。

如锅炉有泄漏或堵塞等缺陷,应采取有效措施预先处理。

清洗前必须确定水垢类别。

应在锅炉不同部位取有代表性的水垢样品进行分析。

水垢类别的鉴别方法见附录1《水垢类别的鉴定方法》。

额定工作压力2/5MPA 的锅炉需作垢样定量分析。

清洗前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由专业技术人员制订清洗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清洗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锅炉使用单位名称、锅炉型号、登记编号、投运年限及上次酸洗时间等;(2)锅炉是否存在缺陷;(3)锅炉结垢或锈蚀的状况,包括水垢的分布、厚度(或沉积物量)、水垢分析结果和设备状况;(4)清洗范围、清洗工艺;(5)根据“清洗工艺小型试验”、锅炉结构和锅炉的材质及垢量、清洗系统等确定清洗剂、缓蚀剂、钝化剂和其安助剂的浓度、用量及清洗温度、时间等工艺条件;(6)化学龄前清洗系统图;(7)清洗所需采取的节流、隔离、保护措施;(8)清洗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的项目;(9)清洗废液的排放处理;(10)清洗后的清扫或残垢清理,清洗质量验收条件等。

清洗前对化学清洗的药品如原液纯度、所选择的缓蚀剂缓蚀效率等进行复验,并按技术、安全措施的要求做好设备、材料、化验仪器和试剂、安全用品及其它清洗所需物品的准备。

4.1.2 清洗系统的设计化学清洗系统应根据锅炉结构、清洗介质和清洗方式、水垢的分布状况、锅炉房条件和环境及清洗的范围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锅炉采用循环清洗时,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清洗箱应耐腐蚀并有足够的容积和强度,可保证清洗液畅通,并能顺利地排出沉渣;(2)清洗泵应耐腐蚀,泵的出力应能保证清洗所需的清洗液流速和扬程,并保证清洗泵连续可靠运行;(3)清洗泵入口或清洗箱出口应装滤网,滤网孔径应小于5mm,且应有足够的通流截面;(4)清洗液的进管和回管应有足够的截面积以保证清洗液流量,且各回路的流速应均匀;(5)锅炉顶部及封闭式清洗箱顶部应设排气管。

【化学】锅炉化学清洗规

【化学】锅炉化学清洗规

【关键字】化学《锅炉化学清洗规则》《锅炉化学清洗规则》4.1 施工前处理锅炉化学清洗前应详细了解锅炉的结构和材质,并对锅炉内外部进出口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清洗方式和制订安全措施。

如锅炉有泄漏或堵塞等缺陷,应采取有效措施预先处理。

清洗前必须确定水垢类别。

应在锅炉不同部位取有代表性的水垢样品进行分析。

水垢类别的鉴别方法见附录1《水垢类别的鉴定方法》。

额定工作压力2/5MPA 的锅炉需作垢样定量分析。

清洗前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由专业技术人员制订清洗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清洗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锅炉使用单位名称、锅炉型号、登记编号、投运年限及上次酸洗时间等;(2)锅炉是否存在缺陷;(3)锅炉结垢或锈蚀的状况,包括水垢的分布、厚度(或沉积物量)、水垢分析结果和设备状况;(4)清洗范围、清洗工艺;(5)根据“清洗工艺小型试验”、锅炉结构和锅炉的材质及垢量、清洗系统等确定清洗剂、缓蚀剂、钝化剂和其安助剂的浓度、用量及清洗温度、时间等工艺条件;(6)化学龄前清洗系统图;(7)清洗所需采取的节流、隔离、保护措施;(8)清洗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的项目;(9)清洗废液的排放处理;(10)清洗后的清扫或残垢清理,清洗质量验收条件等。

清洗前对化学清洗的药品如原液纯度、所选择的缓蚀剂缓蚀效率等进行复验,并按技术、安全措施的要求做好设备、材料、化验仪器和试剂、安全用品及其它清洗所需物品的准备。

4.1.2 清洗系统的设计化学清洗系统应根据锅炉结构、清洗介质和清洗方式、水垢的分布状况、锅炉房条件和环境及清洗的范围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锅炉采用循环清洗时,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清洗箱应耐腐蚀并有足够的容积和强度,可保证清洗液畅通,并能顺利地排出沉渣;(2)清洗泵应耐腐蚀,泵的出力应能保证清洗所需的清洗液流速和扬程,并保证清洗泵连续可靠运行;(3)清洗泵入口或清洗箱出口应装滤网,滤网孔径应小于5mm,且应有足够的通流截面;(4)清洗液的进管和回管应有足够的截面积以保证清洗液流量,且各回路的流速应均匀;(5)锅炉顶部及封闭式清洗箱顶部应设排气管。

锅炉化学清洗准规范

锅炉化学清洗准规范

锅炉化学清洗准规范准规范]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发布时间:-6-12 阅读次数:字体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SD —86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04-07批准 -09-01实施1 总则锅炉的化学清洗,是保持受热面内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结垢、腐蚀引起事故,提高电厂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锅炉的化学清洗,要求能除去新建锅炉在轧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高温氧化轧皮以及在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腐蚀产物、焊渣和泥沙污染物等;除去运行锅炉在金属受热面上积聚的氧化铁垢、钙镁水垢、铜垢、硅酸盐垢和油垢等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如下: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压力在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但必须进行碱煮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机组的锅炉再热器可根据情况进行化学清洗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s以上过热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防止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容量为MW及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进行化学清洗(不包括高压加热器);容量为M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的化学清洗,应根据管道内壁的腐蚀产物情况决定运行炉化学清洗的确定当水冷壁管内的沉积物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超过表1中的极限值时,就应安排化学清洗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还可根据运行水质的异常情况和大修时锅内的检查情况,作适当变更以重油和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和液态排渣炉,应按表1中规定的提高一级参数锅炉的沉积物极限量确定化学清洗一般只需清洗锅炉本体蒸汽通流部分是否进行化学清洗,应按实际情况决定表1中的沉积物量,是指在水冷壁管热负荷最高处向火侧°部位割管取样,用洗垢法测得的沉积物量洗垢法测定垢量的方法见附录B化学清洗方式可分为:循环清洗、开式清洗及浸泡清洗三种一般情况下,采用循环清洗或开式清洗酸洗液中应添加合适的缓蚀剂,酸洗时的金属腐蚀速度应小于10g/(m2·h) 化学清洗后的金属表面应形成完整的保护膜,不应产生二次锈蚀和点蚀锅炉的化学清洗一般应采用软化水、除盐水或凝结水,应备足水量表1 确定需要化学清洗的条件锅炉化学清洗完毕后,若不能立即投入运行,应采取防腐措施化学清洗排出的各种废液应进行处理,使排放废液符合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规定工作人员在化学清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化学清洗方案应呈报上级批准,并成立化学清洗小组,负责锅炉的化学清洗参加化学清洗人员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享有劳动保健的待遇 2 化学清洗条件的确定化学清洗介质的选择,一般根据垢的成分,锅炉设备的构造、材质,清洗效果,缓蚀效果,经济性的要求,药物对人体的危害以及废液排放和处理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一般应通过试验选用清洗介质,以及确定清洗参数可选用的清洗介质有盐酸、氢氟酸、柠檬酸、铵盐等对于不同成分的垢,适用的药剂和清洗条件可参见表2 应根据清洗介质和炉型来选择清洗方式盐酸、柠檬酸、铵盐一般可采用循环清洗,氢氟酸可采用开式清洗为了减少清洗液对金属的腐蚀,盐酸的最大浓度一般不超过10%,氢氟酸的最大浓度不超过3%,有机酸的浓度不超过10%,清洗液浓度可由试验确定表2 清洗介质的选择注:1)盐酸清洗,微酸性除铜钝化溶液中含有Cl-时,应事先用盐酸将水的 pH 值调到5,当水温升至56℃时,按照H3C6H5O7、2和 4的先后顺序依次加入,并搅拌均匀为确保酸洗效果,必须选择合适的酸洗缓蚀剂,可供选用的国产商品酸洗缓蚀剂的性能参见表3 表3循环酸洗应维持炉管中酸液的流速为~/s,不得大于1m/s开式酸洗应维持炉管中酸液的流速为~/s,不得大于1m/s酸液温度越高,清洗效果越好,但金属的腐蚀速度也随之增加,缓蚀剂的效果随温度升高而降低在酸洗时,酸液温度不可过高,无机酸的清洗温度一般采用 40~70℃,柠檬酸的清洗温度为90~98℃,铵盐的清洗温度为~℃清洗时盐酸液与金属接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 h三价铁离子会加速钢铁的腐蚀即使酸洗废液中酸的浓度较高,一般也不能再用来清洗第二台锅炉为抑制Fe3+的影响,可加入还原剂如Na23、N2H4· H2O、2、NH4等若氧化铁垢中含铜量较高时,应采取防止金属表面产生镀铜的措施详见使用-04酸性除油缓蚀剂(太仓制药厂产品)可一次完成碱洗和酸洗,能简化清洗工艺,节省时间和用水,其除油能力大于或等于5kg牛油/kg产品,金属腐蚀速度小于10g/(m2·h),金属缓蚀率大于或等于95% 3 化学清洗系统的设计、安装化学清洗系统的设计,应根据设备结构、热力系统和清洗介质、清洗方式来确定一般汽包炉循环清洗的系统示意图可参考图1直流炉若采用循环清洗,清洗范围为高、低压给水系统、炉本体及高温过热器时,清洗系统可参考图3(a);清洗范围为高、低压给水系统及炉本体时,清洗系统可参考图3(c);清洗范围为高、低压给水系统、炉本体、高温过热器及再热器时,清洗系统可参考图3(b)直流炉若采用氢氟酸开路清洗,清洗范围为高、低压给水系统、炉本体、高温过热器及再热器时,清洗系统可参考图3(a);清洗范围为高、低压给水系统、炉本体及高温过热器时,清洗系统可参考图3(b) 图1 汽包炉循环清洗系统示意图1—省煤器;2—汽包;3—水冷壁下联箱;4—清洗箱;5—清洗泵; 6—浓药泵;7—浓碱箱;8—浓酸箱G—流量表;P—压力表; T—温度计;U—取样点;Y—腐蚀指示片安装处;F—转子流量计清洗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水、热源应充足,电源应安全可靠2)各回路的流速,应力求均匀清洗系统应尽量简化,便于操作,并能合理、有效地处理清洗废液图2 直流炉循环清洗系统示意图1—汽轮机;2—低压加热器;3—除氧器;4—清洗泵;5—监视管;6—转子流量计;7—高压加热器;8—省煤器;9—水冷壁;10—低温过热器;11—启动分离器;12—高温过热器; 13—再热器;14—过滤网;15—地沟;16—流量表3)为保证清洗泵连续可靠运行,清洗泵应耐腐蚀并需设置备用泵用普通清水泵作清洗泵时,泵壳及叶轮可涂防腐涂料,或耐酸漆要外加压力密封水,以确保轴封严密,盘根处应加装浸油石墨盘根、柔性石墨盘根,或聚四氟乙烯盘根等4)酸洗过程中不允许采用炉膛点火方式加热,以防爆炸和产生局部过热一般采用表面式或混合式加热器加热清洗液混合式加热器构造图可参考附录A 图3 直流炉氢氟酸开路清洗系统示意图1—汽轮机;2—低压加热器;3—除氧器;4—给水泵;5—高压加热器;6—省煤器;7—水冷壁;8—低温过热器; 9—启动分离器;10—高温过热器;11—再热器 5)冲洗时,水流速应达到清洗流速的1倍以上一般可采用清洗泵进行冲洗直流炉可用清洗泵、给水泵或凝升泵进行冲洗加酸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清洗回路充满水后,先进行循环,然后用浓酸泵或酸喷射器向清洗回路内加入浓酸,边循环,边配酸在溶液箱内配成一定浓度的稀酸,再用清洗泵送入清洗系统采用开路酸洗时,将浓酸按一定比例用计量泵打入正在运转的给水泵出口或清洗泵出口清洗系统的划分按下列要求进行:应避免将炉前系统的脏物带入锅炉本体和过热器一般应将锅炉分为炉前系统、炉本体和汽系统三个系统进行清洗应使每个回路具有相差不多的通流截面或流速清洗系统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安装临时系统时,管道内不得有砂石和其他杂物水平敷设的临时管道,朝排水方向的倾斜度不得小于1/按永久管道的质量要求,检查临时管道的焊接质量焊接部位位于易观察之处,焊口不宜靠近重要设备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必须研磨,更换格兰填料,并进行水压试验所有的阀门压力等级必须高于清洗时相应的压力等级阀门本身不得带有铜部件阀门及法兰填料,采用耐酸、碱的防蚀材料清洗泵入口侧(或酸箱出口)应装滤网,滤网孔径应小于5mm,有效通流截面应大于入口管截面积的3倍安装泵进、出口管道时,应考虑热膨胀补偿措施,不使水泵受到过大的推力清洗箱的标高及液位应能满足清洗泵的吸入高度(清洗箱出口至泵的吸入口的位差至少应有2m),以防泵抽空清洗泵轴瓦应加强冷却化学清洗时,可在汽包上设临时液位计及液位报警信号根据循环流速的要求,在汽包下降管口,点焊节流孔板,并将汽包放水管加高锅炉顶部及清洗箱顶部,应设有排氢管,并应有足够的通流截面临时系统中安装的温度、压力、流量表计及分析仪表,应经校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耐腐蚀的表计,应采取隔绝清洗液的措施临时设置的药箱,不宜布置在电缆沟附近通道上的临时管道要设有临时便桥清洗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并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4 化学清洗工艺过程表 4 化学清洗用水量表化学清洗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机组热力系统安装或检修完毕,并经水压试验合格临时系统安装完毕,并通过倍工作压力的热水水压试验清洗泵,各种剂量泵及其他转动机械试运转无异常贮、供水量能满足化学清洗和冲洗的用水需要用水量参照表4排放系统畅通废液处理的临时或正规设施安装完毕,并能有效地处理废液化学清洗的药品经检验确证无误,并按技术、安全措施的要求备足各种药品及化验仪器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培训完毕腐蚀指示片,监视管及测试仪器准备齐全不参加化学清洗的设备、系统与化学清洗系统可靠地隔离,并要求:拆除汽包内不宜清洗的装置水位计及所有仪表、取样、加药等管道均与清洗液隔离过热器若不参加清洗,则采取保护措施为维持锅炉清洗液的温度,严密封闭炉膛及尾部烟道出口将清洗系统图挂于清洗现场系统中阀门按图纸编号,并挂编号牌在管道设备上标明清洗液流动方向,并经专人核对无误在汽包水位监视点、加药点及清洗泵等处,装设通信设备按~规定对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系统,掌握操作程序根据确定的清洗方案,计算材料药品用量(详见附录A),并对药品纯度进行检验新建机组在化学清洗前必须进行水冲洗可用过滤后的澄清水或工业水进行分段冲洗,冲洗流速一般取~/s冲洗终点以出水达到透明无杂物为准对新建锅炉,为清除汽包内的保护涂层,可进行碱煮碱液可用浓度为% ~%的Na3PO4,浓度为%~%的Na24和浓度为%的湿润剂混合配制而成碱煮时间根据锅炉内部的污脏程度决定,一般在压力为~时持续碱煮12~14h煮炉过程中,需底部排污2~3次最后进行大量换水,至排出水和正常炉水的浓度接近时为止当排水的pH值降至9左右,水温降至70~80℃时,即可将水全部排出煮炉后应进行内部检查,并清除堆积于联箱等处的污物,然后才可与清洗系统连接为清除高压锅炉内壁的油污,可采用上述混合碱液对锅炉进行碱洗碱洗温度为90~95℃,时间为8~24 h中压锅炉的碱洗可采用浓度为%~%和%~%Na24的混合液作碱洗液碱洗温度为90~95℃,时间为8~24 h碱洗后用过滤澄清水、软化水或除盐水冲洗,洗至出水pH值不大于,水质透明缓蚀剂可在浓酸液注入前加入清洗系统的水中,也可与酸液同时加入清洗系统酸洗工艺的控制条件,见表5酸液中含铜离子会在金属表面产生镀铜现象,可在酸洗后用25~30℃的%~%氨水和%~%过硫酸铵溶液清洗 1~随后排掉溶液,再用%和%Na3PO4溶液进行清洗;或采用加硫脲一步除铜钝化;或采用微酸性除铜钝化的工艺(见表5)在酸洗过程中酸液要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浓度表5当每一回路循环清洗到预定时间时,应加强酸液浓度和铁离子浓度的分析,检查其是否达到平衡,并取下监视管检查清洗效果若酸洗液中铁离子浓度趋于稳定,监视管段内基本清洁,则再循环1 h左右,便可停止酸洗酸洗后,水冲洗方法如下:为防止活化的金属表面产生二次锈蚀,一般用纯度大于97%的氮气连续顶出废酸液;也可用除盐水顶出废酸液,锅内酸液应排至废液处理装置槽内酸液排出后采用变流量水冲洗,冲洗到排出液的pH值为4~,含铁量小于50 mg/L为止当冲洗水量不足时,可采用反复排空和上水的方法进行冲洗,直至出水pH 值为4~为止但在采用此方法冲洗后,应接着对锅炉进行漂洗对垢量较多的运行锅炉,酸洗后如有较多未溶解的沉渣堆积在清洗系统及设备的死角,则排尽酸液,用水冲洗至出水的pH值为4~后,再排水,用人工清理掉汽包和酸箱内的沉渣用此法冲洗后须经漂洗才能进行钝化漂洗:一般采用浓度为%~%的柠檬酸溶液,加氨水调整pH值至~4后进行漂洗溶液温度维持在75~90℃,循环2 h左右钝化:漂洗结束时,若溶液中含铁量小于mg/L,可直接用氨水调整溶液 pH值至9~10后再加入钝化用药品(见表6)进行钝化若溶液含铁量大于mg/L,应更换漂洗液至溶液中含铁量小于mg/L后,再进行钝化若冲洗后不采用漂洗,一般可直接用除盐水冲洗至出水的pH值为~,含铁量小于50\mg/L 时,按表6的控制条件进行钝化钝化后应立即将系统中溶液排空循环清洗中的注意事项如下:酸洗时,应维持酸液液位在汽包中心线上,水冲洗时,应维持液位在比酸洗时的液位略高一些钝化时的液位应比水冲洗时的液位更高清洗液的循环方式与锅炉的结构和受热面结垢的程度等因素有关对结垢严重的回路应先进行循环清洗,其余回路静置浸泡待该回路循环一定时间后,再依次倒换必要时对结垢严重的回路可重复进行循环清洗为了提高清洗效果,每一回路最好能正反向各循环一次(取决于炉管和汽包连接的情况)如通向汽包的某些导汽管位置很高,只能进行单向循环时,酸液应由高位管进入,由低位管排出表6 钝化工艺的控制条件注:1)在%~%H3C6H5O7溶液中直接加入1%~2%的 2并添加- ~ mg/L 4和维持 Cl为50~ mg/L锅炉化学清洗后,如在一个月内不能投入运行,应进行防腐蚀保护液体保护法有两种:氨液保护,钝化液排尽后,用1%的氨液冲洗至排放液不含钝化剂时,用%~%的氨液充满锅炉,进行保护;氨-联氨溶液保护,保护液的氨浓度一般为 mg/L,联氨浓度一般为~ mg/LpH值应为~10气体保护法是,在严冬季节,可采用充氮法保护或气相缓蚀剂保护使用的氮气纯度应大于%锅炉充氮压力应维持在~锅炉清洗后,应进行汽包联箱内部的检查,清除洗下的铁渣对水冷壁应进行割管检查,判断清洗效果,管样长度不应大于mm对运行锅炉应在燃烧器上 2~3m处割管;对基建锅炉应在清洗流速最低处,割取带焊口的管样检查完毕后,将汽包内和系统中拆下的装置和部件全部装复,并撤掉堵头、堵板等,使系统恢复正常 5 清洗废液的处理锅炉化学清洗的废液,应符合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要求,才允许排放,其规定见表7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酸、碱液及其他有毒废液废液不得采用渗坑、渗井和漫流的方式排放表7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清洗锅炉时,废液是大量连续排出的,因此,应设计有足够容量和能充分混合废液的处理装置亚硝酸钠废液的处理方法如下:氯化铵处理法:将亚硝酸钠废液排入废液处理池,加氯化铵处理氯化铵的实际加药量应为理论量的3~4倍为加快反应速度,可向废液池内通入~的蒸汽,维持温度在70~80℃为防止亚硝酸钠在低pH值时分解造成二次污染,应维持pH值在5~9废酸液不能与亚硝酸钠废液排入同一个池内次氯酸钙处理法:将亚硝酸钠废液排入废液处理池,加次氯酸钙处理次氯酸钙加药量应为亚硝酸钠的倍处理时可在常温下进行,并通入压缩空气搅拌尿素分解法:尿素经盐酸酸化后,能将亚硝酸钠转化为氮气尿素与亚硝酸钠的药耗比为∶1,应在70℃下反应进行20处理后,应将溶液放置过夜后再排放联氨废液的处理采用次氯酸钠分解法,即将联氨废液排入废液处理池,加次氯酸钠处理联氨与次氯酸钠反应,分解出氮气处理至水中残留氯不大于 /L时,即可排放氢氟酸废液的处理方法是,将石灰粉或石灰乳和氢氟酸废液同时排入废液处理池,并用专用泵使废液与石灰充分混合反应,直至氢氟酸废液中游离氟离子含量小于10 mg/L为彻底降低氟离子含量,再加入Al2(4) 3进一步处理石灰的理论加入量为氢氟酸量的倍,实际加入量应为氢氟酸的2~倍所使用石灰粉的含量应不小于30%,最好在50%以上废液的处理方法如下:柠檬酸废液的高达~mg/L,有必要进行处理可把柠檬酸酸洗废液排至煤场或灰场,使其与煤混合后,送入炉膛内进行焚烧采用过氧化氢分解法处理:将废液排入废液处理池2+向废液处理池内投加H2O2或〔去除剂(A)〕使其与酸液中的 Fe作用或H2O2的加入量为加α过剩量图 4 酸洗废液中有机物处理程序示例向废液处理池内投加、Ca(OH)2,加入量为1kg/m3,使pH值达10 ~2+3+(。

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低压锅炉作为常见的工业设备,经常被用于加热水或发生蒸汽,因此在使用中需要定期清洗。

化学清洗是一种常见的清洗方式,下面将介绍低压锅炉化学清洗的规则。

1.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低压锅炉化学清洗前,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准备:1.关闭锅炉电源,将锅炉严格拆开检查,清除锅内结垢和锅炉管道内的泥沙等杂质。

2.打开锅炉排污阀,将污垢处理掉,清洗排出口和排水道,否则可能会造成其堵塞,影响清洗效果。

3.确认锅炉中的水位已经降至低于化学清洗液入口处。

2. 选择清洗剂选择适合锅炉化学清洗的清洗剂十分重要。

通常,我们建议使用氢氧化钠(NaOH),氢氧化钾(KOH),盐酸(HCl),硫酸(H2SO4)等强氧化性酸碱来进行清洗。

化学清洗剂的种类和比例取决于锅炉的状况和制造材料。

3. 清洗流程3.1. 制备清洗液将两种以上的清洗剂按照比例混合成一种清洗液,并在其中加入适量的助剂,一般为脱氧剂和缓蚀剂。

将混合后的液体倒入清洗液箱中。

3.2. 清洗程序操作时需要防止化学液侵害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防护设备,进行以下步骤:•将清洗液加注到锅炉内,大型锅炉会使清洗液冲击波引起水涡旋转,起到更彻底的清洗效果,同时也会增加锅炉内总水量,因此需要定期添加清洗液以维持一定浓度。

•在清洗液加注进锅炉后,需要使用清洗汽炉加热冷锅炉,并增加水压、水位,使锅炉内的全部管道和部件充分与清洗液接触,并密封锅炉以确保不会渗漏。

•加热至清洗液温度主要控制在80-85℃之间,根据清洗的实际情况来定。

•清洗时间一般为10-24小时,具体取决于锅炉内结垢的情况。

3.3. 清洗结束清洗结束后,首先需要将锅炉内的清洗液排空,冲洗锅炉和管道,以确保所有的残余酸碱和垢积被清洗掉。

然后,通过打开锅炉稳压阀进行注水冲洗,稳压阀顶部液位下降到需使用的量时即可停止。

根据需要,可使用氨水和磷酸来中和锅炉中的任何余酸或余碱,并清洗锅炉内部器件的前后端口,包括锅炉隔板,头壳,水档等重要位置。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火——————————————————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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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SD 135—86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6-04-07批准1986-09-01实施
图1汽包炉循环清洗系统示意图
1—省煤器;2—汽包;3—水冷壁下联箱;4—清洗箱;5—清洗泵;
以重油和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和液态排渣炉,应按表1中规定的提高一级参数锅炉的沉积物极限量确定化学清洗。一般只需清洗锅炉本体。蒸汽通流部分是否进行化学清洗,应按实际情况决定。
表1中的沉积物量,是指在水冷壁管热负荷最高处向火侧180°部位割管取样,用洗垢法测得的沉积物量。洗垢法测定垢量的方法见附录B。
1.6化学清洗方式可分为:循环清洗、开式清洗及浸泡清洗三种。一般情况下,采用循环清洗或开式清洗。
1.3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
1.4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如下:
1.4.1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9.8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压力在9.8MPa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但必须进行碱煮。
1.4.2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17.4MPa机组的锅炉再热器可根据情况进行化学清洗。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0.15m/s以上。过热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防止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
2.5酸液温度越高,清洗效果越好,但金属的腐蚀速度也随之增加,缓蚀剂的效果随温度升高而降低。在酸洗时,酸液温度不可过高,无机酸的清洗温度一般采用40~70℃,柠檬酸的清洗温度为90~98℃,EDTA铵盐的清洗温度为120~140℃。

锅炉的化学清洗

锅炉的化学清洗

锅炉的化学清洗锅炉的化学清洗锅炉的化学清洗就是用某些化学药品的水溶液,清洗锅炉汽水系统内的沉积物,并使管壁表面形成良好的防腐蚀保护膜。

新安装的锅炉在其制造、运输与安装过程中,可能有轧制铁皮、腐蚀产物、防腐涂料、砂子等杂质进入或残留在锅炉管内。

这些杂质在锅炉投入运行前如不除去,投入运行后就会引起炉管堵塞、形成沉积物以及发生沉积物下的腐蚀。

因此,新安装锅炉在启动前,应进行化学清洗。

运行中的锅炉,由于给水携带杂质,会使锅炉受热面产生沉积物。

当沉积物达到肯定量时,就会影响锅炉的**经济运行。

因此,运行锅炉也应当定期的或依据管壁沉积物的沉积量,进行化学清洗。

一、化学清洗原理化学清洗锅炉,是用含有缓蚀剂的酸溶液,来**锅炉管壁上的氧化铁皮或沉积物。

目前化学清洗方法,重要是用盐酸、柠檬酸和氢氟酸清洗。

1.盐酸。

由于盐酸清洗效果较好,价格便宜,又简单买到,因此采纳盐酸清洗较为广泛。

(1)清洗原理。

盐酸所以能够**管壁上的氧化皮和沉积物,是由于在酸洗过程中盐酸能与这些杂质发生化学反应。

①与管壁上的氧化皮作用。

钢材在高温(575℃以上)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氧化皮,是由FeO、Fe3O4和Fe2O4等三层不同的氧化铁构成,其中FeO是靠近金属基体的内层。

盐酸与这些氧化物接触时,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可溶性的FeCl2或FeCl3,使氧化皮溶解。

其反应式如下:FeO+2HCl→FeCl2+H2OFe2O3+6HCl→2FeCl3+3H2O在氧化皮溶解过程中,由于靠近金属基体的FeO的溶解,还能使氧化皮从管壁上脱落。

②与混杂在氧化皮中铁作用。

盐酸能与氧化皮中的铁作用,生成可溶性的氯化亚铁和氢气,反应式如下:Fe+2HCl→FeCl2+H2↑产生的氢气从氧化皮中逸出时,也能使尚未与盐酸反应的氧化皮从管壁上剥落下来。

③与钙、镁碳酸盐水垢作用。

盐酸还能与钙、镁的碳酸盐发生化学反应,使水垢溶解,反应式如下:CaCO3+2HCl→CaCl2+H2O+CO2MgCO3·Mg(OH)2+4HCl→2MgCl2+3H2O+CO2从盐酸与管壁上各种沉积物的反应中可以看出,盐酸在酸洗过程中,对管壁上的氧化皮和沉积物发生两种作用:一是溶解作用,一是剥落作用。

锅炉清洗

锅炉清洗

附件1工业锅炉化学清洗工艺及要求一、新锅炉煮炉清洗(一)新安装锅炉应当按照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煮炉清洗。

煮炉药剂及加药量应当符合锅炉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可以根据锅内锈污程度按下表选用。

煮炉加药量(kg/ m3锅水)注:(1)药品按100×10-2的纯度计算;(2)磷酸三钠与氢氧化钠或者碳酸钠同时使用;(3)胀接锅炉不宜用氢氧化钠煮炉。

(二)药品应当溶解并且稀释至一定浓度后方可加入锅内,配制和加入药液时必须注意安全。

(三)煮炉时,锅炉水位宜保持在水位表的最高可见水位,但不得使药液进入过热器。

(四)煮炉时间根据锅内锈污程度确定,一般为2~3天。

升温升压的速度及保持压力的时间按照锅炉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

煮炉过程中,需要由底部排污2~3次。

(五)煮炉期间,应当定期对锅水取样分析(分析方法见附件6),当锅水碱度小于3-浓度大于500mg/L时,应当适当补加药剂。

45mmol/L或者PO4(六)煮炉结束后,交替进行排污、上水,直到锅水达到运行标准,水温降至70℃以下,然后排尽锅水,打开检查孔,冲洗锅内各部位,清除锅筒、集箱内的沉积污物,确认排污阀无堵塞。

(七)煮炉后应当对清洗质量进行检查,锅内被清洗的金属表面应当清洁,无油污和锈斑,并且形成完整的钝化膜。

二、在用锅炉化学清洗在用锅炉化学清洗除垢工艺包括碱煮转型、水冲洗、酸洗、酸洗后水冲洗、漂洗及钝化等。

其中碱煮转型根据垢型确定是否进行,采用带压钝化的可以免做漂洗。

(一)化学清洗前,应当预先清除锅内堆积的沉渣和污物。

如果有堵塞的管子应当尽量预先进行疏通。

(二)对于以硫酸盐为主或者以硫酸盐和硅酸盐混合的水垢,应当进行碱煮转型,方法如下:1.根据水垢厚度和成分,将配成溶液的碳酸钠和磷酸三钠混合溶液加入锅内,使锅水中药剂浓度均匀地达到:Na2CO3:(0.3~0.6)×10-2;Na3PO4·12H2O:(0.5~1.0)×10-2(相当于PO43-浓度1250~2500mg/L)。

TSG G 5003-2004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TSG G 5003-2004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3G5003--2004锅炉化学清洗规则Boiler Chemical Cleaning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要求 (1)第三章工业锅炉的清洗及质量要求 (4)第四章电站锅炉的清洗及质量要求 (5)第五章锅炉清洗废液的排放和处理 (5)第六章安全要求 (6)第七章附则 (6)附件1工业锅炉化学清洗工艺及要求 (8)附件2常用清洗剂及其用量计算 (11)附件3金属腐蚀速度和缓蚀剂缓蚀效率的测定 (13)附件4锅炉金属腐蚀指示片的制作 (16)附件5酸洗液加热方法 (17)附件6工业锅炉清洗过程化学监督分析方法 (18)附表1水垢类型的鉴别 (24)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提高锅炉化学清洗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锅炉(以下简称锅炉)在非运行状态下的化学清洗。

第三条从事锅炉化学清洗的单位应当符合《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清洗前应当按照技术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清洗单位在锅炉化学清洗前应当详细了解锅炉的结构和材质,并且对锅炉内外部进行仔细检查,确定清洗方式和制订安全措施。

如果锅炉有泄漏或者堵塞等缺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先处理。

(二)清洗前必须在锅炉受热面取有代表性的水垢样品进行分析,确定水垢类型,并且进行溶垢小型试验。

对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锅炉应当进行割管分析,并且进行模拟清洗小型试验,试验方法参照DL/T794《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附录B。

水垢定量分析参见SD202《火力发电厂垢和腐蚀产物分析方法》。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1989年12月7日原劳动部颁布的《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对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导致锅炉损坏,降低锅炉事故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原规则颁布至今已近十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原规则的内容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予公布。

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同时废止。

在该规则招待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锅炉化学清洗规则第一章总则1.1 为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危及锅炉安全运行,保证锅炉化学清洗安全可靠,根据《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筒称锅炉)的化学清洗。

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的清洗。

1.3 从事锅炉化学清洗的单位必须按《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才能承担相应级别的锅炉化学清洗。

对锅炉实施碱煮的单位不需要进行资格认可。

1.4 清洗单位须按《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化验人员、清洗设备及化验分析仪器,健全质保体系,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锅炉化学清洗时应做到资料齐全、现场记录清楚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并应妥善保存。

1.5 清洗单位的锅炉化学清洗前,应制订清洗方案并持清洗方案、清洗资格证和清洗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到锅炉登记所在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输备案手续。

清洗结束时,清洗单位和锅炉使用单位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检验单位应对清洗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6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锅炉管束化学清洗标准

锅炉管束化学清洗标准

锅炉管束化学清洗标准
清洗锅炉管束时,常用的清洗方法有酸洗法、碱洗法、氧化还原法等。

具体标准可能因清洗方法和设备型号而异,但通常会遵循以下一般性原则:
1. 酸洗法:利用酸性溶液(盐酸、硝酸)使垢层溶解并脱落,常用浓度为10%~20%。

2. 碱洗法:利用碱性溶液使垢层部分溶解和脱落,常用浓度为10~15%,如碳酸钠溶液等。

3. 氧化还原法:在金属表面形成氧化膜或还原膜而除去垢层的处理方法。

4. 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s以上,以保证清洗效果。

5. 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防止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

6. 对于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包括高压加热器;容量为200M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的化洗,应根据管道内壁的腐蚀产物情况决定。

具体标准可能因设备制造商和操作条件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化学清洗时,建议遵循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当地环保法规和安全规定。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第1号修改单(对2008年10月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内容删除“第五章锅炉化学清洗质量检验”及其“附件I 锅炉化学清洗质量检验报告”。

二、正文修改内容1.第三条修改为:“从事锅炉化学清洗的单位应当符合《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的有关要求。

”2.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锅炉清洗单位应当对清洗质量进行自行检查(以下简称自检),确保清洗过程及其清洗质量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并且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按照《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的要求进行。

”3.原第七条至第二十条依次改为第八条至第二十一条。

4.删除第五章及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5.第六章改为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依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6.第七章改为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依次改为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

7.第八章改为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依次改为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三、附件D修改内容1.D1.2(1)修改为:“指示片的材质与锅炉被清洗的受压部件材质相同或者相近,当被清洗的受压部件由不同材质制作,而且对腐蚀敏感性有明显差异时,选用腐蚀敏感性较强的材质或者分别选用各受压部件的材质制成的指示片;”2.D4.2修改为:“酸洗结束时取出指示片,立即用清水淋洗后放入用氨水调节pH 值为9~10的除盐水(或者蒸馏水)中浸泡1min~2min,取出后快速擦干,再放入无水乙醇中,浸泡1min~2min后取出擦干,放入盛有干燥剂的干燥瓶中,干燥2h后称量。

如果现场没有无水乙醇,应当将指示片保存于干燥瓶内,12h后称量。

”四、附件E的修改内容-1--2-1.E1修改为:“指示片材质和规格“(1)指示片材质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D1.2的要求;“(2)指示片尺寸(长×宽×厚),一般为50 mm×25 mm×2 mm(用水冷壁管制作的可以按实际管材尺寸制作),挂孔直径4mm ;“(3)指示片外观表面不能有划痕、凹坑、锈斑,棱边和挂孔不能有毛刺,指示片六面加工的表面粗糙度均不低于0.8 ,挂孔表面粗糙度均不低于6.3 。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SD135—86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6-04-07批准1986-09-01实施1总则1.1锅炉的化学清洗,是保持受热面内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结垢、腐蚀引起事故,提高电厂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

1.2锅炉的化学清洗,要求能除去新建锅炉在轧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高温氧化轧皮以及在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腐蚀产物、焊渣和泥沙污染物等;除去运行锅炉在金属受热面上积聚的氧化铁垢、钙镁水垢、铜垢、硅酸盐垢和油垢等。

1.3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

1.4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如下:1.4.1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9.8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压力在9.8MPa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但必须进行碱煮。

1.4.2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17.4MPa机组的锅炉再热器可根据情况进行化学清洗。

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0.15m/s以上。

过热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防止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

1.4.3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进行化学清洗(不包括高压加热器);容量为200M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的化学清洗,应根据管道内壁的腐蚀产物情况决定。

1.5运行炉化学清洗的确定。

当水冷壁管内的沉积物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超过表1中的极限值时,就应安排化学清洗。

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还可根据运行水质的异常情况和大修时锅内的检查情况,作适当变更。

以重油和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和液态排渣炉,应按表1中规定的提高一级参数锅炉的沉积物极限量确定化学清洗。

一般只需清洗锅炉本体。

蒸汽通流部分是否进行化学清洗,应按实际情况决定。

表1中的沉积物量,是指在水冷壁管热负荷最高处向火侧180°部位割管取样,用洗垢法测得的沉积物量。

锅炉清洗方案

锅炉清洗方案

锅炉清洗方案锅炉清洗方案一、背景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之一,它在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加热和产生蒸汽的重要任务。

由于锅炉经常运行,表面容易积累污垢,严重影响热交换效率,甚至可能导致设备故障。

为了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定期清洗锅炉是非常必要的。

二、清洗目标1.去除锅炉内部的结垢和水垢,恢复锅炉的热交换效率。

2.清除锅炉内的杂质和气体,防止管道堵塞和腐蚀。

3.提高锅炉的安全性,减少设备故障和维修费用。

三、清洗方法1.化学清洗法化学清洗是目前常用的锅炉清洗方法之一。

具体步骤如下:(1)准备清洗液:根据锅炉结垢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清洗剂,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置好清洗液。

(2)倒入清洗液:将清洗液倒入锅炉中,确保液体能够覆盖锅炉内部的表面。

(3)清洗循环:开启锅炉的泵,将清洗液进行循环,以保证清洗液能够充分接触锅炉内部的污垢。

(4)清洗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洗的时间长度,一般为几个小时至一天。

(5)排出清洗液:清洗结束后,将清洗液排出,彻底清洗掉锅炉内的污垢和杂质。

2.机械清洗法机械清洗是通过机械设备将锅炉内部的污垢和杂质清除的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清洗设备:选择适当的清洗设备,包括高压水枪、旋转刷、管道刮刀等。

(2)清洗部位:根据需要清洗的部位,选择相应的工具进行清理,如使用高压水枪清洗锅炉管道。

(3)清洗过程:将清洗设备引入锅炉内,对污垢和杂质进行清理,一般采用机械刮除和高压冲洗相结合的方式。

(4)清洗效果检查:清洗结束后,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确保污垢和杂质完全清除。

四、安全注意事项1.在进行锅炉清洗前,必须确保锅炉处于停机状态,并断开电源和燃气。

2.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置和使用清洗剂,避免使用过量或不当的化学药品。

3.在进行机械清洗时,应注意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使用过大的水压和机械设备造成伤害。

4.清洗结束后,必须彻底排除清洗液和残留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锅炉清洗技术常用数据及标准规范

锅炉清洗技术常用数据及标准规范

二、 锅炉化学清洗工艺过程
锅炉化学清洗的工艺过程, 一般包括水冲洗— — —碱洗— — —水冲洗— — —酸洗— — —水冲 洗— — — (漂洗) 钝化等六个主要过程, 其工艺过程可归纳为如图 & ) & 所示。 现分述如下: & $ 水冲洗 在进行化学清洗前, 通常采用清水冲洗清洗系统。水冲洗有三个目的: 一是除去新锅炉在安装过程中残留在锅炉中的焊渣、 砂土、 破碎保温材料和生成的 铁锈等腐蚀产物; 二是除去运行锅炉在运行过程中生成的某些可被冲掉的沉积物; 三是检验清洗系统的严密性。 在进行水冲洗时要注意两点: 无机械杂质和混浊物。一般新建锅炉 ! 水质要清晰, 和低压锅炉可用过滤后的清水或软化水; 中、 高压以上锅炉可用除盐水。 " 冲洗流速要 高, 因为冲洗流速大, 既可以将设备冲洗干净, 不致于留死角, 同时也节约冲洗水。 冲洗水的流速一般应为 # $ % * & $ %’ + ,。当清洗系统复杂时, 为了保证清洗流速和清 洗效果, 可以将系统划分成几个部分来进行清洗。 ・ %!- ・
盐酸清洗碳 酸盐 垢 和 硫 酸 盐垢
盐酸清洗, 氨 洗除铜 盐酸清洗, 硫 脲进 一 步 除 铜 钝化
垢中铜含量大于 5’ 1?8 > @ 544)A ・
$#
时, 可 不 加 <-C
柠檬酸清洗
,8 -6 ,5 93
%2!
D4 2 D;
4"8 2 %"4
!26
GHIJ “ 协 调 GHC 清洗 IJ” /,8・,% 9 KLI /% ,! 氢氟酸开路 清洗
总碱量 (以 89: *20 计) !!7 " & *+ , "& " ’ 磷酸三钠 (以 890 <2.・ (:/: 2 计 ) !!7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ICS27.100F23DL 备案号: 980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94——2001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Chemical cleaning guide for steam power pant2001-12-26发布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司(局)电力[199]40号文,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第七56项,修订SD135-86《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的要求,进行修订的。

锅炉化学清洗是使受热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腐蚀结垢而引起事故,提高机组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

SD135-86《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制定至今已有十三年之久。

近十多年来,大容量,亚超临界机组和新型水处理设备相继投入运行。

化学清洗技术水平,清洗介质,缓蚀剂,钝化剂,清洗标准,工艺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取的了一些新的科研成果和经验,我国的清洗技术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DL/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和基本规定》为基础,本标准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增加了前言;—增加了范围和应用标准;—为确保清洗质,明确了承担火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应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负责锅炉化学清洗工作,严禁无证清洗,并应健全质保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参考了国内外(美国,日本,德国)有关化学清洗质量控制腐蚀速度的标准;—锅炉化学清洗导中控制的质量标准,除控制金属速率之外,还增加了控制腐蚀总量和除垢率的要求;—由于水处理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凝汽器的泄漏率有所减少,给水质量有了明显提高,金属内表面结垢率下降,锅炉酸洗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因此,运行炉的清洗间隔时间主要根据受热面上垢量来判断; —增加了清洗工艺的不同使用条件;—增加了防酸洗后产生二次锈蚀的措施;—增加了可供选择的清洗介质,缓蚀剂,钝化剂等的品种,补充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锅炉化学清洗准规范

锅炉化学清洗准规范

∙准规范]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发布时间:2009-6-12 阅读次数:113 字体大小: 【小】【中】【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SD 135—86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6-04-07批准 1986-09-01实施1 总则1.1 锅炉的化学清洗,是保持受热面内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结垢、腐蚀引起事故,提高电厂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

1.2 锅炉的化学清洗,要求能除去新建锅炉在轧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高温氧化轧皮以及在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腐蚀产物、焊渣和泥沙污染物等;除去运行锅炉在金属受热面上积聚的氧化铁垢、钙镁水垢、铜垢、硅酸盐垢和油垢等。

1.3 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

1.4 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如下:1.4.1 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9.8 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化学清洗;压力在9.8 MPa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但必须进行碱煮。

1.4.2 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 17.4 MPa机组的锅炉再热器可根据情况进行化学清洗。

清洗时,必须保证管内流速达0.15m/s以上。

过热器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有防止立式管产生气塞和腐蚀产物在管内沉积的措施。

1.4.3 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系统必须进行化学清洗(不包括高压加热器);容量为200MW以下的机组,凝结水及高压给水管道的化学清洗,应根据管道内壁的腐蚀产物情况决定。

1.5 运行炉化学清洗的确定。

当水冷壁管内的沉积物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超过表1中的极限值时,就应安排化学清洗。

锅炉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还可根据运行水质的异常情况和大修时锅内的检查情况,作适当变更。

以重油和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和液态排渣炉,应按表1中规定的提高一级参数锅炉的沉积物极限量确定化学清洗。

锅炉化学清洗090805

锅炉化学清洗090805

加热炉化学清洗一、新炉碱煮1、新装加热炉碱煮的必要性新装加热炉由于在制造过程中形成的氧化皮(也称轧皮)和在贮运、安装过程中生成的腐蚀产物,焊渣以及设备出厂时涂刷的防护剂(如油脂)等各种附着物,还有在加热炉制造和安装过程中进入或残留在设备内部的杂物等,这些杂质都应在加热炉运行前通过煮炉和清洗加以去除。

新装加热炉煮炉除了清除上述杂物以外,还可以在金属表面上形成一层耐蚀性保护膜。

2、煮炉的药剂煮炉所用的药剂为氢氧化钠、磷酸三钠和橡碗栲胶,其加入量见下表3、煮炉操作(1)整个煮炉时间不少天72h,一般在95℃下煮炉。

煮炉时,最好满水位煮炉,以便所有都煮到。

煮到48h后每隔2h开启一次定期排污阀,排污时间为0.5min,直一到煮炉结束(注意水位严禁低于最低水位)。

(2)加药时,将磷酸三钠捣碎与栲胶拌匀,用热水先调成糊状,然后稀释加入锅内。

氢氧化钠应在容器内溶解后加入锅内。

(3)煮炉停止后,当锅炉冷却至40-60℃时,打开排污阀和放气阀将水放尽,并用清水冲洗加热炉内部2-3次。

煮炉后应符合下列要求:去除了全部杂质,打开炉体时,应无任何异物;在金属表面上形成一层黑色或亮蓝色的保护膜。

二、旧炉酸洗加热炉运行一段时期后,由于加热炉给水中携带有杂质,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自然会在传热面上形成污垢或沉积物,水汽系统的腐蚀实际上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特别是工业锅炉往往水处理方法不当或操作不严格,造成锅内结垢严重,危及加热炉安全经济运行,因此对水垢应及时加以清除。

水垢的方法有机械法、碱洗和酸洗法,锅内垢量少,且分布疏松时,用水冲洗或用钢丝刷等机械工具将水垢清除,这就是机械除垢法。

对于硫酸盐和硅酸盐水垢,采用碱洗除垢。

即用碳酸钠,氢氧化钠,磷酸三钠溶液加入锅内煮炉24-40h,将水垢疏松,然后及时用机械法清除。

上述两种方法很难将水垢除净,并且劳动强度大。

由于酸洗缓蚀剂的发展,使人们可在有效保护基底金属的条件下,将沉积物溶解或析离,所以酸洗法被广泛应用。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15号)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15号)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15号)日期:2009-08-28第一章总则1.1 为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危及锅炉安全运行,保证锅炉化学清洗安全可靠,根据《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筒称锅炉)的化学清洗。

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的清洗。

1.3 从事锅炉化学清洗的单位必须按《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才能承担相应级别的锅炉化学清洗。

对锅炉实施碱煮的单位不需要进行资格认可。

1.4 清洗单位须按《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化验人员、清洗设备及化验分析仪器,健全质保体系,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锅炉化学清洗时应做到资料齐全、现场记录清楚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并应妥善保存。

1.5 清洗单位的锅炉化学清洗前,应制订清洗方案并持清洗方案、清洗资格证和清洗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到锅炉登记所在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输备案手续。

清洗结束时,清洗单位和锅炉使用单位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检验单位应对清洗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6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一般要求2.1 清洗前的准备2 .1.1锅炉化学清洗前应详细了解锅炉的结构和材质,并对锅炉内外部进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清洗方式和制订安全措施。

如锅炉有泄漏或堵塞等缺陷,应采取有效措施预先处理。

2.1.2清洗前必须确定水垢类别。

应在锅炉不同部位取有代表性的水垢样口进行分析。

水垢类别的鉴别方式见附录1《水垢类别的鉴定方法》。

额定工作压力≥2。

5MPA的锅炉需作垢样定量分析。

2.1.3 清洗前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由专业技术人员制订清洗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清洗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锅炉使用单位名称、锅炉型号、登记编号、投运年限及上次酸洗时间等;(2)锅炉是否存在缺陷;(3)锅炉结垢或锈蚀的状况,包括水垢的分布、厚度(或沉积物量)、水垢分析结果和设备状况;(4)清洗范围、清洗工艺;(5)根据"清洗工艺小型试验" 、锅炉结构和锅炉的材质及垢量、清洗系统等确定清洗剂、缓蚀剂、钝化剂和其它助剂的浓度、用量及清洗温度、时间等工艺条件;(6)化学清洗系统图;(7)清洗所需采取的节流、隔离、保护措施;(8)清洗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的项目;(9)清洗废液的排放处理;(10)清洗后的清扫或残垢清理,清洗质量验收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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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化学清洗技术规范书批准审核会审编写第一部分总则一、一般规定1.合同,指根据国家合同法、行政法规,及招标工程规定,由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其他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2.通用条款,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工程总承包各个阶段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订立的,并应遵守的原则性条款。

3.专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具体补充、修改和完善,并经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应遵守的条款。

4.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监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等工程建设所有阶段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实施全过程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

5.招标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付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6.投标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招标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分包方,指从投标人处接受合同项目中部分工程或服务分包的,并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当事人。

8.招标人代表,指招标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项目经理,指投标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履行并实施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其具体职权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合同当事人,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

11.当事人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招标人、或指投标人。

1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约定要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交付操作或交付使用的工程。

由工程和(或)单项工程组成。

13.单项工程,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单项工程(如果有)、或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单项工程(如果有),是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4.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管网、临时线缆、临时道路等,并不构成永久性工程的实体。

15.现场或工程场地,指由招标人提供的用于投标人工程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机具存放、施工设施和实施工程所使用的场地,及招标人指定的供实施过程使用的任何其他场地。

16.项目基础资料,指按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招标人应为投标人提供设计要求的基础性数据、条件、文件和资料。

17.现场障碍资料,指按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招标人应为投标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已有的管道、线缆、构筑物;地上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情况的资料。

18.设计,指按合同协议书要求的功能、技术文件、规模、标准、项目基础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数据、技术条件、技术资料,将要求转化为图纸文件,并能有效地指导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使用的图纸文件,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包括输煤系统煤场封闭形象设计、效果图等;现场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或设计回访等);设计方案;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文件的编写、评标、技术谈判及加工订货技术配合工作、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施工招标技术配合工作;参加设计联络会等。

19.采购,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根据设计文件需要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等货物和服务的过程。

20.施工,指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实施过程,包括建筑、地基处理、安装和竣工试验。

21.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建筑、安装完成后(不包括为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应合理预留的施工部位),按合同约定在竣工后试验开始前,应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各种试验。

22.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招标人要求及设计图纸,实施完成了建筑、安装并通过了竣工试验。

不包括对使用、操作没有实质影响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

23.工程接收,指投标人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保证招标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的准备工作,投标人与招标人须进行的工程中间交接,并颁发了接收证书。

24.竣工后试验,指招标人接收工程后,按合同约定,由投标人指导招标人的操作人员进行的试验和试运行,或是由招标人负责进行的试验和试运行。

25.试运行考核验收,指依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后试验,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指导进行的合同目标考核所进行的试验,经招标人确认并签发了考核验收证书。

26.工程竣工验收,指投标人接到试运行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投标人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内容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结清了合同款项,招标人按有关部门规定组织的工程验收。

27.合同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完成的日期。

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天数,包括按合同约定并被招标人批准的任何延长期限。

28.设计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投标人开始设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29.采购开始日期,指初步设计批准后开始采购的日期。

30.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投标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31.竣工日期,指按照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投标人应完成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32.工期,指合同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永久性工程施工开始之日至竣工试验完成之日,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天数,包括按合同约定被招标人批准的任何延长期。

33.工程接收日期,指按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竣工试验完成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也是招标人应接收工程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34.整体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反映工程各主要阶段实施的时间安排。

35.采购进度计划,指投标人为采购永久性工程编制的进度计划,反映设备、主要材料、主要部件的采购计划编制、询价、供应商选择、订货、加工制造、监制、交货、运抵现场及合同双方验收交接的时间安排。

36.施工进度计划,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永久性工程施工开工至竣工试验完成之间的主要集合作业程序的时间安排。

37.变更,指招标人书面指示或书面批准的,对招标人的工程要求或工程所作的任何书面更改。

38.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或公开招投标确定的招标人用以支付投标人的勘察、技术、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合同价款。

39.合同价款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款进行的相应调整。

40.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是指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对交付招标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

4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招标人应与投标人签订的,规定投标人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招标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书面协议。

质量保修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4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4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非一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另一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损害及工期延长,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4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6.适用法律,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业规定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47.工程惯例,国家、电力行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组织实施同类工程的过程中业已通行且实质上不违背现行法规的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等。

48.对于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产品(包括图纸、文件、资料等)和服务所涉及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所含有的有关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自然对其拥有使用权,并保证招标人使用这些产品和服务时避免知识产权的诉讼纠纷。

二、总承包原则1.本规范书适用于电厂5号锅炉化学清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化学清洗前垢样分析及小型试验;1.2.化学清洗详细方案编制,化学清洗应急预案编制;化学清洗组织措施编制,化学清洗安全措施编制;化学清洗技术措施编制。

1.3.化学清洗所需临时性设备、材料提供及现场安装与拆除,临时用电缆的敷设与恢复等与酸洗有关的设备设施安装与恢复;锅炉本体汽水管道或联箱开孔的焊接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的工艺要求,焊工应符合《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2012)中规定的“Ⅰ类焊工”要求,且焊工必须持有《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焊工准入证》,否则不允许现场施工,申办该证的焊接人员须在入厂前必须在大唐河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热焊工培训基地考试,所有焊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有效证件施焊。

所用的焊机及材料应符合焊接工艺要求,并经投标方锅炉专业技术人员和金属检验人员验收合格,焊接工作结束应经投标方锅炉专业技术人员和金属检验人员验收合格。

1.4.酸洗期间的废液收集与处理:清洗期间废水由投标方处理合格外排;化学清洗临时系统的操作与维护;1.5.化学清洗期间的化学监督试验、化验项目实施;1.6.化学清洗腐蚀指示片的制作、安装与拆除,系统恢复;1.7.对酸洗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最终形成#3锅炉酸洗总结提交招标方。

1.8.参与化学清洗的评价工作(含酸洗后打开下联箱检查及恢复)。

1.9.由于化学清洗工作造成的绿植、草坪、地面或道路的损毁,投标方在工程结束后应进行恢复。

1.10. 加热要求:不允许使用招标方正式设备作为化学清洗期间的加热设备,投标方自带加热器升温(招标方提供辅汽接口)。

1.11 在整个化学酸洗及冲洗过程中,招标方的正式设备不可用作存储除盐水及冲洗等用途(如:凝汽器及热井、除氧器水箱、凝结水泵等)。

1.12 热工仪表和取样管道等盲肠管不受酸洗腐蚀的措施。

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其相应的服务应满足本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

3.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招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或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执行。

4.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

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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