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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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志愿者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单位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选拔1.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4. 单位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公开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8小时。

3.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单位将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将建立志愿者关爱机制,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1. 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特长,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服务流程1.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前规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报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九条服务考核1.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章程,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信息库,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培训情况。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素质和志愿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举办的培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有权要求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给予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九条志愿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志愿服务组织请假。

第二十条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组织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终止其志愿服务资格。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服务是基于志愿者的自愿参与,不得强迫;(二)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公开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前,应明确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一)单位内部宣传;(二)社会公益组织推荐;(三)网络平台发布;(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招募。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四)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八条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法规政策;(二)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的特点;(三)志愿服务技巧和方法;(四)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知识;(五)志愿服务礼仪和团队协作。

第十条培训方式可包括:(一)集中培训;(二)在线培训;(三)现场观摩;(四)经验交流。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二)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三)监督志愿者服务过程;(四)处理志愿者投诉;(五)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纪律,服从管理;(二)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三)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四)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志愿者形象的活动;(五)对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

社区志愿者的保障措施社区志愿者是社会公益活动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的权益,社区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权益。

首先,社区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志愿者保障机制。

包括成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此外,社区还应建立健全志愿者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他们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社区应注重志愿者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要建立志愿者工作评估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同时,要建立志愿者信用档案,将志愿者的服务记录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为志愿者争取更多的荣誉和奖励机会,并将不良记录与志愿者名册挂钩,落实志愿者的行为约束制度。

此外,社区还要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和指导。

针对一些特殊服务项目,社区应派驻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志愿者进行指导和保护,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对志愿者服务中的投诉进行妥善处理,保障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最后,社区要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

与专业化的志愿者组织合作,可以为社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志愿者资源,同时也可借助志愿者组织的专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提高社区志愿者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社区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通过建立志愿者保障机制,加强志愿者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保护和指导,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可以更好地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志愿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

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的服务标准与义务保障近年来,志愿者行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志愿者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对象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各地纷纷建立了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服务标准和义务保障两个方面探讨志愿者的工作规范和权益保障。

一、服务标准为了保障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志愿者服务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团培训:志愿者加入组织后,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志愿者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社会工作理论、沟通技巧、危机干预等,使志愿者能够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

2. 服务规范:志愿者应按照服务规范来执行工作,包括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保护隐私、遵守服务时长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志愿者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私利或侵犯他人权益。

3. 服务流程:志愿者工作通常在一定的流程中进行,服务标准应明确规定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步骤。

这样可以确保志愿者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服务评估: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志愿者工作的评估体系。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通过培训和反馈帮助志愿者提升工作能力。

二、义务保障志愿者作为一群无偿服务的人员,他们的利益和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为此,志愿者行业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保障:1. 保险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安全风险,因此志愿者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保险保障措施,以确保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的安全。

这不仅是为志愿者自身的权益保护,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

2. 法律保护:志愿者在服务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同时也应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保护。

相关管理制度应规定志愿者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如合同约束、工时制度、劳动报酬等。

3. 心理支持:志愿者服务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相关管理制度应规定提供心理支持的服务,为志愿者提供咨询和辅导,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压力和困难。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统一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镇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社区服务活动中,不带任何报酬,为改善社区环境、帮助社区居民等自愿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原则是尊重、信任、奖励、约束相结合,提倡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者特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身体条件等为由拒绝招募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应通过社区宣传、招募广告、网络招募等方式进行志愿者招募,确保志愿者来源多样,能够全方位服务社区。

第七条志愿者在加入志愿者组织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社区组织架构、服务流程、志愿者权责、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社区需求。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培训证书,鼓励志愿者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并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位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需要和志愿者自身特长,进行合理的志愿者任务分配,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规定志愿者服务时间,鼓励志愿者定期服务,同时也要尊重志愿者的时间和个人生活。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领导,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纪律,不得挑衅、诋毁社会或组织形象,不能损害社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对社区居民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损害的,应当对所作行为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志愿者奖励和激励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如有突出表现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表扬、奖金、证书、荣誉称号等形式。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

珠海市志愿者权益保障和激励制度是珠海市为了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明确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一、权益保障
1. 人身安全: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应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而受到伤害。

2.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安排,确保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内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3. 工作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应确保志愿者在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激励制度
1. 表彰奖励: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2. 优先服务: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优先服务的机会,如优先参与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等。

3. 培训机会:珠海市将为志愿者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等机会,提升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志愿服务能力。

4. 就业推荐: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珠海市将给予就业推荐的机会,帮助志愿者实现就业目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访问珠海市政府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志愿者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入队守则1. 志愿者应爱岗敬业,以服务他人为己任,遵守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不得从事有损社会形象的行为。

3. 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纪律,保守志愿者的秘密,不得泄漏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4. 志愿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二、服务准则1. 志愿者应在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志愿服务任务。

2. 志愿者应友好待人,对待服务对象要尊重和关心,做到平等对待,不歧视任何人。

3. 志愿者要耐心细致地倾听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得擅自做出决策,要向组织报告和征求意见。

4.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

5. 志愿者要自觉保护环境,降低对环境的损害,不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6. 志愿者要积极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服务的质量。

三、责任和奖惩1. 组织将根据志愿者的表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比,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志愿服务证书上进行记录。

2. 志愿者在服务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志愿服务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保障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将由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2. 组织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装备和器材。

3. 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随时向组织进行反映和求助。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告知。

2. 对于特殊项目的志愿者,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额外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保护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实现志愿服务的目标而制定的。

希望志愿者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日常工作,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三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资格条件、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培训情况等。

三、志愿服务内容与形式第八条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弱势群体、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文化传播、慈善公益等。

第九条志愿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在线服务、咨询指导、宣传推广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根据志愿服务内容和要求,合理配置志愿者资源,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志愿服务调度与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调度制度,确保志愿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志愿服务需求。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制定志愿服务计划,明确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并提前通知志愿者。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定期对志愿服务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优化志愿服务方案。

五、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尊重志愿者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包括安全培训、保险、物资等。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志愿者隐私。

六、志愿服务资金管理第十九条志愿服务资金包括志愿服务经费、捐赠款物等。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患者及医院的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患者提供帮助的非医疗专业人员。

1.3 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2.1 医院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条件、服务内容、时间等相关事项。

2.2 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3)具备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4)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3 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规范、医疗安全知识、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4 志愿者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医院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3.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服务;(2)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3)心理疏导: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情绪抚慰等服务;(4)患者关怀: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便利等服务;(5)公益活动:参与医院的公益活动,如公益宣传、爱心捐赠等。

3.2 志愿者应当根据自身特长和医院需要,选择合适的服务内容。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与地点4.1 志愿者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时间根据医院需要和志愿者意愿协商确定。

4.2 志愿者服务地点为医院指定的区域。

五、志愿者管理与激励5.1 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管理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情况。

5.2 医院应当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等。

5.3 志愿者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数量的,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优先挂号、体检优惠等。

5.4 志愿者有权依法享受志愿服务相关的保障和优惠。

志愿者保障机制

志愿者保障机制

志愿者保障机制1. 引言志愿者保障机制是指为志愿者提供全面、完善的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志愿者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志愿者保障机制的必要性、构建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志愿者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志愿者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志愿者保障机制能够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可能面临身体安全、财产安全、法律风险等问题。

建立志愿者保障机制可以提供相关保险、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权益,让志愿者更加安心、放心地参与志愿服务。

其次,志愿者保障机制有助于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志愿者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直接关系到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水平。

通过建立志愿者保障机制,可以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培训机会、奖励制度等,激发志愿者的热情和动力,增加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最后,志愿者保障机制对于提升社会信任和认可度具有积极作用。

志愿服务事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志愿者的贡献和付出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建立完善的志愿者保障机制,可以提高志愿者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增加社会对志愿服务的信任度,进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志愿者保障机制的构建原则在构建志愿者保障机制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3.1 全面性原则志愿者保障机制应该从多个方面对志愿者进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财产安全、法律援助、培训机会、社会保障等方面。

保障机制应该全面覆盖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问题。

3.2 公平性原则志愿者保障机制应该以公平为原则,不论志愿者的身份、背景、经验等条件如何,都应该享有相同的保障待遇。

保障机制应该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

3.3 可持续性原则志愿者保障机制应该具有可持续性,能够长期有效地为志愿者提供保障。

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

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

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础上,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志愿服务行为,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法规。

第三条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管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组建志愿者队伍,为社会培养和选拔一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志愿者;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水平。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全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五条国家志愿者管理制度坚持志愿者服务自愿性原则,鼓励志愿者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第六条国家鼓励设立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登记,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志愿服务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网站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公开志愿者资格申请条件、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等信息。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培训和服务保障。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岗位,负责志愿者管理和协调志愿者工作,保证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拥有平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者有义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安排,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执行任务。

志愿者管理制度准则模板

志愿者管理制度准则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推动志愿者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志愿者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坚持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宗旨,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2. 平等性原则:尊重志愿者,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志愿者管理环境。

3. 激励性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效率性原则:提高志愿者管理效率,确保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奉献精神;(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规章制度。

2. 志愿者注册流程:(1)填写志愿者注册表;(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通过审核后,办理志愿者证。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应遵守本机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有权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3. 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志愿者有义务维护本机构形象,不得以本机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三、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志愿者培训1. 本机构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第七条志愿者考核1. 本机构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的依据。

四、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接受培训、获得表彰等权利。

2. 志愿者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 志愿者享有安全保障,本机构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九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本机构应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志愿者权益保护条例

志愿者权益保护条例

志愿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条例旨在保护和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和组织。

2.志愿者指自愿从事公益服务活动,没有就业、劳动报酬和雇佣关系的个人。

第二章志愿者权益第三条权益保障1.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

2.志愿者享有不受歧视的权利。

3.志愿者享有个人安全的权利。

4.志愿者享有适当的服务条件和保障待遇的权利。

5.志愿者享有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

6.志愿者享有合理支持和培训的权利。

7.志愿者享有及时获得活动信息和沟通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责任第四条组织义务1.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安全的志愿服务环境。

2.组织应当公平对待志愿者,不以性别、年龄、种族等为由进行歧视。

3.组织应当依法为志愿者购买志愿服务责任保险。

4.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支持。

5.组织应当实行志愿者信息保密制度。

6.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

7.组织应当及时向志愿者提供活动信息和沟通渠道。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公告和宣传1.组织应当及时发布志愿者活动公告,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与条件。

2.组织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和参与度。

3.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活动前的必要知识和培训。

第六条志愿者参与伤害和责任1.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志愿服务责任保险,保障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责任保障。

2.组织应当指定专业人员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

3.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前应签订免责声明,明确自愿参与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七条违法违规行为1.违反本条例的个人和组织将被处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志愿者的不公平对待、歧视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对志愿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组织不提供适当的保障待遇和支持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志愿者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志愿者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出于自愿,不得强制。

(二)公平原则:对志愿者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

(三)激励原则: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四)发展原则:根据社会需求,不断优化志愿者管理,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培训第五条志愿者注册:(一)志愿者需向所在志愿者组织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资料。

(二)志愿者组织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志愿者即为注册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团队协作等。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与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服务:(一)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项目规定,按时参加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

(三)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志愿者管理:(一)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二)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团队协作等。

(三)志愿者组织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可进行劝退或培训。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九条志愿者权益:(一)志愿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安全保障和表彰。

(二)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志愿者有权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一)志愿者组织应确保志愿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志愿者组织应加强对志愿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志愿者的权益意识。

志愿者规章制度条例

志愿者规章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第六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十条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志愿者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志愿者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志愿者工资支付保障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志愿者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确保志愿者获得适当的报酬,并保障他们的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者工作的人员。

2. 工资支付原则2.1 公平原则志愿者工资应根据志愿者的工作量、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进行公平合理的支付。

工资水平应在志愿者与组织之间达成共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2 便利原则为方便志愿者,在支付工资时应采取便捷的方式,例如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以确保及时支付和准确记录。

3. 工资计算方式3.1 额定工时计算根据志愿者工作合同的约定,将工作时间划分为额定工时。

额定工时是志愿者工作的官方记录,用于计算工资。

3.2 工资计算公式工资计算公式如下:工资 = 额定工时 ×单位工资其中,单位工资由组织根据预算和工作内容确定,与志愿者的工作级别和贡献度相关。

4. 工资支付流程4.1 工资核算组织应在每月底对志愿者的工资进行核算,根据工资计算公式计算每位志愿者的工资金额。

4.2 工资支付工资支付应在每月核算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组织应将工资支付到志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电子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4.3 工资单和记录组织应及时生成工资单,记录每位志愿者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金额、支付日期等信息。

工资单应由志愿者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

5. 工资争议解决若志愿者对工资支付存在争议,他们可以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诉。

组织应尽快调查并解决争议,确保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 保密条款组织和志愿者在工资支付过程中应遵守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工资支付相关信息。

7. 法律适用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与志愿者工作合同相协调。

结论志愿者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志愿者的权益,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支付机制。

组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不断优化工资支付流程,确保志愿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

志愿者保障制度范文

志愿者保障制度范文

志愿者保障制度范文志愿者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起来的一套制度体系。

志愿者保障制度既是对志愿者的尊重和关爱,也是提高志愿者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义务服务的特点、现行志愿者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志愿者保障制度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的、自愿的活动,具有抱负性、非赢利性和自愿性等特点。

因此,志愿者保障制度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以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首先,现行的志愿者保障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志愿者在服务中可能面临意外伤害的风险,但目前的保障制度并不完善,造成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约束,有些志愿者组织或个人可能存在侵犯志愿者权益的行为,而志愿者缺乏相应的维权途径。

为了完善志愿者保障制度,首先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志愿者保障法,并配套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志愿者保障工作的法制化。

其次,建立健全志愿者保障机制。

成立专门的志愿者保障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障志愿者在服务中的安全和权益。

此外,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志愿者的服务经历和成果,为志愿者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为了落实志愿者保障制度,还需要加强志愿者保障宣传和宣导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如媒体宣传、培训讲座等,向社会宣传志愿者保障的重要性,增强社会对志愿者保障制度的认知和支持。

同时,加强志愿者组织的建设,提高志愿者组织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创建志愿者组织奖励制度,鼓励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志愿者服务。

最后,应加强志愿者保障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志愿者保障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志愿者保障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志愿者保障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志愿服务物质保障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物质保障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物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志愿者的基本物资需求,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个人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的物质保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志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条志愿服务物质保障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一致,有序、合理、有效地开展。

第二章物质保障标准第五条志愿者的基本物质保障包括食宿、交通、保险和服装等方面。

第六条食宿保障应根据志愿服务的具体情况而定,确保志愿者每天有三餐营养均衡、安全的食物,有安全、舒适的住宿条件。

第七条交通保障应提供志愿者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费用支持,确保志愿者能够准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保险保障应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服装保障应为志愿者配备相应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确保志愿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舒适。

第三章物资保障管理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物资保障管理机构,负责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分发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二条物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物资台账,定期检查和清点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物资分发应根据志愿者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志愿者都能得到必要的物资支持。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物资保障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监督和评估应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浪费物资、挪用物资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损害志愿者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志愿者相应的损失。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保障志愿者权益,做好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3.志愿者服务的目标是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的帮助和服务。

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志愿者享有接受培训、改善个人技能的权利。

2.志愿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项目和时间。

3.志愿者有权获得各种形式的宣传和表彰。

4.志愿者要履行诚实守信、遵守工作规范、维护组织利益的义务。

5.志愿者应积极配合相关的活动安排,并及时与组织沟通解决问题。

6.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活动的纪律和规定。

三、志愿者招募和培训1.组织成立专门的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小组,负责招募和培训志愿者。

2.招募志愿者需发布相关招募信息,包括服务项目、工作时间、要求等详细内容。

3.进行志愿者培训,包括基本的服务礼仪和沟通技巧等内容。

4.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手册,并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

5.志愿者报名后需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正式成为志愿者。

四、志愿者管理1.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将志愿者按照不同的服务项目和任务进行分组,并分配固定的负责人进行管理。

3.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估和考核,优秀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5.建立志愿者档案,包括志愿者个人信息、服务记录、培训成绩等。

五、志愿者服务权益保障1.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享有安全保障,确保不受到伤害和侵害。

2.组织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安全。

3.志愿者有权获得充分的信息和资源支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组织应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服务贡献,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交通补贴。

5.志愿者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评价和表彰,组织应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六、志愿者退出机制1.志愿者有权自愿退出志愿服务,但需提前书面通知组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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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相关指示,我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特制定志愿者奖惩及保障制度。

坚持做到权利与义务统一,奖罚分明,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六)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第二条义务
(一)遵守志愿者章程和规则、志愿者协会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我院有关志愿者的相关规定,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二)根据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时提交相关
的资料。

(三)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五)服从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六)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七)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第三章激励与处罚
第三条激励措施
(一)对自愿参与志愿者服务并完成最低服务时间的个人给予2 -4个医院继续教育学分。

(二)对自愿参与医院志愿者培训,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并通过考核的个人,颁发相应的志愿者培训证书。

(三)对服从上级指示,并表现出色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四)对能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推优入党,评奖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颁发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六)高度重视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除基本保障以外,以“志愿时”为参考依据,予以每位志愿者一定的励志奖金,以示嘉奖。

(七)对积极支持志愿者工作并表现出色的支部(科室),授予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积极支持志愿者工作并表现出色的支部(科室)领导,授予志愿者工作最佳支持者称号。

(八)根据奉献“志愿时”多少和服务效果,志愿者可以获得纪念品。

(九)定期评选“志愿之星”,优秀个人及其先进事迹将在医院简报、医院网站、媒体报道等平台予以宣传报道。

同时授予“志愿星”徽章,以“志愿星”彰显志愿者的工作业绩及其先进性。

(十)组织优秀志愿者骨干前往兄弟医院进行学习交流志愿者工作心得。

(十一)未尽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黄冈市中心医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四条处罚措施
(一)对不遵守志愿者各项规定和上级指示的志愿者,扣除一定的奖金。

(二)对培训过程中无正当原因请假3节以上或无故旷课1学时的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三)对无正当原因退出志愿服务的个人,对给志愿服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影响医院声誉的个人,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取消其参与我院各项评优活动资格,如申请入党、团员推优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出现违法行为的志愿者,医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保留依法起诉、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政策与保障
第五条医院政策
原则上,凡在医院志愿服务活动中承担明确岗位服务的志愿者,累计请假服务时间4周学时以内的,经医院确认后,视为全勤。

如在志愿活动中承担特殊志愿者服务任务、累计服务时间4周学时以上的,必要时可考虑提供请假、调整公休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六条基本保障
(一)根据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我院志愿者招募培训规模及志愿服务任务划拨的工作经费设立志愿者工作专项经费,重点给予一线志愿者经费支持。

(二)医院为志愿者制发身份注册卡、配发工作制服和装备、提供上岗服务期间餐饮、保障外出志愿服务活动中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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