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设立医疗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设立医疗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牵头单位本规章制度由医院管理负责人牵头订立,具体实施由医务部门和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条目的和原则设立医疗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
本制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激励与管束相结合的原则,鼓舞医务人员乐观向上,激发工作动力,传承医院优秀的医疗质量文化。
第三条考核内容医疗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的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患者满意度2.术后并发症率3.医疗操作失误率4.医务人员技术水平5.医院设备和卫生条件6.医疗纪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7.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8.医疗投诉的处理第四条考核标准依据医疗质量考核内容,订立相应的考核标准。
在评定过程中,综合考虑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医疗技术水平等多个指标,并借鉴相关医疗质量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五条奖项设立1.设立患者满意度优秀奖,用于嘉奖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排名靠前的科室和医务人员;2.设立医疗技术优秀奖,用于嘉奖在医疗技术水平评估中实现肯定水平的医务人员;3.设立科研创新奖,用于嘉奖在医学科研方面取得紧要成绩的科室和医务人员;4.设立医疗安全贡献奖,用于嘉奖在医疗安全领域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
第六条嘉奖发放1.嘉奖评比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标准和程序由医务部门和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订立;2.嘉奖发放以个人名义或科室名义进行,颁发奖品或进行经济嘉奖,嘉奖金额依据医院经济情形确定;3.受奖人员需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做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嘉奖记录和宣传1.医务部门和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记录和维护嘉奖档案;2.医院定期向内部员工和外界宣传嘉奖情况,鼓舞医务人员学习先进典型,努力争取荣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方式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追责;2.实施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惩罚;3.撤销或暂时停止职务,对涉嫌严重错误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4.停止与医疗质量严重违反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关系,对外包医疗服务的机构进行制裁;5.实施法律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医务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要指标,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有直接影响。
为了促进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的不断提升,采取奖惩考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将介绍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需确立奖惩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投入到医疗工作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同时也是为了识别出存在问题的医务人员,通过奖惩手段促使其改进。
考核原则应当公正、客观、公开、透明,依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其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应包括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各个方面,以客观的数据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权重。
比如可以包括手术成功率、术后感染率、并发症发生率、药物不良反应率、满意度调查等。
考核指标应定期修订和优化,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然后,制定奖励政策和措施。
对于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荣誉证书、晋升职称等奖励措施,以鼓励他们继续保持或改进工作表现。
奖励政策应当具体明确,奖励措施应当落实到位。
同时,确定惩罚措施和制度。
对于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出现失误或疏漏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错误的性质和后果进行相应的惩罚,如停职、降职、罚款等。
在制定惩罚措施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性和各个相关因素,并确保惩罚决定的公正合理。
此外,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申诉机制。
监督部门应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情况及时纠正并追责。
同时,为医务人员建立申诉机制,确保其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最后,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医务人员关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重要性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认识,促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确保其科学、公正、公开、透明。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医疗质量是国家和社会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提升医疗质量,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概念解释、存在问题、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医疗质量考核方法是通过对医院、医生和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检测其是否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医疗技术的水平、服务态度、医疗安全等方面。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可以帮助检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医疗质量。
其次,当前我国医疗质量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资源不均衡、医患关系紧张、医疗安全问题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的提升。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医疗技术水平。
这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通过评估医院和医生的学历、职称、技能培训等来评估其医疗技术水平。
第二,医疗设备和设施。
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和完好程度直接影响医疗质量。
可以通过检查医院的设备类型和数量,以及设施的环境卫生状况来评估医疗质量。
第三,医疗服务态度。
医疗服务态度是评价医院和医生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服务态度调查问卷、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来评估医疗服务态度。
第四,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重要方面。
可以通过检查医院的医疗事故报告、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来评估医疗安全。
其次,医疗质量奖惩制度是通过制定一系列奖励和处罚措施来激励医疗机构和医生提升医疗质量。
第一,设立奖项。
通过评选优秀医生、医院和护士等,发放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激励医生提升医疗质量。
第二,建立追责制度。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此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第三,建立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机制。
即根据医疗质量考核结果,对医疗机构进行评级,评级高的机构可以享受更多的医保支付。
第四,加强对不良医疗行为的打击和惩罚。
例如,对虚假宣传、开展不必要手术等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总之,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是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考评与奖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考评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要求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确保患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医护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奖惩原则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与奖惩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激励先进、惩治违规为目的,推动全员乐观参加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四条考评机构和责任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工作,委员会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构成。
第二章考评指标第五条考评对象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对象包含全部参加临床工作的医护人员,涵盖临床医疗、护理服务、手术操作、药物使用等方面。
第六条考评内容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临床诊疗合理性: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是否依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诊疗方案选择,并经过患者知情同意;2.临床操作规范:是否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手术操作是否安全、无误;3.护理质量:是否依照规定进行患者护理工作,是否予以及时、恰当的护理服务;4.药物使用合理性:是否依照医嘱使用药物,并确保用药安全和合理性;5.医疗意外事件处理: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意外事件,是否进行事后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考评流程第七条考评周期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医疗质量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考评方法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渠道:1.定量指标: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质量与安全报表统计等方式收集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定量数据;2.定性指标: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医患沟通记录等方式收集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定性数据。
第九条考评评分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考评将采用打分制度进行评定,评分范围为0—100分。
评分标准由医疗质量委员会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订立,依据医务人员的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激励医务人员乐观投身医疗工作,建立有效的考核与奖惩机制,特订立本《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内部规定和管理要求订立,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条考核内容医疗质量绩效考核重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诊疗质量:如诊断准确性、手术成功率、合理用药等; 2. 医疗安全:如隐患排查、事故处理、医疗纠纷等; 3. 医患沟通:如信息沟通、患者满意度等; 4. 科研工作:如科研项目、科研成绩等; 5. 学术沟通:如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等; 6. 团队协作:如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制度所涉及的考核对象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医务人员。
第四条奖惩激励目标1.激励医务人员加强工作动力和责任感;2.促进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3.提倡医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4.推动医务人员乐观开展科研和学术沟通。
第二章考核流程第五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计算。
第六条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依据考核周期,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不定期考核:医院将随时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定期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订立,由医院订立考核指标和权重,并向全体医务人员公示。
第八条考核结果1.优秀:实现考核标准的医务人员将获得“优秀”评定,并获得相应的嘉奖;2.合格:基本实现考核标准的医务人员将获得“合格”评定;3.不合格:未实现考核标准或严重违反院内规定的医务人员将获得“不合格”评定,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考核结果权威认定医院将成立由主管部门、医务管理等相关人员构成的考核结果权威认定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第三章嘉奖与激励第十条嘉奖类型1.绩效奖金: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可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2.荣誉称呼:医务人员依据优秀的考核结果可获得荣誉称呼,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3.学术沟通:医务人员可获得参加学术会议、研究沟通的机会;4.职称晋升: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和个人发展情况,可获得相应职称晋升的机会;5.物质激励: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可获得相应的物质嘉奖,如奖金、礼品等。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患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而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则是一种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保证医疗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提升。
下面是一份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的大致框架,供参考。
一、医疗质量奖励措施1.优质服务奖励:对于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获得较高评价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与表彰。
2.优秀团队奖励:对于医疗团队在特定疾病治疗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对其团队进行资助和扶持。
3.学术研究奖励:对于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并提供研究基金或资金支持。
4.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取得技术创新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和技术交流机会。
5.教学质量奖励:对于医学教学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并提供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
二、医疗质量惩罚措施1.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岗位职级、停职、撤职等。
2.经济惩罚:对于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的医务人员,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3.挂证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可以暂停或撤销其执业资格,同时禁止其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4.调查处理:对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的执行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定期评估:每年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和有效。
3.信息公开:将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公开,向社会大众介绍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公众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医疗质量问题的关注。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工作。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医疗质量管理奖励评选:(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三)医疗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患者满意度较高;(五)无重大医疗事故和纠纷。
第七条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医疗质量管理奖励评选:(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二)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医疗质量管理奖励评选程序如下:(一)医疗机构和个人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三)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四)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评审结果;(五)对获奖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医疗质量管理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第三章惩罚第十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可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一)未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导致医疗质量问题频发;(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医疗质量事件;(三)未按照规定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四)存在重大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五)其他违反医疗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
*************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
2、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3、考核采用抽查零缺陷制:医务科、质控办不定期检查,医院行政查房。
建立个人档案,每月总结一次,当事人违规1分扣款20元,1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10元,2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20元,3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30元,4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40元,全月累计违规50分(包括50分)及全年累计违规120分(含120分)以上者除扣款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3个月的离岗培训,离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同时取消责任人的处方权,离岗培训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另按天数扣除年终奖励工资,且连续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先进、不得外出培训及取消当住院总的资格。
奖励积分满10分者视获奖行为由医院奖励100-200元,10-20分者视获奖行为奖励200-400元。
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可顺延至次月执行。
4、考核与奖惩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与实施,审定意见按月通知科主任和责任人,并报财务科兑现奖惩,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提出申诉,报请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复议,作出最终裁决。
各科主任在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可参照本办法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实施奖惩。
5、本办法中针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认定与考核,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引发医患纠纷,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涉及行政、党纪和法律责任的另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上级检查、考核时发现的问题,或相同错误屡次发生者,按有关条款加位、加重处罚。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疗质量的评价和奖惩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指标1.手术中并发症发生率:对手术科室或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进行统计和评价,发生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2.感染率:对医院内感染率进行统计和评价,感染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3.病死率:对医院内病死率进行统计和评价,病死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4.药品错误率:对医院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的错误率进行统计和评价,错误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5.临床病历书写质量:对医院医务人员的临床病历书写质量进行评价,质量不达标的将被追责。
三、奖励措施1.表彰: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
2.奖金: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激励,具体金额根据评价结果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3.荣誉称号: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医生、优秀护士等。
四、惩罚措施1.警告: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一次轻微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扣减工资: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较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一定比例的工资扣减,扣减比例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3.停职: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限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4.开除: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极其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处分,取消其职务和职业资格。
五、实施机制1.建立医疗质量奖惩评价小组,负责统计和评价医院医疗质量,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2.医疗质量奖惩评价小组将医疗质量评价结果和奖惩意见报送给医院院长,并公示在医院内部。
3.对于获得奖励的医务人员,将其表彰、奖金或荣誉称号公示在医院内部,并向社会公开。
4.对于受到惩罚的医务人员,将其处分决定公示在医院内部,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规定一、医务管理(一)有效医疗投诉: 扣罚被投诉人或科室200 元/次。
(二)发生医疗纠纷,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有缺陷或差错,先予扣罚科室2000 元,待纠纷处理完后根据赔偿金额按一定比例由医院、科室、个人承担。
赔偿金额的处罚幅度按责任原因和技术原因区分,责任原因从严处理,技术原因适度从宽,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1.赔偿金额在10 万元或以下,医院承担总金额的70-80%,科室承担12-15%,责任人承担6-10%,科主任和(或)护士长2-5%。
2.赔偿金额在10 万元以上至30 万元或以下,医院承担总金额的80-90%,科室承担5-12%,责任人承担4-6%,科主任和(或)护士长1-2%。
3.赔偿金额在30 万元以上于50 万元或以下,医院承担总金额的90-94.5%,科室承担3-5%,责任人承担2-4%,科主任和(或)护士长0.5-1%,扣相关职能科主任500 元,主管院长300 元。
4.赔偿金额在50 万元以上者,超过50 万元部分全部由医院承担,扣相关职能科主任1000 元,主管院长800 元,院长500 元。
5.因客观原因导致医疗纠纷、争议或事故,且无具体责任人的,经济赔偿由医院承担;因主观原因导致医疗纠纷、争议或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殊情况,按程序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6.一年内2 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重大缺陷的,予责任人降聘一级职称。
(三)医疗核心制度执行缺陷:视情节严重程度,予扣罚责任人200-500 元/次,有特殊情况的,按以下条款执行,导致医疗赔款的,按第二条奖惩方案执行。
1.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及退住院患者押金相关规定,未经科内或医务科同意转送患者到其它医院,且无患方签字及科主任签字的退住院押金,每例扣当事人500-1000 元。
2.违反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00 元并予警告,造成不良后果的,扣责任人1000 元。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指标之一,对于提高患者满意度、保障社会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并加强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一、奖励制度1. 定义儿对医疗质量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医疗质量奖励的范围应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患者满意度、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改进等方面。
而奖励的标准应该根据医疗机构的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以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
2. 建立奖励制度的程序和机构。
医疗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的程序和机构,包括奖励申请、评审、审定等环节,以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奖励方式的多样性。
医疗质量奖励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荣誉称号、奖金、岗位晋升等,以满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惩罚制度1. 确定医疗事故的界定和认定标准。
医疗事故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需要明确界定和认定标准,以保证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公正和有效。
2. 建立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报告和处理,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惩罚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医疗质量管理的惩罚制度应根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规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证书等,以确保惩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质量管理监督机制1.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机构。
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加强医疗质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对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追溯与问责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的完善离不开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问责,需要建立追溯与问责机制,对医疗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追溯,对失职犯错误行为进行追责。
四、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的推行与应用1.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建立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旨在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可连续发展。
第二条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医务人员应乐观搭配并按要求进行医疗质量考核。
第三条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守则包含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机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嘉奖措施和惩罚措施等,确保医疗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负主任委员,各临床科室主任、质量管理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等构成。
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每年订立医疗质量考核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考核专责部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七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包含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具体指标由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八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应用性,而且能够真实反映医疗质量水平和工作实绩。
第九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依据不同科室、职称和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权重设置,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内容第十条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包含:1.临床操作技能:医生临床操作技能是否娴熟、准确,操作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诊疗流程:医生和护士是否按规定的诊疗流程进行工作,是否开展全程十五分钟救治;3.诊断准确性:医生对患者的诊断是否准确,治疗方案是否合理;4.用药安全:医生是否依照规定的用药流程进行药物治疗,用药是否合理、准确;5.医疗记录: 医生是否及时、准确地填写病历资料、医嘱、手术记录等。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内容的具体评估方法由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订立并告知医务人员。
医疗质量考核奖惩方案
医疗质量考核奖惩方案医疗质量是衡量一个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工作表现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医疗质量考核奖惩方案势在必行。
一、考核标准1.治疗效果:包括手术成功率、疗效持久性等。
2.治疗安全:包括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并发症发生率等。
3.服务质量: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门诊就诊时间等。
二、奖励措施1.绩效薪酬激励:对医务人员在考核指标上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的绩效薪酬,如发放一次性奖金或加薪。
2.学术交流支持:对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科研活动的给予资金和时间支持。
3.荣誉表彰: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给予荣誉证书、奖杯等表彰措施。
三、惩罚措施1.经济处罚: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上表现不佳的进行经济处罚,如停发绩效薪酬或降低奖金水平。
2.教育培训限制: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考核中表现较差的进行教育培训限制,如不能参加高级研讨会或学术交流活动。
3.领导岗位限制: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考核中表现极差的,限制其担任临床科室主任、医院管理岗位等重要职务。
四、实施方式1.定期评估:设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估小组,定期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进行评估。
2.多角度评估:综合考核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包括患者反馈、专家评审、数据统计等。
3.公平公正:确保医疗质量考核的公平公正性,避免失职者受益,尽量避免利益冲突。
通过制定医疗质量考核奖惩方案,可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同时,对于表现不佳的医务人员,通过惩罚措施促使其反思问题并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考核奖惩方案的落地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监管机构,确保医疗质量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1、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3、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4、病历检查以运行病历和出院归档病历相结合。
5、处方检查以药房己发药处方和病历中医嘱为准。
一、病历书写:1、存在以下问题。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未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至少1次/1天;病重至少1次/2天;病情稳定至少1次/3天)。
(3)、上级医师查房未在入院48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患者的查房未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4)、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未在入院72小时内完成。
(5)、二级以上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无术前小结。
(6)、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为前讨论。
(7)、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中手术者未签名。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术后及时完成。
(9)、无麻醉后随访记录。
(1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缺少患者或家属及医师的签名,在医嘱下达后未及时完成。
(11)、已输血病、病历中无输血前常规检查报告单。
(12)、输血治疗类病历未签署输血同意书。
(13)、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不一致。
(14)、各种记录中缺少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有模仿他人的签名。
(1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16)、诊断报告不符合报告时限,未由执业医师签发。
以上情况每份病历超过三项不规范罚款50元。
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加入年终医疗质量考核中。
二、申请检查单出现二处不规范或缺陷的,每张罚款申请医师1元。
三、归档病历的相关处罚规定。
(1)、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病案室通知科室修改,一周内未及时完善,罚款50元。
(2)、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款30元,丙级病历每份罚款50元。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普洱新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一、医疗质量管理内容(一)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政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
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医疗质量奖惩方案
医疗质量奖惩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本方案制定了一系列奖惩措施,旨在激励医护人员更加认真地对待工作,同时对工作不认真
的医护人员进行惩戒,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与安全。
二、奖惩标准与依据
1. 奖励标准:
(1)全年无医疗事故,且患者满意度超过90%;(2)提出
有效改进意见,对提高医疗质量有显著贡献;(3)积极参与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 惩罚标准:
(1)出现一次医疗事故或质量问题,视情况予以警告或罚款;(2)对病人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3)不遵守医疗规范,导
致延误治疗。
三、奖惩方式
1. 奖励方式:
(1)奖金发放:根据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给予
一定奖金;(2)晋升机会:对表现优秀的医护人员,优先考虑晋升;(3)荣誉表彰:对获得多项奖励的医护人员,予以荣誉称号。
2. 惩罚方式:
(1)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医护人员,根据情况予以罚款;(2)批评教育:对出现问题的医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
写出整改报告;(3)取消评优资格: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医护人员,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
四、实施与监督
1. 本方案由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
2. 设立专门的监督
机构,定期检查医疗质量,确保奖惩方案的实施; 3. 医护人员有
权对其他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举报,医院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本奖惩方案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目的是激励医护人员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我们将持续改进方案,确保其有效性,同时
也欢迎广大医护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提高医疗
质量而奋斗!。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三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以及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规定和流程。
这些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制度流程、医疗技术标准、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遵循这些办法,以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考核评价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一套评价标准和方法。
这些评价标准和方法可以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定性方面包括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定量方面包括一些具体的指标和绩效考核体系,如医疗技术操作的准确性、病例处理的规范性、医疗纪录的完整性等,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价和考核来评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
综合起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是建立在医疗质量管理基础上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旨在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范化行为和提高医疗质量,以达到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患者满意度的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各类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和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包括了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体系建设、绩效考核、质控指标、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内容。
考核评价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价和考核的制度。
考核评价制度通常包括医疗质量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法和程序、评价结果分析和反馈等内容。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通过规范和管理医疗质量工作,并通过评价和考核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提高,以达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三)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评分细则和奖惩制度
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评分细则和奖惩制度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考评总分为100分,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活动记录占50分:其中每月质控重点占25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运行情况及分析占15分,科室其他重点质控内容占10分;科室业务学习占20分;科室技能培训占20分;科室各种登记本、规章制度自查占5分;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医疗质量部分)填写占5分。
考核评定分为五个档次:≥92分为优秀,≥85<92分为良好,≥75<85为一般,≥65<75为差,<65分为较差。
一、质控重点占25分:1、有相关的规章制度(0.5分),2、有质控内容相应的工作计划(0.5分),3、有质控内容的原始资源料或自查工作痕迹(3分),4、医务人员对质控内容的知晓度(随机抽查1-3个人)(3分),5、有存在原因(3分),6、有原因分析:(须结合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原因分析,且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5分),7、有改进措施:(须结合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制订整改措施,措施具体可行)(4分),8、效果评价(主要对上月质控活动改进措施的落实和成效评价、反馈)(4分),9、质控内容的重要性和创新性(1分),10、科室主任重视度(工作落实和检查配合)(1分)。
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运行情况及分析占15分:1、有相关的规章制度(0.25分),2、有质控内容相应的工作计划(0.25分),3、有质控内容的原始资源料或自查工作痕迹(2分),4、医务人员对质控内容的知晓度(随机抽查1-3个人)(1.5分),5、有存在原因(2分),6、有原因分析:(有相关数据分析,须结合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原因分析,且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3分),7、有改进措施:(须结合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制订整改措施,措施具体可行)(2.5分),8、效果评价(主要对上月质控活动改进措施的落实和成效评价、反馈)(2.5分),9质控内容的重要性和创新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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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
2、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3、考核采用抽查零缺陷制:医务科、质控办不定期检查,医院行政查房。
建立个人档案,每月总结一次,当事人违规1分扣款20元,1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10元,2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20元,3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30元,4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40元,全月累计违规50分(包括50分)及全年累计违规120分(含120分)以上者除扣款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3个月的离岗培训,离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同时取消责任人的处方权,离岗培训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另按天数扣除年终奖励工资,且连续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先进、不得外出培训及取消当住院总的资格。
奖励积分满10分者视获奖行为由医院奖励100-200元,10-20分者视获奖行为奖励200-400元。
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可顺延至次月执行。
4、考核与奖惩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与实施,审定意见按月通知科主任和责任人,并报财务科兑现奖惩,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提出申诉,报请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复议,作出最终裁决。
各科主任在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可参照本办法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实施奖惩。
5、本办法中针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认定与考核,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引发医患纠纷,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涉及行政、党纪和法律责任的另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上级检查、考核时发现的问题,或相同错误屡次发生者,按有关条款加位、加重处罚。
二、违规的认定与处罚(一)基本要求1、执业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着清洁工作服,佩带医院统一印制的工作牌,上班期间不得在服务窗口吃饭,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诊察病人需随身携带基本诊疗器具(如听诊器),执行有创诊疗操作时需戴医用口罩、手套和工作帽(无菌操作按无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违者每项记扣2分。
2、诊疗病人时应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作风严谨、语言文明、不使用服务忌语、不接听与医疗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得有与医疗工作无关的其他言行,违者每次记扣4分;违反服务规范或被病人投诉的,每次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4-6分,年度内被投诉四次以上的,认定属实后,定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3、服从医院管理,尊重同事、体谅他人,按正常渠道和规定程序反映意见和问题,不闹无原则纠纷,不影响工作秩序,不在背后议论其他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医院或科室医疗工作开展的“信息”,更不得在病人面前诋毁毁同事,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违者每发现一次记扣5分,造成医患矛盾和纠纷的,每次记扣15分。
4、遇有突发事件、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和指令性任务需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调遣和安排,推诿、拒绝执行命令者,记扣15分;无故延误执行者,记扣10分;执行命令时消极被动,应付工作者,每发现一次记扣6分。
5、在医疗工作中遵守医院作息制度。
上班期间需在岗在位,离开科室须保持通讯畅通,脱岗3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后果记扣5-10分;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者,1次记扣25分;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记扣5分。
旷工者一经发现交由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凡违反作息制度招致患者不满或投诉者,每次记扣5分。
6、合理使用医疗权限,执业医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医药厂商及其关系人为获得营销暴利赠予的药品和器械回扣、礼金、礼物、代币券、国内外旅游“考察”和吃请等,否则一经发现,除收缴违规所得并报请给予纪律处分外,核实价值在50-500元者,记扣10分;500-1000元者,记扣20分;1000元以上者,记扣50分。
索要者一经核实交院部处理。
7、医疗工作中使用非医院正常渠道购置的药剂和器具时,必须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违者记扣15分,并报请院部处理;医疗工作中,患者接受诊疗应向医院按章缴费,非经医院允许,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医疗诊疗物品和设备在院内外为患者提供有偿服务,违者每发现一次记扣10分并报请院部处理。
8、本院医务人员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到指定的商家购买药品、器械,不得私自向病人推销各种药品、器械及其他物品,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把病人介绍到外院诊治,违者每发现一次记扣15分并报请院部处理。
(二)基本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病人有求,首诊医师必应,不给病员解决问题就离开的记扣责任人25分;首诊医师在应诊过程中必须恪尽职守,遇有非本专业疾病患者时,需做好分诊工作,告知其应该继续就诊的科室,否则引发患者不满或投诉的每次予记扣责任人2分;首诊医生未认真接诊病人,引起病人投诉的,记扣责任人5分。
有其他违反本院首诊医师负责制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2、入出院工作制度门(急)诊医师在应诊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收治病员,患者具备住院指征,而门(急)诊医师因未尽告知义务延误其住院的,或患方拒绝住院而未留存其拒绝住院签字的,每发现一次记扣责任人5分;门(急)诊医师诊治到非本人执业范围的病人应及时请相关专业人员会诊,由会诊医师决定是否需住院,违者每发现一次记扣责任人5分;门(急)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有关规定收入院的病人,住院部医生无绝对充分理由不得拒绝,违者记扣8分。
病人出院时,经治医师需提前通知护理部门并书写出院小结,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应在给患者出具的出院证上签名,违者记扣2分;若患者病情不宜出院,而患方坚决要求出院时,经治医师应予劝阻并做出记录,劝阻无效时应由病人或其代理人在医疗文书中签字同时报请科主任批准,并由其签字后方可出院,违者记扣主管医师4分。
有其他违反入、出院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3、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医师不得擅自请其他医务人员代替应诊,违者每次记扣5分;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因诊疗行为不规范引发患者不满或投诉的,经查实后每次记扣4分;违反专病专治原则有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行为的,每次记扣5分。
门诊医师必须按时应诊,,凡因迟到早退引发患者不满或投诉的每次记扣责任人1~5分;经检查门诊病历和处方有违反病历书写规范每次记扣1分;因故不能应诊而未通知门诊部及时撤换公示,招致患者不满或投诉的记扣5分。
有其他违反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4、医务人员外出请假报批制度医务人员在岗期间因故离院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初中级职称医务人员外出需经科主任同意,在医务科备案(法定节假日或值休期间除外),违者每次记扣2分;高级职称和担任主诊医师的人员外出离开成都须经医务科同意,在院长办公室备案,违者记扣2分;担任一级科行政副主任以上职务的医务人员外出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在医务科和院长办公室备案,违者记扣5分;各类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应在医务科报批备案,违者记扣4分并不予报支。
有其他违反外出请假报批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5、查对制度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其他医疗信息书写错误的,每处记扣责任人1分;违反查对制度,导致产生诊断、治疗、检查缺陷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有其他违反查对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6、检诊制度病人入院后需及时认真地进行检诊处置并完善病历记录,危重患者必须随到随查,违者每次记扣责任人2分;普通患者入院逾30分钟主管医师仍未接诊、安排诊治方案者,记扣责任人5分;入院3个工作日内按诊疗规范应予实施的常规检查仍未完成者(受本院检查条件所限者除外),予记扣责任人5分;检诊结论下级医师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违者每次记扣2分。
有其他违反检诊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7、医嘱与处方制度经治医师在完成对患者的检查后,应及时针对患者病情开写医嘱,医嘱应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处方用药应规范合理。
违反医嘱制度,开写医嘱不及时、不合理、不规范者,每次记扣责任人2分;病人实际用药与开写的医嘱应保持一致,违者每次记扣责任人5分。
处方用药应充分必要,不能说明用药之合理性和必要性者,每次记扣责任人4分;处方药物量过大、药物存在使用禁忌、配伍禁忌、毒麻精神药品未使用单独处方以及忽视药品副作用的,每发现一次记扣责任人6分;抗生素使用必须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和《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每次记扣责任人1~3分;医保、离休等特殊患者处方用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违者除承担医院遭受的经济损失外另记扣责任人5分。
有其他违反医嘱与处方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8、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医务人员必须按时进行门诊及病房交接班,一线医务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行交接班,违者每次记扣2分;危重病人应在床旁交接班,违者记扣4分;值班医师应按规定详实完整地书写值班记录,违者每次记扣2分;值班期间应恪尽职守,不得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接待医药代表,违者每发现一次记扣6分。
有其他违反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9、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查房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对患者诊疗,下级医生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不主动请示报告上级医生者,每发现一次记扣4分;对上级医生的医疗决定(含查房意见、会诊意见、病例讨论意见等)下级医生应及时认真地执行,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违者每次记扣6分;无合理理由不执行的,每发现一次记扣8分;上级医生接到下级医生请示报告后,应主动参与、认真分析、明确指示、协助诊疗、不得无动于衷、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否则记扣责任人6分。
医师查房粗疏,态度生硬招致患者不满或投诉的,记扣责任人4分;根据患者病情,各级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次数查房,通过询问病人核实,如住院三天病人还不知道相应级别的医生,则按职称高低依次记扣2分、4分、6分;查房不规范,检诊不严谨不全面不细致,导致重要阳性体征漏检的,按职称高低依次记扣6分、4分、2分;上级医生查房不讲解、不分析,对危、重、疑难病人不提出诊疗意见的,记扣责任人6分。
有其他违反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查房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记扣责任人1~5分。
10、谈话告知制度住院医生在接诊新入院患者时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谨慎注意义务,即使患方不咨询也应当在入院三天以内将患者的病情(含与其健康有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及与其健康有关的其他信息等如实告知患者,并留有患方知晓签字,违者记扣责任人5分;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根据《医院防范与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预案》的要求,操作性诊断、治疗、麻醉及手术均应向病人或其代理人交待病情的转归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签字,违者除每次记扣责任人10分外并承担相应的纠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