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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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1)协助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所对治疗效果进行判断。

(2)宣传、教育与随访: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包括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3)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包含诊断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疑为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可于24h内展开网络报告;未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h内向所属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二)负责管理诊疗、跟踪肺结核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及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一、我国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预防工作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三个《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22-2022年)》,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规划》,原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2年版)、《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22年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22年版),这些规范和指南在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县(区)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职责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结核病预防控制(所、科)或保留独立的结核病预防控制(院、所)。

1.根据省级、地(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建议,融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制订本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非政府实行。

2.开展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等工作。

3.创建与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讨论会工作制度,按月度积极开展工作协同和沟通交流。

4.负责所辖县(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开展辖区肺结核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通报;开展学校聚集性疫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防治结核病,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职责,以建立健全的结核病防治体系。

本文将介绍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的内容,涵盖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目标、组织结构、人员职责、防治措施等方面。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目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是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减少病人和感染者的发病率和传染性,并减少结核病与艾滋病、糖尿病、肺癌等重要疾病的相关性,最终实现结核病的消除。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结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结构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结核病防治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指导。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省范围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级地区范围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人员职责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法规。

(2)组织编制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南和标准。

(3)指导和监督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2.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1)组织制定本省范围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和方案。

(2)制定本省范围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3)指导和监督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4)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教。

3. 市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负责本级地区范围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2)组织开展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

(3)组织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和随访。

(4)开展结核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健康宣教、患者教育、机构管理等。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防治措施1. 病例报告和登记管理:病例报告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的病例报告和登记管理系统,及时获取结核病病例的相关信息,以便组织开展病例的诊疗和监督。

2. 结核病预防接种:结核病可预防,BCG(卡介苗)是一种有效的结核病预防疫苗,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要组织开展结核病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对儿童和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预防接种。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结核病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以确保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职责:1.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和协调结核病防治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配置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监督和评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 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教育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2. 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 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协助国家政府制定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政策和规划;- 提供结核病防治技术支持和培训,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开展结核病的监测、报告和统计工作;- 组织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 开展结核病疫苗接种和疫苗供应工作。

3. 基层卫生机构的职责:- 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开展结核病的早期筛查和诊断工作;- 提供结核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开展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源的追踪工作;- 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社区居民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结核病疫情和工作进展。

4. 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劳动部门负责职业性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结核病患者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结核病传染源的监管和管理;- 媒体部门负责宣传和报道结核病防治知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职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会因不同地区和国家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防治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机构需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传染病,对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减少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防控工作。

以下是结核病防控工作的一些职责。

1.了解和传播结核病知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向公众普及结核病的知识。

这包括了解结核病的传播途径、症状和治疗方法等。

通过各种渠道,如公共卫生宣传、社区教育和媒体报道等,向公众传递科学、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结核病的风险和预防措施。

2.早期筛查和确诊:结核病的早期筛查和确诊是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

防控工作人员应制定并实施筛查计划,包括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胸部X光检查和痰液检查等,以便早期发现结核病感染者和病例。

同时,应确保及时和准确的确诊,以便即时开始治疗。

3.治疗和随访:结核病治疗是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核心环节。

工作人员应确保患者及时接受标准化治疗方案,监测药物耐药情况,并及时处理治疗失败和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同时,对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确保他们按照医嘱完成治疗,提高治愈率和降低复发率。

4.环境治理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与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结核病防控工作人员应进行结核病敏感区域的环境治理和控制,包括改善通风条件、减少感染源和传播途径,如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和空气净化等。

此外,对结核病聚集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5.追踪和管理感染者:在结核病防控工作中,对结核病感染者的追踪和管理非常重要。

工作人员应跟踪结核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和检测,以确保他们及时接受治疗或预防性用药。

此外,还要加强对结核病感染者的管理,包括做好相应的登记、报告和统计工作,提供心理支持,保护他们的隐私和人权等。

6.国际合作和交流:结核病是全球性的健康问题,需要国际合作和交流。

结核病防控工作人员应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行开展交流和合作,分享经验、技术和研究成果,共同应对结核病的挑战。

此外,还应积极参加国际结核病防控组织和机构的活动,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结核病控制。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5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5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1. 目的和意义:建立和完善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旨在加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结核病的防治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2.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3. 职责和责任:- 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监测工作,并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 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并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社区和居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及时报告疑似病例。

4. 预防措施:- 宣传教育: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 病例管理:建立结核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疫苗接种:积极推广结核病的疫苗接种,提高公众的免疫力;- 环境改善: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清洁;- 个人防护:教育公众正确使用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5. 监测和评估:建立结核病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评估结核病的防治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控措施。

6. 紧急响应:建立结核病的紧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7. 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治规定和未履行防治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

8. 培训和培养:组织结核病防治的相关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 数据管理:建立结核病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结核病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10. 监督和评估: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以上就是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详细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2)一、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范文(二篇)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范文(二篇)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范文结核病防治工作是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制度和职责进行详细阐述,并且避免使用分段语句。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结核病防治工作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

其中,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同时负责开展结核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等工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情况。

2. 监测与报告制度结核病的监测工作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结核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季度对本地区的结核病发病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此外,应建立病例登记制度,为病例的管理和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3. 机构协作与合作机制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跨部门的协作与合作,因此应建立机构协作与合作机制。

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等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并协商解决。

4. 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广泛宣传,增加公众对结核病的了解和认识。

因此,应建立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制度。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制作与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等。

同时,也应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行为水平。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范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职责主要来源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以下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职责范文:1. 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卫生健康部门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结核病防治管理岗位职责

结核病防治管理岗位职责

结核病防治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疑似结核病的上报和转诊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疑似结核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月检查门急诊日志,做好登记。

认真核实疑似结核病报告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

及时与疾控中心核对信息,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医院有关科室做好疑似结核病登记转诊报告工作,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区结防所确诊后的结核病患者要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控中心召开的防治工作会,做好结核病核对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结核病管理的各类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3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3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转诊规定,为民办实事,特制定本制度。

1、全院医务人员要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登记,并立即转诊,而且填好转诊单,做好传染病报告。

3、放射科必须做好肺结核病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进行登记,同时通知相关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4、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

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

5、病人在治疗期间,防保科要按相关要求进行督导,做好服药准时,药量准确,控制副作用。

6、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的管理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失误者,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2)一、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定和执行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提高防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三、制度内容1. 组织机构(1)建立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专家和代表组成,负责制定防治策略和指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2)设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和推进专项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2. 预防工作(1)加强结核病的传染源管控和检测工作,对高风险人群进行定期筛查和健康教育。

(2)推广结核病疫苗的接种,提高人群的免疫力。

(3)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3. 早期诊断和治疗(1)建立结核病的早期诊断机制,提供免费的结核病检测和诊治服务。

(2)提供规范的结核病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治疗。

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是针对结核病的防治和治疗专业科室。

那么,这个科室具体的职责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步步了解。

第一步,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作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的主要工作之一,预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科室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传播关于结核病的预防知识,提高患者的防病意识。

同时,对高风险人群如糖尿病等患者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结核病,防止病情扩散。

第二步,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报告。

科室的人员需对结核病疫情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和反馈疫情信息。

同时,在结核病发生区域发现病例时,科室人员要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步,开展结核病诊治工作。

科室的工作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确诊和治疗。

诊断包括对病情的评估和实验室检测等多项内容,治疗则需要根据病情给患者开具适当的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监测和效果评价等工作。

第四步,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服务。

对于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科室还需要提供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具体来说,包括对医生和卫生工作者的技术培训、培训材料的编写和宣传、疑难病例的会诊等工作。

同时,还需要监督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防治效果。

综上所述,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的职责涉及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科室的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同时,对于疾控工作来说,科室还需要和其他部门和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控工作职责一、前言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国有着广泛的流行。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结核病的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各级政府职责1. 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结核病防治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 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防治经费的投入,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防治合力。

4. 监督考核: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对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相关部门职责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防治政策和措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诊疗和防控工作。

2. 教育部门:负责在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 民政部门:负责对生活困难的结核病患者给予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将结核病治疗纳入医保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5.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违反防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四、医疗机构职责1. 开展结核病诊疗:医疗机构应具备结核病诊疗能力,为患者提供规范、有效的诊疗服务。

2. 落实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 开展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4. 参与防治协作:医疗机构应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五、社会组织和公众职责1.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救助等活动。

2. 公众:提高结核病防治意识,积极参与防治活动,自觉遵守防治规定。

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设立结核门诊、结核病房。

二、建立医院内工作模式。

三、明确各相关部门(门诊、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防保科等)等工作职责。

四、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参照《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和《肺结核临床路径》。

五、按照云南省有关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痰涂片检查、X光胸片检查和一线抗结核药品。

六、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

七、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八、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九、定期与疾控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要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结防机构。

十、协助结防机构完成报表工作。

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2篇)

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2篇)

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着全球人类的健康。

为了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我国在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1. 结核病病例报告和登记制度:所有诊断出的结核病病例都必须进行报告和登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2. 结核病人医疗和救治制度:针对结核病人,要完善相应的医疗救治制度,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结核病广泛接触者筛查制度:对与结核病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群,进行广泛的筛查,以防止感染的扩散。

4. 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加强对结核病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儿童和青少年都能接种到结核病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

5. 结核病流行监测和分析制度:建立完善的结核病流行监测和分析制度,及时发布结核病疫情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结核病病例追踪和管理制度:对已经报告和登记的结核病病例进行追踪监测和管理,同时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防止病情的进一步扩散。

7. 结核病耐药监测和防治制度:建立结核病耐药监测网络,及时掌握耐药情况,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结核病的耐药问题。

8. 结核病卫生教育制度:加强对公众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对结核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范,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指导、检查和评估各级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2.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提供结核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教育服务。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开展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开展结核病广泛接触者的筛查和管理工作。

4. 教育部门:负责推广结核病防控知识,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卫生习惯。

5. 公安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结核病病例的追踪和管理工作,控制结核病感染的流动性。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九)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资料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资料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结核科科岗位职责

结核科科岗位职责

结核科科岗位职责岗位背景结核科是医院内的一个专科科室,主要负责诊断和治疗结核病。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肺部,但也可以侵犯其他器官,例如淋巴结、胃肠道等。

结核科医生负责发现、诊断和治疗结核病,以及预防结核病的传播。

岗位职责1. 临床诊断与治疗- 负责结核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工作,根据病人的病史、体检和检验结果,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 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胸部X线、CT等,以确诊结核病。

- 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和用药监测计划。

- 定期复查患者的病情,评估疗效,调整治疗方案。

2. 医疗质量管理- 遵守相关的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利益。

- 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和质量。

- 参与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坚持传染病防控规范、及时报告结核病疫情等。

- 定期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结核病诊疗知识。

3. 科研工作- 参与科室的科研项目,开展结核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工作。

- 分析和总结临床数据,撰写科研论文或参与学术报告。

- 不断关注结核病的最新研究进展,及时应用于临床实践。

4. 教育和培训- 参与医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住院医生和研究生的学习和实践。

- 开展结核病的专题讲座和病例讨论,提高其他医务人员的结核病诊疗水平。

- 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的培训教材和课程,推动结核病教育的发展。

5. 患者健康指导- 了解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向患者和家属提供健康教育。

- 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惑和困惑,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抚。

- 与其他科室紧密合作,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促进患者的身心健康。

岗位要求1. 教育背景-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师资格证书。

2. 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掌握相关的临床技能,如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

- 具备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了解科研方法和数据分析。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工作流程等内容,明确各级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权责,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2. 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奖惩等内容,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结核病患者的登记、报告、统计、追踪等内容,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4. 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度:包括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职责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和报告结核病病情:及时监测和报告结核病患者的发病情况,包括病例的登记、报告、统计等工作,确保结核病的控制和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结核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确保患者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完整治疗,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和病情恶化。

3. 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开展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研究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规律,识别结核病的危险因素,为结核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结核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5. 协调和合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总之,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职责的建立和贯彻执行,是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于控制和减少结核病的发病和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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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科职责
一、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三、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县区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五、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六、组织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八、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九、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十、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痰检医生职责
1、凡来卫生院就诊,胸片检查有异常阴影、结核症状为大于等于2周都要给做痰涂片的检查。

2、痰检医生应告诉病人留取合格痰涂片(即时痰、清晨痰、夜间痰)的方法,保证其提供的痰是肺深部咳出的粘性脓性的痰。

3、按时对病人进行复查,初治病人在2、5、6月,复制病人在2、5、6、8月。

4、规范痰检、按规定保留记录、痰涂片以备核实诊断和质量控制考核。

5、对于儿童胸片检查异常、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或其它疾病鉴别诊断的病人要做结核菌素试验。

6、对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结防科药品管理人员职责
1、测报并上报全县下一年度药品需求计划。

2、核对上级发放的所有药品数量和质量,并在验收后立刻给上级回复。

3、核对药品接受单(直接到上级领取的药品除外),对任何差异均及时报告。

4、及时给病人提供药品,以保证病人的规律治疗。

5、保证本级药品库房的条件符合要求。

6、熟练掌握药品库存系统,保证最佳库存水平,及时(常规、紧急)申请补充药品,避免药品过期短缺。

7、及时填写药品出入库登记本。

8、每月盘库,保证库存记录与实物相符。

9、与本单位统计人员协助,按时上报库存情况季度报表。

10、对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证履行责任者,给予一
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药械管理职责
一、项目内药械,物品,印刷品应设专柜,专帐,专人负责,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二、及时按计划转发药械及各种标本,卡不得积压,出入库手续齐全。

三、负责本区药品及物品的合理调剂。

四、及时清查药品、物品及印刷品,防潮、防霉、防丢失及防过期的情况发生。

五、每季度报告领取、消耗及库存情况,逐级核查督导。

六、开展防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防科放射医生职责
1、对所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均填写摄片通知单拍摄胸片,不符合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给予X线胸透,胸透异常者再拍片检查;成年人拍胸部正位片一张,并对其作出诊断。

2、做好工作记录,妥善登记、保管X光影像诊断结果。

3、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结防科统计医生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信息,进行结核病疫情统计,及时、准确地完成结核病的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

2、做好结核病疫情收集汇总分析及报告工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领导提供信息。

3、负责肺结核病的网络专报、信息录入,及时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4、做好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测算与药品计划。

5、负责核查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传染病报告和转诊登记本所报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诊断、转诊到位及病人用药和管理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6、对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结防科督导医生职责
1、指导、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机构的结核病负责工作。

落实本县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其疫情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2、负责对各乡结核病专干、村医和综合医院有关医生进行结核病负责培训。

3、负责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4、组织对本县结核病负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5、积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或结核病控制项目)做好项目督导和考核工作。

6、未履行以上职责者,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等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一定等级的行政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放射科工作制度
1、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

2、X线诊断密切结合临床,其照片有放射科登记、归档。


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保证及时归还。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X线机经常保养,定期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格差错

故。

5、X线医生经常深入临床科室,追查验证诊断报告结果,

就随访资料汇集保存,以此提高诊断水平。

放射科拍片工作制度
1、正确使用机器,严格执行操作及保护性医疗制度。

2、拍片做到四对二查,片上日期和左右号码必须正确。

3、先登记后拍片,片袋各项必须与申请单一致,有老号必须找到老片袋才拍片。

4、废片率≤3%,X线摄片甲级片率≥35%。

5、申请单必须由本中心医生签字,病史要求简扼具体,不符合要求者退回重填。

放射科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清水池必须每天换水。

2、合理用片裁片,零散边白小片要装盒。

拍片时合理利用,以免浪费。

3、每天片子及时洗出,与门诊医师相互配合。

4、洗片时不得离开暗室,做到随拍随洗不积存,保证诊断用片,
5、严格使用红灯安全范围,未曝光片纸盒必须加盖。

6、要求定时显影,保证洗片质量。

放射科透视制度
1、负责透视人员做好充分暗适应,一般不小于5分钟。

2、透视前先详细阅读申请单,病历及临床检查,明确透视部位及目的,有疑问时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必要时自己问病史明确检查目的。

3、透视前应检查机器,调节透视条件、电流、电压应正常,透视电压按各机的规定数值归档。

4、若为复查病人,先阅读以前X片及透视记录,以便对证。

5、透视前应除去影像X线的衣服及膏药。

6、透视后及时填写检查报告,报告书写要字迹清晰,简明扼要。

7、透视时如遇女性乳房影像观察,可用戴铅手套推开或令患者用手上提等方法,切勿直接用手推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第三行“不是”改为“不”
《职业卫生服务原始资料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三行不是“二”“=”收到请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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