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大学法理学真题 回忆版
2012~2014年北京大学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圣才出品】
2014年北京大学878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民法6.《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试评析这一法条。
7.甲乙丙三人各出200万,购买北京一三室两厅房屋,形成共有关系。
甲住主卧,每月补贴乙丙各200元。
三人约定只允许自己或者家人居住,不得将房屋出租。
2009年,甲乙出国,丙在甲乙不在期间,丙与丁订立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出租给丁,获得租金18万元。
甲乙回来后,发现这一事实,发生争议,要求结束共有关系,但就房屋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
三人均表示愿意补偿其他两人,自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三人愿意补偿的金额不同,甲愿意补偿乙丙各200万元,乙愿意补偿甲丙各180万元,丙愿意补偿甲乙各170万元,房屋市价为650万元。
问:(1)丙与丁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官,该如何分割房屋?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民法6.《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试评析这一法条。
【分析】答:从这一法条可以得知有关部分履行的以下内容:(1)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
(2)部分履行的构成要件①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则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则为迟延履行。
②可以部分履行的合同标的物是可分的,即标的物在数量上可分成不同的部分且不影响其性质和作用。
(3)部分履行有两种情况:①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将应当一次履行的债务采用分批履行的办法而全部履行;②债务人虽然没有分批履行但履行标的物的数量不够。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10分)2.案例分析题:甲雇乙修缮家中藏物,乙偷盗甲梨花圆凳,售于不知情丙,价金五万,交付,丙先付一万,余四万未付,后火灾致梨花圆凳毁,试分析案中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涉及偷盗物的善意取得问题。
)(20分)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93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10分)答:(1)两法条内容分析《合同法》第45条是关于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的规定。
既包含附生效条件,也包括附解除条件。
第93条是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既包含协商解除合同,也包括为一方设定解除条件的解除。
(2)两法条规定的相同点①两法条都涉及合同的解除问题,符合两法条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均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②两法条所规定的内容都具有意定性。
即无论是对于合同效力附条件,还是约定解除条件,都是合同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和约定的,因而体现一种意定性。
③两法条中的约定都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时进行约定。
(3)两法条的区别①内容不完全相同。
《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既包含合同效力的产生条件,也包含合同解除的条件设定。
2012-2015法理学司考真题
2012-2015法理学司考真题1、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故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同样,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是可以参与立法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单选题【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其内容反映的是法官在进行裁判时“依据选择”的适用,而非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其规定法官进行民事活动裁判时,首先应有法必依,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是中国当代法的正式渊源,而国家政策是中国当代法的非正式渊源。
故该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3、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王某老伴与其子女之间的争议在于房产如何分配,而不是他们双方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选项B错误。
王某老伴与其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文义解释,而非主观目的解释。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宪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宪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法学综合(代码885)真题宪法学1.论述中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
(12分)2.简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组成原则。
(8分)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法学综合(代码885)真题详解宪法学1.论述中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
(12分)答:(1)平等权的含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应包括如下含义:①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国家对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③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什么人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我国宪法上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①平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不可或缺的权利。
②平等权是一种保障性权利,对于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因而平等权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更为根本的地位。
③平等权的实现是其他基本权利实现的前提。
没有平等权的,其他基本权利就无从谈起。
④平等权与其他基本权利结合构成对于公民的维护。
平等权本身只是强调一种形式或实质上的平等对待,只有与其他权利如人格尊严、言论自由、选举权等良好的结合,才能更好的保护公民。
(3)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特点①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②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
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国家既不能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能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
③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国家平等地保护公民的法定权利,平等地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
[考研真题]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课真题
[考研真题]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课真题【考试年份】2012年1月【考试科目】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满分150分2012年法硕(法学)试题——综合课(科目代码:497)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科目名称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试科目和考生编号的信息点;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一并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称为A.法的历史类型B.法制系统C.法律体系D.法系2.关于法律的基本特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法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具有程序性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C.法律由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具有历史性D.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3.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A.法律调整的范围B.法律规范的数量C.法律制定的主体D.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方法4.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划分为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5.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称为A.行为能力B.权利能力C.权力能力D.责任能力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自然法学派观点的是A.法与道德之间有必然联系B.真正的法律应与自然相吻合C.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善恶无关D.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7.下列有关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惩罚性责任B.刑事责任可以是一种连带责任C.拘留是一种刑事制裁D.开除公职是一种行政制裁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
2012年北京大学643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2年北京大学643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643宪法与行政法1.在宪法基本权利保护的问题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基本权利主体在同一事件中同时主张几种权利的现象,可称之为“基本权利的竞合”。
请详述这一观点并举例说明,同时谈谈你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35分)2.试述自1954年宪法以来,我国国家主席这一职务的历史变迁。
(35分)3.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有哪些?如何理解和评价我国《国家赔偿法》(含修正案)所确立的归责原则?(25分)4.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不停止执行原则”(及其例外)?对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有何评价与建议?(25分)5.2011年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审程序,针对大学生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其学籍的处分所提出的申诉(该案已经经过了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后来通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被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通过开庭审理,认为被诉高等学校所作出的开除学生学籍的行为,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对此,最高法院作出了如下再审判决: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号行政判决(案号省略)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第*号行政判决(案号省略)。
二、确认暨南大学《关于给予硕士研究生甘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违法。
请对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和作出此种有关大学生诉公立高等学校的判决作一分析和评价。
(30分)参考答案北京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643宪法与行政法1.在宪法基本权利保护的问题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基本权利主体在同一事件中同时主张几种权利的现象,可称之为“基本权利的竞合”。
请详述这一观点并举例说明,同时谈谈你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35分)答:(1)概念基本权利竞合是指单一的基本权利主体向国家主张同时适用几种基本权利的情况。
基本权利的竞合不同于基本权利的冲突,后者是指复数的基本权利主体主张相互独立的基本权利适用。
北京大学周旺生《法理学》课程期末考试往年试题吐血整理26页版
1、简述法律是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存在的社会规范C周旺生笔记整理:由法律的特征拓展1.法以国家政权的名义;政权与国家的区别;2.法的产生是通过与政权相联系的两个途径:制定和认可(认可包括对案例和习惯的认可);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肯定性普遍性并不是指一定在政权范围内到处通用(反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性是指法律条文的成文性肯定性是指法律有确定的含义4.法以调整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和义务并不是法律的全部内容对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表述总体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称的5.法是调整社会主体行为的社会规范不调整精神、思想不调整不涉及社会利益的行为6.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物质设施不以被强制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一套完整的程度A人大法理学笔记:一、法是社会行为规范法的外部特征(或基本特征)是指法在外部形式方面的特点。
人们一般将法的外部特征归结为四点,即法是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以权利义务为机制调整社会关系;法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法是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这一特征包含以下三层意思:(一)法具有规范性。
所谓规范性,是说法本身是一种规则或范例,它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行为判断标准,以指引人们的行为。
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则,有三个特点:1、概括性。
法律并不规定社会中的某一件具体的事件或某一个具体的行为方案,而是从各种具体社会现象中抽象出某一类行为或某一类事件的标准,并进而规定这些类行为或这类事件的法律意义。
也就是说,法律规范是以类行为或类场合为对象的,具有概括性。
2、普适性。
是指法律规则并不是针对某一特定主体的,而是对某一类具有共性的主体都具有效力,这就是效力上的普适性。
当然,普适性并不是说在所有情况下对所有主体都适用相同的规则,在具体问题上对特殊的类主体也可以适用特殊的规则。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93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10分)答:(1)两法条内容分析《合同法》第45条是关于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的规定。
既包含附生效条件,也包括附解除条件。
第93条是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既包含协商解除合同,也包括为一方设定解除条件的解除。
(2)两法条规定的相同点①两法条都涉及合同的解除问题,符合两法条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均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②两法条所规定的内容都具有意定性。
即无论是对于合同效力附条件,还是约定解除条件,都是合同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和约定的,因而体现一种意定性。
③两法条中的约定都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时进行约定。
(3)两法条的区别①内容不完全相同。
《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既包含合同效力的产生条件,也包含合同解除的条件设定。
如果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那么条件成就时合同即生效。
《合同法》第93条则规定的是合同解除的两种方式,不存在合同生效的问题。
②适用合同的范围不相同。
如果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那么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并未生效。
因而该条所针对的合同不限于生效合同。
《合同法》93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生效的合同。
③解除条件的性质和效力不同。
《合同法》第45条规定的解除条件,一旦条件成立合同自动失效,即解除条件约束双方当事人。
《合同法》第93条中的解除条件是为一方设定的,是一方的权利,一旦设定了该条规定的解除条件,就是为一方设定了解除权。
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当然,他也可以放弃解除权,使合同继续有效。
两条文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在性质和效力上不相同。
(4)举例说明甲某和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甲某一套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五年,并且约定如果在此期间甲某的儿子结婚,租赁合同解除。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历年试题(按部门分)
一、简述法的规范作用。
(5分)二、谈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法制的主要发展变化。
(5分)三、怎样理解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和法规的区别。
(5分)四、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5分)1997年:一、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20分)二、阐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并用法律事实的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0分)1998年:一、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社会化"现象。
(10分)二、试述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法律与法规。
(15分)三、试述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15分)1999年: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4题)1、法的概括性2、法的制定3、法律责任4、法律编纂二、简答题(3小题,共28分)1、简述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
(9分)2、简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11分)3、简述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的区别。
(8分)2000年:一、评述当代中国的法与宗教的关系。
(10分)二、评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意义。
(10分)三、论依法治国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20分)2001年:简要论述下列问题:1、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0分)2、法与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
(10分)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10分)4、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
(10分)2002年:简要论述下列问题(每小题10分)一、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
二、理想的法与现实的法。
三、法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
2003年:一、试述法的普遍性、确定性和肯定性。
(10分)二、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10分)2004年:1、法治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10分)2、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论述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在推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0分)一、向全国人大有权提出议案的有哪些单位?(10分)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10分)1997年:一、试比较美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15分)二、我国法律规定戒严的决定权属于谁?谁执行戒严任务?(15分)1998年:一、我国如何规定宗教信仰的政策?二、试述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组成。
2012年人大法学考研初试完整版全真试题解析
2012年人大法学考研初试完整版全真试题解析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理论法学试题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绝对事件2、实质推理3、法学世界观4、法律清理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案例对我国司法适用的作用。
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试述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结构和特征。
法制史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约法三章2、中华民国约法3、刑部4、大辟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唐律中的“五刑”。
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试述《大清现行刑律》的结构、内容和特点。
宪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议会制2、宪法修正案3、民族自治地方4、劳动权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关系。
三、论述题目(每题20分,共20分)试论平等权的合理差异。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应用法学试题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牵连犯2、间接故意3、国家工作人员4、立功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意思表示2、一般人格权3、共同侵权4、赠与合同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辩护人2、执行竞合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1、简述刑事立案材料的来源。
2、简述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经济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反倾销2、预算3、政府指导价4、内幕交易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审查经营者集中时考虑的因素。
环境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防止污染转嫁制度2、环境行政执法3、国际环境损失赔偿责任的免除4、林权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可持续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国际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海牙规则2、ADR3、法律关系本座说4、关税联盟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不得援引豁免。
05677 法理学-2012年4月真题
全国2012年4月/法理学试题/课程代码:0567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法学一般被称为( D )P-88A.法律科学 B.刑法学 C.律学 D.刑名法术之学2.开创现代分析法学的法学家是( B )42A.霍布斯B.奥斯丁C.凯尔森D.哈特3.从规范的角度看待法的本质,把法看作是一种规范体系的学者是( C )65A.孟德斯鸠B.卢梭C.凯尔森D.庞德4.“对法的解释和法的推理有直接意义,是法的解释和法的推理据以进行的重要依据和指南”这是指(C)103A.法律规则B.法律概念C.法律原则D.法律规范5.“法所固有的可以对社会生活发生影响的功用和性能,是法这个事物的内在的、稳定的和应然的能量和潜力。
”这是指( D )145A.法的作用B.法的价值C.法的意识D.法的功能6.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的总称是指(B)206A.普通法系B.大陆法系C.海洋法系D.判例法系7.下列关于法和政策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D )232A.法和政策制定的程序不同B.法和政策的社会功能不同C.法和政策表现的形式不同D.法和政策都具有国家意志性8.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 D )105A.形式原则B.政策性原则C.程序性原则D.公理性原则9.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 )168A.法的作用是有限的B.法的作用必定是积极的C.法的作用在不同的社会都是相同的D.法的作用是法的内在属性1O.下列选项中,对法和国家关系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B )231A.法可以制约国家政权的活动B.法的形式和国家的形式没有直接关联C.法的性质与国家性质有直接关联D.法有组织国家机构、确立国家体制的作用11.关于法律利益、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正确理解是( D )125A.法律利益既包括合法利益也包括违法利益B.法律利益和法律义务没有关联C.拥有法律利益不一定享有法律权利D.法律利益是以法定形式存在的利益12.在通过法案的过程中,一般国家都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B )269A.一致通过B.少数服从多数C.全民公决D.国家元首决定13.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法案的主体是( C )267A.国务院总理B.最高人民法院院长C.中央军委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4.在法的渊源的动因性要素中,最具根本性的是( A )285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社会文化C.民族历史状况D.社会政治状况15.在下列宪法或宪法修正案中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权的是( A )317A.1982年宪法B.1988年修正案C.1993年修正案D.1999年修正案16.以法所规定的内容的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分为( C )328A.根本法和普通法B.一般法和特别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公法和私法l7.下列属于我国民商法法律部门的是( D )342A.劳动合同法B.工会法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票据法18.同一机关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作出判决后,这一机关后来又受理了同一当事人所提出的同一请求,这违背的原则是A.一事不再审B.一事不二罚C.一事不再诉D.一事不再理 D35319.甲与乙签订了—份购买乙所有名画的合同,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当属于( B ) 381A.绝对法律关系B.相对法律关系C.隶属型法律关系D.保护性法律关系20.甲到某理发店理发,甲与理发店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C )393A.头发B.剪刀C.行为D.精神财富21.将合法性统治权力分为三种,即以合理的方式存在的合法性权力、以传统为根据的合法性权力、以领袖个人魅力为基础的合法性权力的学者是( B )435A.狄骥B.韦伯C.霍布斯D.卢梭22.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 D )476A.记过B.开除C.行政拘留D.行政处罚23.从推理方法上说,演绎推理是( A )489A.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B.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C.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方法D.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方法24.法律逻辑关注的核心问题是( C )510A.发现法律B.确认事实C.法律推理D.法律判断25.西方最早提出法治主张的是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和( A )515A.亚里士多德B.柏拉图C.孟德斯鸠D.西塞罗26.“它”意味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在国家治理的方式上与人治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它”所代表的词义是指( B )520A.法制B.法治C.有法可依D.法律和制度27.不同的子系统相互之间进行的交叉监督是指( A )539A.交互监督B.自循环监督C.专门机关的监督D.法定监督28.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公务行为的监督被称为( D )544A.行政监察B.行政管理C.行政监管D.行政复议29.在西方,法治传统源远流长,有关法治的基本理论形成于( A )558A.古希腊时期B.古罗马时期C.神权至上的中世纪D.启蒙运动时期30.法律意识的物质基础和实践基础是( C )552A.民主政治B.经济建设C.法治建设D.文化建设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法理学的构成要素有( ACD )52A.内容性要素B.程序性要素C.方法性要素D.渊源性要素E.价值性要素32.下列选项中,对法律全球化的正确理解有( ACDE )247A.法律全球化导致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B.法律全球化意味着各国的主权弱化C.法律全球化导致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D.法律全球化将引发法治理念的转变E.法律全球化导致法律发展观的更新33.我国法学界长期采用的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 ADE )338A.法调整的对象B.立法者的立法意图C.立法者的立法目的D.法调整的社会关系E.法调整的方法34.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基本条件有( DE )396A.法律判断B.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相关法律事实的发生E.相关法律规定的存在35.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监察和督导,它们是( ABCDE )540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授权立法D.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E.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36.法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
2012年法理学真题库及答案——非官方山寨版
2012年法理学真题库及答案——非官方山寨版一、填空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2、法律实践中最能体现逻辑学知识的运用是法律推理。
3、从认识论的角度对法学体系所作的划分中,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
4、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大致可分三类,即阶级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
5、纯粹法学的代表人物凯尔森主张将价值因素完全排除出法学。
6、从法学研究所运用的不同方法出发,西方形成了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三大法学流派。
7、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8、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
9、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主要以复兴罗马法为中心任务。
出现了以解释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为主的注释法学派。
10、分析法学派的出现标志着作为独立学科的法学的出现。
11、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
24、人权的实体内容大致包括生存权利、人身人格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三类。
25、从法的一般原理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26、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
27、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28、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9、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0、平权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1、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或权利和义务)三要素构成的。
32、法律上所使用的“人”的概念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3、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三类。
34、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称为法律关系客体。
35、从宏观上看,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6、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卷真题(1999——2012)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考研综合卷真题宪法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
“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
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
请结合宪法条文:(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
(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15分好像是)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
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10分)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民法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刑法一、简答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二、论述题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三、案例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
问对甲如何定罪。
(8分)刑事诉讼法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