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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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构想
2009-12-1 15:13 郭秀珍【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产物,其存在和发展具有无限的生命力,但当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不成熟。本文分析了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难点,提出了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近年来,由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物质能源消耗,同时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以及企业自身利益目标的需要,环境意识已经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因此,将环境项目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成为必然。目前,各国都采取了保护自然、改善环境的举措,工业和绿色运动正朝着与可持续发展这个重要理念一致的方向运行,与绿色浪潮相关的会计——环境会计也已成为会计学界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在传统会计核算中,资产负债表对部分环境负债未作确认,利润表中同样未确认企业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发生的支出,最终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客观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现代会计应增加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虽然目前我国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尚未行动,但我国会计学会已经把环境会计问题列入九五规划。2001年1月中国会计学会又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环境政策法规,开展环境理论研究,总结环境会计工作经验,介绍国外研究与实务动态,推动我国环境会计实务工作的展开,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于2001年11月召开了首次学术研讨会。该次会议从宏观和微观、国内与国外、核算与控制、会计与统计、规范与实证的结合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讨论,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该委员会的成立,必将推动、加速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也表明了政府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决心。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上,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在介绍日本《环境会计指南2005》的基础上,对其在我国钢铁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实用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提出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内容框架应着重对环境支出的界定和规范等建议。我国政府代表也已经多次参加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的讨论,财政部会计司在答复联合国财务国际环境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时,也认为企业对为减少和防治污染及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污染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因污染而发生的社会成本进行披露是很重要的。
二、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难点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理论与实务不够成熟
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实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来说,这些法规、制度和相应的企业会计与报告实务对于环境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虽然少数企业有自愿披露的迹象,但是,从环境会计涉及业务的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上,企业间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可比性。另外,我国目前的税法中也有对某些企业减免税的规定,这些规定虽从减免税的正面鼓励企业防治污染,但缺乏进行信息披露的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中,也缺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内容,而且缺乏与其他环境法规的协调性。尽管199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视环境保护,强调对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在上市前进行环境审核,但目前对环境的审核仅是内部掌握,并未向广大股民公开披露。这样由于信息披露不全面,有可能使
投资者将其资金投向污染严重的企业,从而加剧环境污染和破坏。广大股民在不了解企业环保真相的情况下,必然承担着上市企业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倒闭或被取缔、责令停产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不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我国目前有些企业仍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先污染,后治理”等非持续的行为仍大有市场,公众的整体环境意识比较低下。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可能就不愿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会计界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大多数局限于微观层面,将环境会计局限于企业环境会计,而忽略了宏观层面的环境会计;或者将宏观环境会计看作是统计学家的事,对宏观环境会计研究参与不足。这种研究现状的缺陷有两个方面:首先,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够全面;其次,没有认识到环境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对环境的有效控制需要一个宏观与微观衔接的核算体系,从而不利于在会计体系中实现宏观环境核算与微观环境核算的衔接。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
建立环境会计是一个系统工程,环境会计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需要考虑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影响。从已经具有的成果看,大多数论文只注重环境会计理论某一方面的研究,而将环境会计理论作为一个系统和一个整体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较少。相当一部分学者在对环境会计进行研究时,写一两篇文章以后就不再探讨,不能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或系统研究,因而难有一定深度的力作问世。在研究方法上,属于规范性研究的文章较多,实证性研究的文章较少。我国企业目前对于这些问题不作披露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这势必影响有关各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业绩等问题的了解,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和报告中对环境问题忽视的原因主要表现为:现行企业执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和监督方式只考虑国家的信息需要;现行企业会计和报告的管理机关,缺乏关于环境信息披露及其相关信息披露的原则规定;现行企业和会计人员长期以来惯于执行国家规定,没有主动、自愿披露的习惯;会计理论界缺乏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十几年来,我国会计界一直忙于传统财务会计的模式性转换,而对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不够。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缺乏配套的环境会计准则
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环境会计的重要性,也有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但遗憾的是,由于尚未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导致环境会计实务还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由于环境会计准则是一部操作性很强的会计准则,目前又没有可借鉴的、现成的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而制定这一准则所需的调研、咨询工作将是非常复杂的,出台需要时间。
三、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尽管我国目前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上存在很多问题,但这种制度的建立和最终的实现则是大势所趋,环境会计既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作为环境与环境资源管理的信息系统,它又是确保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加强环境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