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解散员工通知-实用word文档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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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员工通知
篇一:公司提前解散,怎样处理员工劳动关系
公司提前解散,怎样处理员工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主体完全
丧失,也完全没有劳动合同的履行能力,属于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事由。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公司可决定提前解散:(1)公
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提前解散的权利,并可以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劳
动关系。
但公司也应本着诚信原则,尽量与员工就离职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
成协商一致的终止方案。
在符合实体要件之外,用人单位在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还应遵循一系列的程序要求,包括适当履行通知义务。
用人单位应
当采用张贴公告、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网页登载等方式,告知劳动者发生何种解散事由、解散的大致进程、拟采取的终止合同方式及步骤等。
只有实
体和程序要件均已满足时,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才是合法有据的。
综上,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正常履行解散程序,并妥善安置员工,与员工达成
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则法律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上市产生影响。
篇二: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
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
东蒙受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可以由股东申请解散公司。
那么,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呢?公司解散员工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下面就让我
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解散员工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食品配送公司的员工。
我们公司是家小公司,成立于201X年初。
公司刚创立的头几年,大家干劲还蛮大的,加上老板事事亲力亲为,所以生意还是
蛮好的。
但是之后公司股份几次转手,经营者的理念又不相同,结果公司效益
越来越差。
今年年初,听说他们开过股东会了,好像讲要解散公司,同时与大
家解除劳动合同。
消息传开后,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讲公司现在还经营得下去,如果公司关门担心自己无法找到新的工作,不同意解除合同;也有人讲公司解散也好,至少可以拿笔不少的补偿。
我从公司开办开始就在那里了,作为一名老
员工,再做一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现在老板说解散公司就解散
公司,那我们的权益怎么保护呢,我们能要求继续工作吗?而且对于补偿金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讲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全部的工龄来计算,但也有人讲
这种情况201X年前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我现在也非常混乱,请问,法律对我们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老板可以解散公司吗?如果一定要走的话,我又能拿
多少经济补偿金呢?
【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通常是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企业严重损失
无法经营所致,当然也有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股东们事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日期前解散。
公司解散即意味
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
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
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201X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
同时,因此种情形下导
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并非在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亦明确此种
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
你所在的公司是否提前解散的决定权在于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做出
的解散公司的决议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于你们的劳动合同
亦符合法律规定。
当然,决定提前解散公司虽然是用人单位一方的自主权,但
做出解散决定后,公司即应当依法清算并确保劳动者的相应权益不受侵害。
我
们所说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定
义务。
对公司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存在困惑是因为对相关法
律规定不了解。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
后解除终止的,按规定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
有人
认为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结束是否应予补偿属于新旧法律规定不一致。
1995
年实施的《劳动法》并未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原则,201X年前因《劳动法》
无相关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亦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这种观点其实并不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表述原文为“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解散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予经济补偿《劳动法》虽无明文规定,但201X年上海市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对此种情况已作明确规定。
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散亦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解散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01X年前的补偿金应当一并计算在内。
你是201X年进入该公司的,如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决定解散公司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亦应从你入职时起算,应当按你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你9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
篇三:公司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相关规定
公司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相关规定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解散的,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如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发布201X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杭人社发[201X]302号)文件,201X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493元。
二、开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公司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出具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
公司应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消灭分为解除与
终止两种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情形,有诸多限制因素。
如: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的,在一定情形下,公司不得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
而因公司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对全体员工具有效力,不
存在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
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