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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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稳性核算—船舶稳性的检验与调整

船舶稳性核算—船舶稳性的检验与调整

1.对船舶的完整稳性要求
共有四项指标: 第一项是对初稳性而言的; 第二项和第三项是对大倾角稳性而言的; 第四项是对动稳性而言的。
规则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例:某轮的GM为0.5米,只能说满足了初稳性的要求,是
否满足稳性的全部要求则不能确定。
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船舶稳性衡准数,是指船舶的最小倾覆力矩Mh·min与风压倾侧 力矩MW的比值,或最小倾覆力臂Lh·min与风压倾侧力臂LW的比 值,即:
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2)式计算:
MW = PW·AW·ZW = 9.81Δ·lW 式中: AW—船舶正浮时水线以上船体及甲板货的侧投影面积;
ZW—AW的面积中心至水线面的垂直距离; PW—单位计算风压; lW—风压倾侧力臂,即风压倾侧力矩与船舶排水量的比值。
当船舶实际装载方案的初稳性高度(经自由液面修正后) 不小于该装载状态下的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值(即GM≥GMC) 时,表示船舶的稳性已满足规则规定衡准指标。
我国法定规则对普通商 船完整稳性的要求
目录
01
稳性要求
0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03
临界稳性高度
1.对船舶的完整稳性要求
对于航行于远海、近海、沿海航区的非国际航行船舶, 我 国 的要求如下:
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完整稳性的各项指标,必须同时满足: 1)初稳性高度GM应不小于0.15m; 2)横倾角在30o处的复原力臂值GZ应不小于0.20 m,如 果 船体进水角小于30o,则进水角处的复原力臂值应不小于 0.20 m; 3)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横倾角应不小于25o,且进水角应 不小于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横倾角θs·max; 4)稳性衡准数应不小于1。
K= Mh·min/MW = Lh·min/ LW K≥1,即Mh·min≥MW,K是衡量船舶动稳性的重要参数。

船舶工程中的强度与稳性问题研究

船舶工程中的强度与稳性问题研究

船舶工程中的强度与稳性问题研究船舶工程是一门应用力学和海洋学知识,从设计、制造、检验到使用和维护各方面对船舶及其辅助设备进行全面掌握和研究的学科,与实际生活息息相关。

在船舶工程任务中,船舶的强度和稳性问题尤为重要。

强度问题船体强度是船舶产生载荷时所承受荷载、外界环境力量及其它影响的能力。

船舶设计中最基本原则之一是船舶中的最弱环节应具有所需的承载能力。

因此,船体构件的满足最小强度条件是设计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船舶技术领域中的研究热点。

根据不同造船材料的特性,其强度的评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对于钢材船舶,其强度评定与制造技术和钢材性质有关,一般采用两种最典型方法来评估船体强度:计算机模拟分析和试验验证。

计算机模拟分析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现代船舶设计和研发方法之一,其中包含广泛的机械学习、人工智能、计算流体力学等综合应用分析技术,已经成为船舶设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针对船舶结构构件的强度试验活动同样是船舶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方面,通过模拟海洋环境下的不同负载情况来检验和验证船舶的强度,也是验证计算机模拟结果的重要环节。

另一方面,通过强度试验,针对某些复杂情况下的结构构件,对于修正计算模型、确定实际荷载值、证明实际结构强度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船舶重载既是船舶强度评估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船舶安全评估中的一个热点研究问题。

船舶重载常常存在着误差,尤其是当人员、货物和设备的重心位置变化时,误差更容易发生。

此时,应对船舶初始装载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变化,进而对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预防和修复。

稳性问题稳性问题的本质是船舶在复杂海况下的受力状态,特点是不断变化和不断出现新的影响因素。

稳性力学在船舶工程中被广泛应用,其目的是研究船舶平衡状态和支持力量之间的关系,确保船舶能够稳定运行。

稳性问题既牵涉到船舶的设计、建造和维护,也与运营过程中的船舶操纵有关。

在船舶设计时,稳性问题已经开始被考虑。

而在建造过程中,计算出船舶的稳性特性,则是后续验证其稳定性的基础。

[工学]货运03+海事第3章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_OK

[工学]货运03+海事第3章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_OK

Mw
lw
lw
21
3)动稳性
2)动平衡:
Ah(横倾力矩作功)=AR GZ(m) (复原力矩作功)
2
B
Ah 0 Mh d
1
A
G Z 曲线 l h 曲线
AR 0 M R d
10
θ
20 S
30
θ d 40θ
50 smax
60
70 θ v 80 θ °
静平衡与动平衡
22
最小倾覆力矩
最小倾覆力矩(Mh.min) SOM´E´=SE´F´N´时对应的倾覆力矩(Mh) Mhmin与船舶装载状态有关 比较:θs θsmax θdmax(极限动倾角)
GM。——所核算装载下船舶未经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 度(m)。
47
1.航行中的检验方法
• 船舶的《稳性报告书》也提供有横摇周期与GM。 的关系曲线图(横摇曲线)数据表。
48
二、船舶初稳性高度的检验
2.停泊时的检验方法 船舶在停泊时检验初稳性高度的基本原理与船舶倾斜试验的原理相同.设船舶的排水量为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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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稳性的校核
《法定规则》规定的报告书或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船舶主要参数; 2)基本装载情况稳性总结表; 3)主要使用说明; 4)各类基本装载情况稳性计算; 5)液体舱自由液面惯性矩表及对初稳性高度修正的说明, 6)进水点位置和进水角曲线, 7)许用重心高度曲线图或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曲线图。
31
一、《规定规则》的要求
②船舶无初始横倾 • 初始横倾将损失船舶稳性,当船舶初始横倾角较大时,船舶的一项或几项稳性指 标将得不到满足。 • 积载时尽量消除初始横倾,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航行中移位。
32

货运稳性要求

货运稳性要求

一、稳性基本衡准(最低衡准)1、IMO:经自由液面修正后,在整个航程中要求同时满足:(1)初稳性高度GM应不小于 0.15m;(2)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30°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55m·rad;在横倾角 0°~40°或进水角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90m·rad;在横倾角30°~40°或进水角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30m·rad;≥ 0.20m;(3) GZ|θ=30︒≥ 25°;(4) 极限静倾角θsmax(5) L ≥ 24m的船舶,满足天气衡准要求。

2、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船舶:经自由液面修正后,在整个航程中必须同时满足: (1) 初稳性高度GM不小于 0.15m;(初稳性要求)≥ 0.20m;(大倾角静稳性要求)(2) GZ|θ=30︒(3) 极限静倾角θ≥ 25°;(大倾角静稳性要求)smax(4) 稳性衡准数 K(最小倾覆力矩或力臂/风压倾侧力矩或力臂)≥ 1。

(动稳性要求)二、散粮船稳性要求1、《SOLAS 1974》和我国《法定规则》的三项特殊稳性衡准指标要求相同(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GM ≥0.30m;(2)谷物假定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θ≤12︒;h≤min{12︒,上甲板边缘入水角θim};对1994年1月1日后建造船舶,则要求满足θh(3)船舶剩余动稳性值(剩余静稳性面积)S ≥ 0.075 m·rad 。

2、《SOLAS 1974》和我国《法定规则》所设定的谷物倾侧模型不同三、集装箱船稳性要求1、IMO要求:(C:船舶形状因数,与船舶尺度、吃水等因素有关)(1)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30°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09/C m·rad;(2)在横倾角0°~40°或进水角θf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16/C m·rad;(3)在横倾角30°~40°或进水角θf中较小者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06/C m·rad;(4)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进水角θf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29/C m·rad;(5)复原力臂在横倾角30°处的值应大于或等于0.033/C m;(6)最大复原力臂应大于或等于0.042/C m;(7)满足天气衡准要求(同基本横准)。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一、IMO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1、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GM≥0.15m2、横倾角在0~30°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55m3、在0~40°(或小于40°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不小于0.09m•rad.4、30°~40°(或小于40°的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3m•rad.5、θ≥30°处的复原力臂不小于0.02m.6、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角度最好大于30°,至少不少于25°7、满足天气蘅准数的要求二、我国“海船稳性规范”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衡准数要求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GM≥0.15m2、θ=30°或θf处的GZ≥0.20m3、Gzmax对应的角度θmax≥30°或当静稳性曲线有两个峰值时,第一个峰值对应的角度不小于25°4、稳性消失角θv不小于55°,即θv≥55°5、船舶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如图所示,即Mhmin/Mw≥1;Mhmin的求取要经过横摇角θi和进水角θf的修正;Mw为风压力矩Mw=ρw•Aw•Zw,ρw-风压,Aw-横风受风面积,Zw-吃水一半到Aw中心的垂直距离(1)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i的修正MR PK M L静N稳Mhmin θ性O θdmax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dmax57°.3(2)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f的修正(如果曲线在θf处中断)MR PK M静N稳Mhmin θ性O θf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f57°.3三、散粮船,油船,集装箱船的GM≥0.30m,且散粮船的静倾角不能大于12°四、木材船的GM≥0.10m。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1.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1.8 ,稳性衡准数为1.2 ,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0.8B.1.5C.D.2.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稳性的要求应()。

A. 开航时必须满足B. 航行途中必须满足C•到港时必须满足D.整个航程必须满足3. 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国内航行普通货船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均应为()后的数值。

A. 进行摇摆试验B. 经自由液面修正C. 计及横摇角影响D. 加一稳性安全系数4. 稳性衡准数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5. 极限静倾角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6. G乙0。

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7. GM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8. 当风压倾侧力矩等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 等于1B. 大于1C. 小于1D. 以上均有可能9. 《IMC稳性规则》中规定:船舶受稳定横风作用时的风压倾侧力矩可用公式M=F W AZv来计算,其中Z是指()。

A. A W勺中心至水下侧面积中心的垂直距离B. A的中心至船舶水线的垂直距离C. A的中心至船舶吃水的一半处的垂直距离D. A或C10. 当风压倾侧力矩小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 等于1B. 大于1C. 小于1D. 以上均有可能11. 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国内航行的普通货船,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应()。

A. 小于1B. 大于1C•等于1D. B+C12.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2.4,稳性衡准数为1.5,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B.C.D.13.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下列()船舶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船舶稳性是指船舶在航行、靠泊和装卸货物等情况下不发生危险倾覆的能力。

良好的船舶稳性措施能够确保船舶运输更加安全可靠。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

1. 货物摆放与配载船舶的货物摆放和配载是影响船舶稳性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证船舶良好的稳定性,货物应该按照规定的配载图纸和指示进行合理摆放和配载。

在船舶装运过程中,货物的压载线高度和货物集中度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此外,也要根据海况进行调节。

2. 船舶水线的控制船舶的水线必须在控制范围之内,才能够保证船舶的稳定性。

通常而言,根据船舶的状况和要求,水线的控制有以下几个措施:•加载计算,确定船舶的准载吃水和准载排水量•每船舶厂家确定的吃水测量标点•水下测量的水位标志高度采用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控制船舶的水位,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船舶稳定性。

3. 液体负载均衡措施船舶在携带液体物品运输时,需采取一定的液体负载均衡措施。

刘续晨和沈海生的研究表明,优秀的液体负载均衡方法应该满足以下三个原则:•随时避免危险油位•避免液体货物操作时的不良后果•通化油轮吨位和运输能力,或装船型号宽限范围内的货物种类以上提到的几点原则可以保证船舶在液体负载均衡时能够保持稳定。

4. 打捞设备和替代动力设备配置船舶在遇到不时之需的时候,需要及时配置打捞设备和替代动力设备来帮助船舶克服风浪、船体遭受损坏等问题。

在配置时,应该按照船舶的类型、航行区域和日常工作等因素进行选择,从而确保设备的有效应用。

5. 安装冷水元素船舶船体内装冷水元素也是一种能够保证船舶稳定性的措施之一。

冷水元素质量要求高且安装需要专业技术。

在使用时,船员要按照相关的操作规定进行水位的流加,以确保其稳定性。

总之,船舶稳定性措施的科学运用始终是船员们保证船舶普遍运输安全的关键。

船舶需要在满足各种规范、技术和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才能达到稳定性,从而保证人们在出海旅游和海洋运输方面的舒适和安全。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通常有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通常有

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通常有在海上行驶,船舶稳性是非常重要的,保持良好的船舶稳性可以确保船员的安全以及货物的安全。

在设计和建造船舶时,船体的长度、宽度及深度、船体形状、荷载中心位置等因素都会影响船舶的稳性。

在航行过程中,船舶的稳性也需要得到充分的保证。

通常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船舶稳性:1. GZ曲线的绘制与评价在设计船舶时,需要绘制GZ曲线,这条曲线代表着船舶受到侧倾力矩时的抵抗能力。

GZ曲线的绘制与评价可以确保船舶侧倾的安全性,如果GZ曲线较充实,表明船舶受到一定程度侧倾时,其恢复能力较强,安全性较好。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船舶载重、位置及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GZ曲线重新评价。

评价的结果可以作为船舶当前安全性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为船舶修理和改装等工作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2. 加强货物配载管理船舶的稳性不仅与船体结构有关,同样也与货物的配载有关。

对于船舶运营公司来说,需要进行货物的配载计算和管理,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物的镇重点、分布位置等因素都会影响船舶的稳定性。

因此,在配载时需要严格按照船舶的载重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并颁布相应的配载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货物分配均匀,以达到更好的船舶稳定性。

3. 提高船员技能水平在航行过程中,船员团队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也对船舶稳定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船长及船员应具备丰富的航海知识,能够根据不同海况作出相应的航行决策,以保证船舶的安全稳定地行驶。

此外,船员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如果碰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保证船舶稳定。

维护船舶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也是提高船员素质的重要环节之一。

4. 采用自动控制系统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可采用一系列自动控制系统,如船舶动态定位系统、船舶稳性控制系统等,来维护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自动控制系统可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提高船舶的控制精度和安全性。

当船舶行驶在恶劣环境中时,系统还可以根据实时的环境信息对船舶相应进行调节,并在操作上提高准确性和效率,能够在关键时刻及时预警,保证船舶的稳定性安全。

船舶完整稳性

船舶完整稳性

第2章完整稳性衡准第1节一般规定2.1.1当船上设置除毗龙骨以外的防摇装置时,应确保该装置工作时上述衡准仍能保持,且供电系统的失效或装置的故障不会导致船舶无法满足本篇的有关要求。

2.1.2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考虑一些不利于稳性的影响因素,诸如顶部和舷部结冰、甲板上浪O2.1.3考虑到类似由于吸水和结冰引起的重量增加,及由于燃料和备品的消耗引起的重量减少等因素,应为航程的各阶段的稳性安全界限做出规定。

2.1.4每船均应备有1份由验船部门批准的稳性手册,该手册应含有足够的资料以使船长能够按本篇规定的使用要求操纵船舶。

2.1.5如果最小营运初重稳距(GM)曲线(或表)或者最大重心坐标(KG)曲线(或表)用于表示符合完整稳性衡准,这些限制曲线应包含整个营运纵倾范围,但验船部门认为纵倾影响不大时除外。

当上述曲线或表格无法囊括营运纵倾,船长应当核实作业情况没有偏离经设计的装载工况,或通过计算证实考虑到纵倾影响后该装载工况满足稳性衡准。

应为气象衡准数,这是稳性衡准数之一!图 2.2.2.12.2.2.2动稳性曲线因进水角为影响而中断时,除了用经过动稳性曲线中断处的割线代替上 述切线外,其余均同上述2.221所述(如图2.222)。

图 2.2222.2.3风压倾侧力臂。

按下式计算:Z P∖Zl v = -------- m v9810Δ式中:p —单位计算风压,p a ;按225要求计算;4——船舶装载水线以上受风面积,(包括甲板上装载物),m 2,按226要求计算;Z ——计算风力作用力臂,m ;按224计算;」——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排水量,32.2.4 计算风力作用力臂Z 为在所核算装载情况下船舶正浮时受风面积中心至水线的垂向距离。

受风面积中心应用通常确定图形形心的方法求得。

2.2.5 单位计算风压P 应按计算风力作用力臂Z 及不同航区由表2.2.5线性插值查得:单位计算风压P (Pa)表2.2.5本来2000规则已经回归成了光顺曲线的数据,应作为一个鱼腥味的亮点,现在又抄回去了,真佩服这复旧的能力!其航区之间有L83和2.00倍的关系。

船舶稳性计算及调整—船舶稳性调整

船舶稳性计算及调整—船舶稳性调整
1.稳性过大时
A.在船舶原重心之上加装货物 B.考虑加装甲板货 C.排放双层底压载水舱等压载水
2.稳性过小时
A.在双层底注入压载水 B.改变燃润料、淡水的补给计划 C.注入压载水和改变油水的补给方案,应考虑船舶的总体营运效益问题
三、保证船舶具有适度稳性的经验方法 货物如何安排才能保证船舶稳性?
A 对具有二层舱的普通货船
B 如装甲板货,分配比例为
5 20整
如何调整船舶稳性?
一、船舶稳性的调整
调整船舶重心是改善稳性的根本措施。
1.垂向移动载荷 2.增加或减少载荷
A.稳性过大时,可以在船舶原重心之上增加载荷或在船舶原重心之下减 少载荷;
B.稳性过小时,可以在船舶原重心之上减少载荷或在船舶原重心之下增 加载荷。
二、具 体 措 施

船舶稳性—船舶稳性衡准要求

船舶稳性—船舶稳性衡准要求
(3) 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 超过10nmile 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不超过20n mile 的海域;距有避风条件且 有施救能力的沿海岛屿不超过20n mile 的海域。但对距海岸超过20n mile 的上述岛 屿,本局将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该岛屿周围海域的距岸范围。
二、IMO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IMO稳性规则》对船舶完整稳性
的七项基本衡准:
1.GM≥0.15m
初稳性
2. A0~30 ≥0.055m.rad
3. A0~X≥0.090m. Rad
动稳性
x=min(40°,θf)
4. A30~X≥0.030m.rad
二、IMO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GM GZ
KGc = KM - GMc
KGc曲线
应用
GM ≥ GMc KG ≤ KGc
一、《规定规则》的要求
(4)稳性特殊要求 客船、木材船、液货船、集装箱船、拖船、高速船等。
整个航程满足稳性要求; 压载问题
一、《规定规则》的要求
(5)注意事项:
1)四点要同时满足或GM≥GMc 2)基本要求适用于杂货船、油轮 3)经自由液面修正
GZmax A2 A1
57.3
0
15
30
40
θ
二、IMO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5. GZ|θ=30°≥ 0.20m
6.Θsmax > 30°至少25°
大倾角稳性
二、IMO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7.天气衡准 (船长LBP≥24m的船舶) 图中面积b≥a lw1——稳定风压力臂 θ0——lw1对应静倾角 lw2——突风力臂 lw2=1.5lw1 θ2=min(θf,50°,θc) θc——lw2为GZ曲线第二个交点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附则3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说明与要求1 本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9(18)决议的附件。

2 本附则中“动力支承船”的有关规定已被《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所替代。

详见本法规第4篇附则2《际高速船安全规则》。

3 船舶的完整稳性还应符合本法规总则与第1篇的适用规定。

349第1章一般规定1.1 宗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类型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提出稳性衡准及其他为确保所有船舶的安全操作而采取的措施,使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船舶、船上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1.2 适用范围1.2.1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中的完整稳性衡准适用于长度为24m及以上的下列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输工具:——货船;——装载木材甲板货的货船;——装载散装谷物的货船;——客船;——渔船;——特种用途船;——近海供应船;——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方驳;——动力支承船;——集装箱船。

1.2.2 沿海国家可对新型设计的船舶或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船舶的设计方面制定附加要求。

1.3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对过去常用的术语但在本规则中未定义的,如在1974 SOLAS公约中所定义的,亦适用于本规则。

1.3.1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3.2 客船:系指经修改的1974 SOLAS公约第Ⅰ/2条中规定的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1.3.3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1.3.4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1.3.5 特种用途船:系指国际海事组织《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A.534(13)决议案)1.3.3中规定的因其特殊用途载有12名以上特种人员(包括可不超过12名乘客)的机动自航船舶(从事科研、探险和测量的船舶;用于培训海员的船;不从事捕捞作业的鲸鱼或鱼类加工船舶;不从事捕捞作业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或其设计特点和运行方式类似上述的其他船舶,根据主管机关的意见可列入此类范围)。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2-0-8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2-0-8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2-0-8问题:[单选]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国内航行普通货船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均应为()后的数值。

A.A.进行摇摆试验B.B.经自由液面修正C.C.计及横摇角影响D.D.加一稳性安全系数问题:[单选]在IMO稳性规则的天气衡准中,要求面积B≥面积A,实质上是规定了在正常装载状况下船舶抵抗()作用应具有的能力。

A.A.横风B.B.横摇C.C.纵摇D.D.A和B问题:[单选]根据IMO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无限航区航行的普通货船,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经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度值应不小于()m。

A.A.0.10B.B.0.15C.C.0.20D.D.0.30/ 单机小游戏问题:[单选]根据IMO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在无限航区航行的普通货船,横倾角在0°~30°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应不小于()m•rad。

A.A.0.030B.B.0.055C.C.0.090D.D.0.009问题:[单选]根据IMO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在无限航区航行的普通货船,横倾角在0°~40°(或进水角)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应不小于()m•rad。

A.A.0.030B.B.0.055C.C.0.090D.D.0.016问题:[单选]根据IMO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在无限航区航行的普通货船,横倾角在30°~40°(或进水角)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应不小于()m•rad。

A.A.0.030B.B.0.055C.C.0.090D.D.0.006问题:[单选]根据IMO对船舶稳性的要求,无限航区航行的普通货船,在静稳性曲线图上其最大复原力矩对应角至少应()。

A.A.不大于30°B.B.不小于25°C.C.不大于55°D.D.不小于55°问题:[单选]IMO对普通货船的完整稳性基本要求中规定,()的船舶应满足规则规定的天气衡准要求。

船舶稳性

船舶稳性

( a ) ( b ) (c) 图 3-1 船舶平衡状态 1.稳定平衡 如图 3-1(a)所示,船 舶横稳心 M 的位置位于重心点 G 的上方。 在船舶受倾侧力矩作用离开平衡位置后, 浮力作用线在外侧, 重力作用线在内侧, 重力和浮力构成的力偶矩 W 为正值,即复原力矩,该复原力矩使船舶恢复到原来平衡位置。 此时船舶所处的平衡状态称为稳定平衡状态(Stable equilibrium) 。 2.不稳定平衡状态 如图 3-1(b)所示,船舶横稳心 M 的位置位于重心点 G 的下方。在船舶受倾侧力矩作 用离开平衡位置后,浮力作用线在内侧,重力作用线在外侧,重力和浮力构成的力偶矩 W 为负值,即倾覆力矩,该倾覆力矩使船舶继续倾斜。此时船舶所处的平衡状态称为不稳定平 衡状态(Unstable equilibrium) 。
第二节 船舶初稳性
一、船舶初稳性的特征 船舶初稳性是船舶稳性在小角度倾斜的前提下的一个特例,具有将稳性问题简化的条 件。 如图 3-2 所示, 在假定正浮时水线附近的舷侧垂直于水面的前提下, 船舶的小角度横倾 具有以下特点: (1)倾斜轴通过初始水线面面积中心,即漂心F; (2)在排水量一定时,船舶的横稳心M(Metacentric Radius)(船舶横倾前后浮力作 用线的交点)的位置可以视作固定不变,浮心B沿着以M为圆心,以稳心半径 B0M 为半径的 圆弧轨迹向倾斜一侧移动。稳心半径 B0M 为浮心 B 至横稳心 M 之间的距离。
货名 重量 (t) 棉布 1300 SF (m /t) 0.74
3
货物容积 (m ) 962
3
占舱容百分 比(%) 31.3
货堆高度 (m) 0.313 7.8=2.44 ×
货物重心高度 (m) 1.5+2.44/2=2.72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附则3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说明与要求1 本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9(18)决议的附件。

2 本附则中“动力支承船”的有关规定已被《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所替代。

详见本法规第4篇附则2《际高速船安全规则》。

3 船舶的完整稳性还应符合本法规总则与第1篇的适用规定。

349第1章一般规定1.1 宗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类型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提出稳性衡准及其他为确保所有船舶的安全操作而采取的措施,使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船舶、船上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1.2 适用范围1.2.1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中的完整稳性衡准适用于长度为24m及以上的下列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输工具:——货船;——装载木材甲板货的货船;——装载散装谷物的货船;——客船;——渔船;——特种用途船;——近海供应船;——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方驳;——动力支承船;——集装箱船。

1.2.2 沿海国家可对新型设计的船舶或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船舶的设计方面制定附加要求。

1.3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对过去常用的术语但在本规则中未定义的,如在1974 SOLAS公约中所定义的,亦适用于本规则。

1.3.1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3.2 客船:系指经修改的1974 SOLAS公约第Ⅰ/2条中规定的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1.3.3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1.3.4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1.3.5 特种用途船:系指国际海事组织《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A.534(13)决议案)1.3.3中规定的因其特殊用途载有12名以上特种人员(包括可不超过12名乘客)的机动自航船舶(从事科研、探险和测量的船舶;用于培训海员的船;不从事捕捞作业的鲸鱼或鱼类加工船舶;不从事捕捞作业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或其设计特点和运行方式类似上述的其他船舶,根据主管机关的意见可列入此类范围)。

第二章船舶稳性和分舱知识点

第二章船舶稳性和分舱知识点

第二章船舶稳性和分舱知识点1、海船完整稳性规范的主要内容1-1一般规定(适用范围、航区划分、倾斜试验、稳性报告书)稳性报告书:计算依据、船舶主要参数、计算和使用说明、基本装载情况稳性总结表、各种基本装载情况稳性计算、液体舱自由液面惯性矩表及初稳性高度修正的说明、许用重心高度曲线图或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曲线图、附录1-2稳性基本要求(稳性衡准、初稳性高度和复原力臂曲线、结冰计算、横摇加速度衡准数)1)稳性衡准:M f 或l f 的计算(①M f =0.001PA f ·Z l f =0.001PA f ·Z/(C·△))②M q 和l q 的计算(静稳性动稳性曲线图取法)2)初稳性高度和复原力臂曲线:对初稳性的要求、对复原力臂曲线特征值的要求、复原力臂曲线的计算规定、对进水角开口的计算规定(进水角系指船舶动倾侧至超过该开口的外缘或下缘时舷外水会淹进船主体内的横倾角)、对自由液面影响的计算规定3)结冰计算:结冰计算的船舶(北纬36°04)、计算原理(将冰的重量视为超载重量后计算船舶结冰时的稳性)、结冰范围和结冰重量的规定1-3稳性特殊要求(货船0.3、客船0.3、油船0.15、拖船、集装箱0.15船要求计算类型的不同)2、各国海船完整稳性衡准(天气衡准、静稳性曲线的特征值通过船舶长期营运经验的积累)IMO 的稳性衡准(船长小于100m 客船和货船、船长超过24m 的客船和货船)1)船长小于100m 客船和货船:复原力臂曲线(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横倾角等于或大于30°处的复原力臂、最大复原力臂最好应在横倾角最小不小于25°、初稳性高度GM 0应不小于0.15m、对客船建议用下列附加衡准(集中一舷+回转时的倾角)2)定常风倾力臂(lw1)+突风倾侧力臂(lw2)——面积b≥a图1Mq 和lq 的计算取法图2lw1+lw2图3散装谷物复原力臂曲线3、船舶装载散装谷物的稳性衡准(若干名词的定义、散装谷物的稳性衡准、谷物移动倾侧力矩的计算、稳性计算)图33-1散装谷物的稳性衡准(谷物移动使船舶产生的横倾角应不大于12°、到达倾侧力臂曲线与复原力臂曲线纵坐标最大差位、不小于0.075m·rad、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不小于0.3m)3-2谷物移动倾侧力矩的计算:(满载舱端部平舱的倾侧力矩、满载舱端部不平舱的倾侧力矩、部分装载舱的倾侧力矩计算)3-3稳性计算(初稳性、剩余动稳性、谷物移动产生的横倾角度)1)剩余动稳性及谷物移动的横倾角度计算:绘制该状态的复原力臂曲线图、绘制谷物横向移动倾侧力臂曲线4、海船分舱及破舱稳性规范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主体水密性划分的规定、对破舱稳性的规定、结构和开口的规定)船舶分舱及破舱稳性是指船舶在一舱或数舱破损进水后仍能保持一定的浮性和稳性的能力。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船舶设计是一门需要综合考虑工程技术、安全规范以及经济效益的学科。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船舶设计要求标准。

本文将介绍船舶设计中常见的要求标准,包括船体结构、安全设备、稳性等方面。

一、船体结构要求船体结构是船舶的骨架,承受船舶自身重量以及海上风浪等外部环境作用力。

船体结构要求标准涉及船体材料、结构设计以及焊接等方面。

其中,船体材料要求标准包括高强度钢板、船用铝合金等材料的应用;结构设计要求标准包括强度计算、刚度设计以及防腐涂料等;焊接要求标准包括焊接工艺、焊接质量检验以及焊接材料的选择等。

二、安全设备要求船舶安全设备是保障船舶人员生命安全和船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设计要求标准涉及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以及导航设备等方面。

救生设备要求标准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的数量、规格和布局要求;消防设备要求标准包括消防器材、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间隔等要求;导航设备要求标准包括雷达、GPS、声纳等设备的配置和性能要求。

三、船舶稳性要求船舶稳性是指船舶在水上运行时保持平衡的能力,船舶设计要求标准涉及稳性计算、浮力分析以及倾覆力矩要求等方面。

稳性计算要求标准包括艏向稳性、极限载重能力、交会角要求等;浮力分析要求标准包括船体浮起和浮置位置计算;倾覆力矩要求标准包括临界倾覆力矩、稳定性曲线等要求。

四、机电设备要求船舶机电设备是船舶正常运行和安全操控的关键,船舶设计要求标准涉及主机、推进器、电气设备以及通信设备等方面。

主机要求标准包括功率、转速、燃油消耗等要求;推进器要求标准包括尺寸、效率、噪音限制等;电气设备要求标准包括输电线路、配电系统、保护设备等;通信设备要求标准包括雷达、无线电、卫星导航等。

综上所述,船舶设计要求标准涵盖了船体结构、安全设备、稳性和机电设备等方面。

遵守这些标准能够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和航行性能。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的制定应与国际标准接轨,并且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船舶设计的进步,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船舶工程的新需求。

船舶稳性(船舶管理课件)

船舶稳性(船舶管理课件)

任务三 船舶稳性
四、影响船舶稳性的因素
5.悬挂重物对稳性的影响
悬挂对船舶稳性的影响, 相当于把质量为p的重物 从位置q1垂直上移至悬 挂点M,对稳性影响的 效果是一样的。
任务三 船舶稳性
四、影响船舶稳性的因素
6.散货的装载对稳性的影响
用散装方式进行运输的货物称为散装货物,如粮食、矿砂、 煤炭等。散装货船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船舱不满,货物 在船舶横摇或横倾时会发生倾斜,使船舶重心发生横向移 动,从而产生与自由液面类似的影响,使船舶稳性降低。
一、稳性分类 船舶稳性分类
倾斜方向
倾斜角度
作用力性质
破损与否
横纵 稳稳 性性
大 初倾 稳角 性稳

静动 稳稳 性性
完破 整舱 稳稳 性性
任务三 船舶稳性
二、船舶初稳性
船舶在一横倾力矩Mh 作用下,从正浮位置
倾斜一个小角度
(<10°~15°)时 的船舶稳性,即初稳 性问题。
1.稳心M 2.稳心半径r(BM) 3.初稳性高度GM
三、船舶稳性的基本衡准
1.静态与动态横倾力矩
(1)静态横倾力矩 静态横倾力矩就是船舶处于静平衡时作用在船上的横倾力矩。 (2)动态横倾力矩 作用在船上使船舶的倾斜过程产生角加速度的横倾力矩称为 动态横倾力矩
任务三 船舶稳性 三、船舶稳性的基本衡准
2.静平衡与动平衡 (1)静平衡
船舶在静态横倾力矩作用下,稳性应满足的条件为:Mh ≤ Msm。
任务三 船舶稳性 三、船舶稳性的基本衡准
2.静平衡与动平衡 (2)动平衡
动平衡的条件为Wh= Ws,故船舶的动平衡是功的平衡。 船舶在动态横倾力矩作用下的平衡称为动平衡。
任务三 船舶稳性 三、船舶稳性的基本衡准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规范规定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规范规定

船舶设计要求标准规范规定船舶设计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范,对船舶进行全面设计和技术参数的确定,以保证船舶在各种航行条件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船舶设计要求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船体结构、船舶动力系统、船舶通信系统等。

本文将围绕船舶设计要求的标准规范进行深入探讨。

一、船体结构设计要求1. 强度要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会受到复杂的载荷作用,包括波浪载荷、货物载荷、自由液面载荷等。

船体结构设计要求船舶在各种载荷下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稳性要求:船舶的稳性是指船舶在受到外力或内力作用时,能够保持平衡状态的能力。

船舶设计要求根据船舶的类型、用途、航行区域等因素确定船舶的稳性要求,以确保船舶在航行中能够保持稳定。

3. 船舶防护要求:船舶在航行中可能面临各种危险,如碰撞、爆炸、火灾等。

为了保护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船舶设计要求对船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撞等。

二、船舶动力系统设计要求1. 主机选型要求:船舶的主机是推动船舶前进的关键部件,主机的选型直接影响船舶的性能和经济性。

船舶设计要求根据船舶的吨位、航速要求等因素确定主机的选型标准,以确保船舶具备足够的推力和经济性。

2. 排气系统设计要求:船舶的排气系统是将主机产生的废气排放到大气中的装置。

船舶设计要求船舶排气系统具备合理的结构和排放能力,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燃油供应系统设计要求:船舶的燃油供应系统是为主机提供燃料的装置。

船舶设计要求船舶燃油供应系统具备合理的布局和供应能力,以确保主机能够正常运行。

三、船舶通信系统设计要求1. 通信设备选型要求:船舶通信系统是船舶与外界进行通信的重要设备,包括卫星通信、无线电通信等。

船舶设计要求对通信设备进行选型,确保船舶具备足够的通信能力和可靠性。

2. 通信保密要求:船舶通信中可能涉及机密信息,如航行计划、货物信息等。

船舶设计要求船舶通信系统具备一定的保密措施,以保护信息安全。

船舶结构的稳定性与强度分析

船舶结构的稳定性与强度分析

船舶结构的稳定性与强度分析船舶的稳定性和强度是设计和运营船舶时必须重视的重要方面。

稳定性关乎船舶在各种海况下的平稳性和安全性,而强度则决定了船舶在面对外部力量时的抗击能力。

因此,对船舶结构的稳定性和强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至关重要。

稳定性分析是通过计算船舶在不同条件下的倾覆力矩和还原力矩来确定船舶的稳定性。

这个过程通常被分为两个主要方面的考虑:初稳性和稳性保证。

初稳性是指在船舶水线以下的概念高度中,船舶的初始倾斜能力。

稳性保证则是指船舶在各种倾斜状态下,特别是在考虑到货物分布和燃油分布时,仍然能够保持稳定的能力。

初稳性通常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GZ = GM × sinθ,其中GZ表示初始倾斜力矩,GM表示重心距离,θ表示初始角度。

重心距离可以通过船舶的几何形状和结构设计参数来计算。

稳性保证则需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涉及到船舶的稳性曲线、初始稳性杠杆曲线等参数的计算。

强度分析与船舶结构的材料和设计有关,涉及到船舶的各个部件,如船体、船舱、船舶设备等的强度和抗力。

分析船舶结构的强度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负载情况,如重货物、船舶自身的重量、海浪和风力的作用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个部件的强度和变形的关系,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不会因为超负荷或者外部力量而发生断裂或崩塌。

强度分析还包括对船舶的疲劳强度的考虑。

船舶在长期运营中会受到重复循环负载的作用,这就需要对船舶的疲劳性能进行分析和评估。

通过疲劳强度分析,可以确定船舶在使用寿命内能够承受的循环负载次数,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船舶结构的稳定性和强度分析是确保船舶在设计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船舶的稳定性和强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可以为设计师和船东提供有关船舶结构合理性、载荷限制和维护计划等方面的基础数据,为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字数:5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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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一、国内稳性基本要求:
1、初稳性高度GM不小于0.15m ;
2、一、二、三类航区船舶船长≥40m的船舶,横倾角为30。

时的稳
性力臂GZ不小于0、2m ;
3、最大静稳性力臂对应横倾角0m不小于是乎25。


4、稳性衡准数K不小于1。


二、IMO完整稳性衡准数的具体要求:《在核算装载状况下经自由液面修正后》
1、初稳性高度GM不小于0.15m ;
2、最大静稳性力臂GZ曲线下的面积;
1-1、在横倾角0。

——30。

间所围面积A30应不小于0。

055m ;
1-2、在静倾角0。

——40。

或进水角中较小者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

090 ;
1-3、在横倾角30。

——40。

或进水角中较小者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

03m ;
1-4、在横倾角30。

处的静稳性力臂GZ应不小0。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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