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

合集下载

高教版《马克思主义哲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真理及其检验标准)【圣才出品】

高教版《马克思主义哲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真理及其检验标准)【圣才出品】

第13章真理及其检验标准13.1 复习笔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

一、真理的本质和特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是发展变化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1.真理的本质真理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产物,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

对真理本质的理解,取决于对认识活动中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的理解。

(1)前马克思主义时代的真理观①符合论,认为认识或观念的真理性在于其与对象相符合。

②融贯论,认为一个命题是否为真,并不在于它是否同事实相符合,而取决于它在命题系统中是否与其他命题相一致或融贯,即无矛盾性。

③工具论,认为“有用即真理”“真理即效用”,思想、概念、理论等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预期目的而设计的工具,如果它们对于人们达到预期目的有用、能够使人们获得成功便是真理。

(2)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符合关系建立在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基础上,通过人的能动的反映活动实现,也必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拓展和深化。

②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客观性。

a.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真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b.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在真理观上都必然承认和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坚持客观真理论。

c.真理的客观性决定真理的一元性,在同一条件下人们对同一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

真理的一元性,是指真理的客观内容唯一。

d.真理又具有多样性,它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不同的理论形式来表达。

2.真理的具体性与全面性(1)真理的具体性①真理的具体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脱离条件的抽象真理并不存在。

②具体真理是一定条件下的真理,这并不否定真理的普遍性。

任何真理都有普遍性,只是这种普遍性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性。

具体真理是包含着具体历史条件的丰富的普遍性。

真相就是真理吗马原辨析

真相就是真理吗马原辨析

真相就是真理吗马原辨析案例一:真理不等同于真相。

真相是实际存在的,而真理却是一种对宇宙的理解,即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

我们的世界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因为,我们是站在生为人的角度来理解宇宙的,我们的知识是对宇宙的客观的理解,同时,又是我们人类思考的产物,它又是主观的。

这种主观并不是哲学上的你认为它怎样就怎样。

而是,我们生为人类的这种为人类所独有的认识和理解,或者是解读,它是因为先哲们是这样开启认知的,我们都是在先哲们的结果下累积续写下来的。

这是整个人类的客观的主观。

真理在人类的体系下是无法达到终点的,因为,这只是人类自己的认知,而可能不是宇宙本来的模样。

我发觉人类的真理在地球上,在生活中,在每个人身上,而不是在宇宙深处。

什么是真理?真理就是真相、就是本质、就是事实或实际情况,真理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

只有误解(错误认识)才是相对的,其实相对正确不是真理,而是错误认识中的一种分支,相对正确对于真理来说,还是属于错误认识。

所以说相对正确不是真理,还是错误认识中的一种,一般来讲,错误认识是有很多种的,也就是说真理可以被人们误解为多种的错误认识,真理却只有一个,而谬论却有多种,你说的相对正确其实根本不是正确,它相对真理而言就是错误,只是它相对其它谬论而言可能你主观认为要正确一点点。

案例二:真相既真理,真理既规律,规律既阴阳。

易经讲了一个核心,我们用两个字把它形容出来,这两个字叫什么,规律啊。

什么叫规律呢?规律就是不会因为你也不会因为我,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发生任何变化的。

今天你活着也好,你死了也罢,太阳都会升起来,不管你存不存在,太阳依然会照耀大地,地球还是一样在转,所以规律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发生任何变化。

这就是规律。

人的生老病死是什么规律呢?规律背后就是两个字,叫真相。

其实易经剖析了人类很多的自然规律,以及人类很多的真相啊,你发现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人在真相当中的很少,在假象当中的很多。

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本质——从实践层面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本质——从实践层面的理解

以数学为摹本 , 把真知理 解为直观和 回忆 , 或者 以逻辑 学为 摹本 , 真 作为主观 和客观 、 把 认识和 实践统一 的真理 , 能是 受实践规 定、 只 在实践 知看作沉思和话语 , 是在不 明了 真理的生成 特性和 生成根源 日 所产 中发展 的具体 的、 史的 真理。其二 , 都 寸 历 真理是在 同谬误 的斗争 中、 战胜
从 实践 层 面 的 理 解
杨 小 梅
( 中共 广 东省 委 党 校研 究 生部 广 东 广 州 50 5 ) 10 3
【 摘
要 】 理解马克思主 义真理观的本质 , 只能从把 主观和客观 、 主观 性和客观性 统一起来的 实践 去理解。 因为 , 真理 是受 实践规定 的
真理 , 理 的 生成 是 实践 的 ; 理 的发 展 是 实践 的 ; 理 客 观 性 的 证 明 ( 证 、 验 ) 是 实践 的 。所 以 , 马 克 思 看 来 , 的 思 维 是 否 具 有 客 观 真 真 真 验 检 也 在 人
生的误解。实际上 , 正如恩格斯所 指出的 : 人的 思维的最本 质的和 最 “ 切近的基础 , 正是人所引起的 自然 界的变化 , 而不仅 仅是 自然界本身 ; 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 自然 界 , 人的智 力就在怎 样的程 度上发 展 起来。 _ " 随着实践能力的增强 , 的认识能力也会随之生成 , 人 认识 的发 生过程是与实践活动相互作用的过程 。正是基 于实践对认识 能力的决 定作用 , 实践对认识对象和认识 主体 的生成性 作用 , 以要从 实践 来理 所 解 真理的生成。
这条规律表明以数学为摹本把真知理解为直观和回忆或者以逻辑学为摹本把真作为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统一的真理只能是受实践规定在实践知看作沉思和话语都是在不明了真理的生成特性和生成根源时所产中发展的具体的历史的真理

真理的本质

真理的本质

真理的本质海德格尔的学生比梅尔将存在问题与真理问题看作是海德格尔思想的双重主题。

这或许只是一家之言,不一定所有的海德格尔研究者都会认同,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海德格尔关于真理乃“存在之真理”的观点,将两者看作是同一个问题。

不过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真理问题的确与存在问题一样贯穿于海德格尔思想之始终。

例如:在前期的《存在与时间》中真理问题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海德格尔思想的“转向”是围绕真理问题展开的,后期思想的主题――解蔽与遮蔽――亦与真理问题有关。

如果需要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那么不恰当地说,存在问题是海德格尔唯一的问题,而追问存在问题则始终与真理问题密切相关。

实际上,在古典哲学中,存在问题(本体论)与真理问题(认识论)原本就是密切相关的。

但是在海德格尔这里,这两个问题从问题的问法、层面(维度)到解决问题的思路等等,都与古典哲学大相径庭:存在问题被回溯到了存在论乃至基础存在论中,真理问题亦是作为存在论而不是认识论或本体论的问题来讨论的,这就使海德格尔深入到了问题的本源之中,而所有这一切都与现象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例如海德格尔将西方哲学中的真理概念追溯到希腊语中的aletheia,亦即“无蔽”或“解蔽”,显然具有现象学的色彩。

全面解读海德格尔的真理学说是一件非常艰难的工作,那需要深入研究海德格尔的全部著作才有可能完成。

我们在此想与诸位讨论的是海德格尔思想“转向”时期的真理学说,而且更多地是提出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我们之所以选择这个主题,是因为海德格尔前期与后期的转向主要发生在他的真理学说之中,至少从形式上看是这样的:1927年《存在与时间》出版后不久,海德格尔思想就发生了“转向”,在此转向过程中,体现其思想转向的一系列讲演,例如《论真理的本质》、《柏拉图的真理学说》和《艺术作品的本源》等等,都与真理问题有关。

在这一系列讲演之中,给人突出印象的是“非真理”概念的提法和内涵的变化。

近年来研读海德格尔的著作,至多有了一点点皮毛之见,对胡塞尔的现象学则只是知道一些基本的原则而已。

什么是真理

什么是真理

什么是真理真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意识的影响,是普遍适用的,不受地域、民族或个人的限制。

真理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指导实践的基础,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一、真理的概念及特征真理是指描述现实的陈述或命题,符合事实的陈述或命题,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陈述或命题。

真理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一致性和可证性等特征。

1.客观性。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不随人们的主观意识而改变。

真理是客观事物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不是人们主观臆想的产物。

2.普遍性。

真理是普遍适用的,不受地域、民族或个人的限制。

真理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地方、所有时代。

3.稳定性。

真理是稳定的,不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改变。

真理是经过验证的,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4.一致性。

真理是一致的,不会与其他真理相矛盾。

真理之间是相互补充的,不会相互排斥。

5.可证性。

真理是可以被证明的,可以通过实践、经验、科学方法等方式来验证。

真理不是凭空臆想,而是有依据的。

二、真理的判定标准真理的判定标准是指判断一个命题是否真实的标准。

真理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经验判定、逻辑判定和实践判定。

1.经验判定。

经验判定是指通过感官直接观察、实验验证等方式来判断一个命题是否真实。

经验判定的优点是直观、可靠,但其局限性在于一些命题并不能通过感官直接观察得出。

2.逻辑判定。

逻辑判定是指通过逻辑分析、推理等方式来判断一个命题是否真实。

逻辑判定的优点在于可以通过推理来判断一些不可直接观察的命题,但其局限性在于推理的正确性需要依赖于前提的正确性。

3.实践判定。

实践判定是指通过实践、经验等方式来判断一个命题是否真实。

实践判定的优点在于可以通过实践来验证一个命题的正确性,但其局限性在于有些命题并不能通过实践来验证。

三、真理与认识的关系真理与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没有认识就没有真理。

认识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和理解,是真理的基础和前提。

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解读

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解读

2018年 1月 第 24卷 第 1期
湖 北 成 人 教 育 学 院学 报
Journal of H ubei A dult Education Institute
Jan.2018 V o1.24 NO.1
一 、 “事情 真 理 ”与 “命 题 真 理 ”
海 德格 尔认 为 ,人 们 通 常 从 “真 实 ”的 意 义 上 来 看 待 真理 。这 个 “真 实 ”意 味 着 某 物 的 “现 实 性 ” 与 我们 向来 对 此 物 的“意指 ”相 符 合 。这 种 现 实 性 是 一 种 “事 情 真 实 ”,在 “命 题 真 实 ”之 前 。 因 为 在 对 事 物 的直 观 过 程 中 ,“此 物 是 否 真 实 ”这 样 的“认 识 ”还 不 可 能 凸 显 出来 ,所 以这 种 “现 实 性 ”与 “意 谓 ”的一 致 是 一 种 与 “命 题 真 实 ”有 所 区 别 的 直 观 的 真实 ,故 “命 题 真 实 ”从 属 于 “事 情 真 实 ”。正 是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一 个 错 误 的 陈 述 (命 题 )也 可 以 与 其 对 象 相 符 合 ,,[ 。
itseIf.Therefore。w hat Heidegger m entioned?”the essence of truth isthe truth of essence” is actually the inevitable conclusion of H eidegger's ontological view of truth.
2018年1月第24卷第1期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journalofhubeiadulteducationinstitutejan2018v0124no1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解读沈德康湖南科技学院湖南永州425199摘要海德格尔做出两种自由分类

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

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

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推动科技进步
真理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人类生产力和生活质 量。
促进文化交流
价值的实现有助于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增进各国人 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推动社会进步
追求真理与价值的和谐统一,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 义和民主法治的进程。
谢谢观看
真理的普遍性
真理具有普遍性,它适用于所有事物和所有时代,不受地域、民族、 文化等限制。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人们只能通过实 践去发现和认识真理。
真理的特性
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 为转移;相对性则是指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一 定范围内认识真理。
相互影响
经济发展中的真理与价值相互影响,一方面,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的揭示有助于制定科学的经济政策和 发展战略;另一方面,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约束也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成果的分配。
社会生活中的真理与价值
真理的追求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追求的是对 事实的客观认识和真相的揭示, 如公正、平等、自由等基本价值 的实现。
价值制约真理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价值观的变化,真理本身也会不断发展和完善。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性
真理与价值相互依存
01
没有脱离真理的价值,也没有脱离价值的真理。
真理与价值相互促进
02 追求真理的过程也是实现价值的过程,价值的实现也
需要不断探索和追求新的真理。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本质要求
03
人类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实现
二者的统一是人类的永恒追求。

_真理的本质是非真理_海德格尔真理观刍论

_真理的本质是非真理_海德格尔真理观刍论

2011年6月 Journal of Hengshui University Jun. 2011收稿日期:2010-09-29作者简介:袁兆文(1975-),男,湖南永州人,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教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语学院博士生.“真理的本质是非真理”——海德格尔真理观刍论袁 兆 文1,2(1.广州广播电视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91;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西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091)摘 要:海德格尔的真理之思是其哲学、诗学与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命题,其通过真理的“遮蔽—敞开”涵摄性运演机制彰显诗学的本源性内涵及诗人之诗才等重要思想。

梳理“真理之非本质”“存在者之真理”以及“存在之真理”3个层面的蕴义,旨在彰显出海氏真理观内在旨趣,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传统形而上学真理观的“符合论”色彩,赋予真理源初性的存在论意义。

关键词:海德格尔;真理;真理本质中图分类号:B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2065(2011)03-0016-04在传统认识论哲学概念图式中,真理是属于逻辑学的范畴与命题,其作为与美和善相并列的概念而被赋予认识论层面的意义,而海德格尔关于真理之思,则突破了这种传统形而上学的禁锢,对真理与美的缘构型关系进行了存在论意义的探寻。

因此,探讨海氏真理观是理解海氏诗学与美学思想的核心命题,海德格尔关于真理的追问,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真理与非真理”“存在者之真理”以及“存在之真理”等几个关键性层面。

一、真理之非真理海德格尔认为,流俗的真理存在着以下两种类型:其一,事情真理论;其二,命题真理论。

这两种关于真理的认识,其理论内核在于“符合”(Stimmen)论的概念图式,其中包含着两种反向性的“符合”程式,即首先是事情与人所事先意指的符合,其次是人的陈述与事情的符合。

考察人类历史的发展,“物”与“知”和“知”与“物”这两种传统真理符合论有其存在的历史根源。

而这历史根源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其一,主体概念产生之前的基督教信仰中的“符合”,侧重的是物作为受造物符合上帝之精神中预先设定的理念。

认识的真理性和其检验标准

认识的真理性和其检验标准

• A、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旳统一,真理是不断发展旳
• B、真理是详细旳,任何真理都有其合用旳条件和范围
• C、真理就是客观规律,真理与人旳阶级地位无关
• D、真理具有客观性,真理中包括着不依赖于人类旳客观内容
• 8.在真理观上坚持辩证法,就必须认可( )
• A、真理旳内容是客观旳,形式是主观旳 B、真理既是绝正确又是相 正确 C、真理既是正确旳又包括错误原因 D、真理既是普遍旳又是 详细旳
26
其次,从实践旳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 造世界旳客观旳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 性特点。实践旳这种特点,是它作为检验真 理原则旳主要根据,也使它成为最公正旳审 判官,具有最高旳权威。
27
逻辑证明及其作用
所谓逻辑证明,就是利用已知旳正确概念和判断,经过推 理,从理论上拟定另一种判断正确性旳一种逻辑措施。逻 辑证明旳措施从推理旳意义上来说,主要涉及归纳法和演 绎法。
• 6.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旳根本区别在于( )
• A、感性认识包括错误,理性认识则完全正确
• B、感性认识反应事物旳现象,理性认识反应事物旳本质
• C、感性认识起源于社会实践,理性认识起源于抽象思维
• D、感性认识产生于日常生活,理性认识则产生于科学试验
• 7.真理是没有阶级性旳,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因为( )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原则旳不拟定性 即相对性,则是指实践对认识真理性旳检验旳条 件性。
29
思索题:
• 1.“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旳对立,属
于()
• A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旳对立 B、经验论和唯理论旳对立
• C、能动革命旳反应论和直观被动旳反应论旳对立
• D、唯物主义反应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旳对立

第十三章真理及其检验标准

第十三章真理及其检验标准

第十三章真理及其检验标准认识的直接目的是获得真理。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第一节真理的本质和特性真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是一成不变的还是不断发展的,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不同的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任务,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是发展变化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一、真理的本质真理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产物,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

对真理本质的理解,取决于对认识活动中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的理解。

自古以来,哲学家们都把真理看作是认识所追求的目标,但对真理本质的理解,却一直存在尖锐的分歧和对立。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家提出过各种各样的真理观,虽然有的包含某些合理因素,但是都没有真正解决真理问题。

一般来说,旧唯物主义从世界的物质性、客观性和可知性前提出发,认为真理是人的意识与客观事物相符合,但把这种“符合”看成是消极的、被动的、直接的反映的结果。

唯心主义从意识、思维第一性前提出发,通过各种方式把真理说成是某种精神自身的属性,是意识、思维自身的同一。

客观唯心主义者柏拉图认为真理是某种超验的、永恒的理念,黑格尔认为真理是绝对理念的自我显现等:主观唯心主义者休谟认为真理是观念和主体感觉的符合,康德认为真理是思维同它的先验形式的一致,实用主义者认为真理是观念和行为对人有用的效果等。

在这些关于真理的看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符合论”、“融贯论”、和“工具论”三种。

“符合论”认为认识或观念的真理性在于其与对象相符合。

在主张符合论真理观的哲学家中,唯物主义者与唯心主义者所提出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符合论的真理观。

旧唯物主义肯定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真理是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认识,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但由于他们不了解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把认识理解为消极直观的反映,对认识的真理性的理解是形而上学的。

而赞同符合论真理观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谓的“符合”,则是指观念与观念相符合。

真理的本质与获取方式

真理的本质与获取方式

真理的本质与获取方式在人类的探索历程中,寻求真理一直是思想家、学者和普通人都无法绕过的话题。

然而,真理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它又该如何获取呢?这是一个充满深度与挑战性的问题,本文将探讨真理的本质以及不同的获取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真理的本质。

真理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它是人类对于客观事物和现象的正确理解。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它与主观个人的意识和观点无关。

真理超越了个体和时间的限制,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受个体主观意识的影响。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和准则,它在人类的认知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获取真理的方式有多种途径,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感知和经验。

我们生活在一个感知世界中,通过感官接收和认知事物,从而逐渐获得对于真理的理解。

无论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还是嗅觉,我们通过感知与外界进行交互。

感知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实验和记录的方式获得实证的真理。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感知也存在局限性,因为感知是主观的,容易受到个体的主管意识和情感的干扰。

所以,感知的真理需要进一步的验证和研究。

另一种获取真理的方式是通过逻辑推理和思维。

人类具有思考和推理的能力,这使得我们能够根据已有的知识和信息来推断出新的真理。

逻辑推理是一种由特定前提得出合理结论的思维过程,通过分析和比较不同的因果关系,我们可以发现隐藏在事物后的真理。

逻辑推理的优势在于能够深入思考,超越感知的局限性。

然而,逻辑推理也有其限制,因为它依赖于已有的知识和信息,如果前提是错误或信息不完整,推理的结论也可能出现偏差。

除了感知和逻辑推理,知识传承也是获取真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人类通过学习和教育,从前辈和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中获取真理。

知识传承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历史经验和智慧的积累,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和认知真理的基础。

通过学习他人的思想和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扩大自己的视野,获取更深入和准确的真理。

然而,知识传承也有其不足之处,因为存在传统观点的主观偏见和错误理解。

真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真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真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答案: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客观性
扩展:
真理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客观性。

真理是有用的,真理之所以有用,是因为真理是客观的。

换言之,真理的有用性是其客观性的必然产物。

真理的本质是客观真实的反应了事物的本来属性性质。

真理的本质是客观的揭示了事物的内涵特点。

真理告诉让你们真相,让人们在认识该类事物时不走弯路不走错路,按真理的本质推进事物的发展,真理的本质不是谬论,不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不是盲人摸象。

如日心说,如人类的历史是向前发展的。

真理的本质是让人的认识客观,让人认识事物的属性,依据属性来做正确的事。

论真理的本质

论真理的本质

论真理的本质【摘要】真理是人类探索的永恒主题,它承载着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探索。

本文从引入真理的概念开始,对真理的定义进行了探讨,以及真理与主观感觉之间的关系。

真理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真理的重要特征,它们超越个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并且适用于所有人。

真理也具有相对性,不同背景和文化下的人们可能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真理认知。

最终,在论述真理的本质的过程中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但受主观感知和文化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相对性。

正确认识和理解真理的本质,可以帮助人类更好地认知世界和自己,引导我们走向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认知之路。

【关键词】真理、本质、定义、主观感觉、客观性、普遍性、相对性、结论1. 引言1.1 【论真理的本质】导言真理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深刻的哲学问题之一。

人类追寻真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的讨论,而如今,在科学、哲学、宗教等领域,关于真理的探讨仍然如火如荼。

真理究竟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去认识、理解和接受真理?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学术上的讨论,更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

对于真理的定义,有人认为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客观规律,是与我们的主观意识无关的存在,而有人则认为真理是人类主观认识的产物,是由人们根据自身经验和观点得出的结论。

无论是哪种观点,真理都具有普遍性和相对性,既有客观性的一面,又有主观性的一面,因此真理的本质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揭示。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对真理的定义、真理与主观感觉的关系、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普遍性以及真理的相对性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便更好地理解真理的本质。

通过这样的探讨,我们或许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真理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真理来指导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导言到此结束。

2. 正文2.1 【论真理的本质】真理的定义真理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客观存在的表达和反映。

在哲学上,真理被定义为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表达和判断。

换句话说,真理是与客观现实相符合的观点或看法。

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

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

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
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是研究真理的理论体系,涉及哲学、逻辑学、认知心理学等多个学科。

其中,真理的原理指的是真理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主要包括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等。

真理的方法论则是研究人类如何获取和认识真理的方法和规律,包括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证主义等不同的方法。

在研究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真理的主体:研究不同主体对真理的概念和认知;
2.真理的目的:研究真理的应用意义和价值;
3.真理的来源:研究真理的来源和获取途径;
4.真理的判断标准:研究判断真假的标准和方法;
5.真理的验证:研究验证真理的方法和途径;
6.真理的价值:研究真理对人类认识和发展的贡献。

总的来说,真理的原理和方法论的研究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认知真理,探究如何获取和验证真理,提高思维能力和判断力,从而促进人类认识水平的不断
提高。

真理原则的名词解释

真理原则的名词解释

真理原则的名词解释在人类的思维中,真理是一个既普遍又复杂的概念。

人们对真理的追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石之一,因为真理的发现和理解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解决问题和取得进步。

然而,真理并非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间和人类认知的发展而演变。

本文将试图对真理原则进行解释,并探讨真理与主观性、客观性的关系,以及如何找到真理。

一、真理的含义真理是指符合客观事实的思维或陈述。

这就意味着,真理与现实世界的对应关系密切相关。

当我们说某个陈述是真理时,我们认为它能够准确地描述或传达某种事实,而不受个人主观意见的干扰。

然而,真理并非简单的客观陈述,它也包含了价值观和信念。

个人和文化差异会影响真理的理解和判断,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环境和背景。

因此,真理不仅仅是事实,还包括了人们对事实的主观解释和评估。

二、真理与主观性的关系主观性是一种个体主观意识和情感的反映,它影响了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和理解。

每个人对真相的看法都会受到个人信仰、价值观和情感的影响。

这导致了对真理的不同解释和观点。

例如,对于某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不同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他们的主观感受和立场不同。

然而,尽管主观性会影响对真理的理解,真理并不取决于个人的意见。

真理仍然是与客观现实相对应的陈述。

一个人对真理的主观看法可能是错误的,但他们的主观看法并不会改变真相本身。

因此,我们需要超越个人主观性,通过科学研究、证据收集和共享知识来逼近真相。

三、真理与客观性的关系客观性是指对事物本质的客观认识和描述。

客观性强调的是客观事实和共识,而不受个人情感和主观意识的影响。

然而,客观性并不意味着真理的绝对性。

客观性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

客观性提供了一个标准,帮助我们判断陈述是否与客观事实相一致。

当一个陈述符合客观事实并能够被多数人接受时,我们可以认为它具有真理性。

但这并不意味着真理就是客观的。

真理的确立还需要进行详细的考察和理解,以便从不同的角度和方法中得出结论。

《论真理的本质》中的真理概念

《论真理的本质》中的真理概念

《论真理的本质》中的真理概念发布时间:2023-04-23T02:36:35.171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3年3期作者:曾钰潆[导读] 真理问题从古希腊起就是哲学家热衷讨论的话题,存在与真理由巴门尼德首先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存在,与真理同行;另一条则是非存在,这影响了海德格尔的真理思想。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兰州市 730070摘要:《论真理的本质》中前两节阐明了实事真理和命题真理的区别、传统符合论真理观“陈述与对象的符合”,陈述的正确性基于行为的敞开性。

之后海德格尔提出真理的本质在于自由,“在一个敞开的领域中,事物被敞开着,而这背后的基础是一种‘自有存在’,进而认为‘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但是真理的本质是全部本质,也就是作为本质的自由、作为非本质的遮蔽以及作为反本质的迷误。

关键词:真理观;本质;自由;遮蔽真理问题从古希腊起就是哲学家热衷讨论的话题,存在与真理由巴门尼德首先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存在,与真理同行;另一条则是非存在,这影响了海德格尔的真理思想。

海德格尔的时代是一个反本质、非本质的时代,人们都不觉得本质很重要,甚至认为没有本质,海德格尔不是完全拒绝本质,虽然他也反对传统的本质观念,但是他往更深层次的问题上去问本质何以可能。

《论真理的本质》标志着海德格尔的转向,他在此文中阐述了他的存在论真理观,也就是从存在论的层面追问真理的本质。

在《论根据的本质》时期海德格尔似乎要想做一番突破,但是直到《论真理的本质》,这种突破才真正的显现。

海德格尔后期有很多讨论的主题。

但是最核心的内在的机制就是在《论真理的本质》中所要发现的机制。

海德格尔是要追问真理的本质,也就是一般真理。

一、事实真理与命题真理流俗的真理就是流行的真理,被广泛运用但是含义却晦暗不明,人们总是将真理理解为真实。

海德格尔在此举了一个例子:金是人们长期以来有所约定俗成意指的概念,金与在现实中一些人们所规定金所意指的东西相符合,人们也会讨论假金,但是假金并不符合我们意指的东西;也就是说真金是现实的东西,它的现实性必须要符合金的意指、符合金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就是假金,所以假就是不符合,真就是符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黄裕生在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真理一直是认识论的问题。

真理就是正确的认识,而正确就是符合。

但是,是什么与什么的符合?这种符合是如何可能的?这些问题却从未在认识论中得到充分的解决。

传统哲学还一再劝导人们把真理与自由当做人类的庄严目标来维护与追求。

但是,真理是什么,自由又是什么?真理与自由有关系还是毫无关系?如果有关系,它们是一种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它们又如何能共同成为人类所追求与维护的目标?这类问题更未在认识论中得到必要的追问与思考。

这种状况至少表明,把真理问题定位在认识论领域,很可能阻碍了哲学更根本地追问真理问题。

这种定位一方面使真理本身的法则性地位长期得不到巩固与维护,另一方面使真理成了科学家(特别是自然科学家)与技术专家的特权,而普通人似乎与真理无缘,至少离真理要远一些。

如果真理是人类尊严的源泉,那么传统真理观的一个意外结论将是:人的尊严是不同的。

这一结论迫使现代哲学不得不重提真理问题。

不过,在现代哲学中,能自觉地从更根本的层次上去重提真理问题的,海德格尔当是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

这显然与他对存在问题的独特追问有密切联系。

一、传统真理观的核心:真理的本质就是符合重提真理问题究竟有多大程度的迫切性,首先需要通过清理传统真理观来说明。

在《存在与时间》里,海德格尔用三个命题刻画了传统真理观:“1.真理的‘处所’(der Ort)是判断(陈述)。

2.真理的本质就在于判断与其对象的‘符合’(Übereinstimmung)。

3.是亚里士多德这位逻辑学之父不仅把判断当做真理的本原处所,而且首先把真理定义为‘符合’。

”[1]在这三个命题中,第三个命题属历史问题。

第二个命题包含着第一命题,因为把真理的本质理解为判断与对象的符合,也就意味着把判断当做真理的本质处所。

因此,第二个命题是核心。

而从这个命题可以分析出下面两点:A.对象是判断(陈述)是否与其符合的标准。

B.符合是真理的前提,或者说,符合被预设为真理的前提。

那么,符合是什么意思?就一般而言,符合就是两个东西相一致、相协调,一个东西恰如另一个东西那样。

比如,这个五分硬币与另一个五分硬币相符合。

这就是说:这个五分硬币如(so)那个五分硬币那样(wie)有共同的形状、共同的大小,还由共同的材料铸成。

在这里,符合在形式上至少有“如……那样”(so-wie)的关联结构。

当我们说,判断与其对象相符合时,也就等于说,判断如其对象那样。

面对一个五分硬币,我们说:“这个硬币是圆的”。

这个陈述(判断)符合五分硬币这个物。

这里,不是物与物的关系,而是陈述与物的关系。

显而易见,这两个关系者是根本不同的:硬币是金属材料制造的,而陈述从来就不是什么物质材料;硬币可以用于购买食品,而关于硬币的陈述从来就不能成为支付手段。

虽然两个关系者有种种不同,但这一陈述作为真的陈述,我们还是说,它与其对象相符合。

那么,它们究竟在什么方面符合呢?或者说,这个真的陈述在什么方面如硬币那样呢?这是问题Ⅰ。

不管陈述在什么方面符合对象,这种符合都是一种关联(Bezug)。

因此,在讨论“什么方面相符合?”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讨论的是:陈述如何关联到它的对象?这是问题Ⅱ。

只有澄清了问题Ⅱ,才有可能回答问题Ⅰ。

而问题Ⅱ显然与“陈述(判断)是如何进行的?”这一问题相联系。

在认识论里,陈述通常被当做认识活动的结果,它就像一个被制作完毕的杯子那样,是一个现成的东西。

因此,有人甚至把它当做一个“第三世界”。

但在海德格尔看来,陈述首先是一种存在活动,这种存在活动是由表象(Vorstellen)来进行的。

任何陈述(Aussagen)都是一种表象活动,而表象活动也总有所陈述。

于是,问题Ⅱ的关键就在:何为表象活动?“在这里,表象就指:在排除了一切‘心理学的’和‘意识论’的前见之后,让物作为对象来对立。

这个对立者作为这样的被置放者(Gestellte)必须一直保持为一种被敞开的对立,与此同时,仍作为物持立在自己位置上,显示为一个持立者。

”[2]表象没有心理学意义的体验结构,也没有传统认识论的意识结构,它只是时间性的一种到时方式,或者说,只是纯粹意识的一种展现方式。

因此,它在让物作为对象出现时,并不是把物分析为碎片,或者构造为影像(Schein)储存在意识中,然后对它进行逻辑推演;而是让物仍保持在物自己的位置上。

也就是说,表象在让物作为对象显现出来时,并不改变物,而是让物如其自己那样显现为对象。

对象不是构造出来的,而是物如其自己那样在表象活动的陈述中呈现出来。

只要物是在表象活动的真的陈述中呈现,它就显现为如其自己那样的一个对象,一个有“人”跟它对立的对立者。

陈述就是在表象活动如此这般地让物作为对象(对立者)显现出来时,关联(Bezieht)到对象。

我们可以把这种关联活动看做一种“存在对接(richtigen)”。

表象的陈述活动让物作为对象来对立,一方面是陈述者(Dasein)向物的存在,同时又是物在陈述中向陈述者的显现,或说物在陈述中作为对象这种形态存在。

这是同一件事情。

所谓向物存在,绝非将自己“物化”,而是指此在在表象的陈述活动中敞开自己,让物如其自己那样作为对象(某种存在者)而存在,并据此领会自己的可能性存在。

比如,当表象(陈述)让树这一物作为一棵大树呈现出来,人据此也就进一步领会到:他可逍遥侧卧其下,或者伐之以为栋梁,等等。

因此,陈述向物的存在,有双层意义:让物作为对象来相遇,并据此对象领会陈述者的可能性存在。

这双层性是同时发生的。

在这个意义上说,陈述是一种共属性存在:与对象这种存在共在的存在。

陈述总是有所陈述或有所揭示(Entbergen)的陈述。

也就是说,陈述总是让物呈现为某种对象的存在活动。

所以,陈述这种存在总是与对象(物的一种存在形态或存在方式)这种存在不可分离地共属(Zusammengehört)于一体。

只要此在以陈述这种方式存在,它就不可避免地与对象共在。

在这个意义上说,陈述并非像传统认识论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现成的东西;它与其对象的符合,也不是两个现成东西(如两个五分硬币)之间的符合。

陈述首先是此在的一种存在(生存)活动或存在方式。

一个陈述是否为真,既不是在“形式”上,也不是在“内容”上是否与其对象相符合,而是陈述这种存在是否“对接”上对象这种存在(物的一种存在形态),是否与对象这一存在同一(Identität)。

“对接”就是同一,就是相互协调地共在于一体。

而只有当此在在陈述中如物自己那样让物作为对象出现,并据此对象去领会自己的可能性存在,此在的存在(陈述活动)才“对接”上对象,才与对象相符合:相互协调地共在于一体。

一个真的陈述,意味着这个陈述者在陈述中如物自己那样向这个物存在:让物如其自己那样作为对象来相遇,并据此相遇的对象来领会自己的能在。

于是,陈述与对象的符合,是也只能是“存在”方面的符合。

在这里,符合就是“对接”,就是同一,即相互协调地共在。

因此,符合是一种生存性的符合,而不是现成东西之间的符合。

当陈述“对接”上了对象而与之同一,我们就说,这个陈述是正确的(richtig),是真的(wahr)。

这意味着,陈述的真理首先是存在意义的真理。

一个陈述是真的,首先表明的是陈述者存在于真理中,而不是他反映了一个真的东西或创造了一个真的东西。

所以,真理首先是一个存在问题。

上面的讨论已经暗示,陈述是否符合其对象的标准并不是对象,而是陈述关联到的物。

因为对象只是在陈述中才作为这个对象而不是作为那个对象出现的。

也就是说,只是此在通过表象的陈述活动向物存在,物才作为对象出现,因而才有对象。

实际上,一个错误的陈述也可以与其对象相符合。

例如,面对一个五色板,色盲人会说:这是一单(无)色板。

在色盲者的表象陈述中,五色板的确就是作为单色板呈现出来,因此,他的陈述与其对象是相互符合的。

但我们并不认为他的这一陈述是正确的。

原因就在于,他在其陈述活动中未能如五色板本身那样把它作为一个多色板(对象)来呈现,而是遮蔽和歪曲了这个色板。

也就是说,表象活动在让物作为对象来对立时,有可能歪曲或掩盖了物自身,而未能使对象如物自身那样呈现出来。

因此,陈述只能从它所关联到的物那里获取正确尺度(Richtmaass)。

那么,物又如何能够成为正确尺度呢?物只有作为自身出现,它才能成为正确性尺度。

于是,更进一步的问题是:物如何能作为自身出现呢?物必须首先作为自身出现,才能作为对象出现。

不过,人们会说,在康德那里物并不作为自身出现,却不是也有对象呢?的确,在康德哲学中,物自身是无法显现的,它所能提供的只是感性材料,而主体总是通过其先验形式去接受和改造这些感性材料。

因此,主体不可避免地改变和掩盖了物自身,也就不可能如物自身那样让物显现出来。

所以,在康德的现象学里,没有物自身,只有对象。

对象既是在认识活动中构造出来的,又是认识的真理性标准。

但是,实际上,我们只能就形式方面去判断一个认识是否与其对象相符合,而内容方面是无法知道的。

因为对象的内容虽然来自物自身提供的感性材料,但当这些感性材料被做成对象时已掩盖和歪曲了物自身。

这意味着,认识在内容方面失去了真理性标准。

换一个角度说,认识是否与其对象符合,只有必要的(形式方面的)标准,而没有充分的标准。

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充分符合的可能性。

这是康德现象学留下的一个重大问题。

它表明,只有物自身的显现,才使充分的符合成为可能。

当传统哲学把符合当做真理的本质时,它显然只是把符合预设为真理的前提,而并未进一步追问这种符合本身的前提。

在海德格尔看来,那种使物自身得以显现,从而使充分符合成为可能的东西,才更有本源的理由成为真理的本质[3]。

对于这个“更本源”的本质,我们显然只有通过追问“物自身如何显现?”这一问题来理解。

二、自由与真理物作为自身显现出来,意味着它作为自身被敞(打)开,被公开(Offnen)出来。

任何存在着的东西,都首先是作为自身被敞开而存在着,否则,我们就既不能谈论它存在,也不能谈论它不存在。

物必须首先作为自身被敞开,它才能成为表象陈述中的对象。

表象能让物作为对象来对立,表明在作为对象之前,物已被敞开或公开出来。

所以,海德格尔才说,物显现为对象是在被敞开者中实现的(同上书,第11页。

)。

这表明,物首先是在一个敞开活动中显现出来的。

在这种敞开活动中,物之所以能作为自身存在,必须有一个条件:敞开活动并不改变或歪曲物,而是让物如其自身显现自身。

这意味着,这种敞开活动是一种无先决条件的敞开活动,它没有诸如先验形式或先验范畴这类框架。

它只是自我敞开、自我(自身)显现而已。

而这种无条件的自我(自身)敞开就是此在的自由存在(Freisein):自身(Selbst)从自身显现出来,开放(freien)出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