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关于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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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关于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

秘2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人才社会竞争力,推进我校“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决定从2011级本科生起,结合我校在学科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和特色,启动****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和行业企业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立与社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培养目标

通过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在专业及相关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持久竞争力的研究型创新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素质专门人才。其中,在基础文理科专业重在培养“厚基础、强研究、重创新”的学术研究类人才;在应用文理科专业重在培养“宽口径、强实践、高素质”,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领军人才;在工科专业(包括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贯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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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精神,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工程师能力培养为主线,依托学校、企业两个支撑,通过学校培养、企业培养、自身培养三个维度,培养造就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

三、组织实施

1.成立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文科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规范“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制定卓越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培养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成立院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并制定适应本院系相关学科专业卓越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学生遴选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等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安排与教务管理、团学活动的开展等。

3.成立院系教学指导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和行业经验丰富、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负责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的制定,并对教学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与指导。

4.成立院系导师组。院系选派教学科研水平高、具有指导经验、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的导师,指导学生进行学习、研究和实践活动。

四、实施途径与培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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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优势学科为依托,通过设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方式开展。试点班通过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的举办院系应先提出申请,提交“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论证报告,拟定试点方案,经过院系工作小组和教授委员会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加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院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开设经典文献研究类课程或科学研究方法类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学术思维;通过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科研训练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素养。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遴选前,院系要公布专业具体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其中工科类、文科类和法学专业试点班要分别按照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实施。

五、学生遴选与管理

1.学生遴选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学生按照举办院系新生的一定比例进行遴选,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录取。

2.学籍、学生和学业管理

(1)学籍管理。试点班原则上第一、二学年按学科专业类(大类)培养,学习学科专业类(大类)平台课程;第三学年开始在学科专业类(大类)内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培养,直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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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适应试点班教学模式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退出试点班,转回原学科专业(大类),按照原培养方式学习。

(2)学生管理。试点班的学生录取后,统一编班,以形成良好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氛围。举办院系应为试点班选配关爱学生、具有较强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辅导员,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

(3)学业管理。试点班按单独制定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学。

六、政策保障

1.教师配备。院系应选派优秀教师担任试点班课程教学工作,其中工科类、文科类各专业和法学专业应优先聘任有工程(企业管理、法律工作)经历的教师担任试点班学生专业学习阶段的教学工作。在企业学习阶段,院系应聘请优秀的工程师(企业管理者、司法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实践。

2.条件保障。学校为举办“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的院系提供经费资助,用于聘请专家、导师、辅导员、学生实习及相关管理工作开支;学校教学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等向试点班学生开放;学校对试点班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给予政策保障。

3.硕士研究生推免。“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凡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将优先推荐。

4.海外交流学习。学校在推荐学生参加海外交流学习时,优先选拔试点班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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