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差异与影响20180710
20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完整版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针对2018防排烟新规范的出台,现对排烟规范重点部分做如下梳理, 重重点。
今年防排烟部分的考试分值肯定会有增加的趋势。
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 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条款分布表首先,有必要明确的是: 两个系统的总称。
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红色部分是新防排烟规范主要变化内容1、防烟分区老规,防烟分区<500m2新规,根净高有关,并增加了防烟分区恆边的要求净高<3m T防烟分区<500m2,长边<24m 亦净高<6m r防烟分区<1000m2,长边幻6m 净高>6m,防烟分区<2000m2,长边w60nn 走道宽度<2.5m?长边MOm老规,净高大于6m不划分防烟分区新规,净高大于9m不划分防烟分区2. 挡烟垂壁老规,梁底或吊顶下不小于500mm 新规,强调储烟仓厚度自然排烟,20%净高,不小于500mm 机械排烟,10%净高,不小于500mm 另需满足清晰高度(净高-储烟仓厚度):净高s3m,净咼1/2以上净咼>3m, 1.6m+0.1 / 争咼ZL3. 房间排烟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跟净高有关净高<6m ,自然排烟2% ,机械排烟60CMH/m2,且不小于15000CMH净高>6m,根据火灾模型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4、走道排烟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根据走道和周围房间排烟情况①仅走道排烟自然排烟,走道两侧各开窗2.0m2机械排烟,不小于13000CMH②走道和房间都排烟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3且不小于13000CMH5. 中庭排*老规,自然排烟5%,机械排烟根据换气次数4 次/h 或6次/h新规,根据周围场所排烟情况①周围场所都是机械排烟周围场所最大防烟分区120CMH/m2 ,且不小T107000CMH注:排烟量基本上就是107000CMH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②周围场所仅回廊排烟排烟量不小于40000CMH白铁裔而玉□未曰士侄州吐田□玉口呵彳圭G 堆概念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完整版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及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针对2018防排烟新规范的出台,现对排烟规范重点部分做如下梳理, 重重点。
今年防排烟部分的考试分值肯定会有增加的趋势。
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 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条款分布表首先,有必要明确的是: 两个系统的总称。
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红色部分是新防排烟规范主要变化内容1、防烟分区老规,防烟分区<500m2新规,根净高有关,并增加了防烟分区恆边的要求净高<3m T防烟分区<500m2,长边<24m 亦净高<6m r防烟分区<1000m2,长边幻6m 净高>6m,防烟分区<2000m2,长边w60nn 走道宽度<2.5m?长边MOm老规,净高大于6m不划分防烟分区新规,净高大于9m不划分防烟分区2. 挡烟垂壁老规,梁底或吊顶下不小于500mm 新规,强调储烟仓厚度自然排烟,20%净高,不小于500mm 机械排烟,10%净高,不小于500mm 另需满足清晰高度(净高-储烟仓厚度):净高s3m,净咼1/2以上净咼>3m, 1.6m+0.1 / 争咼ZL3. 房间排烟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跟净高有关净高<6m ,自然排烟2% ,机械排烟60CMH/m2,且不小于15000CMH净高>6m,根据火灾模型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4、走道排烟老规,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 新规,根据走道和周围房间排烟情况①仅走道排烟自然排烟,走道两侧各开窗2.0m2机械排烟,不小于13000CMH②走道和房间都排烟自然排烟2%,机械排烟60CMH/m23且不小于13000CMH5. 中庭排*老规,自然排烟5%,机械排烟根据换气次数4 次/h 或6次/h新规,根据周围场所排烟情况①周围场所都是机械排烟周围场所最大防烟分区120CMH/m2 ,且不小T107000CMH注:排烟量基本上就是107000CMH自然排烟开窗面积根据排烟量和风速反推②周围场所仅回廊排烟排烟量不小于40000CMH白铁裔而玉□未曰士侄州吐田□玉口呵彳圭G 堆概念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于 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 年 08 月 01 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 [2006]77号 )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61003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防烟系统设计3.1一般规定3.2自然通风设施3.3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排烟系统设计4.1一般规定4.2防烟分区4.3自然排烟设施4.4机械排烟设施4.5补风系统4.6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系统控制5.1防烟系统5.2排烟系统6系统施工6.1一般规定6.2进场检验6.4部件安装6.5风机安装7系统调试7.1一般规定7.2单机调试7.3联动调试8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工程验收9维护管理附录 A 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 B 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 C 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D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 E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 F 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G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摘要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为现场人员逃生和消防队救援提供很大的时间保障。
本文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通过对新老规范对比方法,研究新规范对现在新建建筑的防火要求,并总结防排烟系统在未来建筑消防的领域的位置和发展趋势,对从事消防通风设计人员的工作有一定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防排烟技术规范;消防通风;规范研究无数火灾事实告诉我们建筑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调试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新的防排烟技术规范GB51251-2017(简称新规范)已于2018年8月实施,原GB50016-2014[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老规范)中防排烟部分正文只有四五页,现在正文不含施工部分就有近30页,变化很大。
本文通过新旧规范对比,总结新规范对新建工程的要求变化,以及未来建筑领域,暖通专业在新建建筑的消防系统的重要趋势和要求。
1 新旧规范对比本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区分了规范变化。
1.1 防烟分区老规范规定的防烟分区是500平,新规范中防烟分区的面积跟层高有关系,并增加了防烟分区长边的长度要求:净高H≤3m,防烟分区≤500平,长边≤24m;3<凈高H≤6m,防烟分区≤1000平,长边≤36m;净高H>6m,防烟分区≤2000平,长边≤60m;且老规范规定净高大于6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新规范要求净高大于9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
1.2 挡烟垂壁老规范规定的挡烟垂壁是梁底或者吊顶下不小于500mm高的不燃体。
新规范中强调储烟仓厚度,需满足自然排烟时,2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机械排烟时,1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另外需要满足清晰高度的要求,清晰高度为空间净高减去储烟仓高度,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净高的一半;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1.6m+0.1x净高。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讨论与研究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讨论与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建筑消防设计已成为建筑设计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防排烟系统设计又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防排烟的主要作用是将火灾产生烟气及时排出或尽可能长时间的限制在限定范围内,防止和延缓烟气扩散,保证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以确保建筑内人员顺利疏散。
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新的防排烟规范相比于旧规有较大的调整,对于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更加严格,各项措施更加详细具体。
笔者根据新规范实行后设计、施工中遇到的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防烟;排烟;防烟楼梯间;前室;储烟仓一、防烟系统部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对于楼梯间增加了顶部开窗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顶部设置面积不小于1㎡的可开启外窗或洞口.考虑烟气流动规律易在顶层楼梯间聚集,设置可开启外窗或洞口可以有效的防止烟气聚集,保证有较好的疏散和救援条件.对于采用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新规要求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的固定窗.本条规范是为了给灭火救援提供一个较好的条件,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不延误灭火、救援时机,在顶部设置可破拆的固定窗以及时排除火灾烟气及热量.在设计的过程中会遇到不靠外墙也未出屋面的楼梯间,例如超高层的转换层核心筒、从地下车库上到首层的楼梯间等都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专家在各处宣讲的过程中提出对于不靠外墙的楼梯间应在顶部采用不小于1㎡的土建风道接至外墙将烟气引导出去.从而在此类楼梯间防烟设计时,暖通专业应提前与建筑结构协调规划好风道走向。
在此类防烟设计的过程中还遇到了一个问题,当设计采用土建风道引至外墙时,固定窗应设计在楼梯间内还是外墙上,不同地方的审图机构和消防局产生了分歧.有的机构认为固定窗应设置在楼梯间内,当烟气聚集时,救援人员可直接从内部破窗排除烟气.有的机构认为,固定窗应设置在外墙,由救援人员从外部破除,因为如果烟气已聚集在高位处时,在楼梯间的人员可能因为烟气无法接触到和破拆固定窗,如果烟气未进入楼梯间时就被疏散人员过早的破拆会影响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统使烟气更容易进入楼梯间.笔者认为当烟气能够大量的聚集在楼梯间顶部时说明加压送风系统已经无法达到防烟功能,超高层转换层的固定窗如设立在外部,救援人员从外部破拆难度较高,救援时间也有可能不及时.固定窗设立在内部时救援人员才能更及时、更有可能的采取措施破拆固定窗.笔者建议对于固定窗的设计要求规范应更细化.新规对于加压送风口的位置有了更具体的要求。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
浅谈建筑防排烟系统新老规范对比作者:丛乐来源:《建筑与装饰》2018年第20期摘要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为现场人员逃生和消防队救援提供很大的时间保障。
本文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通过对新老规范对比方法,研究新规范对现在新建建筑的防火要求,并总结防排烟系统在未来建筑消防的领域的位置和发展趋势,对从事消防通风设计人员的工作有一定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防排烟技术规范;消防通风;规范研究无数火灾事实告诉我们建筑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调试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新的防排烟技术规范GB51251-2017(简称新规范)已于2018年8月实施,原GB50016-2014[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老规范)中防排烟部分正文只有四五页,现在正文不含施工部分就有近30页,变化很大。
本文通过新旧规范对比,总结新规范对新建工程的要求变化,以及未来建筑领域,暖通专业在新建建筑的消防系统的重要趋势和要求。
1 新旧规范对比本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区分了规范变化。
1.1 防烟分区老规范规定的防烟分区是500平,新规范中防烟分区的面积跟层高有关系,并增加了防烟分区长边的长度要求:净高H≤3m,防烟分区≤500平,长边≤24m;3<净高H≤6m,防烟分区≤1000平,长边≤36m;净高H>6m,防烟分区≤2000平,长边≤60m;且老规范规定净高大于6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新规范要求净高大于9米不用划分防烟分区。
1.2 挡烟垂壁老规范规定的挡烟垂壁是梁底或者吊顶下不小于500mm高的不燃体。
新规范中强调储烟仓厚度,需满足自然排烟时,2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机械排烟时,10%净高高度且不小于500mm;另外需要满足清晰高度的要求,清晰高度为空间净高减去储烟仓高度,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净高的一半;净高>3m,清晰高度不小于1.6m+0.1x净高。
(完整版)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于2018 年05 月01 日联合发布,2018 年08 月01 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 A 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 B 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 C 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D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 E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 F 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和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图文解析防烟系统>>>>设置部位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安全性较高的安全出口)、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救援通道);2、避难层(建筑内的安全区域,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才有)。
作用:通过设置防烟措施,防止烟气进入防烟部位,确保防烟部位的人员不受烟气侵袭,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条件。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楼梯间示例前室示例2、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示例机械加压送风的立面图和平面图示例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和竖井示例加压送风机及风管示例送风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前室送风口和竖井示例排烟系统>>>> 设置部位1、较长的疏散走道;2、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面积较大的地上房间和地下室(这两项的具体标准因建筑定性而异,具体可参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3、中庭。
由此可见,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进入疏散走道的烟气排出室外,为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
>>>>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注:此处(房间和走道)的自然通风不同于楼梯间和前室的自然通风。
虽然它们的原理相同,但此处是作为排烟措施,而楼梯间和前室是作为防烟措施。
中庭示例走道示例2、机械排烟方式设置部位:按规范应设置排烟措施,但又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中庭。
原理示例水平机械排烟系统原理示例分区示例排烟口和手动开启装置示例排烟口手动开启装置示例中庭机械排烟示例排烟风机及风管示例排烟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排烟防火阀示例【附】防火阀与排烟防火阀的区别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密闭场所如地下室还应设置补风用的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的补风系统原理机械排烟系统的补风排烟系统在有困难时,可以和通风空调系统兼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
车库排风和排烟兼用系统。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备考分析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备考分析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在大家的期待中,姗姗来迟。
而留给各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也只剩下百余天,再加上新教材也在该新规范正式实施前20天刚刚出版“面世”,很多考生都有一个大大的疑问,这一块到底会怎么考?在接下来的准备中究竟要怎么学?本文将从4个方面进行简答分析,对考生备考这一块内容做一个系统总结:第一: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第三:新规范强制性条款要求第四:新规范和老规范的内容变化对比首先,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只要我们做到:对照规范,咬紧教材,紧扣大纲,掌握重点,则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压力。
新规范报批稿和最终实施稿内容之间有些细微的差异,而新教材由于早于新规范实施时间出版,和新规范实施稿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吻合”,因此我们大胆的预测,今年的防排烟内容不会很深很难。
但同时,必须强调一点:由于新规范的出台,那么这一块的分数势必会比往年有所增加,这一点要引起考生足够重视。
我们学习的重点要倾向于,新教材和新规范都做了重要修订的部分。
那么接下来这一块的学习中,我们只需要在常规学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要变化内容加以强化学习就可以了。
下面第二个问题,我来说说重点变化。
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教材是纲。
教材内容变化相对于规范内容的变化更加重要一些,我们要做重点掌握。
下面对教材中重要考点的变化做出总结。
1、防烟分区面积16版教材P85: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长边不应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
18版本教材P94: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当空间净高大于3.0m、小于等于6.0m时,不应大于1000㎡;当空间净高大于6.0m、小于等于9.0m时,不应大于2000㎡。
新的烟规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差异与影响20180710
倍
倍
增大至1.74~1.54 增大至2.06~1.93
倍
倍
注:1.旧规井道面积为按集团标准换算成”双扇门”,”一个出入口”情况下的井道面积。 2.按照新规强条第3.3.7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表中新规井道面积包含内衬金属风管所 需间隙(长短边各150mm)面积。
表 格 楼层 法 <20层
• 楼梯间送风,前室可以不送。
l 原国家规范要求部位:
• 楼梯间送风,前室可以不送。
影响:增设机房、井道及系统。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设置部位
l 新规范应设置部位:3.1.6
• 地下一层封闭楼梯间首层设置有效 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 通室外的疏散门时,可不设置机械 加压送风系统。 。
差异
风量变化
井道变化
增大至2.84~2.22 增大至3.35~2.39
倍
倍
增大至2.03~1.79 倍
增大至2.4~2.17倍
4.楼梯间自然通风, 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加压送风
旧规
新规
差异
楼层 <20层 20~32层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 (m2)
22000 ~ 27000 0.35 ~ 0.51
28000 ~ 32000 0.51 ~ 0.61
29760 ~ 30960 0.84 ~ 0.87
33360 ~ 38640 0.93 ~ 1.07 50~100m
31200 ~ 33720 0.88 ~ 0.94
差异
风量变化
井道变化
增大至1.9~1.65 增大至2.22~1.88
倍
倍
增大至2.48~1.94 增大至3.05~2.0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五大变化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五大变化前言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要求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烟雾、引导人员疏散、提高火灾扑灭的成功率。
这是建筑消防安全领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
本文将介绍当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五大变化。
变化一:外部气流控制在以往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往往只考虑室内气流控制,而忽略了外部风向对室内气流的影响。
然而,外部风向对于室内气流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随着技术的发展,现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已经开始考虑外部气流控制因素。
这一变化为有效控制室内气流、降低火灾风险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解决方案。
变化二:智能化管理在以往的技术标准中,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由人工控制操作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工操作难免存在失误和漏洞,这将严重影响建筑安全性。
随着技术的普及及创新,现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已经普遍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管理系统。
智能化管理系统能够准确、迅速地响应火灾预警,自动开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确保建筑及时、有效的进行火灾控制。
变化三:新型排烟设备的应用传统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中通常采用风机作为排烟设备。
然而,由于风机效率较低,排烟效果有限,且噪音较大,已经逐渐淘汰。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型排烟设备开始逐渐应用于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中,如屋顶天窗排烟装置、烟气排放式消防车等。
这些新型排烟设备不仅能够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性,还能够降低建筑的能耗。
变化四:建筑外墙防火性能的要求在过去,建筑防火安全主要关注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管理,而忽略了外墙防火性能的要求。
随着建筑技术的进步和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现代技术标准越来越重视建筑外墙防火性能。
这一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建筑整体的防火性能,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变化五:室内烟雾控制防烟措施是建筑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过去,往往通过排烟设备来控制室内烟雾,而忽略了烟雾的来源。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已经增加了对于烟雾来源控制的要求。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若干问题的探讨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已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此前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相比较,新的专项技术标准内容翔实,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同时,设计师在应用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学习理解规范的情况,在本文中对设计师争议较多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更顺利的应用带来一点启发。
关键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问题;分析研究一、引言在建筑物中存在着较多的可燃物,这些可燃物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同时要消耗大量的氧气。
烟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对人体伤害极大,致死率高;高温缺氧也会对人体造成很大危害;烟气有遮光作用,使能见度下降,这对疏散和救援活动造成很大的障碍。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对于指导设计人员进行安全、有效的消防设计提供了新的依据,同时,标准在实施中也带来了新的争议性问题,本文对设计师争议较多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二、防烟系统问题的分析(1)对于设在地下的楼梯间,当其服务的地下室层数为2层且最底层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0m 时,是否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标准》3.1.6条规定: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
《标准》3.2.1条规定: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 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 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0m2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3 层。
浅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及解决方案
浅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及解决方案摘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自2018年8月1日以来,已经实施一年多了。
新标准对于建筑防烟排烟设计做出了非常大的修改,使得设计人员对于标准中的若干条文不甚理解,以至于在进行建筑和防排烟设计时无从下手。
对此,笔者通过对新标准的反复研读,翻阅大量相关资料,结合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新标准中若干条文的思考和见解,希望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防排烟设计时能从文章中得到些许实际性的帮助。
关键词:防排烟;建筑设计;影响分析一、什么是防排烟防排烟包括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
防烟系统是通过自然通风或者机械加压送风的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等空间的系统。
排烟系统则是采用自然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通过二者的作用位置我们可以看出,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
二、为什么要防排烟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研究,火灾中可致人死亡的原因有四种,1.有毒气体(特别是一氧化碳)。
火灾中,一般认为最有毒的气体是一氧化碳。
在死者身上,虽然也能检查出氢氰酸以及其他有毒气体,但这些对导致死亡几乎没有影响。
2.缺氧。
由于燃烧氧气被消耗,因而火灾中的烟有时呈低氧状态。
由于吸入这种烟而造成缺氧,有时可致人死亡。
3.烧伤。
由于火焰或热气流损伤大面积皮肤,引起各种并发症而致人死亡。
4.吸入热气。
如果在火灾中受到火焰的直接烘烤,就会吸入高温的热气,从而导致气管炎症和肺水肿等而窒息死亡。
其中,吸入有害气体导致死亡的占火灾死亡人数75%左右。
防烟系统可以有效的阻止火灾烟气侵入安全出口、避难层等区域。
在建筑内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
排烟系统能将火灾烟气快速的排出,减小烟气对人的影响。
降低人员因吸入有毒气体产生的死亡,二者是人员疏散的的重要保障。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制定的时候,只注明了哪些部位需要做防排烟,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则是对防火规范的重要补充。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问题的分析
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问题的分析刘朝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郭铁男主编的《中国消防手册》第三卷第三篇《建筑防火设计》提供、的火灾统计资料:“火灾中被烟气直接熏死的人数为火灾中总死亡人数的3/4”.说明执行了防排烟设计规范仍然保证不了火灾时的安全疏散.这与笔者40年来对防排烟方面的理论研究结论不谋而合.据此对新旧规范作了分析.【期刊名称】《制冷与空调(四川)》【年(卷),期】2018(032)005【总页数】11页(P483-493)【关键词】同时开启门的数量N1(‘n’);激活;节制;当量法;谋略【作者】刘朝贤【作者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61004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834本文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以下简称《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以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J10035-2006(以下简称《上海规》)等规范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充分说明它们要实现高层建筑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无烟,保证逃生人员的安全疏散还是办不到的。
现按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简单地说是“以静制动”,即以静态的理念去应对动态的火灾实际,其不匹配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以《标准》中表3.4.2-3防烟方案(与《高规》8.3.2条中表8.3.2-1类同)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为例。
(1)通过防烟楼梯间与前室之间的防火门M1进入内走道抵御烟气入侵的风量Lm1;当Am1按标准型防火门Am1=1.6m×2.0m=3.2m2时:Lm1=8064m3/h~13824m3/h(2)进入内走道的烟气量L烟动,是变化的动态的。
(3)从内走道排走的烟气量为L排=7200m3/h(有的按13000m3/n)总的进入量:L进=Lm1+L烟动=(8064m3/h~13824m3/h)+L烟动总的排除量:L排=7200m3/h(有的按13000m3/h)进入量与排出量怎么能取得平衡呢?失败是必然的。
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和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图文解析防烟系统>>>>设置部位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安全性较高的安全出口)、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救援通道);2、避难层(建筑内的安全区域,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才有)。
作用:通过设置防烟措施,防止烟气进入防烟部位,确保防烟部位的人员不受烟气侵袭,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条件。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楼梯间示例前室示例2、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示例机械加压送风的立面图和平面图示例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和竖井示例加压送风机及风管示例送风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前室送风口和竖井示例排烟系统>>>> 设置部位1、较长的疏散走道;2、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面积较大的地上房间和地下室(这两项的具体标准因建筑定性而异,具体可参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3、中庭。
由此可见,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进入疏散走道的烟气排出室外,为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
>>>>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注:此处(房间和走道)的自然通风不同于楼梯间和前室的自然通风。
虽然它们的原理相同,但此处是作为排烟措施,而楼梯间和前室是作为防烟措施。
中庭示例走道示例2、机械排烟方式设置部位:按规范应设置排烟措施,但又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中庭。
原理示例水平机械排烟系统原理示例分区示例排烟口和手动开启装置示例排烟口手动开启装置示例中庭机械排烟示例排烟风机及风管示例排烟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排烟防火阀示例【附】防火阀与排烟防火阀的区别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密闭场所如地下室还应设置补风用的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的补风系统原理机械排烟系统的补风排烟系统在有困难时,可以和通风空调系统兼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
车库排风和排烟兼用系统。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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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原国家规范要求部位:
• 楼梯间送风,前室可以不送。
影响:增设机房、井道及系统。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设置部位
l 新规范应设置部位:3.1.6
• 地下一层封闭楼梯间首层设置有效 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 通室外的疏散门时,可不设置机械 加压送风系统。 。
29760 ~ 30960 0.84 ~ 0.87
33360 ~ 38640 0.93 ~ 1.07 50~100m
31200 ~ 33720 0.88 ~ 0.94
差异
风量变化
井道变化
增大至1.9~1.65 增大至2.22~1.88
倍
倍
增大至2.48~1.94 增大至3.05~2.04
倍
倍
增大至1.67~1.55 增大至1.9~1.87
l 新规范:3.3.3 增加楼梯间的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 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 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 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 高度的1/2;
2 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规 范第5.1.1条表中的送风量增加20%;
地上建筑或部位设置机械排烟系 统时,其顶部或外墙应固定窗。
l 原国家规范要求: 无规定。
影响:门窗立面有影响。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设计风量
表格法和计算法
计算法(门洞风速L1、未开启门缝隙渗漏L2、未开启送风阀漏风量L3 )
加压部位
加压风量 加压送计风算计门算数取量 值表
计算式 楼层数或位置 门开启数量
l 原国家规范:
l 未规定屋顶风机
影响:屋顶设机房可能会影响计容。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风速要求
l 新规范:3.3.7
l 原国家规范要求:
送风井(管)道应采用不燃烧 8.1.5.1 采用金属风道时, 材料制作,且内壁光滑,不应采 不应大于20m/s。 用土建井道。当采用金属管道时, 8.1.5.2 采用内表面光滑 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 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 当采用非金属材料管道时,管道 道时,不应大于15m/s。
开向前室的门总断面*1.0m/s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设计风量
表格法和计算法
• 计算法(门洞风速L1、未开启门缝隙渗漏L2、未开启送风阀漏风量L3) 。
l 门洞风速
L1 = Ak vN 1
楼梯间 ● ●
自然通风 自然通风
门洞风速取值表
前室
合用前室
------
●
×
------
●
------
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
影响:井道需内衬金属风管,井道面积需扩大。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排烟)系统---固定窗设置
l 新规范: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楼梯间,其 顶部应设置不小于1平米的固定窗。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应在其外墙 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平米 的固定窗。
l 新规范:4.1.4
第4章 1 排烟系统水平设置要求;(4.4.1) 2 排烟系统分段设置;(4.4.2) 3 排烟道的风速、排烟防火阀的设置要求;(4.4.7、4.4.10) 4 设置补风系统的条件与要求。(4.5.1、4.5.2) 5 设计风量不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4.6.1)
第5章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的联动控制。(5.1.2、5.1.3、5.2.2) 第8章 系统投入使用的条件。(8.1.1)
倍
倍
增大至1.74~1.54 增大至2.06~1.93
倍
倍
注:1.旧规井道面积为按集团标准换算成”双扇门”,”一个出入口”情况下的井道面积。 2.按照新规强条第3.3.7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表中新规井道面积包含内衬金属风管所 需间隙(长短边各150mm)面积。
表 格 楼层 法 <20层
l 原国家规范要求部位:
• 楼梯间送风,前室可以不送。
l 新规范应设置部位:3.1.5.1
• 独立前室仅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 通时,可仅在楼梯间送风;当独立 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和前室应 分别送风。
l 新规范应设置部位:3.1.5.3
• 剪刀梯时,楼梯间和前室应分别送 风。
l 原国家规范要求部位:
差异
风量变化
井道变化
增大至2.84~2.22 增大至3.35~2.39
倍
倍
增大至2.03~1.79 倍
增大至2.4~2.17倍
4.楼梯间自然通风, 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加压送风
旧规
新规
差异
楼层 <20层 20~32层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 (m2)
22000 ~ 27000 0.35 ~ 0.51
28000 ~ 32000 0.51 ~ 0.61
------
●
风速取值m/s 0.7 1.0 1.2 1.2
注:1.●表示有加压送风系统;----无此项;×不送风; 2. 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通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风速 不应小于1.2(m/s)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设计风量
• 计算法
表格法和计算法
• (门洞风速L1、未开启门缝隙渗漏L2、未开启送风阀漏风量L3) 。
倍
倍
20~32层 35000 ~ 40000
0.8 ~ 0.89 50~100m 47520 ~ 54960 1.29 ~ 1.48
增大至1.36~1.38 增大至1.62~1.67
倍
倍
2.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
加压部位 楼层
楼梯间 <20层
合用前室
楼梯间 20~32层
合用前室
旧规
设计风量
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差异与影响
主要内容
1.新规强制性条文 2.防烟系统 3.排烟系统 4.补风系统 5.系统的可靠性保证 6.系统控制 7. 施工验收
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 强制性条文21条,分布: • 第3章 防烟:10条; • 第4章 排烟:7条; • 第5章 系统控制:3条; (加压送风机的启动要求;排烟、补风系统的控制要求) • 第8章 系统验收:1条。 (系统投入使用的条件)
20~32层
旧规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 (m2)
15000 ~ 20000 0.35 ~ 0.51
22000 ~ 27000 0.51 ~ 0.61
3.消防电梯前室加压送风
新规
高度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m2)
24~50m 42480 ~ 44280 1.16 ~ 1.21
50~100m 44520 ~ 48240 1.22 ~ 1.31
表 格 法
1.前室不送风,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
旧规
新规
差异
楼层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 (m2)
高度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m2)
风量变化
井道变化
<20层 25000 ~ 30000 0.57 ~ 0.8
24~50m 43320 ~ 47040 1.19 ~ 1.28
增大至1.74~1.57 增大至2.08~1.61
l 楼梯间未开启门漏风量:
1
L 2 = 0.827 ´ A ´ D P n ´ 1.25 ´ N 2
DP ——计算漏风量的平均压力差(Pa),
门洞风速与压差对照表
开启门洞风速m/s
压力差Pa
0.7
6.0
1.0
12.0
1.2
17.0
l 未开启风阀漏风量:
L3 = 0.083 ´ A f N 3
下层楼梯间门打开时的 楼梯间压力分布示意图
影响:规定了面积、间距、顶层需设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风量的分段方式
l 新规范:3.3.1
Ø 以系统负担高度划分:
公共、工业建筑: ≤50m 自然或机械方式 > 50m 机械方式
住宅建筑: ≤100m 自然或机械方式 > 100m 机械方式
l 风量查表法:以系统负担的高度决定
新老规范的差异与影响---防烟系统---加压送风方式
l 新规范:3.1.3.2
l 原国家规范:
u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
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 合用前室加压送风
当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的防烟系统,且其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
井道面积 (m2)
16000 ~ 20000 0.39 ~ 0.49
12000 ~ 16000 0.28 ~ 0.43
20000 ~ 25000 0.49 ~ 0.57
18000 ~ 22000 0.43 ~ 0.49
新规
高度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m2)
30360 ~ 33000 0.86 ~ 0.92 24~50m
u 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机械排烟量不应 小于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有效面积不小 于2m2的排烟窗且两侧排烟窗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l 原国家规范: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 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 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 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 房间面积的2%。
高度
设计风量 井道面积(m2)
24~50m 50880 ~ 53640 1.38 ~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