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合集下载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4.03•【文号】环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成员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资司和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日常工作。

二、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鼓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生态化改造申报综合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支持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申报行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三、国家环保总局承担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环境监督等职责,商务部、科技部分别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概述 (16)2适用范围 (19)3指导原则 (20)4修订标准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20)5标准修订的基本方法 (21)6标准修订内容说明 (21)7标准经济分析和实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23)1概述1.1标准背景生态工业思想的核心是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使得整个经济系统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

传统经济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最终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的环境污染后果。

生态工业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倡导人们建立一种“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新思维,发展生态工业代表了未来工业系统的发展方向。

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工业的主要实践形式。

2000年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及国际环保新思潮的影响下,我国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经济和环境“双赢”的一个重要举措。

2001年8月底,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工程——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由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设,标志着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步入了发展阶段。

随后,广东、内蒙古、山东、天津、江苏、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分别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行业覆盖制糖、造纸、化工、水泥、冶金等传统行业,以及电子、环保、汽车、生物化工等高科技产业。

2007年4月,《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明确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联合组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

截止2014年10月,已有31家园区正式获得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命名,71家园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论证,其中综合类园区86个,行业类园区15个,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摘要: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及工业生态学原理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

文章综述生态工业园区的概念,并介绍了国内外工业园区的发展状况,重点指出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及构建模式,并提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区的建设提供指导意义。

关键字: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模式;问题;1.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属于从资源到产品再到废弃物的传统模式,还没有形成从资源到产品再到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相同,也经历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保护理念盛行的阶段,这种发展模式的后果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

这种传统粗放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初期已发挥到了极致,而现在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种发展方式使得资源不断枯竭,环境不断被污染。

针对上述发展现状,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生态工业园区正是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的契机发展起来的。

生态工业园是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之后我国的第三代产业园区。

它与前两代工业园的最大区别是: 以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着力于园区内生态链和生态网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工业源头上将污染物排放量减至最低,实现区域清洁生产[1]。

2.生态工业园区概述生态工业园区(EIP)是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及清洁生产要求来规划和建设的产业园区。

在生态工业园区内, 企业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副产物和废物交换, 物质、能量和水的逐级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共享等手段来实现园区整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2]。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4.10.14•【文号】环发[2014]150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环发[2014]150号)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和技术报告已先后通过预审、专家论证。

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二、请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结合地区和园区的现状和特色,针对园区发展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目标与方向,优化规划指标,细化生态工业链网完善措施,深化区内企业在废物和能量利用方面的合作,强化项目支撑和措施保障,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三、各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依据园区建设规划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或《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解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解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解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现阶段,随着人们对绿色生态环保意识越来越重视,2022年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相关人员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有进步一了解,本店铺数量基本资料:2022年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办法(环发〔2022〕188号)废止。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与原办法有何区别?《管理办法》如何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进一步规范示范园区创建程序和要求?为何要重新修订《管理办法》?上世纪末,原国家环保总局率先在我国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试点建设工作,2001年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批准建设,标志着我国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正式启动。

202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三部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8年来,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健康有序,为我国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022年,领导小组批准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命名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发文同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1个工业园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据测算,“十二五”期间,已命名的示范园区土地利用强度、综合能耗强度、新鲜水耗强度、COD排放强度和SO2排放强度等指标的平均值分别降低30.1%、32.7%、33.6%、46.5%和55.7%;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较高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值达到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平均值达到94.1%。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8个园区获批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中37个园区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命名。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成为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评价指标是衡量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成效的标准,在评价指标的指导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能够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下面将从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探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评价指标。

一、综合评价1. 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情况、土壤污染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各项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容量利用率、生态系统健康度等指标,通过监测和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 经济效益评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经济效益需要综合考虑园区的产值、利润、税收贡献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以及园区整体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评价经济效益,可以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

3. 社会效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社会效益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社会效益情况,以及园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通过评价社会效益,可以促进园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提升园区的社会效益。

二、资源利用1. 资源节约利用资源节约利用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园区的资源消耗情况、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资源节约利用情况和实际节约利用量,通过评价资源节约利用情况,可以推动园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2. 低碳发展评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低碳发展需要考虑园区的能源消耗、碳排放、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碳排放量、低碳技术应用情况等指标,通过评价低碳发展情况,可以促进园区实现低碳转型,降低园区的碳排放。

三、环境保护1. 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园区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等方面。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同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同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区:
2 8 —
国务 院公 报 2 1 0 1・1 l
部 门文 件
按照 《 国家生态 工 业示 范 园 区管 理 办法 ( 行 ) 试 》规定 的程 序 ,东 营 经 济技 术 开 发 区、南 通 经济 技 术开 发 区 、株 洲 高新技 术 产业 开发 区、宁 波 国家高 新技 术产 业开 发 区建设 规 划和技 术 报告 已先 后通
分 为正 本 和 副本 ,正 本 为 一 份 ,副 本 可 为 多 份 ( 式见 附五 ) 格 。证 书应包 括下 列主要 内容 :
三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 理资格 申请 书
( ) 略
四 、证 明材料 ( ) 略
五 、废弃 电 器 电子 产 品 处 理 资 格 证 书
( ) 略
情况 和重 大 问题 。
环境 保护 。年 十二 月二 十五 日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部 令
第 6 号
《 品房屋 租赁 管理 办法 》已经 第 1 商 2次部 常务 会议 审议 通 过 ,现予 发 布 , 自 2 1 年 2 1日起 01 月
废物相 关工 作经验 。 4 .审批 。经 书面 审查和 现场核 查符 合条件 ,
附 :一 、废 弃 电 器 电子 产 品 处 理 设 备 要 求
( 略)
二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 理 的主要 污染 物 ( ) 略
授 予处 理资 格 ,并 予 以公 告 ;不符合 条件 的 ,书 面通知 申请 企业并说 明理 由。 5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理 资 格 许 可证 书 可 .
环 境 保 护 部 商 务 部
科 技 部
关 于 同意 东 营 经 济技 术 开发 区等 4个 园 区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了我国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思路,旨在打造“循环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推动工业结构从传统型向绿色型转变。

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1. 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工业生产方式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推动工业生产方式向环保型转变,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正是顺应了这一需求。

2. 资源有效利用需求。

传统的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资源被浪费,导致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有利于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我国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问题。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有利于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培育新型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 推动创新发展需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兴产业不断涌现,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有利于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创新型发展。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旨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1. 成绩显著。

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大批园区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果。

如北京石景山生态工业园,已有近200家企业入园,实现年产值逾3000亿元。

2. 存在问题。

与此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指导不足。

目前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存在规划指导不足的问题,导致园区建设缺乏整体性和统筹性。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28•【文号】环发[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现就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建设示范区是生态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乡镇(即原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统称,是最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过渡阶段。

自2000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域范围的建设,500多个市县开展了市县范围的建设。

其中,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太仓市,浙江省安吉县,上海市闵行区,北京市密云县、延庆县,山东省荣成市,深圳市盐田区等11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1027个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二)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引起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许多地方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优化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是指依据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利用当地的生态资源和产业基础,建设起的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发展为一体的特殊区域。

其背景和现状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背景分析1.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

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开始推动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

2.资源高效利用的需求增加:资源是国家发展的基础,而传统的生产方式大量浪费了资源,使资源得不到高效利用。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可以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3.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迫切需求: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各国都在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可以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二、现状分析1.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国家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生态工业园区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等支持,为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目前,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各地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通过改造和升级传统产业,推动绿色转型,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提升了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质量。

3.园区规划和管理不够完善:虽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规划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时忽视了对风险和生态环境的评估,导致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

园区内部的管理也还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机制。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是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资源高效利用的需求增加以及绿色低碳经济的迫切需求。

目前,国家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成效显著。

园区规划和管理仍存在问题。

江苏省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05-08苏环科〔〕11号各省辖市环保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进生态环境的作用,提高开发区生态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 ]5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188号)的精神,在已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开发区的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我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环保厅、外经贸厅和科技厅成立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科技处,成员由省环保厅科技处、外经贸厅开发区处和科技厅高新处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协调工作,以及推进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省环保厅、外经贸厅和科技厅鼓励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立。

所有创立生态市(县)的地区,其辖区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均应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立;其它地区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也应积极开展创立。

今年,未开展创立工作的省辖市至少有一家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立。

具体创立要求及程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立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188号)执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立按《江苏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各级环保、外经贸、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协调。

积极引导所在辖区内开发区走生态化改造之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创立生态工业园区;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加强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高标准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29•【文号】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施行日期】2013.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

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选择一批基础好、有特色、代表性强、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通过试点建设,大力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培育积聚一批低碳型企业;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园区低碳管理模式,试点园区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引导和带动工业低碳发展。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联合组织研究提出试点园区推荐名单,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和相关材料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

附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9月29日附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一、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的意义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

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低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生态经济的一部分,是指在国家、省、市的政策和金融支持下,通过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对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人居健康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科学的设计和实践。

为了更好地实现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在国家出台一系列有关标准来规范示范园区的建设:
1. 环境保护标准:示范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环境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如建设精细按污染源分析的环保设施、加强排污管控、开展环境监测等;并在公共消费设施开展节能、减污、减废等工作。

2. 经济发展标准:示范园区应当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高效运转和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资源;并建立创新设计模式,实现对生产力、技术、文化等全要素的整合,并促进园区特色经济的发展。

3. 社会公共服务标准:示范园区应当设立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公交、道路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态、商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如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集市等。

4. 生态环境标准:示范园区应当保障生态条件,规划和建设的产业、结构及相关设施,应能适应生态环境的特定需求。

如示范园区内树种的选择和河流的规划和管理等。

5. 安全标准:示范园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及管理措施,确保相关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

以上几点,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标准之一,只有全面、系统、科学地贯彻执行这些标准,才能实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范与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5.10.27•【文号】发改环资[2005]2199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抓紧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

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更加严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2.31•【文号】环发[2003]208号•【施行日期】200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环发[2003]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为了促进我国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国家已批准的各类园区或大企业集团基础上鼓励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为推动这项工作,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请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题目:1、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2、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指南(试行)3、循环经济示范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4、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试行)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总则一、为了促进我国生态工业的发展,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建设,规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监管程序,更好地发挥园区建设对改造、提升地区经济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及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是循环经济在工业领域一定区域层次的具体体现。

三、园区一般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行业特点的生态工业园区;另一种是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态工业园区,即对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改造的生态工业园区,以及新规划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何种园区取决于地方优势、行业优势、产业特点及资源条件。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15•【文号】环发[2010]144号•【施行日期】2010.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文化、工商主管部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始终居高不下。

解决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城市和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结合,促进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坚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下降;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8.27•【文号】科财函〔2021〕159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科技正文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科财函〔2021〕159号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落实《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加强发展低碳经济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充分体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在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示范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培育低碳新业态、提升绿色影响力等措施,以产业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宣传推广、项目示范为抓手,在“一园一特色,一园一主题”的基础上,形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和实施路径,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示范园区先于全社会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积极推动示范园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

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开展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现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改善,同时积极引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特点的低碳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使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二)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转化。

充分利用示范园区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开展能源替代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工艺降碳技术、低碳管理技术等有利于促进碳达峰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中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罗毅:推进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中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罗毅:推进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州高新区 、 天津经 济技 术开发区通 过 了三 部门组 织 的现 场验 收 , 已 经 正 式批 准成为我国首批 国
家工 业 示范 园区 。
目前 , 我 国生 态型 园区建设工 作 已经 全 面 启动 , 已 经 有不 少国家级开 发区着手开展 了生态
型 园 区 建设 规 划 编 制 和 申报 工 作 。
达到 26 个 ,
其 中工 业 类 9 个 、
综 合 类 生 态 型 园 区 16 个 、
境外产业类生 态型 园区 1 个 。
2007 年
4 月 , 原 环 保 总 局 商务部 、 科 技 部联 合 发 出推 进 生 态 型 园 区建 设 的通 知 , 共 同推 进 国 家级 开 发
区 生 态化 改造 工 作 , 形 成 了齐抓 共 管的局 面 , 推动 力 度不断加 大 。 今年 3 月 , 苏 州工 业 园区 、 苏
理论 、
提 高科技 含量 的基 础上 ,
原 环保 总局 进一
步将循环 经 济和生态工 业理 念从高物耗 、 高能
耗 引入到经 济 门类齐全 的各类高新区 , 在十 多个工 业 园区 广泛 开展工 业 示范 园示范建设 工 作 ,
使得 中国 生态工 业 园区建设 进入 新的阶段 。 2006讯
中国环境保护部科技 标准司副 司长 罗毅 :
推进国家生态工 业 园 区建设
为 了提 高区域 增 长 质 量 , 走可 持续 发展 的道 路 , 原 环 保 总 局 率先 在 国 内开 展 了循环 经 济 试
点 和示 范工 作 , 19 9 9 年开 始 在 广 西 硅 钢 进 行 了生 态 工 业 的 建设 试 点 , 2 0 0 3 年 在 总 结 经 验 、 提 升

生态工业示范园助推低碳经济

生态工业示范园助推低碳经济

业 ; 持 把 节 能减 排 作 为企 业 发 展 的 坚 约 束性 指 标 ,并且 制 定 经济 鼓 励 政 策
缺 将 是 今 后 5 我 国 经济 发 展 过 程 环 保 部 、商务 部 和 科 技 部 已批 复 的 国 0年
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减排,实现 家生 态 工 业 示范 园 区达 2 。 和 技 术 研 发 奖励 政 策 ,鼓 励 企 业开 发 9个 低 碳 发 展 ,构建 生 态 文 明 社 会 , 已经 21 00年 , 国 家 生 态 T 业 示 范 园 和 利 用 低 碳 技术 。
次 颁 布 的 生态 工 业 园 区标 准 规 定 ,我 基 础 。 工作 ; 0 8年通 过验 收 ,成 为全 国 20 国 生 态工 业 园区 依 照三 顶 标 准 进 行建 低 碳 技 术 的 应 用 是 减 少 碳 排 放 首 批 国家 生 态 工业 示范 园之 一 。 设 、 管理 和 验 收 。这 三 项 标 准 分 别是 的 关键 ,低碳 技 术 创 新 是 实现 低 碳 经 《 合类生态工 业园区标准 ( 综 试行 ) 济 发展 的 关 键 途径 。国 家 生态 工 业 示 》 行 业 类 生 态 工 业 园 区标 准 ( 行 ) 试
《 投资区域翮 阐 _
B 我 嘲 念 l啦 ≮ 渣 毽 设 坻碱 经 济 的 嵌 戒 备 南 嘲 举 祷 盼 发 K 喧
靛据 自 嚼特 囊 ,潜攀 汽秀 的 宋 念 ] 、 范 发 喂 经验 探 索 f 经 济 发 眨 示 氐礅
的 有效 路
生态工业示范园助推低碳经济
将 引 领我 国低 碳 经 济 发展 方 向 ,助推 低 碳 经济 作 为 重 点 内容 。 我 国经 济 结 构 转型 。
区 应 根据 自身 特 点 ,借 鉴 优 秀 的 国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
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发[2007]51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07.04.03
【实施日期】2007.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成员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