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基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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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1)

第三章招聘与配置制度 (1)

第四章培训与开发制度 (4)

第五章绩效考核制度 (7)

第六章社会保险集团内部管理制度 (8)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三、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成:招聘与配置制度、培训与开发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与福利制度、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2、协助各部门办理职员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3、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4、负责公司薪酬与福利制度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5、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6、组织公司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7、组织公司职员各项培训工作。

8、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9、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10、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11、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12、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招聘与配置制度

一、招聘目的与范围

1、人力资源组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3、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二、招聘原则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

2、公平竞争原则:公司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3、内部招聘优先和内部培养原则: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4、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组的双重考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组通知入职试用。

三、招聘申请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主管副总裁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组备案。

2、人力资源组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拟定公司下一年度的人员规划;并报总裁审批后确定年度人力资源计划,作为招聘的依据。

3、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人员招聘增补申请表》,并附新的组织结构图,经主管副总裁审批报总裁批准后交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负责招聘事宜。

四、招聘组织程序

(一)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组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招聘增补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人力资源组。

3、人力资源组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签署意见并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谈。

4、人力资源组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根据岗位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裁审批。

5、人力资源组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并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6、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组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7、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二)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人员招聘增补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报人力资源组审核后,报总裁批准。人力资源组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组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组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组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组、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应聘要提请主管副总裁和总裁面试应聘者。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组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5、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公

司领导审批,由人力资源组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三)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存档备查。

五、入职报到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审批表》,以其向行政人事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2、被录用人按通知时间到行政人事部报到,须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属实后,办理入职手续,具体证件(均需原件)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1寸标准彩照6张;

(3)学历证、职称证书及其他资格认定证书和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特长的相关资料。

(4)以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或卡号,作为薪金发放之用;

(5)从事食品加工或餐饮类的人员需提供近期体检证明。

备注:若经查证提供资料虚假或证实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将无条件退回,不予录用。

3、行政人事部出具《新员工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新员工本人,使新员工对直接负责人及公司基本情况有所了解;一份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4、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行政人事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直接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六、员工试用与转正

1、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组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2、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试用期间劳动合同的解除

1)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含四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2)试用期间,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入职报到一周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将不发放工资。

3)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管理程序:

1)行政人事部组织对新员工入职当天进行培训。

2)有关需求部门负责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行政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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