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地质勘测标准精选(最新)
地质勘测标准精选(最新)G11615《GB/T 11615-2010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13908《GB/T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察规范总则》G13923《GB/T13923-2006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16453《GB/T16453.1~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16792《GB/T16792-1997 中国含油气盆地及次级构造单元名称代码》G17036《GB/T17036-1997 铀矿地质样品中锗的测定:光度法》G17108《GB17108-1997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17228《GB/T17228-1998 地质矿产勘察测绘术语》G17296《GB/T17296-2000 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17361《GB/T17361-1998 沉积岩中自生粘土矿物扫描电镜及X射线能谱鉴定方法》G17412.1《GB/T17412.1-1998 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17412.2《GB/T17412.2-1998 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17412.3《GB/T17412.3-1998 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17502《GB17502-1998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17503《GB17503-1998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17504《GB17504-1998 海洋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17740〈GB17740-1999 地震震级的规定〉G17741《GB 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17742《GB/T 17742-2008 中国地震烈度表》G17766《GB/T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18207.1《GB/T 18207.1-2008 防震减灾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G18207.2《GB/T 18207.2-2005 防震减灾术语:专业术语》G18208.1《GB/T 18208.1-2006 地震现场工作:基本规定》G18208.3《GB/T 18208.3-2011 地震现场工作:调查规范》G18208.4《GB/T 18208.4-2011 地震现场工作:+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18340.1《GB/T18340.1-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轻质原油气相色谱分析方法》G18340.2《GB/T18340.2-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有机质稳定碳同位素分析方法》G18340.3《GB/T18340.3-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重馏分石油饱和烃族分析方法》G18340.4《GB/T18340.4-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重馏分石油芬芳烃族分析方法》G18340.5《GB/T18340.5-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岩石有机物和原油饱和烃分析方法》G18340.6《GB/T18340.6-2001 地质样品有机地化测试:汽车族组成分析方法》G18341〈GB/T18341-2001 地质矿产勘察测量规范〉G18507《GB/T 18507-2014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18508《GB/T 18508-201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18602《GB/T18602-2001 岩石热解分析》G19231《GB/T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G19531《GB/T19531.1~4-2004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21010《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21734《GB 21734-200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22205《GB/T 22205-2008 煤矿采区或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分类》G22206《GB/T 22206-2008 矿山环境地质分类》G24335《GB/T 24335-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G24336《GB/T 24336-2009 生命线工程地震破坏等级划分》G24888《GB/T 24888-2010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技术要求》G24889《GB/T 24889-2010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管理信息系统》G25283《GB/T 25283-2010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28405《GB/T 28405-2012 农用地定级规程》G28406《GB/T 28406-2012 农用地估价规程》G50021《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50027《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50218《GB 50218-201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50266《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50279《GB/T 50279-2014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50287《GB 50287-200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50324《GB 50324-201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50537《GB/T 50537-2009 油气田工程测量规范》G50548《GB 50548-2010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G50585《GB 50585-2010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50741《GB 50741-2012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AQ1086《AQ 1086-2011 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图编制方法.》AQ2004《AQ 2004-2005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DZ0054《DZ/T 0054-2014 定向钻探技术规程》DZ0153《DZ/T 0153-2014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0181《DZ/T0181-1997 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0186《DZ/T0186-1997 直流充电法技术规程》DZ0217《DZ/T 0217-2005 石油天然气储量计算规范》DZ0218《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0219《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0220《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0221《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0222《DZ/T 0222-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0227《DZ/T 0227-2010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0260《DZ/T 0260-2014 地热钻探技术规程》DZ0261《DZ/T 0261-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0262《DZ/T 0262-2014 集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勘查规范》DZ0263《DZ/T 0263-2014 地面核磁共振法找水技术规程》DZ0269《DZ/T 0269-2014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CE99《CECS99:1998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L5034《DL/T 5034-2006 电力工程水文地质勘测技术规程》DL5049《DL/T 5049-2006 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5076《DL/T5076-1997 220KV架空送电线路水文勘测技术规范》DL5092《DL/T5092-1999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5093《DL/T5093-1999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资料整编技术规定》DL5096《DL/T5096-1999 电力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定》DL5097《DL/T5097-1999 电力工程贮灰场岩土工程勘测规程》DL5104〈DL/T5104-1999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定〉DL5158《DL/T5158-2002 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DL5159《DL/T5159-2002 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DL5170《DL/T5170-2002 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5194《DL/T5194-2004 水电水利工程地质勘察水质分析规程》DL5197《DL/T 5197-2004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DL5334《DL 5334-2006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DL5335《DL/T 5335-2006 水电水利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勘察技术规程》DL5336《DL/T 5336-2006 水电水利工程水库区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DL5337《DL/T 5337-2006 水电水利工程边坡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DL5338《DL/T 5338-2006 水电水利工程喀斯特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DL5388《DL/T5388-2007 水电水利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DL5414《DL/T 5414-2009 水电水利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DL5415《DL/T 5415-2009 水电水利工程地下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SL58《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SL188《SL/T 188-2005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313《SL 313-200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SL373《SL 373-2007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SL383《SL 383-2007 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4《SL 384-2007 水利观测平台技术标准》SL454《SL 454-2010 地下水资源勘察规范》JGJ72《JGJ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JGJ83-2011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4《JGJ 84-2015岩土工程勘察术语标准》JGJ87《JGJ/T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143《JGJ143-2004 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CJJ7《CJJ7-200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13《CJJ/T 13-2013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56《CJJ 56-2012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7《CJJ 57-2012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61《CJJ61-2003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151《CJJ/T 151-2010 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规范》CJJ157《CJJ/T 157-2010 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E22《CECS 22:2005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239《CECS 239:2008 岩石与岩体鉴定和描述标准》CE240《CECS 240:2008 工程地质钻探标准》CE241《CECS 241:2008 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CE369《CECS 369-2014 滑动测微测试规程》JTG C10《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JTG C10《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JTG/T C10《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JTG C20《JTG C20-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1-01《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查规范》JTG/T C22《JTG/T C22-2009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S133-1《JTS 133-1-2010 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3《JTS 133-3-2010 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YB9008《YB9008-1998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9009《YB/T9009-1998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9010《YB9010-1998 岩土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S5202《YS5202-2004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TB10012《TB10012-2007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3《TB 10013-2010 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范》TB10017《TB 10017-1999 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8《TB 10018-2003 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27《TB 10027-2001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范》TB10038《TB 10038-2012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41《TB 10041-2003 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10049《TB 10049-2004 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10077《TB 10077-2001 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101《TB 10101-2009 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5《TB 10105-2009 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403《TB/T 10403-2004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10601《TB 10601-2009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SH3159《SH/T 3159-2009 石油化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Y0051《SY/T0051-2003 岩土工程勘察制图标准》SY0053《SY/T0053-2004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Y5171《SY/T5171-2003 石油物探测量规范》SY5391《SY/T 5391-2007 石油地震数据采集系统》SY6706《SY/T 6706-2007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评定要求》HG20693《HG/T 20693-2006 岩土体现场直剪试验规程设计规定》MT1042《MT/T 1042-2007 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MT1043《MT/T 1043-2007 遥感煤田地质填图技术规程》MT1044《MT/T 1044-2007 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NB31007《NB/T 31007-2011 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JJF1313《JJF 1313-2011 手持式测距仪型式评价大纲》JJF1324《JJF 1324-2011 脉冲激光测距仪校准规范》JJF1439《JJF 1439-2013 静力触探仪校准规范》。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对地质环境进行勘察、研究和评价,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质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的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勘察范围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下水资源等方面的调查。
勘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位、地下水化学成份、地下水动力学特征等。
二、勘察方法1. 野外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地质剖面观测、地质钻探等方法,了解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
2. 室内分析:对采集到的地质样品进行室内分析,包括岩性鉴定、地质构造分析、地下水化学分析等。
三、勘察内容和要求1. 地质地貌调查:包括地貌类型、地貌发育过程、地貌演化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为城市规划提供地形地貌数据。
2. 地层岩性调查:通过地质钻探和岩心分析等方法,了解地下地层的岩性、厚度、分布等情况,为城市规划提供地层地质数据。
3. 地下水位调查:通过地下水位观测井和地下水位监测等方法,了解地下水位的变化规律,为城市规划提供地下水资源数据。
4. 地下水化学成份调查:通过地下水采样和化学分析等方法,了解地下水的化学成份,为城市规划提供地下水质量数据。
5. 地下水动力学特征调查:通过地下水位观测和地下水波动分析等方法,了解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特征,为城市规划提供地下水资源利用数据。
四、勘察报告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成果应以勘察报告的形式呈现。
勘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勘察区域的地质概况:包括地质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位、地下水化学成份等基本情况的描述。
2. 地质环境评价:根据勘察结果,对地质环境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下水资源评价等。
3. 勘察结果分析:对勘察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4. 勘察数据和图件:包括地质钻探数据、地下水位观测数据、地下水化学分析数据等,以及地质剖面图、地下水位分布图等。
工程地质勘察(新规范简)
h
11
第三章 第水利水三电工章程地质勘水察 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3.2.1 概述(续) 4、预可研阶段水库勘察研究的内容(初步预测和评价 )
(1)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的严重渗漏地段和渗漏类型进 行初步评价 ;
( 2)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初步评价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对重要城镇、居民 区的可能影响 ;
(3)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褶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 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
(4)大型泥石流、滑坡、喀斯特、移动沙丘及冻土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
(5)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征。
✓ 上述内容是分析河谷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
✓ 不同流域的详细内容可根据具体区域地质特征有所侧重。如:在可溶岩地区,重
是工程抗震设计的重要依据必须确定工程区的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2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分层次进行的基本要求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分层次进行的基本要求11搜集坝址周围不小于搜集坝址周围不小于150km150km原规范为原规范为300km300km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部和深部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部和深部地质构造区域性活动断裂现代构造应力场重磁异常等地球物理场第四纪地质构造区域性活动断裂现代构造应力场重磁异常等地球物理场第四纪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划分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划分并分析其稳定性并分析其稳定性属第一层次工作侧重区域构造的背景分析主要以搜集资料属第一层次工作侧重区域构造的背景分析主要以搜集资料为主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复核为主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复核
(1) 坝高>200m或库容>100亿m3的大(1)型工程或基本烈度为Ⅶ度及以上地区的 坝高>150m的大(1)型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50000)1.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1∶50000工程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调查内容、设计编写、遥感解译、工程地质测绘、物探、钻探与山地工程、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成果编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1∶50000工程地质调查,其它比例尺的工程地质调查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8-201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585–201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1999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DZ/T0148-94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216-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D2006-05地质信息元数据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程地质条件Engineering geological conditions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的地质要素的综合,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问题等要素。
3.2岩性综合体Lithology Complex在特定的大地构造及古地理条件下,形成的一套有成因联系的岩性类型组合。
3.3岩性类型Lithology Type由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相对均一的岩石所构成的岩石种类。
3.4土体工程地质层(组)Engineering Geology Layer of Soil Mass在同一地质时代、相同的成因条件下形成的一套物质组成和结构构造均一、工程特性指标相近的松散土层。
3.5工程地质问题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blems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问题,包括活动断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砂土液化、特殊性土问题等。
勘察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
在建筑设计中,勘察设计 规范用于确保建筑的安全 性、功能性和经济性,提 高建筑设计质量。
工程地质勘查
在工程地质勘查中,勘察 设计规范用于评估地质条 件,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 的地质资料。
案例一:城市规划的勘察设计规范
案例概述
某城市在规划过程中,遵循勘察设计规范,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案例分析
该城市在规划过程中,对城市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进行了详细勘察 ,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有效保障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二:建筑设计中的勘察设计规范
案例概述
某高层建筑在设计过程中,遵循勘察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案例分析
该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对建筑的地基、结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勘察和设 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提高了建筑设计质量。
处理与整改
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监督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信息反馈
监督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和意见,以便及时调 整和完善勘察设计规范。
04
勘察设计规范的应用与案例分析
应用领域
01
02
03
城市规划
在城市规划中,勘察设计 规范用于确保规划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保障城市可 持续发展。
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工程实践经验的积累,勘察设计规范不断 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未来,随着 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新兴领域的兴起,勘察设计规范将进 一步拓展和完善。
02
勘察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勘察要求
明确勘察目的
首先需要明确勘察的目的,是为了新 建项目还是改扩建项目,或者是为了 特定的科研项目。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态、 模、 育 况 其 工 建 的 程 7 规 发 倩 及 对 程 设 影响 度
() 7调查研究已有建筑物的变形情况和建筑经验, 以及人类工 程活动而引起的场地盘定性间皿和不良 地质现象的防治措施和经
脸。
30 . 46 地震地质资料, . . 如活动构遗体系 和深部地质构造, 近
度.
适宜性作出评价. 为 } 确定城市的性质, i 发展视模、 撼市各项用地 的合理选择、 功能分K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居, 以及编制各项 专 业 总体规划提供工¥地质依据, 还应研究和顶侧规划实施过怪及远 景发展中 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变化植势和可能发生的环境地质问 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防治对策。 3队2 总体规划勘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 30 11 搜粼整理1 .- 分析研究已有资料 文献. 润查了解当地的 工程建设经脸. 3 . 22 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地形、 二 地质( 地层、 构造) 及地貌特征、 地羞岩土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动力地 质作用的成因类型、 空间分布、 发生和诱发条件年以及它们对场地 秘定性的形响及其发股趋势, 并应调查 了M规划区内存在的特殊 性岩土的典型性质。
E1 勘察报告正文编写提纲 . E2 工程地质图系编制提纲 .
2 21 8 - -
2 21 6 - -
2 2 - 8 - 1
2 2 - 8 - 1 2 21 9 - -
2 2- 7 - 1
2 2- 7 - 1
附录 F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 . .二 ..... . . ..... . .
主编单位 :北 京 市 勘 察 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 日期 :1994年 11月 1日
2- 21 1 一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 城市规划工程 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工程现行常用勘察设计类规范标准总目录
2012-08-01
∕
20
《空间网格结构设计规程》
行业标准
JGJ7-2010
2010-07-20
2011-03-01
∕
四、水电、燃气及园建等设计: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
现行标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废止标准
备注
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50013-2006
2006-01-18
2006-06-01
国家标准
GB50060-2008
2008-12-15
2009-06-01
GB50060-92
13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50062-92
/
1992-12-01
∕
14
《电力装置的电气侧量仪表装置设置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50063-2008
2008-05-05
2008-11-01
JGJ100-98
∕
1998-09-01
∕
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
GB50222-95
1995-3-29
1995-10-01
∕
10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50037-96
1996-7-26
1997-01-01
∕
1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50038-2005
2005-11-30
JGJ174-2010
2010-03-31
2010-09-01
∕
24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50题)1、以下有关《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说法正确是()。
A.《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B.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原则C.市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D.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答案】 B2、下列不属于行政权力内容的是( )。
A.立法参与权B.委托立法权C.行政管理权D.检查监督权【答案】 D3、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规定,确定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应依据原则不包括()A.景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完整性B.历史文化与社会连续性C.地域单位整体相关性D.保护、利用、管理必要性与可行性【答案】 C4、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自行车的最远出行距离,在大、中城市应按( )计算。
A.5kmB.6kmC.9kmD.10km【答案】 B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规定,当风景名胜区规划地区的居住人口密度超过()人/km2时,必须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
A.80B.100C.120D.150【答案】 B6、下列各组均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指出哪组全部为指导性指标( )A.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B.用地性质,建筑色彩要求,建筑控制高度,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公共设施C.建筑密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绿地率,容积率D.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公共设施【答案】 A7、在2002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公布实施后,原来的“公共绿地”的名称改为( )。
A.公共设施绿地B.公园绿地C.市政设施绿地D.专类绿地【答案】 B8、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生产、存储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岩土试验项目不良地质条件和环境工程地质问题调查和预测的内容场地稳定性分类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类城市规划勘察报告编制提纲勘察报告正文编写提纲工程地质图系编制提纲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条文说明总则尚应符合国一般规定分为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场地分类表依次类推详细规划勘察阶段工程等级表发展规模总体规划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划区应建立地下水长期观测网岩土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宜为总体规划勘察搜集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规划区及其邻近地区的航天和航空遥感影像及其判降水量湿度地震地质资料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观测点的密度取决于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以能控制重要的地质观测点的间距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并结合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适当在地质构造线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钻探土接触面及软弱夹层的特性等埋藏深度地震液地裂缝以及人类工程活动而引起的场地稳定性问题和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措施和经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铲孔和原位测试孔按表布置勘探孔时并符合本节条和中城市的市区点的间距可按表控制勘探孔应占勘探孔总数的厚的均匀分布的主要的总体规划勘察的取试样和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应在平面上均岩土试验项目在规划区内应根据地下水埋藏特征采取有代表性取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划总体规划勘察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类别应按本规范附为确定规划区内近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以及拟建的重详细规划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搜集总体规划区内各项工程建设的勘察资料和勘察进一步分析研究规划区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并对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详细规划勘察前必须取得下列文件和图件其比例尺可为并应符合下因类型地层在相应比例尺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工程地质测绘所用地形图的比例尺宜大于编制成观测点数量应能满足控距离宜控制在可布置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内容应根据任务要求和规划勘探点应按建筑物平面形状的纵表注勘察点包括钻孔探井铲孔及原位测试孔按表布置勘探点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勘探资料当已有并符合本节条和应根线地带详细规划勘察的勘探线在干道每侧不应少于其勘探线中规勘探孔深度的增减原则可按本规范详细规划勘察取试样和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其数量宜占勘探孔总数的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规划区内拟建重大建筑物的地段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不得少于均应当详细规划区的建筑地段存在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条及本章规定的要求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查明建筑地段以及勘探整理应分别按统一的坐标系统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勘察报告编制包括勘察报告正文和工程地质图系两个部选岩土试验项目任务要求选做一些岩石物理性质如重土试验项目进行土的动力性质试验注可按其场地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比照推定符合各项划分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勘察报告正文编写提纲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类别或编制近期建设区详细规划的以及拟建重要工程建筑物位置以及规划勘察方法和工作量布置以及勘探规划区的地理和地质环境特征概述城市沿革和城址变迁如排水系分布最高和最大风区域地质简况软如断层的位置类型地下水的类型发展规模依据由于地质条件的自然改详细规划勘察报告应编写下列内容结语和使用勘察报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勘察工程地质图系编制提纲专题图应根据勘察阶段任务要求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工程地质环境特征和工程建设的特点等具体情况选定或予以适当增减本规范用词说明严禁不应或不得宜或不宜写法为或。
市政道路勘察规范.doc
市政道路勘察规范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市政道路勘察规范的具体资料以供参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桥涵和人行地下道、过街桥;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以及输油、输气管道;防洪墙、防汛堤和驳岸;城市道路和广场、停车场工种的勘察。
市政工程勘察,必须结合市政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勘察成果。
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市政工程勘察,应在拟建工程项目的位置或规划设计线路确定后进行,可不分阶段。
当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时,可做补充勘察。
对拟建重要市政工程的复杂地基、基坑开挖后,如工程地质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配合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槽。
如出现需解决的与施工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尚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与监测工作。
市政工程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精度要求,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可在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当地市政工程建设的经验和工程负责人的实际经验酌情增减。
市政工程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市政工程的类别;市政工程设计对勘察任务的要求;工程建设场地的地理、地质特性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场地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市政工程建设经验;地基基础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条件。
市政工程建设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标准分类。
城市的桥涵、室外管道、堤岸工程勘察中,划分地基岩土类别,应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道路工程勘察中,划分路基土类别,应按现行建设部行标《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DB33 T 1065-2009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请 各 单 位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结 合 工 程 实 践 ,不 断 总 结 经 验 ,积 累 资 料 ,并 将 意 见 和 建 议 寄 至 : 杭州市文三路 232 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分院,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 管 理 组 , 以 供 再 次 修 编 时 参 考 。 (邮编:310012,E-mail:zjugt@)
2.1 术 语 ..................................................................................................................................... 2 2.2 符 号 ..................................................................................................................................... 3 3 基本规定...............
CJJ 56-19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空 线的分布位置, 根据落实和探查情况,在现场确定勘探、 原位 侧试点位:在交通要道 或肮道中 进行勘探,事先应与交通管理或
杭运 港务监奋那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工作。 2 . 钻探观闷和侧试毛作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回缤。一般愉 .1 01 况可用原土或千的粘上雌分层回峨击实。当对隔水有仲殊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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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 〔94 3 8号 19 ] 3
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 ( 1 8 )城科字第 1 5号文 的 工作 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 d f muipl i ei oe o n i eg er g r c a n n n ivsgt n s vyn t ai ad reig ne i o n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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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 :北 京 市 勘 察 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 日 期:1 994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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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补充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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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1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修改稿(文中划线部分为新增内容或修改内容,加粗斜体部分为修改内容的简要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二条(规划区)第三条(适用范围)第四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五条(密度分区)第六条(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第七条(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第八条(六线)第九条(授权条款)第二章城乡规划勘查测量管理第十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的基础资料)第十一条(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第十二条(城乡规划基础测量)第十三条(城乡规划工程测量)第十四条(城乡规划勘察测量资料的管理)第三章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规划管理第一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五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内容)第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的确定)第十七条(规划用地红线的划定)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第十九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确定)第二十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内容)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第二十二条(旧城更新及城中村改造)第二十三条(竖向标高)第二十四条(城镇公共道路和城镇公共绿地的界定)第二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及依据)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第二十七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的建筑间距控制)第二十九条(建筑退让控制)第三十条(停车配建)第三十一条(建筑工程景观控制)第三十二条(零星建筑工程)第三十三条(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第三十四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第三十五条(危破房工程)第三十六条(临时建设工程)第三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工程)第三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第三十九条(其他交通设施)第四十条(管线工程)第四十一条(厌恶工程)第四章村庄规划区规划管理第四十二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内容)第四十三条(村民住宅建设控制1)第四十四条(村民住宅建设控制2)第四十五条(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第四十七条(违法建设认定、处罚、查处程序的法律适用)第四十八条(违法建设影响城乡规划程度的界定)第四十九条(违法建设责任人的确定)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本规定与规划条例的关系及罚则)第五十一条(施行时间)附表:附表一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二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附表三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涌规划控制边线、绿线退让(D)规定附表四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D)规定附表五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D)规定附表六村民住宅建设控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城乡(删除“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保障城乡(删除“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删除“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押题宝典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押题宝典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关系为( )A.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合理性原则则适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B.合理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合法性原则则适用于自由裁量权领域C.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均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D.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均只适用于行政法的自由裁量权领域【答案】 A2、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不属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2011年真题)A.抗震设防标准B.建设用地评价与要求C.抗震防灾措施D.抗震防灾规划目标【答案】 D3、根据《行政处罚法》,在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不属于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是( )。
A.警告、惩罚B.没收违法所得C.责令停产停业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答案】 D4、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A.30%B.50%C.90%D.70%【答案】 B5、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风景名胜区为()。
A.四川九寨沟和黄龙B.四川峨眉山和乐山C.四川大熊猫栖息地D.湖南武陵源【答案】 B6、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的劳务和服务的总称。
下列不属于政府提供基本产品的公共服务的是( )A.航天科技B.公民权利和保护C.卫生防疫D.公民权利的保护【答案】 C7、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A.行政辖区B.城乡范围C.规划区D.建设用地【答案】 C8、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 )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A.任务所在地B.任一单位所在地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市、县人民政府【答案】 A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当地重大城市规划事项的确定应经过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同意B.《督察意见书》必须跟踪督办C.《督察建议书》视情况由督察组长决定是否跟踪督办D.督察员开展工作时,应主动出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证》【答案】 A10、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的内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A.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B.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C.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半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答案】 C11、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关于建设用地许可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勘察设计技术规范
水文勘察技术规范
总结词
水文勘察是研究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形成、分布、运动规律的学科,对于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等具 有重要意义。
详细描述
水文勘察技术规范包括水文观测、水文地质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内容。在勘察过程中,应遵循系 统全面、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运用遥感技术、物探方法等手段,提高水文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勘察要求
明确勘察的目的、范围、方法、精度等 要求,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文件编制要求
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方便查阅
和使用。
设计要求
根据工程需求和规范标准,制定设计 要求,包括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 的要求。
审查与审核要求
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和审核,确 保其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 安全。
技术规范的制定与修订
制定原则
技术规范的制定应遵循国家 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国家 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的技术要求。
制定程序
技术规范的制定应经过充分 调研、试验验证和专家评审 等程序,确保其科学性和实 用性。
修订原则
当技术发展、工程需求发生 变化时,应及时对技术规范 进行修订,保持其时效性和 适用性。
WENKU
PART 05
技术规范的应用与实施
REPORTING
技术规范的选用原则
适用性
确保所选技术规范适用于勘察设计项目的实 际情况和需求。
先进性
优先选择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成熟应用经验 的技术规范。
可靠性
确保所选技术规范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具有 可靠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经济性
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效益较 高的技术规范。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因素在确定建筑密度时应不予考虑的是( )A.用地面积B.建筑形式C.土地使用性质D.建筑高度【答案】 B2、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原则是()。
(2014年真题)A.劝诫原则B.惩罚原则C.主客观分开原则D.责任自负原则【答案】 D3、行政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行为的()A.成立B.执行C.确认D.授予【答案】 A4、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范围,主要是涉及规划管理( )范围和涉及规划管理对象范围。
A.地域B.权限C.法定D.保护【答案】 A5、下列哪一组城市全部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A.延安、淮安、泰安、瑞安、雅安B.金华、银川、铜仁、铁岭、无锡C.韩城、聊城、邹城、晋城、塔城D.歙县、寿县、祁县、浚县、代县【答案】 D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违法行为。
A.中止B.检讨C.消除D.改正【答案】 D7、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体制中,()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A.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C.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 A8、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在()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A.持出让合同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B.持出让合同半年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C.持出让合同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D.持出让合同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权属证明【答案】 C9、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各项事业,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原则不包括( )。
A.正确规划B.统筹兼顾C.全面规划D.综合利用【答案】 A10、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A.管制城市交通发展设施布局B.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C.设计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D.提出各地块有关的控制指标及有关的设置要求【答案】 B11、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尚应将依法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 )备案。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市政工程勘察规范1 总则1.0.1为在市政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桥涵和人行地下道、过街桥;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以及输油、输气管道;防洪墙、防汛(坡)堤和驳岸;城市道路和广场、停车场工种的勘察。
1.0.3市政工程勘察,必须结合市政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勘察成果。
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市政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2.0.1市政工程勘察,应在拟建工程项目的位置或规划设计线路确定后进行,可不分阶段。
当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时,可做补充勘察。
对拟建重要市政工程的复杂地基、基坑(槽)开挖后,如工程地质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配合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槽。
如出现需解决的与施工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尚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与监测工作。
2.0.2市政工程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精度要求,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可在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当地市政工程建设的经验和工程负责人的实际经验酌情增减。
2.0.3市政工程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3.1市政工程的类别;2.0.3.2市政工程设计对勘察任务的要求;2.0.3.3工程建设场地的地理、地质特性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2.0.3.4工程建设场地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市政工程建设经验;2.0.3.5地基基础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条件。
2.0.4市政工程建设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和地基(对开挖工程为岩土介质)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2.0.5城市的桥涵、室外管道、堤岸工程勘察中,划分地基岩土类别,应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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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CJJ 57—94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1994]337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1总则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
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
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2.0.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2.0.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2.0.5 详细规划勘察阶段,近期建设区内的拟建工程的等级,应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工程破坏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及修复可能性)的严重性,按表2.0.5划分。
3 总体规划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3.0.1 总体规划勘察应对规划区内各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作出评价,并为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规模、城市各项用地的合理选择、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编制各项专业总体规划提供工程地质依据,还应研究和预测规划实施过程及远景发展中,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变化趋势和可能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防治对策。
3.0.2 总体规划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3.0.2.1 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已有资料、文献;调查了解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3.0.2.2 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地形、地质(地层、构造)及地貌特征、地基岩土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动力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空间分布、发生和诱发条件等以及它们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并应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存在的特殊性岩土的典型性质。
3.0.2.3 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地下水类型、埋藏、迳流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污染情况,并采取有代表性的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在缺乏地下水长期观测资料的规划区应建立地下水长期观测网,进行地下水位和水质的长期观测。
3.0.2.4 对于地震区的城市,应调查了解规划区的地震地质背景和地震基本烈度,对地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规划区,尚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3.0.2.5 在规划实施过程及远景发展中,应调查研究并预测地质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
3.0.2.6 综合分析规划区内各场地工程地质(地形、岩土性质、地下水、动力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等)的特性及其与工程建设的相互关系,按场地特性、稳定性、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并紧密结合任务要求,进行土地利用控制分析,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勘察报告。
3.0.3 总体规划勘察前,必须取得下列文件和图件:3.0.3.1 城市规划部门下达的勘察任务书,并应附有城市总体规划区(市区、新开发区及卫星城镇)的范围图以及城市类别、性质、发展规模和重点建设区等文件。
3.0.3.2 规划区现状地形图,其比例尺大、中城市宜为1∶10000~1∶25000;各类城市的市区、新开发区及卫星城镇宜为1∶5000~1∶1000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宜为1∶50000~1∶10000。
3.0.4 总体规划勘察搜集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3.0.4.1 规划区及其邻近地区的航天和航空遥感影像及其判释资料。
3.0.4.2 规划区的历史地理、江湖河海岸线变迁、城市的历史沿革和城址变迁,暗埋的河、湖、沟、坑的分布及其演变等资料。
3.0.4.3 规划区气候的基本性质、气温(平均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四季的分配、取暖和防暑降温期、无霜期、最大冻结深度)、降水(降水量、降水强度)、风(风向、风速、风口)、气压、湿度、日照(日照时数、日照角)和灾害性天气等气象要素资料。
3.0.4.4 规划区的水系分布、流域范围、江湖河海水位、流量、流速、水量和洪水淹没界线、洪涝灾害等水文资料,以及现有水利、防洪设施的资料。
3.0.4.5 区域地质、第四纪地质、地貌、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以及地下水长期观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等资料。
3.0.4.6 地震地质资料,如活动构造体系和深部地质构造、近期地壳形变观测、历史地震和地震现今活动特点及其构造活动特征、地震危险区、地震基本烈度和宏观震害、地震液化和其它强震地面破坏效应、强震观测记录,以及地震反应分析等资料。
3.0.4.7 自然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燃料动力资源、天然建筑材料资源,以及旅游景观资源等)的分布、数量、开发利用价值等资料。
3.0.4.8 地下工程设施(地下铁道、人防工程等)和地下采空区分布情况的资料。
3.0.4.9 土地利用现状资料。
3.0.4.10 当地工程建设经验资料。
3.0.5 总体规划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应符合下列要求:3.0.5.1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范围应包括规划区,及对了解规划区的地层、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和场地稳定性有重要意义的邻近地段。
3.0.5.2 实测地质界线、地貌界线的测绘精度在相应比例尺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3mm。
对工程建设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单元体(如崩塌、滑坡、错落、断裂带、软弱夹层、岸边冲刷带、洞穴、泉等)均应测绘,必要时,可用扩大比例尺表示。
3.0.5.3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所用地形图的图纸比例尺,宜比编制成果图图纸比例尺大一级。
3.0.5.4 观测点的密度取决于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成图比例尺及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模,地点应具代表性,数量以能控制重要的地质、地貌界线,并能掌握规划区内各场地的工程地质环境现状特征的基本情况为原则。
观测点的间距,在图上的距离,宜控制在2~6cm;也可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并结合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适当加密或放宽。
3.0.5.5 在地质构造线、地层接触线、岩性分界线、标准层面和每个单元体均应有观测点。
3.0.5.6 观测点应充分利用天然和人工露头,当露头少,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钻探、槽探工作,当条件适宜时,可配合进行物理勘探工作。
3.0.5.7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研究地形、地貌特征,划分地貌单元,分析各地貌单元的形成过程、相互关系及其与地层、构造及不良地质现象的联系;(2)岩石和土的性质、成因类型、时代、厚度及分布范围,对基岩尚应查明风化程度及不同地层的接触关系;对土层应着重区分新近堆积土、特殊性土的类别、分布范围及其工程地质特征;(3)岩层的产状及构造类型、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其性质,如断层的位置、类型、产状、断距、破碎带的宽度及充填胶结情况,岩、土接触面及软弱夹层的特性等;第四纪构造活动的形迹、特点与地震活动的关系,以及与区域主要构造的排列序次和组合关系;(4)地下水的类型,井、泉的位置、补给来源、排泄条件、含水层的岩性特性、埋藏深度、水位变化幅度和污染情况及其与地表水体的关系等,并调查研究由于地下水位的升降对崩解性岩土、膨胀性岩土、盐渍岩土等特殊性岩土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以及过量汲取地下水而导致岩土体的塌陷和地面沉降等问题;(5)洪水淹没范围,河流水位与大气降水的聚积、迳流、排泄情况,以及内涝的分布范围;(6)岩溶、土洞、滑坡、崩塌、错落、冲沟、泥石流;断裂、地震液化、地裂缝、岸边冲刷、岸边滑移;冻胀、融陷、热融滑塌等分布、形态、规模、发育情况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7)调查研究已有建筑物的变形情况和建筑经验,以及人类工程活动而引起的场地稳定性问题和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措施和经验。
3.0.6 总体规划勘察的勘探工作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勘探点、勘探线、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3.0.6.1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及地层界线。
3.0.6.2 勘探点应按勘探线布置,在每个地貌单元和不同地貌单元交界的部位均应布置勘探点,同时,在微地貌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应予加密。
3.0.6.3 在工程地质简单的Ⅲ类场地,勘探点可按方格网布置。
3.0.6.4 勘探线、点间距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按表3.0.6布置勘探孔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勘探资料,当已有勘探点资料能满足表中规定的勘探线、点间距,并符合本节3.0.7条和3.0.8条要求时,可不布置勘探点。
大、中城市的市区、重点开发区,勘探线、点的间距可按表3.0.6中规定的最小值确定;大、中城市的郊区,勘探线、点间距可按表中规定的最大值确定。
3.0.7 总体规划勘察的勘探孔可分一般孔和控制孔两类,其深度应根据任务要求和岩土条件确定:一般勘探孔深度,应为8~15m;控制勘探孔深度,应为15~30m。
控制勘探孔应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勘探孔,其数量不宜少于3个。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3.0.7.1 当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时,应根据整平地面高程调整孔深。
3.0.7.2 当遇基岩时,主要控制勘探孔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其它勘探孔钻至基岩顶板。
3.0.7.3 当基础埋置深度下有超过3~5m厚的均匀分布的坚实土层(如碎石、老堆积土等),其下又无软弱下卧层时,主要的控制勘探孔钻至预定深度,其它勘探孔钻至该层适当深度。
3.0.7.4 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地层存在,应适当加深或予以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