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承协议 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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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编码:CMBC-HT147(中小2009)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附件一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条款
1、申请人在此保证并承诺:(1) 申请承兑汇票的基础交易关系真实合法;(2) 申请承兑汇票上的签章和法定必要记载事项齐全、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清楚、明确,汇票背书连续、真实、合法,且没有记载“不得背书”、“不得质押”或类似字样;(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承兑申请文件和材料以及相关的陈述和说明,都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所作的陈述和说明都是善意的和诚实的;(4)申请人为汇票的合法且正当的持票人,并有权作为贴现申请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汇票。
2、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时,应提交交易合同的正本或复印件(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以证明属实),还应当根据银行的合理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和材料。银行有权根据本协议以及其内部信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予以承兑。银行经审核同意承兑时,应办理承兑手续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到银行领取汇票或以书面形式指定收款人到银行领取汇票,汇票出票日为额度的开始使用日期。申请人应在银行办理承兑手续之前,按本协议D款的约定向银行支付承兑手续费。银行有权拒绝承兑全部汇票或仅同意承兑部分汇票,银行拒绝承兑时亦应通知申请人。
3、如果申请人向银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则申请人应在银行办理汇票承兑手续之前,在银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和追加保证金帐户,向保证金账户交存本协议正文D款规定的保证金,申请人以保证金账户内开立之时和开立以后任何时候收到的所有资金及其利息,设定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汇票项下对申请人拥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款项、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票核实调查及追索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金质押期间,申请人不得支取也不得以设定担保(在本协议下向银行提供的担保除外)、设立信托等任何方式使用或设定第三方权益,申请人保证上述保证金不会遭受司法/行政强制措施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在汇票到期前,由于任何原因致使该汇票下的保证金余额(已被采取司法/行政强制措施的部分除外)小于申请人应保持的保证金数额时,申请人应在两个营业日内追加存入相等于两者差额的保证金。
4、如果申请人向银行提供汇票质押担保,应在本协议正文E款列明质押汇票情况,并应在银行办理汇票承兑手续之前,在质押汇票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后将汇票提交给银行持有。申请人保证质押汇票符合如下要求:(1) 汇票的基础交易关系真实合法;(2)
汇票上的签章和法定必要记载事项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清楚、明确,汇票背书连续、真实、合法,且没有记载“不得背书”、“不得质押”或类似字样;(3)汇票已经被经银行认可的承兑人合法有效地无条件承兑;(4)申请人为汇票的合法且正当的持票人,并有权作为贴现申请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汇票。质押汇票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汇票项下对申请人拥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款项、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票核实调查及追索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及其他应付款项。质押汇票与被担保的债权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任何一笔被担保的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银行有权持任何一笔汇票提示付款并以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5、申请人应在汇票到期日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汇票金额足额存入追加保证金账户。银行有权在该日之后随时自行直接扣划保证金账户和追加保证金帐户或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以支付汇票项下的款项,而无需获得申请人同意亦无须通知申请人。
6、无论汇票是否具有瑕疵也无论银行的承兑是否合法有效或存在其他任何情况,一旦银行(根据银行的指示由代理付款人进行的付款应视同银行本身进行的付款)以自有资金向汇票权利人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汇票金额,或承担了票据上的追索责任,或承担了其他法律责任,银行即有权要求申请人偿付银行垫付/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且申请人应当就其应付款项按照本协议正文I款约定的逾期利率向银行支付自银行垫款/付款之日起至申请人实际偿还日止以实际天数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申请人还应赔偿银行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查询核实费用、差旅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和诉讼费用等)
7、申请人承诺为执行本协议而在银行开立承兑账户,为确保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并便于银行监督申请人的有关业务经营,申请人在此承诺在基础交易项下的结算都通过承兑账户进行,基础交易项下的货物销售回款等收入均应仅由承兑账户接收。
8、申请人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或者发生授信合同下的任何违约,视为申请人在本协议及授信合同下均发生违约,银行有权按照本协议及授信合同的约定采取违约救济措施,并有权行使本协议正文K款约定的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还有权于质押汇票到期日直接持票提示付款并以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9、本协议依协议正文约定生效,但在申请人及担保人(如有)按银行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并已生效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已设立之前,银行并无义务开立承兑汇票。
10、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本协议正文C款和E款所列汇票原件和交易合同的副本,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附件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