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合 计
3
1000万<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1
安全员
1
质检员
1
合计
5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2
安全员
2
质检员
1
合计
7
工程合同价>1亿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3
安全员
3
质检员
1
合计
9
说明:1、施工员、质检员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非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如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水电安装方面的施工员、质检员)可以在不同项目兼任。2、当一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一个项目的两个以上(含)标段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各标段人员可以兼任,但各岗位总人数必须不低于各标段工程规模合并计算后的总规模要求的人数。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2
安全员
2
质检员
1
合计责人
1
施工员
3
安全员
3
质检员
1
合计
9
续表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市 政道 路工 程
、
线 路 管 道工 程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可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施工员
1
安全员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3、单栋高度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
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7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0
市 政 及 其 他 工 程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造价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安全员人数。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4、5、Leabharlann 6、7、8、
9、
10、
11、
12、
13、
14、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规定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规定1. 引言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决策工作。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决策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
2.2 技术负责人-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
2.3 安全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与事故处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与事故处理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
2.4 施工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进度控制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进度控制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 人数要求:根据项目规模,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2-4名施工员。
人数要求:根据项目规模,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2-4名施工员。
2.5 材料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材料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材料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材料的采购、储存、发放与管理工作。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 引言为了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的管理,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配备标准。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经理-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2.2 技术负责人-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技术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
2.3 安全员-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2.4 质量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具备较强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问题处理能力。
2.5 施工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具备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现场协调能力。
2.6 资料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资料员资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资料整理和归档能力。
3. 人员配备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比例如下:- 项目经理: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员:不少于2人;- 质量员:不少于2人;- 施工员:不少于3人;- 资料员:不少于1人。
4. 人员培训与考核4.1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5.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广东省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表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技术员1人,机电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桥梁工程、桥涵工程、工程复杂的工程、个体工程超过5个以上,专业工程超过2项以上根据专业增加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造价>1亿元
1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技术员2人,机电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机电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1个以上单位工程每增加一项,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每增加1项,施工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3、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应另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4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技术员1人,机电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时,每增加1万平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每增加1个单位工程,增加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应另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工程合同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桥梁工程、桥涵工程、建筑物复杂工程、个体工程超过5个以上,专业工程超过2项以上,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人数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性公共建筑、综合性较强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工程、工程地点距离较远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负责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编制项目技术管理方案和各项技术文件;2)组织制定工程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4)组织制定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6)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和技术交流;7)组织施工技术改进和技术创新;8)组织施工工程验收和技术鉴定;9)协调和处理工程技术问题和争议;10)组织施工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3安全员任职条件】1)具有建筑施工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技术知识;4)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验。
【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各项安全文件;2)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培训;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5)处理安全事故和应急事件;6)协调和处理安全问题和争议;7)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评价;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1.技术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项目技术管理、制定技术管理计划、查验和接收设计图纸、组织落实施工方案、负责技术交底、测量核定、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控制方案、参与工程验收、签证和归档技术资料、组织技术研究和攻关等。
2.施工员施工员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设计图纸等进行施工,组织班组熟悉图纸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安排好工序搭接并完成进度计划,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和施工记录,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参与劳务结算和纠纷处理等。
3.安全员安全员需要取得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处理安全事故等。
建设工程安全员、施工员等配备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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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亿元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规模类别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岗位及人数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5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3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质量员8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5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
备注: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对于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即可,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对于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不同规模的工程需要不同的人员配备。
下面是配备标准: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4.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设工程安全员、施工员等配备数量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亿元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பைடு நூலகம்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 注
建 筑 工 程 、 装 修 工 程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土 木 工 程 、 线 路 管 道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程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1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2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工地人员配备要求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一、项目负责人(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四、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五、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六、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七、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八、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投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如何配备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5)负责技术交底;(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总监
土建
监理员
安装
监理员
备注
工
程
规
模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人
1人
1人
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万平方米,土建监理员应增加1人。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1
2
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
上时,每增加4万平方米,安装监理员应增加1人。
注: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工程合同价>1亿元
10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2人。
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增加1人。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2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应各增加1人。
工 程 造 价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7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工 程规模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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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程
注:1 .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 •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
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 •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