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协助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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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按社平工资%发给,每月元。
以上人每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共计增加元,从年月起执行。
年月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单位、财政或社保、人事劳动部门留存。审批时带户口。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死
者
情
况
姓名
性别
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
在职/
退(离)休
原工资额
原工作单位
遗
属
情
况
姓名
性别
与死者关系
出生日期
户籍
是否独身
备注
单
位
意Hale Waihona Puke 见主管部
门
意
见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根据伊人劳险字(1998)26号文件规定,同意等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社平工资元)
按社平工资%发给,每月元;
按社平工资%发给,每月元;
以上人每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共计增加元,从年月起执行。
年月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单位、财政或社保、人事劳动部门留存。审批时带户口。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死
者
情
况
姓名
性别
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
在职/
退(离)休
原工资额
原工作单位
遗
属
情
况
姓名
性别
与死者关系
出生日期
户籍
是否独身
备注
单
位
意Hale Waihona Puke 见主管部
门
意
见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根据伊人劳险字(1998)26号文件规定,同意等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社平工资元)
按社平工资%发给,每月元;
按社平工资%发给,每月元;
大连市工亡遗属生存认证表
大连市工亡遗属生存认证表
工亡遗属生存认证情况:(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工亡遗属生存状况协助认证机构
(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认定)
经办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传真
地址(加盖公章)
邮政编
码
年月日
请详细填写以上内容,缺项视为无效。
填表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伪造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协助认证机构系指工亡遗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
3.表后请附工亡遗属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此表每年须登记备案两次,请分别在当年度的6月30 日和12月31日前以
挂号信方式寄回至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号,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管理部收,邮政编码:116011,或亲自送达亦可。
*超过此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相应待遇,待此表寄达核实后再予补发。
领取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认证表
**县**小学
领取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认证表
同志:
您好!依据上级精神,为确保我校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按时足额发放,请本人持本表和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盖章,并于201*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认证表寄回**小学,否则我们将按规定于201*年12月1日起暂停支付工资或补助。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县**小学
201*年11月2日
1、201*年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要求:手持本年度当日的日历,年月日要清楚);
2、联系电话:(财政局)031*-*******;(**小学)031*-*******;
3、本表一式两份,原单位存档一份,报财政局一份(12月5日前报);
4、请各单位一把手在寄回的认证表上加注意见并签字确认,且对此表的真实性负责。
省直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生活补助费资格认证表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就业或参军○死亡
遗属本人核对后签字按指纹
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证明
(盖章)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认证意见
(盖章)
姓名: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对照片核实后,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2、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认证表》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准确,并如实在《认证表》上相应栏目内出具认证意见,
附件:
省直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生活补
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遗属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长期居住地址
省市县(市)乡(镇)路(街)号
是否具有以
下情况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非因公死亡离退休人员配偶再婚
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遗属本人核对后签字按指纹
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证明
(盖章)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认证意见
(盖章)
姓名: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对照片核实后,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2、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认证表》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准确,并如实在《认证表》上相应栏目内出具认证意见,
附件:
省直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生活补
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遗属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长期居住地址
省市县(市)乡(镇)路(街)号
是否具有以
下情况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非因公死亡离退休人员配偶再婚
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领取补助金资格认证表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领取补助金资格认证表
编号: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基本情况(享受人员本人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收入来源 联系电话 健康状况 传 真 照 片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与死者关系 户口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领取补助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认证机构填写)
报告单位
主管部门
(公 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章)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公 年
章)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至南昌高新区人社局。超过时限,将暂停发放补助金,待 此表填报后再
编号: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基本情况(享受人员本人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收入来源 联系电话 健康状况 传 真 照 片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与死者关系 户口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享受遗属补助人员领取补助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认证机构填写)
报告单位
主管部门
(公 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章)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公 年
章)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至南昌高新区人社局。超过时限,将暂停发放补助金,待 此表填报后再
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批准单位意见
年
月பைடு நூலகம்
日
年
月
日
说明: 此表一式三份,报告单位、批准单位及县人事局各一份。 此表每年元月初 报批一次,不履行报批手续,不得继续执行。 凡补助对象已就业(含年满18周岁的 非在校生)或死亡,报告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并从就业或死亡的下月起停发补助费 。
(
死者姓名 原工作单位 死亡日期 配偶姓名
)年度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年度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性别 职别 死亡原因 工作单位 供 养 遗 嘱 情 况 及 补 助 意 见 基本工资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基本工资、省津补贴
姓名
性别
与死者 出生年月 关系
居住地点
月补助标准
备注
遗嘱意见
报告单位核实情况及补助意见
遗属人员健在认证表
附件:1
本(异)地居住遗属人遗属人员本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 原供养人姓名 及单位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遗属人员关系所在单位(关系所在单位填写) 单 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遗属人员近期 与报纸日期合 影(用A4纸打印 就行)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遗属人员领取遗属困难补助资格协助认证情况(请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协助认证机构: 遗属人员 情况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或伪造 2、此表请各单位在每年7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遗属人员后及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工资福利股备案。 3、协助认证机构指遗属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居住地的户籍 管理机构。 4、遗属对象为在校学习人员可使用本表或出具在校学习证明;在校学习证明应注明在 校学习人员的学籍档案等信息。
本(异)地居住遗属人遗属人员本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 原供养人姓名 及单位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遗属人员关系所在单位(关系所在单位填写) 单 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遗属人员近期 与报纸日期合 影(用A4纸打印 就行)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遗属人员领取遗属困难补助资格协助认证情况(请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协助认证机构: 遗属人员 情况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或伪造 2、此表请各单位在每年7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遗属人员后及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工资福利股备案。 3、协助认证机构指遗属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居住地的户籍 管理机构。 4、遗属对象为在校学习人员可使用本表或出具在校学习证明;在校学习证明应注明在 校学习人员的学籍档案等信息。
牺牲、病故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现在情况
(在学、待业、临时工作等)
居民户口或农业户口
居住地区
原单位意见
批
准
机
关
意
见
同志病故(因公死亡)后遗属抚恤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根据民政部民优发[1991]12号和福建省人事厅闽人退[1991]126号文件规定,同意发给丧葬费元;抚恤费月计元(其中标准工资元,生活补贴费元,副食品价格补贴元);一次性困难补助费(除病故因公死亡)当月工资照发外发给元;定期定额补助费,
牺牲、病故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牺牲、病故时间
生前职务
入伍时间
入党年月
籍贯
工资情况
行政或
事业
合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
工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
企业
企干级别
工资额
爱人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业
工资情况
合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
工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
企干级别
工资额
生前供养执行。
上述经费由发给。
年月日
备
注
(在学、待业、临时工作等)
居民户口或农业户口
居住地区
原单位意见
批
准
机
关
意
见
同志病故(因公死亡)后遗属抚恤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根据民政部民优发[1991]12号和福建省人事厅闽人退[1991]126号文件规定,同意发给丧葬费元;抚恤费月计元(其中标准工资元,生活补贴费元,副食品价格补贴元);一次性困难补助费(除病故因公死亡)当月工资照发外发给元;定期定额补助费,
牺牲、病故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牺牲、病故时间
生前职务
入伍时间
入党年月
籍贯
工资情况
行政或
事业
合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
工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
企业
企干级别
工资额
爱人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业
工资情况
合计
基础工资
职务工资
工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
企干级别
工资额
生前供养执行。
上述经费由发给。
年月日
备
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需附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Biblioteka 年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月
填表时间:
日
年 月 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填报单位:
死者 姓名 死者离 退休时间 配偶基本工 资总额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配偶工 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死亡 时间
单位:元
死者生前基 本工资总额 享受补助人员 详细家庭地址 与死者 性 别 关系
出生 年月
每月补 助金额
备
注
供养 遗属 及 补助 金额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根据苏人四[1982]54号 徐政人发[2007]230号规定 号规定, 根据苏人四[1982]54号、徐政人发[2007]230号规定,共 难补助, 难补助,月补助金额 元。从 年 月
人享受遗属生活困 (凡六十周岁以上享受补助人员 日起执行。 日起执行。
月
填表时间:
日
年 月 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填报单位:
死者 姓名 死者离 退休时间 配偶基本工 资总额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配偶工 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死亡 时间
单位:元
死者生前基 本工资总额 享受补助人员 详细家庭地址 与死者 性 别 关系
出生 年月
每月补 助金额
备
注
供养 遗属 及 补助 金额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根据苏人四[1982]54号 徐政人发[2007]230号规定 号规定, 根据苏人四[1982]54号、徐政人发[2007]230号规定,共 难补助, 难补助,月补助金额 元。从 年 月
人享受遗属生活困 (凡六十周岁以上享受补助人员 日起执行。 日起执行。
1遗属认证表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协助认证表(表一)
遗属人员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已故退休人 员姓名 遗属现居住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上由遗属人员本人填写,以下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验证机构意见 原工作 单位 性别 出生时间 近照1寸免冠彩色 登记照片
健康状况
派出所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 盖 章 ຫໍສະໝຸດ 月 日街道居委会 年 月
盖 章 日
村委会 盖 章 年 月 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次认证的遗属对象,需由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经 办机构盖
章,说明其生存状况、收入来源及是否参保情况。
遗属人员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已故退休人 员姓名 遗属现居住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上由遗属人员本人填写,以下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验证机构意见 原工作 单位 性别 出生时间 近照1寸免冠彩色 登记照片
健康状况
派出所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 盖 章 ຫໍສະໝຸດ 月 日街道居委会 年 月
盖 章 日
村委会 盖 章 年 月 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次认证的遗属对象,需由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经 办机构盖
章,说明其生存状况、收入来源及是否参保情况。
遗属人员生存认证及未缴纳养老保险认证表-------表样
遗属人员生存认证及未缴纳养老保险认证表
填表人签字:
牺牲病故 干部姓名
上报日期:
性别
牺牲病故 原因及时间
遗属人员 姓名
与死者 关系
出生年月 (年龄)
遗属人员身份证号
编号:
贴遗属人员带有 当前日期标志 的2寸照片
牺牲病故干部工作单位
遗属人员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遗属人员常 用联系电话
遗属 人员 直系 亲属 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贴遗属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协助认证机构
居住地居委 会或村委会 是否健在:
认证 经 办 人:
(公 章)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公 章)
养老保险部 门
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是否缴纳保 险认证
经
办
人:
年月日
说明:带有当前日期标志照片上的当前日期要
填表人签字:
牺牲病故 干部姓名
上报日期:
性别
牺牲病故 原因及时间
遗属人员 姓名
与死者 关系
出生年月 (年龄)
遗属人员身份证号
编号:
贴遗属人员带有 当前日期标志 的2寸照片
牺牲病故干部工作单位
遗属人员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遗属人员常 用联系电话
遗属 人员 直系 亲属 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贴遗属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协助认证机构
居住地居委 会或村委会 是否健在:
认证 经 办 人:
(公 章)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公 章)
养老保险部 门
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是否缴纳保 险认证
经
办
人:
年月日
说明:带有当前日期标志照片上的当前日期要
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表
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表
工作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去世时间
生前扶养人数
生前工作单位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பைடு நூலகம்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经济收入情况
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称谓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户口本号码
补助理由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人符合下列补助对象的第条之规定,可以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符合下列规定的,可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申请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父年满六十周岁,母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参照执行。2、配偶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再婚的。3、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指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死者的弟妹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兄弟姐妹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婚配的。
领取补助时间
终止补助时间
单位意见
年月日
人事部门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年月日
工作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去世时间
生前扶养人数
生前工作单位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பைடு நூலகம்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经济收入情况
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称谓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户口本号码
补助理由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人符合下列补助对象的第条之规定,可以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符合下列规定的,可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申请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父年满六十周岁,母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参照执行。2、配偶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再婚的。3、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指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死者的弟妹未满18周岁的,或已满18周岁尚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时间)的,或兄弟姐妹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尚未婚配的。
领取补助时间
终止补助时间
单位意见
年月日
人事部门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协助认证表(表一)
遗属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已故退休人员姓名
原工作单位
遗属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上由遗属人员本人填写,以下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验证机构意见
派出所盖章
年月日
所在学校盖章
年月日
街道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月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注:此次认证的遗属对象,需由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说明其生存状况、收入来源及是否参保情况。
遗属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已故退休人员姓名
原工作单位
遗属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上由遗属人员本人填写,以下由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验证机构意见
派出所盖章
年月日
所在学校盖章
年月日
街道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月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注:此次认证的遗属对象,需由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说明其生存状况、收入来源及是否参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