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债转股的实务操作关键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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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债转股实操四大关键点(重磅)

刘斌:债转股实操四大关键点(重磅)

刘斌:债转股实操四大关键点(重磅)时隔15年,曾经熟悉的名词“债转股”又回来了,而且迅速成为一个热词。

历史何其相似,现实又如此不同。

在2016年又要整装出发的债转股,到底应该如何实施,才能给银行一份回报,给企业一点动力,给市场多一些余味和想象呢?本文就结合实际,谈谈本轮债转股可能涉及的四大关键操作环节:环节一:谁能“转”?15年前进行的债转股,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因而进行“转股”的企业多是历史债务沉重、资本金历史注入不足、产业长期处于低谷的国企,其中钢铁、煤炭、化工、机械等基础性行业涉及广泛。

本次债转股,如果以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处置银行债务,那么,能够转股较为顺利的企业,将具有如下特点:1、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的企业。

周期性行业的低谷,对债权方是最佳的进入机会,目前全球大宗商品全部处于历史性的下降通道和底部区域,所以包括矿业、有色、航运、码头、造船等在内的周期性行业企业,将是转股的优选。

2、存在账面资产重估增值机会的企业。

由于大量历史较长的企业中一些长期性资产都是按照历史成本计入资产价值的,这样的企业通过重组、投资等行为都可以将其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重估,从而获得更接近市场的净资产价值。

这样的企业进行债转股,只要定价不高,就有好的未来机会。

3、集团性企业的母公司。

母公司的作用是投资和管理下属企业,本部很少经营性业务,但是由于投资扩张等需求,可能承担了大量银行债务。

对于这样的母公司,只要其下属产业发展正常并有行业前景,就可能通过债转股实现母公司的集团股权多元化和治理优化,进而通过子公司的资本运作和上市等方法,实现股权价值的提高。

4、具有产业整合空间的企业。

中国各个主要行业都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过度竞争导致的产业资源分割和利润下滑,通过企业个体努力难以改变,但是如果通过一定规模的产业整合就可能使企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得到体现。

所以,对于那些市场集中度较低的行业,如果通过产业战略分析,可以通过债转股后的集中管理和整合来提高市场控制能力,那么这样的债转股就是十分具有价值的。

债转股的正确操作方法

债转股的正确操作方法

债转股的正确操作方法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债转股这档子事儿。

你说啥是债转股呢?就好比你欠了别人钱,然后人家说行啊,那这钱就当是我入股你的买卖啦!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操作呢。

想象一下啊,你本来欠着一屁股债,愁得不行,突然就有了这么个转机。

债转股就像是给你打开了一扇新的门,让你能从债务的困境中走出来,还能有机会一起把这个事儿做大做强。

那怎么操作呢?这可得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呢,你得和债权人好好商量,人家得愿意把债权变成股权才行啊。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你得让人家看到希望,看到未来能赚钱的可能性。

就像你找个合伙人,你不得让人家觉得跟着你有肉吃啊!然后呢,得把各种手续办好。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得正规,得合法。

就跟你结婚似的,得把证领了,这关系才正式确立呀。

这中间可不能出啥岔子,不然到时候有理说不清,那不就麻烦啦。

再说说这债转股之后有啥好处呢。

嘿,那好处可多了去了。

你想想,债务压力一下子就小了呀,不用天天愁着还钱啦。

而且,多了个合伙人,大家一起使劲儿,力量不就更大了嘛。

不过呢,这也不是没有风险的。

就像你找对象,找好了幸福一辈子,找不好可能就麻烦不断。

债转股之后,如果经营不善,那大家都得跟着倒霉。

所以啊,在决定之前可得好好掂量掂量,别一拍脑袋就决定了。

咱举个例子吧,有个小企业,欠了一屁股债,都快撑不下去了。

这时候有个债权人就说啦,咱别还钱了,我入股吧。

然后大家一起努力,嘿,还真就把企业做起来了。

这不是皆大欢喜嘛!但要是没做好呢,那可能就都亏得底儿掉。

总之啊,债转股这事儿,可得慎重考虑,仔细操作。

这可不是过家家,是关系到你未来发展的大事儿。

你要是弄得好,那就是翻身的好机会;要是弄不好,那可就惨咯。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瞪大眼睛,认真对待,可别马虎了呀!债转股就是这样,有风险也有机会,就看你怎么把握啦!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债转股的操作流程

债转股的操作流程

债转股的操作流程嘿,朋友!你有没有听说过债转股这个概念呀?要是没听过,那可就有点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啦。

债转股啊,就像是一场企业和债权人之间的特殊“交易舞会”,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

咱先来说说什么是债转股吧。

简单来讲,就是债权人把对企业的债权,转化成了对企业的股权。

这就好比你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说还不上钱了,那行吧,你这钱就当入股了朋友的小生意,以后就从债主变成股东了。

那这个债转股具体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得先有个合适的企业和债权关系。

企业要是经营遇到困难,债务负担太重,就像一个人背了太多的包袱,都快走不动路了。

这时候呢,企业和债权人就可能会考虑债转股这个办法。

债权人呢,可能是银行,也可能是其他金融机构。

比如说,有个企业A从银行借了好多钱,现在还起来特别吃力。

银行看着企业A也不是没救,就想,那干脆把这债权转成股权吧。

第二步,双方得进行协商谈判。

这可不像在菜市场买菜,简单地讨价还价就行。

企业得把自己的家底儿亮出来,像什么资产情况、未来的盈利预期之类的。

债权人呢,也得好好评估,这就好比两个人要合伙做生意,得互相了解对方的实力。

企业可能会说:“您看啊,虽然现在我困难,但我有这个技术,还有那些潜在的市场,要是您把债权转成股权,以后肯定能赚大钱。

”债权人这边就会仔细盘算:“你说的是挺好,可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在忽悠我呢?”这中间就得来回地沟通、商量。

第三步,就是要确定转股的价格。

这可是个关键环节,就像在分蛋糕,怎么分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如果转股价格定得太高,对债权人不公平,感觉就像是买了个高价却不怎么值钱的东西;要是定得太低呢,企业又觉得自己吃了亏,辛辛苦苦的资产被低价评估了。

这时候啊,就得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出马了。

他们会根据企业的资产价值、市场前景等因素,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比如说,企业A经过评估,它的资产价值按照一定的算法算出来后,得出一个每股多少钱的结果。

第四步,签订债转股协议。

这协议一签,那可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债转股 注意事项

债转股 注意事项

债转股是指将企业的债务转化为股权,以减轻企业的负债压力。

以下是一些债转股的注意事项:
1.了解政策规定:不同地区和政府机构可能有不同的债转股政策规定,包括资格要求、申
请程序、股权比例等。

在进行债转股之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2.谨慎评估风险:债转股涉及到企业财务结构的调整和股权变动,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在进行债转股之前,应仔细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3.充分沟通协商:债转股通常需要与债权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确保与债权方建立良
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股权比例协商:在债转股过程中,需要确定债务转化为股权的比例。

这一比例对于企业
和债权方都非常重要,应当通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

5.股权结构调整:债转股可能会对企业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在进行债转股之前,应当仔
细考虑和规划股权结构调整,以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发展。

6.注意法律法规:在进行债转股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法、公司法等。

确保整个债转股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债转股注意事项,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意见和咨询。

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

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

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债转股是指企业或个人债务转换成股权,同时受益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在经济下行周期,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逾期贷款,债权人加大追债力度的情况下,债转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资金管理工具。

本文将介绍债转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债转股的流程1.检查借款人资质借款人需要将其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材料提交银行或者债权人评估其是否符合要求。

2.签订债转股协议及信托协议如果借款人符合要求,银行或债权人将要求借款人签订债转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信托协议等合同。

此时银行或债权人将以股权为担保,以分期付款形式进行逐渐实现。

3.股权转让借款人将其股权以及相关权益转让给债权占有者,以便还款。

股权转让后,债权转化为股权,并加入借款人的股东列表。

4.资金划拨银行将贷款账户中的贷款金额划转至借款人开设的新股东账户,以便借款人分配股份。

5.注册新股东银行或债权人将借款人的股份转让和让渡的相关事宜报告给公司注册部门,注册公司新股东,申请股权转让。

6.股权评估银行或债权人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股权评估,以便合理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

7.法律审批银行或债权人会请律师审核股权转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8.做好相关手续银行或债权人将协助借款人做好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公司重组、发行股份等。

银行或债权人在进行债转股之前需要详细检查借款人的资质和财务情况,以确保其具有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

银行或债权人应将债转股协议和信托协议详细阐明,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误解。

股权转让和资金划拨必须遵守国家法规,遵循标准操作程序。

股权评估应该由专业机构进行,以排除任何不当议价的可能性。

债转股涉及许多法律方面的检查,银行或债权人应聘请合适的律师进行审批。

在进行债转股之前,公司必须规划其相关手续并确保全部达成。

这需要相关人员的配合和组织协调。

总结:债转股是一种有风险的资金管理方式,但它仍然是一种在合适情况下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的方法。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
1. 引言
债权转股份是指债权人将债权变为股权的一种交易形式。

本指引将介绍债权转股份的实务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实务操作步骤
2.1 确认债务人的资产状况
在进行债权转股份之前,债权人应先确认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清单和债务清单等。

2.2 约定债权转股份的条件和比例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就债权转股份的条件和比例达成一致,并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

2.3 基于约定,进行债权转股份的资金调整
根据债权转股份的条件和比例,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相应的资金调整,确保债权转股份的顺利进行。

2.4 申请股权转让登记
债权转股份完成后,债权人应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权转
让登记,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注意事项
3.1 合法合规
在进行债权转股份的实务操作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应遵守相关
的法律和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3.2 信息披露
债权转股份涉及到债务人的股权变动,应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以保护各方的利益。

3.3 风险评估
在进行债权转股份之前,债权人应充分评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和发展前景,以确保债权转股份的风险可控。

4. 结论
本指引介绍了债权转股份的实务操作指引,包括确认债务人的
资产状况、约定债权转股份的条件和比例、进行资金调整等步骤,
并强调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和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完成以上指引,总字数为145个。

如有其他需要,请随时告知。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

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指引概述债权转股份是一种常见的企业债务解决方式,它涉及将债权转换为股份来清偿债务。

本指引旨在提供关于债权转股份的实务操作建议。

步骤第一步:审阅公司章程和股权投资合同在进行债权转股份之前,有必要仔细审阅公司章程和股权投资合同,确保了解有关债权转股份的相关规定和限制。

第二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在进行债权转股份之前,建议与债权人进行积极的协商,以确保他们同意将债权转换为股份。

这可能涉及讨论债权转股份的比例和其他相关条件。

第三步:决策机构的批准确保债权转股份的决策得到决策机构的批准,例如董事会或股东会。

相关决议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第四步:制定转股协议制定转股协议是债权转股份的重要步骤。

该协议应详细说明债权转股份的比例、转股价格和其他相关条件。

协议必须由相关当事人签署并保留备份。

第五步: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执行债权转股份的相关法律程序是必要的。

这包括提交必要的文件和申请,确保债权转股份的合法有效。

第六步:执行债权转股份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执行债权转股份的程序。

这可能涉及将债权人的债权金额转换为相应的股份数量,并进行相应的股权登记。

注意事项- 在债权转股份过程中,请务必遵循公司章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与债权人的充分沟通和协商是成功进行债权转股份的关键。

- 相关的文件和协议应进行彻底的审核和签署,以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 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所进行的债权转股份符合法律和财务要求。

以上是债权转股份实务操作的指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债转股的注意事项

债转股的注意事项

债转股的注意事项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们来聊聊债转股的注意事项呢。

债转股哇,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不就是把债权转成股权嘛,但这里面的门道可多啦!首先呢,企业在考虑债转股的时候呀,一定要清楚自身的财务状况到底咋样呢?哎呀呀,这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呀!如果企业本身已经病入膏肓,只是想通过债转股来暂时逃避债务,那可不行哦!这就像是给一个绝症患者打一针强心剂,只能缓一时之痛,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呢!
再者呀,债权的估值可是个大问题呀!哇,怎么确定这个债权到底值多少股权呢?这可不能随便瞎定个价就了事啊!需要有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并且要遵循市场的规则呢。

不然的话,一方觉得吃亏,一方觉得占便宜,这合作可就没法愉快地进行下去喽!
还有哦,债转股之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很关键呢。

原来的债权人变成股东了,那他们在公司里的话语权怎么分配呀?哎呀,这是必须要提前商量好的事情呢!要是在这方面产生分歧,那公司内部可就乱套啦!
另外呢,对于投资者来说呀,要注意转股之后的退出机制呀!总不能一直把钱困在里面吧?万一哪天想撤资了,怎么撤呢?这都是需要考虑清楚的点呀!债转股呢,虽然是一种解决债务问题和优化企业股权结构的好办法,但这些注意事项要是不重视起来呀,那可就容易出大问题喽!大家可一定要谨慎对待呀!。

国有企业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债转股流程及注意事项
哎呀呀,国有企业债转股可不能瞎搞哟!这其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那是相当重要!
先说流程,就像搭积木一样,得一块一块来,不能乱了套。

首先得进行严格的评估,把企业的资产、债务啥的都算清楚,这好比给企业来个全面体检!然后呢,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就像给企业找个得力的合作伙伴。

接着,签订详细的协议,把各方的权利义务都规定得明明白白,可不能有模糊的地方,这就像立军令状一样!再然后,进行股权的转换和资金的注入,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就像给干涸的土地浇上了水。

再讲讲注意事项,这可马虎不得!你想啊,要是不谨慎,能行吗?不能只看眼前利益,得长远考虑,就像下棋一样,要多看几步。

而且,选择合作伙伴得擦亮眼睛,别找那些不靠谱的,不然就像上了贼船!还有啊,债转股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得优化,不能还是老一套,这就如同给房子重新装修,得有新样子。

另外,风险防控要做好,随时关注市场变化和企业运营情况,不能掉以轻心,这就像开车要时刻注意路况一样。

总之啊,国有企业债转股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流程要清晰,注意事项要牢记,这样才能让企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流程与操作要点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流程与操作要点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流程与操作要点债转股是一种金融工具,旨在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并促进企业发展。

债转股投资协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债权人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要点。

本文将介绍债转股投资协议的一般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债转股投资协议的一般流程1. 确定双方意愿:债权人和债务人首先需要明确各自的意愿,通过协商确定是否进行债转股及转换比例等关键事项。

2. 协商议定:双方协商讨论并达成一致,确定债转股的详细条款,例如转换比例、股权期限、股权种类等,以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资产评估和尽职调查:债权人可能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和尽职调查,以确定债务人的真实资产情况和潜在价值。

4. 股权确认:根据协议约定,债权人将债权转换为相应的股权,并办理相应的股份变动手续。

5. 股份过户:债务人或其代表需要将相关股份过户给债权人或其指定的股东,确保债权人获得符合协议约定的股权。

二、债转股投资协议的操作要点1. 详细约定转换比例: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转换比例是核心内容之一。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明确约定债权转换为股权的比例,以及对应的股份种类和数量。

2. 确定股权期限:债转股后,债权人获得的股权应有相应的期限。

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股权期限,以便债权人能够在一定时间内行使相应的权益。

3. 规定股权行使条件:债转股后,债权人成为债务人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权行使权利。

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行使条件,例如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等。

4. 约定退出机制: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债权人退出投资的条件和方式,例如IPO上市、股权转让等,以便债权人在合适的时机退出并获取收益。

5. 附加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债转股投资协议可以增加一些附加条款,例如股权转让限制、投票权约定等,以进一步保护双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债转股投资协议的流程包括确定双方意愿、协商议定、资产评估和尽职调查、股权确认及股份过户等步骤。

在操作要点上,关键是明确定转比例、股权期限、股权行使条件,同时约定退出机制并根据需要增加附加条款。

解读“债转股”―――债转股成功的关键

解读“债转股”―――债转股成功的关键

解读“债转股”―――债转股成功的关键【摘要】债转股是指企业通过债务转换为股权的方式来降低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的一种融资方式。

其意义在于能够减轻企业债务压力,促进企业发展。

债转股的操作流程包括债权人协商、确定债务转股比例、签订协议等步骤。

债转股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企业的发展潜力、股权结构、债务负担等因素。

对于风险管理,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控制转股比例、谨慎选择合作方等。

在实施债转股过程中,企业需谨慎把握各个环节,以确保转型的顺利进行。

债转股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只有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取得成功。

【关键词】债转股,成功,关键因素,风险管理1. 引言1.1 引言债转股是指企业将部分债务转换为股权的一种操作方式,是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举措之一。

债转股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债转股的实施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密切合作,通过协商达成债务转股的具体方案。

债转股的操作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债转股成功的关键在于把握好时机,选择适合的转股对象和实施方案,确保股权转移的稳定和有效。

本文将深入解读债转股的定义、意义、操作流程、成功的关键因素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债转股的定义债转股是指企业通过借贷债务转变为股权融资的一种方式。

在债转股过程中,企业将持有的债务债券以一定价格折价转换为公司股票,从而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增加股东权益。

债转股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企业通过债务转股,实现从债务融资向股权融资的转变。

这种方式既可以减轻企业的偿债压力,也可以为企业引入新的股东,带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债转股的实施需要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确定债务折价比例和股票发行价格等具体细节。

在完成债转股后,企业的负债水平会下降,财务状况会有所改善,同时股东结构也会发生变化。

债转股具体实施方案介绍

债转股具体实施方案介绍

债转股具体实施方案介绍债转股是指企业债务转为股权,通过债务重组来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债转股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债务处理方式,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债务结构、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债转股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介绍。

一、债转股的基本流程。

1.确定债转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企业应首先进行债务风险评估,确定债转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债务期限等方面的分析,以确定债转股的实施意义和可行性。

2.制定债转股方案。

企业应根据债务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制定债转股的具体方案,包括债务转股比例、股权分配、股权管理等内容。

3.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

企业应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债转股方案的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4.完成股权登记和股权转让手续。

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债转股协议的约定,完成股权登记和股权转让手续,确保债转股的合法有效。

二、债转股的注意事项。

1.合法合规。

企业在进行债转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债转股的合法合规性。

2.保护债权人利益。

在债转股过程中,企业应充分尊重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进行平等协商,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合理确定债转股比例。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债转股比例,避免对企业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4.加强信息披露。

企业在进行债转股时,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股东和债权人公布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

5.合理安排股权管理。

企业在完成债转股后,应合理安排股权管理,确保股权的合理流转和有效管理。

三、债转股的效果评估。

1.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债转股后,企业的负债结构和资产负债表将发生变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债转股后,企业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包括股东权益、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

3.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

债转股能够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纯干货:债转股的要点及操作实务解析

纯干货:债转股的要点及操作实务解析

纯干货:债转股的要点及操作实务解析一、什么是债权转股权根据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债转股的涵义为:“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1、公司制企业债转股的形式(1)不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只发生股东的变更。

这种情况只能在公司股东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债权人,从而折抵债务,这种转让可能在股东之间,也可能在股东与股东以外。

简明一点的意思,就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的收入,冲抵债务。

(2)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即增加股东或股东股权,也就是债权人对公司(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投资,从而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例如甲公司拥有对A公司的债权100万元,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A公司股东为乙公司。

现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债权100万元增加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则债转股后,A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甲和乙均为A公司股东。

(3)企业改制时的债权出资。

债务人为非公司企业法人时,利用其转制为公司的机会,债权人作为出资人,将债权作为拟设公司的投资,待公司成立后取得相应股权。

《办法》中的债转股指的仅是第2种情形,债转股属于增资,且不适用于债权人以其拥有的第三方的债权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且债转股不适用于公司设立,只适用于公司设立之后的增资,因为在被投资公司设立之前,由于此类债权没有相应的法律主体不可能存在,因此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公司设立。

2、上市公司的债转股《办法》不仅规定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进行债转股,而且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也可以债转股。

因此,上市公司的债转股在工商局层面也具有可行性。

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增资除了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外,均需要证监会严格的审核程序。

【实务】破产重整企业实施债转股的六个关键

【实务】破产重整企业实施债转股的六个关键

【实务】破产重整企业实施债转股的六个关键破产重整企业实施债转股的六个关键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亟须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挽救危机企业,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绝大多数企业实施破产重整时,均采用债转股方式降低企业负债率,改善资产负债表,提高债权清偿率,从而有利于企业筹集新资金、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近两年,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关于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意见》《关于做好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破产重整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创造了良好机遇。

但在债转股实践中,始终存在债权人积极性不高、实施进程不顺畅等困难,为破解难题,有必要解决如下六个关键性问题。

第一,区别对待不同类型债权人,在尊重选择权的前提下,依法适用“法定多数决”和“强裁”规则。

破产重整企业的债权人类型呈多元化,包括银行、财务公司、委托贷款债权人、融资租赁债权人、经营性债权人、其他普通债权人等。

在实施债转股时,面对不同类型债权人,债转股方案的设计只有体现差别性,才能获得各债权人的支持。

以“东北特钢”重整案为例,其债转股方案对于经营类普通债权人、债券类普通债权人和金融类普通债权人的偿债方式与比例作了不同安排。

如,对金融类普通债权人原则上实施债转股;但对经营类普通债权人和债券类普通债权人超出50万元的债权部分,赋予其选择权,可选择一次性22%现金清偿,也可选择债转股。

债转股的法律性质为“以股抵债”或“以债作股”。

一旦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个别清偿行为将被禁止,相关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中止,所有债权债务概括清理。

债转股方案作为重整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其表决、批准事宜应遵守《企业破产法》有关“法定多数决”和“强裁”的规则。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4条和第87条的规定,重整计划应分组表决,同一表决组债权人通过重整计划时,需满足人数和债权额两个要件,即: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同意计划的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债转股成功关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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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成功关键一、债转股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所谓债转股,实际上就是将企业所欠的银行债务转换成股权,使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股东,而企业则由债务人变成持股人的公司。

债权转股权有三种途径:1.是直接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

2.是银行将债权卖给第三方(如amc),第三方再将这一笔债权转为股权。

3.是银行将股权交给amc,由amc管理,银行再从amc处获得股息和分红。

问题是银行能否直接持股,这点各国均持谨慎态度,在实践中也不一致:日本、德国的银行可以投资实业,英国和美国不可以,但在美国的破产法中也允许银行在企业陷入困境时可以将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不过银行不能长期持有,在限定时间内应将其转让。

我国之所以立法禁止商业银行直接持股,主要出于两点担心:一是持股银行与企业互相包庇,银行过度援助企业,以致于与企业同归于尽(最终损失的仍是国家);二是一旦债转股企业没有激活,发生企业清盘,银行若持有债权则可优先受偿,而股权只能最后受偿,银行损失更大。

我们倾向于由银行直接管理股权,把“较好”的不良资产变成股权,剩余的不良资产交由amc处理。

理由:1.amc不具有存续性(原因详见后文),不能管理股权;2.“较好”的不良资产可能变好,银行投资有利可图,而amc为独立法人,其利润与国有银行关联度不高;3.银行需要自己的关系客户,才能在未来的银行竞争中立足。

鉴于此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各自成立了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立法人)来专门从事不良金融资产的经营,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二)资产管理公司最有可能是国家所有。

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具体方法是将不良贷款和资产从有问题的银行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

理论上讲,该公司可以由国家、私人拥有或资助。

不管它的结构特点如何,该公司有一个明确的任务,即先把所有的不良贷款转成资产,然后把这些资产变成易销售的资产,最后卖掉。

资产管理公司所有制形式最可能是国家所有,理由:1.我国特殊的银企关系或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特殊性决定了处理这些不良资产的责任理应由政F来承担。

债转股的实务操作关键点

债转股的实务操作关键点

王健律师:债转股的实务操作关键点(一)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所导致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上至国家下到个人都有负债的表现,债务本身是资产经营性流通一种表现,负债状态本身无可厚非,甚至负债能力高的企业往往其预期盈利能力也高,完全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

但是,负债数额超出偿债能力,原本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波动,引发预期风险,相关利益人就有必要采取行动对债权债务关系重新调整,国家机构也根据法律参与到负债能力判断和解决债务的程序中,对此技术性操作更是需要专业人(律师、会计师)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各种的方案最终达到债务消亡。

各种主体在被评议为“债务危机”的标准有所不同,对企业而言,资不抵债成为债务危机的评判标准;对国家而言,是债务外债清偿率指标,即一个国家在一年中外债的还本付息额占当年或上一年出口收汇额的比率。

一般情况下,这一指标应保持在20%以下,超过20%就说明外债负担过高,可认定为“债务危机”出现。

总而言之对企业而言,破产标准与企业(或者其他主体)财务危机临界点的关系密切。

(对银行业担保业评判另有标准)? 常见债务解决方式:? ? (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中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 ? (二)诉讼清偿债务。

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

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

会计实务:新的会计准则下债转股的确认和计量

会计实务:新的会计准则下债转股的确认和计量

新的会计准则下债转股的确认和计量一、相关概念本文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1.债转股&#8218;专指债务重组时将债权转为股权&#8218;将债务转为资本&#8218;其他情况下的债转股&#8218;比如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等&#8218;本文不涉及。

2.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8218;相当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如果债权人在债转股前已对债权的应收利息等进行确认并计入收入纳税&#8218;计税成本则应包含挂账的应收利息等。

但是&#8218;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不包含按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已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坏账准备。

3.股份的公允价值&#8218;如果债转股时债权人接收的是上市股票&#8218;重组时上市公司股票的市价即为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仅债权人是上市公司&#8218;而债务人不是上市公司&#8218;则债权转换的股票和股权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取得股票的面值总额或债务人应记入“实收资本”的金额×(经审计确认的转股前债务人净资产÷转股前债务人股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4.税&#8218;除另有说明外&#8218;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二、相关规定1.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8218;债转股时:(1)债务人应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8218;股份公允价值与股本之间的差额&#8218;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8218;计入当期损益。

(2)债权人应将享有股份有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取得股权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8218;债权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8218;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8218;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8218;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转股权实务操作指引 债转股操作程序

债权转股权实务操作指引 债转股操作程序

债权转股权实务操作指引债转股操作程序债权转股权操作指南首先,被投资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以形成决议同意债转股事项,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权人拟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需经批准,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然后,被投资公司应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债权人拟用于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接着,被投资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形成确认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资金额、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内容的决议。

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对债权人以合同之债转为股权的,尚需签订《债权出资承诺书》。

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以及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投资公司对债转股会计事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被投资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办理债转股验资业务,并出具验资报告。

被投资公司办理相关以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书。

最后,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债转股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则:首先,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应经被投资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程序表决通过。

其次,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需经批准,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债权人应与被投资公司协商一致确定债转股的债权,在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股权协议》中加以明确,并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以债转股方式出资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债权人拟以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高于债权评估价值。

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仅适用于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之时出资。

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六)对于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债务人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并决定债权的作价出资金额。

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

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

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在新媒体时代,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手段,正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将对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的背景、意义、实施策略以及实践案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背景与意义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是指一家公司通过将其所发行的债券转换为自家股份的方式,降低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的意义愈发凸显。

债转股操作有助于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资产质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实施策略1.政策与法律环境分析企业在实施债转股操作前,应对相关政策与法律环境进行深入分析,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同时,关注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策略,规避法律风险。

2.财务状况评估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的实施需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状况。

通过对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关键指标的分析,评估债转股操作的可行性及潜在风险,为企业制定合适的操作方案提供依据。

3.股权定价与转换比例确定股权定价与转换比例是债转股操作中的核心问题。

企业应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股权定价与转换比例,以保障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4.资本结构优化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的最终目的是优化资本结构。

企业应通过债转股操作,降低负债率,提升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三、实践案例以某大型制造企业为例,该企业在面临高负债率、低现金流的困境下,通过全资公司债转股操作,成功实现了资本结构的优化。

具体操作如下:1.政策与法律环境分析:该企业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债转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关注政策动态,为后续操作提供政策支持。

2.财务状况评估: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关键指标的分析,评估出债转股操作的可行性。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方案。

3.股权定价与转换比例确定:该企业结合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了股权定价与转换比例。

震裕转债转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震裕转债转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震裕转债转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嘿呀!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震裕转债转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首先呢,咱们得搞清楚啥是震裕转债转股。

简单说,就是把手里的震裕转债变成股票啦!
那流程是咋样的呢?1. 你得先去看看相关的公告呀,了解转股的具体时间和条件呢。

这可重要啦,错过了时间可就不好办啦!2. 然后呢,打开你的交易软件,找到转股的操作入口哇。

3. 按照提示输入相关的信息,比如转债代码、转股数量等等呀。

哎呀呀,可别填错了哟!4. 最后确认提交,就等着转股成功啦!
接下来咱们再说说注意事项!哇塞,这可不少呢!
第一,转股价格得搞清楚哇!它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呢,如果有调整,你得留意呀!第二,转股可不是随时都能进行的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操作呢。

第三,转股之后,股票的交易规则和转债可不一样啦,你得心里有数呀!第四,哎呀呀,还要考虑市场行情呢,如果股票走势不好,转股可能不是个好选择哟!
总之呢,震裕转债转股这事儿,可得慎重对待呀!多了解多琢磨,才能做出明智的决定呢!你说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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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律师:债转股的实务操作关键点(一)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所导致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上至国家下到个人都有负债的表现,债务本身是资产经营性流通一种表现,负债状态本身无可厚非,甚至负债能力高的企业往往其预期盈利能力也高,完全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

但是,负债数额超出偿债能力,原本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波动,引发预期风险,相关利益人就有必要采取行动对债权债务关系重新调整,国家机构也根据法律参与到负债能力判断和解决债务的程序中,对此技术性操作更是需要专业人(律师、会计师)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各种的方案最终达到债务消亡。

各种主体在被评议为“债务危机”的标准有所不同,对企业而言,资不抵债成为债务危机的评判标准;对国家而言,是债务外债清偿率指标,即一个国家在一年中外债的还本付息额占当年或上一年出口收汇额的比率。

一般情况下,这一指标应保持在20%以下,超过20%就说明外债负担过高,可认定为“债务危机”出现。

总而言之对企业而言,破产标准与企业(或者其他主体)财务危机临界点的关系密切。

(对银行业担保业评判另有标准)常见债务解决方式:(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中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二)诉讼清偿债务。

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

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

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破产还债。

当债务企业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依法及时地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保证自己的债权最大限度地满足。

(四)兼并清债。

兼并清债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以现金购买或者以股份交换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将其他企业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资格或者对其他企业形成控股,以改变其法人实体,而由存续企业或控股企业对被吸收企业或被控股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的方式。

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

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则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

(六)申请债权保全。

债权保全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任意处分其财产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依法申请有权机关采取相应措施,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保证自己债权实现的方式。

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七)行使担保物权。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中国<担保法>规定在债权之上可以设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押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担保物并以其价金优先受偿。

在缓解或解决债务危机方面,有三项因素至关重要:①有利的产业经济环境,包括该产业市场周期和实际筹资成本;②债务人或实际控制人作出有力而持续的调整努力,其内涵包括促进交易各方的心理稳定以及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并从根本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③股东可以提供充分的外部资金流量额,扭转高付息资金使用比例,发掘新的融资渠道,促进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形式。

以下,笔者访谈中对“债转股”的方案提出一些问题和解答所构成,其核心由咨询谈话笔录为主线,笔者仅仅进行整理形成(略加自己观点),由此会不会存在知识产权之类质疑,使先进性理念无法“脱颖而出”。

如否,亦有匿影藏形之嫌,和冒怀璧其罪之险,再三犹豫后抛开繁文缛节之拖累,形成“疑似”侵权类文章,以供分享。

目前、债转股作为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一种重要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优势在于:1、避免企业走向破产,债权人利益受损失。

2、避免企业优良资产贱卖。

3、避免企业职工权益受损,人员流失。

4、债权人集合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企业现有资产使其效能最大化,使企业起死回生,有利当地社会稳定,往往还可以带来意外惊喜。

5、解决债务的成本相对较低。

6、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必要时产业转化,带来新的理念和生机。

6、通过债转股,完善现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置各级监管机构,可去除原企业管理症结,各债权人组成的决策层执行层可以防止“道德风险”。

在实践中,政府、管理人、原出资人,债权人以及破产法院身份地位的不同,各自利益点不同,关注点的不同,会对整个“债转股”方案设计和执行力带来影响,由此会对原本积极市场化解决债务的方式长时间的决而不议,议而不定,定而不行。

现有必要在实践中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正是带着种种疑问本人随相关人士向国内“债转股”走在前沿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教,笔者根据谈话笔录形成如下正文,尽量可以解决债转股的基本面上普遍困惑问题。

进而,对于非破产重整类企业应对债务危机,企业间收购行为等等,亦应有不尽收获。

咨询内容大致如下:法律程序问题:1.目前债务人企业处于重整程序中,为实现“债转股”,是继续重整程序还是转为和解程序?“债转股”方案可否以重整计划草案形式提出?解答如下: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已经达成协议,由破产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破产程序,法院裁定后,可以转为“和解程序”解决。

2.何种状况下,适用债转股方案设计?解答如下:债转股是无奈之选,管理人设计方案,法院裁定方式裁决方案实施应视为“重整程序”,一般来讲,考核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50%,不选择该方式,清偿率一般在20%-30%之间会选择“债转股”方案较为适宜。

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债权人实现清偿率到20%-30%可视为债转股方案实施较为满意。

3、按照规定,法院可以在债权人未通过方案下,以强制裁定方式实施,债权人对于方案提出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解答如下:法院强裁方式不合适,将来各债权人都是企业股东,强制通过,各债权人没有充分准备对企业今后经营抱有信心,会带来更为严重的不利后果,应当由债权人会议来决定是否实行债转股,由管理人说明方案对个利害关系人有利之处,一般来讲,如果走向破产,大多数债权清偿率低于20%,各表决组都会同意这个形式,债权人也有自己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是对优先债权需要做较大工作,并且对于优先债权有例外的安排,例如:股权比例提高,新公司对该债权部分担保等等。

二、“债转股”方案内容问题:无论形式上是重整计划还是和解协议,“债转股”方案应包括什么内容?有无样板?解答如下:现有企业基本情况,资产状况,债务状况,财务基本信息,主业产品市场状况,转股后企业欲聘任管理层人员基本情况,债务相对应股权的安排,经济效益的预测,未来企业发展前景预测。

三、方案表决及债权处理1. 优先债权可否做“债转股”处理?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优先债权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优先债权可以作出债转股的处理。

视情况而定,可以用资产优先清偿一部分债权,剩余转普通债权,可以由新公司提供一定比例担保,可以现对于普通债权提高持股股权比例,增加优先债权在新公司管理层人员构成等等方式。

2. 职工债权可否做“债转股”处理?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职工债权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一般职工债权不作为债转股处理,为了社会稳定,当地的做法是政府出面用政府基金垫付职工工资,再由政府出面行使优先职工债权偿还之前所付。

3. 税款债权可否做“债转股”处理?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税款债权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税款不能也不宜作为债转股处理。

4. 普通债权人做“债转股”处理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普通债权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会议表决方式,签署确认文书,在会议期间,做好普通债权人的工作主要是阐明利害,顺利通过会议表决,如果有个别干扰会场的情况,可让法警现场执行监督。

也可以再分组开会表决,并对会场纪律和表决程序作出说明。

5. 共益债权可否做“债转股”处理?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共益债权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可以做。

具体参照普通债权处理方式。

6.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

因此无需全体债权人另行签署“债转股”协议或文件。

对否?解答如下:一般来讲,债转股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依据通过方案下发裁定书,形成效力司法文件。

无需再签订债转股协议。

7. 实施“债转股”时,债务人财务记账如何调整?工商登记是否可以不变更债务人注册资本金额,将全部债转股计入资本公积,在债转股协议或方案中表述同出资人享受同等权益?解答如下:增加注册资本金,需要计入资本公积金之后增股这个方案涉及到税款缴纳,可以在原注册资本不变的原则上,裁定转股方案,交由工商登记变更。

工商总局和法院专门有一个司法协助的文件(会议纪要),另外参照国家工商总局计划出台债转股登记办法-。

方案是:原出资比例不变,对于债转股直接进行出资比例和人员的调整裁定,由法院持裁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股份。

8.债务人实际控制人违法对外融资,违法出售资产,个别清偿等如何处理?解答如下:当地政府一般会在破产同时利用刑事手段控制破产企业负责人,对于融资部分,未超出国家规定利息的计入债权,超出部分不计入债权,个别清偿部分擅自出售企业资产的,按照刑事法律规范解决。

9. 同一类债权中债转股比例可否有所区别?例如: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中,有些对设备享有担保权,有些对土地享有担保权,因设备与土地价值变化有区别,债权实现比例也不同,是否可以给予土地担保债权较高的转股比例?如果不同的转股比例以担保财产(变现价值)评估结果为依据,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二款(五)项“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解答如下:例如:土地优先权和设备优先权虽在一组,但是,比例应当有所不同,具体做法是:设备优先债权人对设备拍卖所得先行得到部分赔付,然后剩余债权转为普通债权,土地优先债权比例视情况适当高于普通债权也可以。

“公平对待”不等于“同一对待”。

四、原有出资人权益相关问题:1.实施“债转股”时,债务人的原有出资人除依法表决外,还需履行何种手续或签订何种文件?原有出资人对“债转股”方案可能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解答如下:原有出资人的股权为零,这一点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表述,债转股不涉及到原出资人继续占有股份,把原有出资人股份依法通过裁定转让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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