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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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权限 (1)

第三章组织架构、职级、薪级 (2)

第四章员工招聘 (4)

第五章员工任用 (7)

第六章干部管理 (14)

第七章绩效管理 (16)

第八章薪酬管理 (17)

第九章培训管理 (18)

第十章员工发展管理 (20)

第十一章劳动合同管理 (22)

第十二章假期管理 (24)

第十三章工作纪律与监察 (27)

第十四章劳动安全管理 (32)

第十五章信息管理 (32)

第十六章附则 (34)

附件: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

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包含内容

规定所指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员工招聘、干部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假期管理、纪律与监察、信息管理等范围的管理规定。

三.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科技有限公司。

四.定义

1、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在本公司从业、且领取公司报酬,任何等级别均统称为员工,包括正式录用之员工及试用期间新进员工。

2、本规则所称管理层员工,系指由《科技有限公司》非计件工资、非直接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

五. 附说明

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集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为编写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一. 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等有关事项。

二.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定;

2.设立职能部门的核定;

3.人员编制的核定;

4.薪酬方案的核定;

5.奖惩方案和特殊贡献奖的核定;

6.培训计划的审核;

7.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员编制、薪酬方案、培训计划,对违规者进行处理;

9.接受并处理员工的投诉、申诉、检举、控告。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上列管理权限对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章组织架构、职级、薪级

一. 包含内容

本章包含公司现行组织架构、员工职级、薪级、人事业务分工与权限等范围的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科技有限公司。

三.内容

4.1 组织架构架构构成

1. 公司组织架构按照年度计算版次,每年年度战略会议、人力资源规划时确定当年的组织架构是否变化,如没有变动,新的一年沿用原有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的变动需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布。

2.公司实行由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辖部门、车间、班组等三级行政单位组成。

3. 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运作。

4. 公司在各分管领导之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具体见下属组织架构图)。

5.公司各部门设经理、主管各一名。部门主管对经理负责,如经理职位空缺,主管对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有职位空缺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临时代理人。

6.各部门的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说明书》。

附表3.1

公司组织架构图

4.2 职级与薪级

1.职级与薪级的划分:职级与薪级对应,职级须有相关资历并经公司聘用相应的职务/职称,具体见《薪酬管理办法》中“职级与薪级划分对照表”/《一线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2.各部门所有的职位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职位分析,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定,各岗位职责详见《部门/岗位说明书》。

3.公司所有职位之员工的级别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员工分等定级规定》进行评定。4.同一行政级别中所有不同类别,不同职(薪)级之员工、原则上其福利待遇与行政待遇一致,个别项目以另行有关制度规定为准。

4.2 人事业务分工及极限划分

1.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

1)、本制度规定由总经理核定的人事事项须经领导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2)、领导班子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例席会议的总经理助理负责记录,出席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遇有突发或紧急变故事项时,可由领导班子成员任何成员提议临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2.公司人事权限分为提拟权,审查权、核定权及报备四种授权,根据人事业务情况及责任大小分别授权给相关部门主管/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所有人事业务均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无效结果。

第四章员工招聘

一. 包含内容

本章包含公司员工招聘的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科技有限公司

三.内容

3.1 人力资源规划

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本部及所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快速发展之人才保障。

各部门每年年末均应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一年度《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见附表1),包括人员编制计划、薪酬变动计划和培训计划。3.2.招聘工作实施

人员招聘工作统一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3.招聘原则

3.3.1 不予聘用: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规定不得聘用者;

2.经过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者(如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3.曾在本公司及所属部门被开除、解聘或曾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4.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3.3.2 回避原则

1.原则上禁止集团内部、公司高管介绍与其有关系的人员入职。如无法回避,须经经营班子会议讨论通过。除经集团或公司批准的,各公司/部门不得招收录用本公司员工的亲属以及与本公司构成上下级监督或利益关系的上级单位员工的亲属。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配偶、姻亲和直系血亲关系;

2.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个部门任职,绝对禁止直属上下级;

3.亲戚,朋友不能有上下级直属关系;

4.同一部门,同一地区的人员分布要适宜,以避免过分的老乡观念,亲朋之别,裙带关系和小团体。

4.招聘程序(具体流程见附流程图4.1《员工招聘流程》)

4.1 用工申请

1.各部门根据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公司批准的人员编制或人力资源计划,当原有职位空缺或增添新职位时,须提前30天填写《职位招聘申请表》(见附图表4.2),按照《DD 人事业务分工及权限划分表》报批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招聘。

2.人力资源部须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岗位需求状况,及运用人力资源政策来复核各部门的用工需要,如用工申请不符合实际时,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受理。

3.用工申请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内部调配(竞聘)或组织对外招聘。

4.2 招聘:

根据不同职位的需求,人力资源部确定招聘方式。招聘方式可分为外部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猎头等)、内部竞聘。为确保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原则上能内部门招聘(竞聘)的,不对外招聘。

4.2.1 外部招聘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用工申请作出统一招聘计划,为加强招聘效果,人力资源部视情况许可,可邀请用人部门参加现场见工,各位见工面谈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见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藉口迟到或缺席。

2)、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及国家劳动法用人相关规定,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对应聘人员以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人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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