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电子版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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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责任项目:

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本着合作共赢之目的订立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采购用于项目,合同金额为(含税、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价款元,可抵扣增值税为元)。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11月8日,签订地点:市区,履行地点:市区。

第一条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清单另附)

第二条质量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最新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与合同目的。

规格型号:详见货物清单。

(二)技术要求

执行GB13295-2013标准,压力等级PN25,内衬硅酸盐水泥,外涂层为锌涂层加高氯化聚乙烯防腐涂料。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乙方应根据买卖标的的性质与特点,采用符合国家或主管部门包装标准制作的,可以充分保障买卖标的的运输与吊装安全的包装物。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计划提前 7天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提前生产备货。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发票提供: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含装、运等费用)的发票,发票的开票单位必须为乙方单位,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所有货物指定接收人为,其它人签字接收一律无效。

6、保险:乙方办理,费用自理。

第五条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第六条供货及验收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作初步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等验收,该验收合格不应视为货物内在品质的合格,也不能因此免除出卖人的质量保证义务。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若乙方对于甲方的验收结果或质量异议不予认可,则甲方可以单方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第三方的检测结果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交货。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及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等。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验收,甲方可聘请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履行监督责任,对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进行认可。

第七条付款

1、(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乙方必须在每次付款前 1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与结算金额(含装、运、卸等费用)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才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发票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票的开票单位必须为乙方单位,抬头单位必须为甲方单位,并按照实际供货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货款汇给乙方合同

第八条质保以及相关约定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应对由于货物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事故负责,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接收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 5 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 5 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费用,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在甲方所使用目的区域内不得侵犯第三人享有的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另行支付甲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7、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不具有人身危害性,如因乙方货物本身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则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履行部分货款 / %违约金。

2、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增加的运费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承担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窝工、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额 20 %的违约金。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5 天的;2)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价款不应超过约定价款的 / %);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包换或包修(征得甲方同意后),否则,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责任。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比照合格包装价款给予赔偿甲方。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移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并承担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

5、乙方确认:乙方应该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向甲方开具协议约定发票,无论是否导致本协议终止、变更、解除,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 0.5 万元违约金;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协议约定发票的义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与合同约定增值税价款等额的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重新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

7、如涉及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且该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乙方需履行协助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与合同约定增值税价款等额的违约金。

8、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照合同价款的 20 %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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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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