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 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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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收治标准

icu收治标准

卫生部2009年9号文件明确了重症医学科的学科规范化名称、学科和医师执业资质、范围等,并印发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指南中明确规定了重症医学科患者收治标准:(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三)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四)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指南明确指出: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

指南还明确规定了患者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一)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二)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三)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根据卫生部规定和我院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我院重症医学科具体的病人收治范围和管理意见:1. 科室具体收治以下情况病人①严重创伤或大手术后,必须对生命指标进行连续严密监测和支持者;②心肺复苏后患者;③某个脏器(包括心、脑、肺、肝、肾)急性功能衰竭或多脏器衰竭者;④重症休克、败血症及中毒病人;⑤脏器移植前后需监护和加强治疗者。

2. 为保证有限急救资源的最合理应用,科室一般不适宜收治以下病种病人: 血液病、癌症晚期,肺间质纤维化弥散功能衰竭、慢性心功能衰竭、尿毒症、肝硬化晚期等并发呼吸循环衰竭、脑干死亡患者等。

3. 病人入科途径有以下要求: (1)大手术病人或老年人,有严重器质性疾病手术后病人直接由手术室联系送入;(2)对急诊病人经会诊后决定收治者,其中有些通过急诊手术后转经手术室送入;(3)各临床科室危重病人经会诊后转入;(4)院外病人经本院医师前往会诊同意后直接转入。

4. 患者病情好转后,各脏器功能逐渐恢复,无需呼吸支持,应尽快转回普通病房。

重症监护室.icu护理工作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室.icu护理工作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室(ICU)护理工作质量标准一、环境管理1.科室布局、设施设备符合《中国重症加强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

(1)应划分医疗区域、医疗辅助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及生活区域。

(2)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15平方米。

(3)每个ICU最少配有一个单间病房,面积18-25平方米,有条件者配备负压病房1-2间。

(4)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或脚踩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一套,开放式房间至少每两床一套。

(5)病床间距符合要求,床间距>1米。

(6)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做到定时开窗通风,有条件者最好配备空气净化系统。

3.ICU环境安静、整洁、舒适。

4.办公室、治疗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标识醒目。

二、人员管理1.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之比不少2.5~3:1,护理人员数量与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3.护理人员要经过ICU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护理人员岗位分级管理和使用。

5.排班体现科学、合理、弹性化。

三、医院感染管理1.严格执行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各区域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醒目。

3.具有合理的人流和物流的进出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4.感染患者与非感染患者分别安置,特殊感染者应安置在单间病房或进行床旁隔离,必要时启用负压病房。

5.未配备空气净化系统的病室应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用紫外线循环风消毒机空气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

6.做好病室地面及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地面和物表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拖布分室使用,标识醒目。

7.落实ICU探视管理制度:(1)集中探视时间,控制探视人数,尽量减少室内人员的过多流动。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收治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挽救其生命的患者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有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ICU收治入室对象:原则上为各种危重的急性的可逆性疾病。

主要包括:1.急性循环衰竭;2.各种因素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3.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4.心跳呼吸骤停复苏后;5.溺水、电击伤复苏后的病人;6.重大手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者;7.麻醉意外;8.重型复合性创伤;9.各种类型中毒病人;10.各种类型休克;11.重度妊娠中毒症、羊水栓塞;12.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者;13.主要脏器移植后;14.败血症(Sepsis)15.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严重失衡者;16.急性神经系统损伤(包括颅内压力升高);转出标准1.生命体征稳定,无需加强监护的患者2.系统、脏器功能稳定或恢复,无需特殊治疗的患者3.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患者4.不愿意接受加强监护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不适合收住ICU的情况1.目前无救治可能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如恶性肿瘤晚期及脑死亡患者以及不能从ICU的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的患者等(特殊情况例外)。

2.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期3.精神病病人疾病诊疗程序1、病人进入ICU后,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及时了解病史,包括入ICU前的诊治经过以及检查情况等资料并进行体检,提出诊断、治疗、监护方案。

有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2、经过以上程序,诊疗仍有困难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向科主任提出会诊。

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内讨论或全院会诊,必要时可请外院会诊。

3、会诊后的治疗方案,由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科主任亲自组织实施。

icu团体标准

icu团体标准

icu团体标准一、ICU设置基本原则1.ICU应为医院中一个独立的医疗部门,负责接收和治疗危重病人。

2.ICU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床位、氧气、负压吸引、输液设备、心电监护仪、微量注射泵、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等。

3.ICU应具备独立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病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4.ICU应根据医院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床位和医疗资源,确保满足病人的需求。

二、ICU基本标准1.床位设置:ICU床位数应不少于医院总床位的5%,并根据医院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2.医疗设备:ICU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多功能床、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血液透析机等,以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3.医疗团队:ICU应具备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等。

他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4.护理质量:ICU应注重护理质量,为病人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包括生活护理、心理护理等。

同时,应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5.医疗管理:ICU应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病人入院评估、治疗方案制定、病情观察与记录等。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6.培训与教育:ICU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应开展病人教育和家属宣教工作,提高病人和家属的医疗知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7.质量控制与改进:ICU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治疗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同时,应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活动。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一、引言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医疗机构中提供高度专业化护理和治疗的重要部门。

为确保重症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和护理,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症监护病房的质量标准,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二、设施标准1. 病房面积:重症监护病房的病房面积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确保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有足够的空间。

2. 病床数量: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需求,重症监护病房应配置足够数量的病床,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3. 空气质量: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高效空气过滤系统,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 照明和噪音控制:病房内的照明应充足且可调节,以满足医护人员的工作需要,并提供舒适的环境给患者。

同时,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水平,以提供良好的歇息环境。

三、设备标准1. 监护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等,以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能够及时监测和控制。

2. 治疗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必要的治疗设备,如血液净化设备、氧气供应系统等,以支持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 床边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必要的床边设备,如呼叫器、护士站呼叫系统等,以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四、人员标准1. 医生: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专业的重症医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治疗。

2. 护士: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护士,他们应具备丰富的重症护理经验和技能,能够提供全天候的护理服务。

3. 医疗技术人员: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技术人员,包括呼吸治疗师、心电图技术员等,以支持医生和护士的工作。

五、护理标准1. 患者评估:重症监护病房应建立完善的患者评估机制,包括定期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等,以及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

2. 患者安全:重症监护病房应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包括预防跌倒、预防压疮、预防感染等方面的工作。

icu收治范围及标准

icu收治范围及标准

ICU收治范围及标准第一部分ICU收治病种范围:ICU的病人来源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1)急性可逆性疾病。

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的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

(2)高危病人。

这类病人以患有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创伤性治疗的病人为代表。

ICU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减少医疗费用。

(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

ICU 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

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

(4)急慢性疾病出现不可逆的恶化,如大出血无法有效止血、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予这类病人有效的帮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

以下病种门急诊在通知ICU科医生后可以直接收入科。

ICU科收治病种的范围主要有:1、心跳呼吸骤停心肺复苏后2、各种类型的休克3、急性呼吸衰竭4、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5、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LI/ARDS)6、重症哮喘7、急性冠脉综合症(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8、急性心功能衰竭9、严重心律失常10、高血压危象11、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12、重症胰腺炎13、大出血14、严重创伤、多发伤无急诊手术指针15、急性神经系统损伤16、急性重症肌无力17、重症感染、脓毒血症18、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19、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20、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21、急性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等致伤性因素所致的损伤22、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多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23、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

24、其他急性因素或突发事件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ICU各病种收入及转出指征:一、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收入指征:不明原因或急性因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均应收入ICU继续进行监护与治疗(不包括病程晚期的心脏停搏及暂不能搬动者)。

转出指征: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不再需要对呼吸、循环等各项参数进行严密监测,也不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山东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的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的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试行)一、ICU设置基本原则㈠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㈡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

㈢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

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

㈣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

二、ICU基本标准㈠ICU床位及单元设置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 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

㈡仪器设备1、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

2、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

3、体外除颤仪1台。

4、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心电图机1台。

6、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

8、降温毯1台。

9、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

10、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一、引言重症监护病房(ICU)是医院内提供高度专业护理和治疗的关键部门,其质量标准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症监护病房的质量标准,包括设施设备、护理管理、医疗技术、感染控制等方面。

二、设施设备标准1. 病房面积:每一个病床的最小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活动空间。

2. 病床配置:每张病床应配备呼叫器、氧气、吸引设备、监护仪等基本设备,以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

3. 空气质量:病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减少感染风险。

4. 照明设备:病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光和人工照明设备,以提供良好的照明条件,方便医护人员观察患者情况。

5. 水源供应:病房内应有稳定可靠的饮用水和洗手水源,以保证医护人员的卫生要求。

三、护理管理标准1. 护理团队:病房应有合格的护理团队,包括专科护士、护理师和医生,以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

2. 护理记录:护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护理措施,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患者的情况。

3. 护理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护理效果。

4. 患者安全:护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如正确使用药物、防止跌倒等。

5. 护理培训:护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护理质量。

四、医疗技术标准1. 监护设备:病房内应配备先进的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等设备,以监测和维护患者的生命体征。

2. 治疗操作:医护人员应按照像关的操作规范进行治疗,如正确使用各类医疗器械、进行手术操作等。

3. 疼痛管理: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和病情,合理使用镇痛药物,确保患者的舒适度。

4. 临床路径:制定适合于不同疾病的临床路径,规范患者的诊疗过程,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5. 质量评估:定期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院病人入、出ICU标准

医院病人入、出ICU标准

病人入、出ICU标准
一、入ICU标准:
1、肝衰竭需行人工肝治疗的病人,于治疗前24h进入ICU,至人工肝治疗结束并拔管后24h转出ICU。

2、需进行紧急抢救的重症病人:
发病急,病情变化迅速,影响全身多个器官及系统,往往危及病人生命,需迅速有效地抢救和治疗。

1)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
①低血容量性(出血性)休克。

②心原性休克。

③感染性休克。

④过敏性休克。

2)单个或多器官功能衰竭(MSOF):
①急性心衰。

②急性呼吸衰竭。

③急性中枢衰竭。

④应激性溃疡。

⑤急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3)肝衰竭和肝硬化病人出现消化道大出血、肝肾综合症、肝性脑病、严重感染等并发症。

3、急诊科收治的病人符合第二条内容中任何一条即送往ICU。

4、患者及家属要求入住ICU,经ICU医生会诊后如病情需要,可转入ICU。

二、ICU收治非适应症
1、脑死亡病人。

2、急性传染病。

3、无急性恶化的慢性病人。

4、恶性肿瘤晚期。

5、老龄自然死亡过程。

6、其他救治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治疗的病人。

三、出ICU标准:
1、肝衰竭需行人工肝治疗的病人,于人工肝治疗结束并拔管后24h转出ICU。

2、病情基本稳定,无需生命支持的病人;
3、气管切开病人生命体征稳定,无需进行呼吸机治疗的病人。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质量标准一、引言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是医院内用于治疗危重病患者的特殊病房。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供高质量的护理,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症监护病房的质量标准,包括设施设备、人员要求、护理流程等方面。

二、设施设备标准1. 病房面积:重症监护病房的建筑面积应满足每床位不低于15平方米的要求,确保患者和护理人员的活动空间。

2. 病床配置:每个病床应配备可调节的床位、床头柜、床旁椅、床边屏风等基本设备,以提供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监护设备:病房内应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包括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血压监测仪、血气分析仪等,以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提供必要的治疗支持。

4. 消毒设备:为了防止交叉感染,病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如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柜等,确保病房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人员要求标准1. 医生团队:重症监护病房应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医生团队,包括主治医生、副主任医生和主任医生,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护理。

2. 护理团队:病房内应有足够数量的护士,比例应按照每床位配备2名护士的标准,以保证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监护工作。

3. 培训要求:医生和护士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对重症患者的救治能力。

四、护理流程标准1. 入院评估:患者入院后,应进行全面的身体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史、疼痛评估等,以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2. 监测与治疗:病房内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3. 感染控制:重症监护病房是感染传播的高风险区域,应加强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戴手套、穿戴防护服等,以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4. 营养支持:针对重症患者的特殊情况,病房应提供营养师的咨询和指导,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支持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

5. 疼痛管理:重症患者常伴有严重的疼痛,病房应建立疼痛评估和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合适的镇痛措施,提高患者的舒适度。

重症监护病房基本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基本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基本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专门用于治疗危重病患者的医疗部门,提供高度专业的医疗监护和护理。

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重症监护病房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一般会遵循一些基本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重症监护病房基本标准中的要素:
1.医疗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该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监护
仪、呼吸机、心电图机、输液泵等。

这些设备有助于监测患者
的生命体征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专业医疗团队:重症监护病房应该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重
症医生、护士、呼吸治疗师、药剂师等。

这些专业人员需要接
受特殊的培训,能够应对危重患者的复杂情况。

3.严密的监测:重症监护病房患者的生命体征需要得到严密的监
测,包括心率、呼吸频率、血压、体温等。

监护仪和其他设备
用于实时监测患者的生理状况。

4.感染控制措施:由于患者通常免疫状况较弱,重症监护病房需
要实施严格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使用抗菌剂、戴口罩
等。

5.合适的空间设计:重症监护病房的空间设计应考虑到设备的布
置、患者的隔离需要、医护人员的工作流程等因素。

6.紧急应对能力:由于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病情常常危急,该部
门需要具备迅速应对急救情况的能力,包括紧急手术室的设置、急救团队的配备等。

7.家属支持:为了提供更全面的患者护理,一些重症监护病房还
提供家属支持服务,包括家属的陪同、心理支持等。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括在重症监护病房基本标准中的要素,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医疗机构而异。

ICU病房的配置标准

ICU病房的配置标准

ICU病房的配置标准一、ICU设置基本原则1)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2)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

3)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

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

4)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

二、ICU基本标准1)ICU床位及单元设置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

2)仪器设备1 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

2 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

3 体外除颤仪1台。

4 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或者配置1套6-9通道输注工作站.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 心电图机1台。

6 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 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

8 降温毯1台。

9 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

10 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 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 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

(ICU)基本标准

(ICU)基本标准

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一、ICU设置基本原则㈠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㈡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

㈢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

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

㈣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

二、ICU基本标准㈠ICU床位及单元设置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 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

㈡仪器设备1、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2、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

3、体外除颤仪1台。

4、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心电图机1台。

6、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

8、降温毯1台。

9、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

10、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13、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中央输液管理系统一套。

二甲医院ICU收治入室标准(五篇模版)

二甲医院ICU收治入室标准(五篇模版)

二甲医院ICU收治入室标准(五篇模版)第一篇:二甲医院ICU收治入室标准二甲医院ICU收治入室标准:1.急性、可逆、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到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具体的收治标准详见《重症医学科患者收治标准》。

ICU不适合收治的病人:1.脑死亡者;2.合并急性传染病或有精神异常的病人;3.无急性症状的慢性病病人; 5.晚期恶性肿瘤病人;6.外科原发病未处理且对继续治疗有不利影响者;7.疾病终末期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8.急性传染病;9.持续性植物状态。

ICU具体收治标准一、心搏骤停心搏骤停经抢救心肺复苏后恢复自主心律,应收入ICU继续进行监护与治疗(要求心率、律、血压基本稳定,适合搬运转移。

不包括病程晚期的心脏停博如肿瘤晚期、疾病终末期的心脏停博者)。

二、休克(一)各类休克(低血容量性休克、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等),经积极液体复苏及初步病因治疗后,生命体征仍不平稳。

或伴下列情况者: 1.意识障碍;2.血压依赖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维持;3.少尿6小时以上,无尿2小时以上;4.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三、急性呼吸功能不全(一)临床有明显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危及生命,需要呼吸机治疗抢救;(二)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且经内科对症处理后无缓解或加重者,如伴有昏迷、休克、心衰等:第二篇:ICU收治标准关于下发《ICU收治病人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规范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手术后病人的麻醉恢复,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ICU收治病人管理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某某某某医院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ICU收治病人管理规定》ICU收治病人管理规定一、非手术科室系统:(一)心搏骤停:各种原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及心肺脑复苏后。

icu标准

icu标准

ICU即重症监护室,其标准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标准:床位设置:ICU床位数量应按照医院总床位的3~5%设置,且ICU床位应分开成单间或双间,每张床位的面积不小于15M2。

医护人员: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这些医护人员应按标准装备,并经有关的专业培训。

仪器设施:每张ICU床位都应配置相应的仪器设施,包括监护仪、呼吸机、体外除颤仪、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等。

此外,根据床位数量的不同,还应配备血气生化分析仪、血液净化机、支气管镜等设备。

地理位置:ICU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

它应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

辅助用房:ICU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

有条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

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一、引言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简称ICU)是医院中提供高级护理和监测设施的特殊病房,用于治疗危重病患者。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标准,包括空间布局、设备配置、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二、空间布局1. 面积要求:重症监护病房的面积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普通建议不小于200平方米。

2. 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的规模和需求,重症监护病房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病床,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每张病床应具备独立的空间,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3. 区域划分:重症监护病房应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包括患者区、医护人员工作区、家属歇息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并设有符合标准的门窗,以确保病房的隔离性和安全性。

三、设备配置1. 基础设施: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稳定的供氧系统、供电系统和供水系统,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基本需求。

2. 监测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等,以实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3. 救治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如除颤器、呼吸道管理设备、静脉输液泵等,以应对患者突发状况和急救需求。

4. 消毒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高效的消毒设备,如紫外线消毒灯、空气净化器等,以确保病房的清洁和无菌环境。

四、卫生条件1. 通风系统:重症监护病房应配备合理的通风系统,以保持空气流通和新鲜。

通风系统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确保空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清洁与消毒:重症监护病房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清洁和消毒工作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每次清洁和消毒的时间和人员。

3. 垃圾处理:重症监护病房应设有专门的垃圾处理区域,垃圾桶应定期清空,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五、安全管理1. 出入管理:重症监护病房的出入口应设有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

进入病房的人员应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记录。

ICU病房标准

ICU病房标准

ICU病房标准
概述
该文档旨在为ICU病房的设计和运营提供一些基本标准。

ICU 病房是危重病患者的治疗和监护单位,其设施和环境应满足特定的要求。

病房布局
ICU病房应保证每个病床的隐私和安全,并提供合适的空间供医护人员工作。

病房的布局应尽可能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合理的通风和光照条件。

装备和设施
ICU病房的装备应包括适当的监护仪器和设备,如心电图监护仪、呼吸机等。

此外还应提供必要的紧急设备和药品,以及充足的供氧和吸氧设备。

温度和湿度
ICU病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促进患者的舒适感和恢复。

病房内的温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并确保适当的湿度水平。

清洁和消毒
ICU病房的清洁和消毒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标准进行。

医护人
员应定期进行病房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以确保病房的卫生状况和患
者的安全。

入住和出院程序
ICU病房的入住和出院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医护人员应
对患者的住院和出院过程进行严密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顺利转
院或回家。

总结
以上是ICU病房的一些基本标准,这些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合适的工作环境和治疗条件,以确保危重病患者得到适当的护理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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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
一、ICU设置基本原则
㈠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㈡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

㈢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

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

㈣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

二、ICU基本标准
㈠ICU床位及单元设置
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

㈡仪器设备
1、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

2、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

3、体外除颤仪1台。

4、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心电图机1台。

6、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

8、降温毯1台。

9、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

10、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

13、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中央输液管理系统一套。

14、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心肺功能监测仪一台。

15、SICU和MICU要求配备神经肌肉电生理功能监测仪一套。

㈢ICU的感染控制
医院院感控制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ICU感染控制工作进行检测和管理。

ICU一旦发现耐药菌感染如:MRSA等,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所有操作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

每床边应设一套洗手盆和干手装置。

ICU生活办公区、病房非污染区、病房污染区必须分开设置洗拖把池和洗抹布盆,各池(盆)不得混用。

㈣ICU的噪音控制
ICU应安装噪音检测装置,白天的噪音控制在45分贝(A)以下,傍晚40分贝(A)以下,夜间20分贝(A)以下。

㈤ICU医护人员配备
每张监护床位:医师:护士=1:1:3。

根据需要配备护理员和卫生员若干名。

㈥具有开展以下监护诊疗技术能力
1、体温、呼吸、血压、心电、氧饱和度监测术。

2、氧疗术。

3、气管插管术。

4、机械通气术。

5、深静脉置管术。

6、心肺脑复苏术。

7、电复律术。

8、肠内营养术。

㈦ICU规章制度
ICU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医护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2、ICU患者出入登记制度。

3、三级查房制度。

4、消毒隔离制度。

5、抢救制度。

6、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7、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制度。

8、ICU诊疗护理常规。

9、ICU质量评估上报制度。

10、院内感染控制制度。

㈧ICU的物流通道
要有合理的包括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和污物医疗垃圾流向,设置三个不同的进出通道,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㈨ICU的采光和照明
ICU的天棚灯光要柔和,晚间要有地灯。

㈩ICU的区域设置
ICU的生活区和办工区必须与病房区分开设置。

ICU的位置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麻醉科、影像科、输血科、检验科等。

(十一)ICU用房
ICU的医疗用房和医疗辅助用房面积比为1:1.5。

三、综合性ICU分级标准
㈠A级ICU标准
1、具备ICU基本标准。

2、仪器设备:至少2台监护仪可开展血流动力学和脑功能监测;具备中央监护工作站、多功能监护仪、呼吸机/床≥1台、简易呼吸器/床≥1台、心肺功能监测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支气管镜、床边血液净化仪、中央输液管理系统、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血气生化分析仪、体外除颤仪、心电图机、临时心脏起搏仪、降温毯、颅内压监测装置、胃PHi监测装置、神经肌肉电生理功能监测仪等。

3、医护人员:每张监护床专职医生≥1名,专职护士≥3名。

4、具有承担所有急危重病患者抢救能力。

5、具有开展下述诊疗技术的能力:⑴气管切开术;⑵胸腹腔引流术;⑶肠外营养术;⑷血流动力学和氧动力学监测术;⑸系统与分级监测术;⑹床旁血液净化术;⑺支气管镜诊疗术;⑻呼吸力学、呼气末CO2监测术;⑼体外心内膜临时和永久起搏术;⑽开胸心脏按压术;⑾低温治疗术;⑿床边X线摄片及超声检查的能力。

6、能培养危重症专业中、高级人才。

7、具有承担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能力和承担省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能力。

㈡B级ICU标准
1、具备ICU基本标准。

2、具有承担部分急危重病救治的能力。

3、具有开展A级ICU开展的十二项诊疗技术中的三项以上。

4、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开展学术活动。

5、具有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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