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电厂4.16人身伤亡事故
全国电力行业生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汇总

2017年全国电力行业生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汇总总计:有人身死亡的事故53起,死亡人数61人(包括失踪人数)一月份(4起,死亡4人)1、1月5日,湖南四联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灌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进行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拆除旧线时随断裂电杆摔落,造成1人死亡。
2、1月10日,华能集团所属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作业人员在江苏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LCI装置(负载整流逆变器LOAD COMMUTATED INVERTER)6千伏开关仓内工作时,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3、1月11日,河南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三峡集团所属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进行2号锅炉捞渣机检修时,因锅炉垮焦被压,造成1人死亡。
4、1月20日,大唐集团所属河南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质检部在对火车来煤进行采样过程中,了望人员被卡在采样机与水泥柱之间,后坠落至距采样机操作间4米的地面处,造成1人死亡。
二月份(4起,死亡4人)1、2月12日,哈尔滨三发装卸运输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华电集团所属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进行4号锅炉电除尘振打器检查工作中,打开保温箱时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2、2月17日,广东重仪机械服务检修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粤电集团所属珠海发电厂进行石灰石卸料斗检修时,被卷入斗提机,造成1人死亡。
3、2月24日,江苏常熟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电电力投资集团所属常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顶部防雨棚进行防腐油漆作业时,作业人员从防雨棚顶部(标高约31米)滑跌至零米地面,造成1人死亡。
4、2月23日,陕西汉中中航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镇巴供电分公司进行35千伏开关跳闸故障处理过程中,由于长时间的暴雪天气导致线路拉力过大,作业人员在进行横担矫正和瓷瓶更换时,电杆倾倒,造成1人死亡。
三月份(5起,死亡5人)1、3月18日,国电集团所属山东石横电厂2号斗轮机堆煤过程中,值班司机用铁锨清理旋转平台洒落的积煤时,被卷入附近辊筒与皮带之间,造成1人死亡。
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序号事故类别名称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和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

1. 总则1.1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加强输煤系统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1.2 本措施是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的补充,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制定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据。
1.3 本措施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各环节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2. 一般要求2.1 从事输煤系统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等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应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他设备的转动、移动部分。
2.2 清车(清船)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范、完整、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2.4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的临边、洞口、吊装孔等边缘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牢靠的固定式护栏;沟道、井孔等盖板必须齐全牢靠,且有明显的黄黑相间漆色条纹标志。
2.5 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燃料机械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
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
清扫、擦拭运转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
2.6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开始前,值班人员必须清理工作区域内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收回有关工作票,检查设备上确无人员作业;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区域通行或逗留。
2.7 认真完善并落实车辆调度、煤炭接卸及输煤系统作业时的联络措施,联络不畅时,必须停止相应作业。
2.8 移去煤中雷管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严禁将雷管放在衣兜内。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 D C G B6441—8 6 (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眉山供电公司4.16人身事故心得

眉山供电公司4.16人身事故心得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
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
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
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
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
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
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
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
“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国内发电厂重特大事故案例汇编

国内发电厂重特大事故案例汇编近年来,国内发电厂发生了一系列重特大事故,这些事故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巨大损失。
以下是一些国内发电厂重特大事故的案例汇编:1.神华阳泉煤电公司电厂事故(2002年):2002年7月18日,山西省阳泉市神华阳泉煤电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129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燃煤锅炉区域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至发电机组区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八里台发电厂事故(2024年):2024年8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八里台发电厂发生重特大事故,导致三台汽轮机汽缸发生爆炸,造成一名工作人员死亡、五名工作人员重伤。
事故原因是汽轮机系统内部存在缺陷,导致高温高压下汽缸发生爆炸。
3.东北电力集团鹤山发电公司事故(2024年):2024年4月28日,辽宁省鹤岗市东北电力集团鹤山发电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锅炉爆炸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河北省泊头市华能热电有限公司事故(2024年):2024年12月1日,华能热电公司5号机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原因是高温高压下,机组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爆炸。
5.平谷区京能发电厂事故(2024年):2024年11月28日,北京市平谷区京能发电厂发生重特大事故,导致2名工作人员死亡。
事故原因是一台燃煤锅炉发生燃爆,引发火灾。
总结起来,这些国内发电厂重特大事故多数是由于设备疏漏、管理不善以及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所致,给人员和财产带来了巨大伤害。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发电厂需要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安全培训以及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标准,对发电厂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确保发电厂的安全运营。
这样才能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针对四川眉山4.16人身事故心得体会

针对四川眉山4.16人身事故心得体会
针对四川眉山4.16人身事故通过这次安全教育,我学习到了许多安全知识。
我知道了在踩踏事件中,最易受伤的地方是头和胸腔,所以要用肘力量交叉保护头部和胸腔;我明白了在儿童意外死亡事故中,交通是排在第一位的。
通常情况下,是3点疏忽造成的:
1、儿童在过马路时没有提高警惕意识;
2、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超速或注意力不集中;
3、儿童在乘坐汽车时没有坐安全座椅或没有系安全带。
只要做好了这3点,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
通过这次学习,我还学到了一首踩踏事故中避免儿童伤亡的一首小诗:“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
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
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部卷身体。
”
在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案例当中,交通事故、溺水、猝死、坠楼坠崖、热液烫伤都是非常普遍的。
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出现危险行为。
教育部基础一局王定华局长说:“学生安全,至关重要。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何谈幸福?希望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呵护年轻的生命。
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一
片蓝天!”我为此欢欣鼓舞,因为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856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58.382 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瓦斯爆炸015.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4.2.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张家口发电厂4号锅炉原煤仓清拱人身伤亡事故通报

安全情况通报第二期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2015年11月18日张家口发电厂4号锅炉原煤仓清拱人身伤亡事故通报2015年11月17日,宣化县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张家口发电厂4号锅炉4号原煤仓清拱作业中,煤仓内侧壁存煤坍塌,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现将事故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5年10月,宣化县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张家口发电厂“一、二期原煤仓及缓冲罐清拱工程”。
11月5日,办理了开工手续。
2015年11月16日,宣化县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办理了“4号锅炉原煤仓清拱”工作票,措施执行完毕后,开始做进入仓内作业前准备工作,并于17日进入4号炉4号原煤仓开展清拱工作。
现场作业共6人,包括2名监护人和4名工作人员。
4名工作人员进入4号原煤仓中进行清煤作业,其中1人负责仓内作业监护,3人负责清煤作业。
在清煤过程中,仓内上部侧壁存煤坍塌,将张某(男41岁)埋入煤下。
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了救援工作,17时15分左右将张某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二、初步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煤仓内作业人员严重违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施工方案”中第1条:“煤仓内积煤粘在仓壁上而仓内余煤量不大时,从进人口挂好爬梯进入,从上而下依次将粘壁原煤清理下,使其自然流至锥形斗下煤口处”。
“安全措施”中第5条:“每茬清理时,必须由上向下逐步进行,严禁由下向上清理。
清理人员严禁站在有浮煤的下方清理”。
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由上向下逐步进行清理”的工序要求施工,张某被掩埋时所站位置处于煤层下方约2米左右,严重违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二)间接原因1.从张某下沉情况判断,安全绳留绳余绳长度明显过长,未起到保护作用。
“安全措施”中第4条:“留绳生根要牢固可靠,施工人员进入煤仓时,松放留绳要缓慢适度,煤仓内留绳余绳长度不得超过0.5米”。
2.作业现场监护人未起到监护作用,默认施工人员严重违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行为,属于集体违章。
国网公司今年以来几起事故介绍(2009.09)

“6.5”四川输变电公司人身死亡事故
6月5日,四川输变电工程公司(华北电网公司张南至门头沟 500 千伏 新建线路工程的分包单位)第九工程处,在施工中发生门型架倒塌事故,造 成施工人员一死一伤。 当前,公司系统基建工程数量多、规模大、人员构成复杂,安全风险较
“3.8”湖南电力安装公司施工违章造成电气化铁路停运事故
2009年3月8日,湖南省电力安装公司送电二分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 县坪石镇境内进行500kV江城直流冰灾改造施工。江城#1632塔附近组立新塔,在 老塔上没有作业。#1630和#1631塔间导线3月6日已按方案松线落地,并断开, 导线固定在#1631塔小号侧地锚上。3月8日下午14:05分,在跨越段没有任何 施工作业的情况下,位于铁路旁的#1632铁塔塔头部分扭曲倒塌,左相导线 和地线下落过程中将电铁贯通线和自闭线砸断,导地线落在铁路接触线上, 铁路停运。经紧急抢修,下午15:22分铁路恢复正常运行。此次事故共影响 14趟列车正常运行。
“4.8”安徽蚌埠供电公司220kV凤阳变电站110kV误操作事故
4月8日,安徽蚌埠供电公司220kV凤阳变电站值班员执行调令“凤阳变 1lOkV旁路540开关代凤临线545开关运行,545开关由运行转检修”操作。约 9时45分,操作到第66项“合上11OkV凤临线54530接地闸刀”时,操作人在 5453闸刀线路侧验明验电器完好之后,在5453闸刀开关侧验明三相无电压; 此时,监护人手拿电脑钥匙误走到线路侧接地闸刀5450操作把手处,在把电 脑钥匙插入锁具时锁环断落,但没有语音提示。监护人误认为操作对位已成 功,即令操作人可以操作,操作人随即合上5450接地闸刀,造成1lOkV旁路 带电合接地闸刀的误操作事故。
“3.17”安徽合肥供电公司人身伤亡事故
发电厂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含68个电厂事故分析和经验总结】

发电厂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目录大唐集团电厂三起事故的通报 (4)托克托电厂"10.25"事故通报 (6)关于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主蒸汽管道爆裂事故有关情况的报告 (9)华能汕头电厂1999 年2 号汽轮机高压转子弯曲事故情况通报 (11)裕东电厂#1 机组#5 轴瓦烧损事故报告 (14)裕东电厂“10.28”#2 机组(300MW)停机事故的通报 (16)一起发电厂220kV 母线全停事故分析 (19)宁波北仑港发电厂“3.10”电站锅炉爆炸事故分析 (20)乌石油化热电厂3 号汽轮发电机组“2.25”特别重大事故详细原因分析 (24)秦岭发电厂200MW-5 号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断裂的特大事故分析 (26)某电厂电工检修电焊机触电死亡 (27)湛江电厂“6.4”全厂停电及#2 机烧轴瓦事故通报 (28)关于2007 年3 月2 日某电厂三号锅炉低水位MFT 动作的事故通报 (30)某厂#4 机跳闸事故分析 (31)大唐韩城发电厂“8.3”全厂停电事故通报 (34)托克托电厂“8.16”检修高加烫伤事故分析 (36)沙洲电厂“10.14”电气误操作全厂停电事故通报 (39)广西来宾B 电厂连续发生四起同类设备责任事故 (43)郑州热电厂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动作跳闸分析 (43)汉川电厂一次机组断油烧瓦事故的思考 (45)大唐洛阳热电公司“1.23”人身死亡事故的通报 (47)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运行人员走错间隔违章操作人身死亡事故 (48)王滩发电公司“6.10”电气误操作事故分析报告 (49)大同二电厂5 号机组在小修后启机过程中发生烧瓦恶性事故 (53)2006 年10 月17 日台山发电公司#4 机汽轮机断油烧瓦事故 (55)泸州电厂“11.15”柴油泄漏事件 (58)监护制不落实工作人员坠落 (60)安全措施不全电除尘内触电 (61)检修之前不对号误入间隔触电亡 (61)安全措施不到位热浪喷出酿群伤 (62)违章接电源触电把命丧 (63)制粉系统爆燃作业人员身亡 (63)违章指挥卸钢管当场砸死卸车人 (65)安全距离不遵守检修人员被灼伤 (66)焊接材料不符吊环断裂伤人 (66)误上带电间隔检修人员烧伤 (67)炉膛负压反正检修人员摔伤 (68)擅自进煤斗煤塌致人亡 (68)高空不系安全带踏空坠落骨折 (68)临时措施不可靠检修人员把命丧 (69)起吊大件不放心机上看护出悲剧 (70)操作中分神带接地刀合刀闸 (71)操作顺序颠倒造成母线停电 (73)值班纪律松散误操作机组跳闸 (75)强行解除保护造成炉膛爆炸 (76)运行强行操作造成炉膛放炮 (78)异常情况分析不清锅炉启动中超压 (80)忘记轴封送汽造成转子弯曲 (82)走错位置操作低真空保护跳机 (84)擅自解除闭锁带电合接地刀闸 (85)漏雨保护误动导致全厂停电 (86)更换设备不核对电压互感器爆炸 (87)对异常情况麻痹致使发电机烧瓦 (88)保护试验无方案机组异步启动 (88)甩开电缆不包扎短路机组掉闸 (89)停电措施不全引发全厂停电 (91)检修无票作业机组断油烧瓦 (92)管辖设备不清越位检修酿险 (94)大唐集团电厂三起事故的通报1、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热电厂“1·8”事故情况一、事故经过2005 年1 月8 日,全厂6 台机组正常运行,#3 发电机(容量100MW)带有功85MW。
中国电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国电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件背景近日,某电力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查清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组织调查组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
二、事故概况1. 事故地点:某电力公司变电站2. 事故时间:2022年1月15日上午9点3. 事故人员伤亡情况: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4. 事故财产损失:大量设备和电力设施被烧毁,估计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三、调查过程1. 调查组成员:由电力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 调查方法:采取现场勘查、询问取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
3. 调查内容:主要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责任人的危险行为以及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调查。
四、调查结果1. 事故原因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此次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设备故障: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变电站某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设备短路引发火灾。
(2)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对变电站的日常巡检、设备维护和安全培训等工作未能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员工违章操作:事故中发现,有员工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导致事故发生。
2. 相关责任人根据调查,此次火灾事故中涉及到相关责任人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违章操作的员工等。
调查组将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相应警告和处罚。
3. 安全管理问题调查发现,该电力公司存在着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为此调查组将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加强设备维护:建立完善的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2)加强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违章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安全环境。
五、总结与建议此次火灾事故给电力公司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调查组认为,作为一家重要的公共事业单位,电力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从石家庄热电厂“四.二八”事故看加快小区电网改造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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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简 介 : 志 勇 (9 2一)男 , 程 师 , 李 17 . 工 主要 从 事 电 同 调 度 运 行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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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2年 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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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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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l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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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供电公司4月16日事故反思

眉山供电公司4月16日事故反思首先反思我们公司为什么会接连不断的出现一系列的重大安全事故:一、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监督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和防范技能,工作中不能做到对危险源的辨识,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成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通过多起起事故分析暴露出的问题:违章作业、思想麻痹、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行为。
1.先说违章作业: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正确挂接地线等违章现象,都是在没有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盲目施工,在没有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下野蛮施工,这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思想麻痹:没有安全防范意思,只图省事、图快、怕麻烦、存侥幸心里,这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不负责任: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能力差、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三、现场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而且检查流于形式,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不到位,消缺不及时,工器具在施工当中为了图省事,以小带大使用,超负荷使用,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日常巡检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检查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清楚,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安全事故不单是“人不安全行为”也又“物的不安全状况”在施工当中要从细小的方面引起重视,因为某些细小方面注意不到就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近几年来我们公司这样的事故屡见不鲜。
通过反思我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望领导斟酌:一、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时刻注意一些小节,从而避免一些“小河沟里翻船”和“重蹈覆辙”的事故发生。
二、结合生产工作模式,分析事故可能发生的危险点,让施工人员了解事故的发生过程,从人员的职业技能,作业程序,思想意识等方面与事故之间的关系下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5.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

“5.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5.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一、事故经过发生事故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控股。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施工总承包方为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电建一公司),隶属河北省电力公司。
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2×60万千瓦,于2004年5月开工,计划于2006年7月份投产发电。
从现场情况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后期分步调试。
5月17日23点47分,河北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进行的第23次吹管作业结束,准备进行第24次吹管作业。
23点48分,分离器出口压力达到7.4MPa,准备吹管,23时52分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操作人员开启吹管临吹阀门(开启时间39秒),20秒钟后听到吹管声音异常,立即关闭吹管临吹阀门,切断汽源。
此时消音器端部挡扳脱落,造成高温蒸汽涌入化学水化验室,造成本次事故。
二、事故抢救情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施工、调试、生产等各单位迅速开展了现场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5月18日凌晨0时10分,11名受伤人员中9人被送往平山县医院救治(1人0时3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2人被送往白求恩和平医院。
为更好救治伤员,平山县医院8名伤员分别转送至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和石家庄友谊烧伤医院救治。
伤员送至医院后,院方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短时间内医护人员全部到位,积极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全力抢救伤员。
18日凌晨1时至2时30分,西柏坡电厂、省电建一公司、省电力调试所等单位负责人先后赶到白求恩和平医院、友谊烧伤医院,与院方一起紧急组织和布置抢救工作。
凌晨2时左右,在白求恩和平医院救治的2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1名伤员于18日21时50分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
18日凌晨4时,建设单位召集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紧急会议,通报情况,对善后处理、伤员救护、事故处理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有关单位分别向主管单位和领导报告。
河北省电力公司“5.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河北省电力公司“5.1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经过: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由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一公司)承包施工;河北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以下简称调试所)负责调试;河北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监理公司)实施监理。
该工程于2006年3月进入分部试运阶段。
2006年5月14日23时48分正式开始蒸汽吹管,至5月17日23时顺利完成了23次吹管。
5月17日23时52分,操作人员开启吹管临吹阀,进行第24次吹管,23时53分,听到吹管声音异常,立即关闭吹管临吹阀,23时57分锅炉灭火停炉。
经检查发现,位于吹管系统末端的消音器堵板由于焊口开裂吹落,蒸汽吹向化学水化验室,将已封闭的化学水化验室门吹开,高温蒸汽涌入化学水化验室,造成正在室内进行正常运行、调试、维护的11名工作人员灼烫伤,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其中两名重伤人员也于6月9日和16日相继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1、调试所制定的“蒸汽吹管调试措施”、“蒸汽吹管补充措施”符合原电力工业部“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的要求。
2、吹管过程中的工艺过程、安全措施可行,吹管过程控制和运行正常并已吹过23次。
3、经现场仔细查看,消音器存在严重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1)消音器堵板设计为平板且平板与筒体“角焊缝”设计为非焊透结构,设计不合理。
(2)角焊缝的高度偏小,不符合标准要求。
(3)角焊缝存在严重的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
消音器在长期使用中,由于热疲劳应力的反复作用,致使消音器堵板“角焊缝”缺陷处产生裂纹源,在运行中裂纹源逐渐扩展,造成角焊缝瞬间发生断裂,堵板脱开并被蒸汽吹走,致使高温蒸汽直吹出去,灼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故消音器堵板与筒体结构角焊缝设计不合理、制造工艺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暴露问题:1、电建一公司租用的消音器,虽在其它建设工地使用过,现场也按《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外观观察,未发现问题;但由于结构原因,对内部可能存在的缺陷难以发现,暴露出对此类非标设备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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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热电厂“4·16”人身伤亡事故快报
2019年4月16日,河北某热电厂检修部一名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失足落入循环水沟道,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简要情况如下:
一、事故经过
4月16日上午,该热电厂检修部汽机队水泵组组长卢某某安排班组成员李某某(死者)、吴某某准备进行11号机水塔排污泵护罩修复工作。
上午10时左右,李某某在排污泵盖板上测量护罩尺寸过程中,盖板翻落导致失足落水。
事故发生后,热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
15时50分在循环水清污机前将落水人员救出,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相关要求
(一)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事故快报,组织全面检查现场安全隐患,发现安全设施缺失或不完善的,必须立即恢复或采取防护措施,坚决防范人身事故。
(二)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要全面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扎实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充分辨识作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三)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安全稳定”百日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考核问责,保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