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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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该明确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的内容;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 政合理性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 义

1、含义 2、特点 3、作用和功能


1、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 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 为的基本准则。
2、特点

普遍性 基础性 自身的特殊性:使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 他法律规范


3、功能和作用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

当行政法规定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使用新嘎政法的基本原 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作出法律 解释。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应当给与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决定对但是人不利的事务时,应当预先 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 求

1、任何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 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 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 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精神。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1、含义

2、内容
1、含义

是行政法制原则的核心内容; 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 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

(1)实体合法

(2)程序合法

第2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2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在行政法的制定和执行中具有法律的适用性和约束力。可以通过解释、适用行政法的 原则处理具体案件,弥补行政法规则漏洞的作用。 ▪ 3、价值性 ▪ 必须体现行政法的特性,体现行政法的本质和根本价值。 ▪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体系 ▪ 行政法基本原则并非只有一个,而是多个,各有侧重,密切关联。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 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 管理工作。
▪ 一、职权法定 ▪ 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
授予。否则,其权利来源就没有法律依据。 ▪ 二、法律优先 ▪ 消极的依法行政。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
相抵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政活动在位阶上均低于法律 ,二是行政行为至少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 三、法律保留 ▪ 积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 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法律保留又分为绝对保留、相对保留。
▪ 一、诚实守信 ▪ 1、行政主体不得为了自身利益欺骗行政相对人,不得“钓鱼执法”和“养鱼
执法”。 ▪ 2、事先谨慎行动。 ▪ 3、不得任意反悔。 ▪ 4、法律规范应当具有稳定性和不可溯及性。 ▪ 5、行政活动应具有真实性和确定性。 ▪ 二、信赖保护 ▪ 1、信赖保护的适用条件:一是须有信赖基础;二是须有信赖表现。 ▪ 2、信赖保护的法律效果:分为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且两者之间存在选
向和目标,反映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宪法精神,规范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 1、普遍性 ▪ 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贯穿于行政法的制定、执行、遵守和适用等行政法治实
践的整个过程,对全过程的参与者均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 2、适用性 ▪ 并不只是学理上的原则和指导,是行政法的构成部分,体现了行政法的价值和精神,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介绍与案例分析第一节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德国:(1)法律优越原则:行政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法律保留原则:必须依据法律,若未经法律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行为由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规定。

•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行政合法性原则,指不仅要符合议会的立法,也要符合行政机关的立法。

这表明,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也在不断发展,具有时代的内容和特征。

在我国现阶段,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主体合法。

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非行政组织。

受委托组织只能以委托组织的以名义行使职权活动,且其法律效果也直接归属于委托组织。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2年5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四条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其所属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可以委托市轨道交通处实施本条例规定由市交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负责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

经市交通局认定具备实施行政处罚条件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市计划、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1、法律优先。

法有规定不可违,立法和执法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法无规定不可为,行政机关的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首要准则,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根据是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形式行政法治)二、合理行政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

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2、考虑相关因素。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

禁止过分原则。

行政权的形势虽然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需,但给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和范围,必须在侵害人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

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追求公正,平等,正义,权利,属于实质行政法治)三、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众知情权。

2、公众参与。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意见,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表达权,即陈述与抗辩权;监督权。

3、回避。

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1、行政效率。

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

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拖延。

2、便利当事人。

行政机关不得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性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1、诚实。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2、信用。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行政法学00261 教材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学00261 教材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如何理解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

行政法治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他原则所不能替代的作用:(1)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2)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

(3)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

(4)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是什么?答:含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基本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来自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的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其内容的“行政应有法律依据”、“行政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要求,与我国一直以来强调的依法行政之要求大致相当。

这两项原则被我国行政法学理论所认可,并吸纳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活动的做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问一句,否则不得为之;法律绝对保留和法律相对保留;属于法律绝对保留的范围,其他任何规范不得规定之,在法律相对保留的范围之内,在法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可授权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包括法律优先行政: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在效力上低于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

意味着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不得违法:行政机关无论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还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是什么?答:行政和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 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进行,任何一个行 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 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 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反驳与质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行政机关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文件,不得与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具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 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如处罚的种类、幅度等) 都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行政管理相 对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应符合法律所 确定的要件等。
•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 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 灵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 束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 求。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 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 一致。 • 任何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 需 要,为达到某种社会目的。而行政法律规 范授予行政主体某种行政权力都是为了实现该 项立 法目的。即使没有成文法的规定,行政 主体在运用行政权力时也必须要符合立法目的。 特别是在行政主体被赋予自由裁量权时,立法 目的尤其要进行特别考虑。凡是有悖于立法目 的的 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 如: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 等。 “先调查后裁决”
•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指行政行为的表现形 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行政行为形式合 法是作为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应当合法,不作 为的行政行为没有直观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因 而一般不纳入行政行为形式合法的范畴。行政 行为形式合法主要是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 式和表现为动作的行为形式要合乎法律规范的 规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保证行政机关权力合法、公正、有效行使的法律基础。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重要指导意义的原则。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一、法律性原则法律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授权,遵循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可依,禁止行政机关凭自己的意志或自行创设规则进行行政行为。

法律性原则确保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越权行使权力。

合法性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原则,体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正和权威。

四、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其享有的权利不受侵犯。

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依法行政、公平调处、公开透明等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救济和保护措施。

五、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是指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正义原则包括听证、公告公示、听取意见等程序保障要求,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避免滥用权力。

六、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高效、便捷地完成行政行为,并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简化行政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行政管理服务。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关于严格贯彻<计生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刘某 处以罚款处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 问题: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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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1995年7月,某市技术监督队得到该市彩虹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和协助,到该市某彩印厂查封了未 经彩虹公司合法授权而印制的近2万个“彩虹”牌电热灭 蚊药片的商标标识(该种药片是彩虹公司的产品),同 时查封了有关的印刷设备和厂房。1995年10月,市技术 监督局对该彩印厂和厂长万某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和4万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彩印厂和万某对市技术监督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 施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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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概念:实质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既 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 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公平: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歧视。 效率:成本投入和效益产生的关系
公共投入;特定相对人的投入 公平和效率的 “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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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其他归纳:
● 姜明安教授的归纳:
➢ 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源自➢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合理性原则
➢ 行政效率原则
● 周佑勇教授的观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以行政法的根本价值
(正义)和基本矛盾(行政和法)为内在根据
羈束行政行为 —— 法定原则—— 形式正义
裁量行政行为 —— 均衡原则—— 实体正义
正当原则—— 程序正义
职权行使合法: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违法承担责任(行政负责原则、责任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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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含义: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内容要正当、 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行政法知识

行政法知识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行政处罚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的身体、财产、行为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行政强制并不一定指向违法行为,即使有的行政强制确实针对违法行为,其直接目的不在于惩戒和制裁,而在于调查或者制止违法行为,更多地是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者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针对的主要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带有惩戒性质。行政强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带有惩戒性质,当事人通常没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
(2)行政公正原则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从以上对行政行为的界定看,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若干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行政行为是由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
③行政信息公开

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复习笔记-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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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规范,一般适用于广泛的行政法律秩序领域,而不是仅局限于特别领域的原则。

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1)一般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应该适用于所有行政权作用之领域,而不仅仅是某个领域。

(2)伦理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蕴含着十分浓厚的伦理色彩,具有十分明确的价值判断性质。

(3)抽象性。

原则涵盖面广,具有很强的抽象性。

(4)情势变更的特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统领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体现其中的法律价值和基本理念。

(2)补充法律、法规、规章之欠缺,或改善适用实在法时所产生的僵化不合理状况。

二、依法行政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公共利益,要求一切国家作用应具合法性,应当服从法。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1)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

(2)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

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5)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章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章

参考相关法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1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 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6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 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程序公正 程序公正,是法律正义的基本内涵,其 基本要求:一是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 的法官;二是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对待时 应当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具体表现为:回避;听取利害相关人的 意见;说明理由;不得单方接触。
“电灯是最好的警察”
例:政府每年必须公开“三公” 经费。
例:警察在处理一起治安案件,发现其 中一方当事人是自己的舅舅,则该警察 应当回避。
欺骗行政相对人, 充分考虑各种复杂的情形, 悔;确因客观情况的 5、行政活动应具有
不得“钓鱼执法” 听取多方意见,在慎重考 变化而不得不反悔的,真实性与确定性。
和“养鱼执法”。 虑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切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二、信赖保护
勿恣意妄为或率性而为。 责任。
信赖保护原则,指公民基于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结果的合理信赖而有所规划或举措,由此
第五节 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诚实守信和信赖保护两
个方面。
一、诚实守信
诚实是指真实无伪;守信,是信守诺言,不反言。
4、法律规范应具
1、行政主体不得 为了自身的利益
2、政府在制定法律、政策、3、行政主体必须依 决定和作出承诺前,必须 法行政,不得任意反
有稳定性与不可溯 及性。
授权行政机关或者其 的绝对保留事项或称 规定明显违反了《立法法》关于限制人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四、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一)行政信赖保护的理念
所谓信赖利益,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基于对行政 机关先行行为而受有利益,行政相对人得基于对行 政机关之信赖而保有该利益,或者当该利益受到损 害时,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三)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信赖主体 行政管理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信赖客体 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可预期的不变因素 信赖行为 基于信赖客体而实施了相应活动 信赖利益 因信赖行为而产生某种正当利益
【小结提升】
标准 内 涵 区别于 行政管理的基 本原则
法律性
对于确立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具 有指引意义
普遍性
为行政法律体系的全部或大部所体现, 行政法某一领 可适用于行政法运行的各环节 域的基本原则
其内容不应为其他基本原则所包含或 分割 其他基本原则
独立性
为行政法所独有或虽与其他部门法共 独享性 有但在行政法上有独特内涵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四)行政合理性原则中裁量权的种类:
第一,种类的裁量权。 比如,公安机关有四个处罚权:警告、罚款、拘 留、吊销许可证,行政机关在这四种处罚权之内的都 是合法的,超出这四种处罚权之外的即不合法的。
第二,幅度的裁量权。
第三,程度的裁量权。 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一般的,要做出一 个合理性判断。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要符合理性的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第1款规
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
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 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02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02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有助于一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 和适用条文 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 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1、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 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然 而,这些广泛、多样和复杂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 现的基本精神是统一的。同样由于上述行政管理 的特点,使得行政法律规范更易变动,但相对多 变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则是稳定的。 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中坚持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显然有助于我国行政法制的统一、 协调和稳定。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 无行政。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行政主体 的行政职权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有关机关 依法授予 。不合法产生的行政职权不能构成合法 行政的基础。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 守行政法律规范
这里含有“依法行政”和“守法行政”两项 内容。它要求每一个行政主体既要依法“管理” 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主体的管理中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主体既是实施法律的主 体又是遵守法律的主体。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
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为,不适用 羁束行为 是行政法的原则,而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原则
1、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 为,不适用羁束行为
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 存在以及对它的控制而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确 立以后,主要在行政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发生作 用,在自由裁量权限以外以及对于羁束行为,不 再是合理性问题,而是合法性问题。合理是指合 法范围内的合理,而不是指合法范围以外的合理 性。
第四,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 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行政诉讼。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 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 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理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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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 并列的又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 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 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种类裁量权 幅度裁量权 程度裁量权
2、 合理性原则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 当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依据《教育 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彭 某被该理工大学录取后即享有该大学学籍,取得在该 校学习的资格,同时应接受该校管理。教育者在管理 受教育者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故彭某因替考违纪 受到处分,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 然而,本案有证据证明该处分决定公示后,学校仍同 意彭某作为进修生继续学习,继续按有学籍之学生管 理,未给彭某办理注销学籍、退学、迁移户口(档案) 等手续,导致彭某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参与学校安 排的考试、实习和毕业设计,成绩合格。由于学校的 失误与不作为,对彭某的处分实际上未得以执行,因 此彭某实际上也就没有丧失被告某理工大学的学籍。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
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
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
特别通行费

【答案】ACD
【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因 此,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和权责统一都可以视为合法行政的延伸。 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1.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2.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义务的决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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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行政法具体规范的最稳定的基本精神。

是要求所有行政法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法基本原则产生于行政权各管理活动,它不是抽象的,是从客观实践中推导出来。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法的内在特征.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自然准则,就是说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客观性,是不以个的意志为转移的。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必须强制执行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下列几方面的特征:(一)特殊性。

(二)普遍性.(三)法律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第二节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合法性原则是指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行政权的来源、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性原则包括符合实体法和符合程序法规定两个方面,违反实体法与违反程序法均构成对合法性原则的破坏.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法治的发展密切相关.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演进。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地方规章等。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职权法定第二,法律优位第三,法律保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仅要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客观、公正。

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样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其行使不仅应当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公正、客观,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 为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是行政必须服从法 律的基本准则,是法治、民主和人权原则在 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运用。该原则具体包 括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以及行政应变性原则。
一、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
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要求行政法规范尽可能以 法律的形式来规定,行政立法必须有法律的授权。 行政机关没有法律的授权不得制定行政法规范,否 则可构成违宪行为。 法律创造规范原则还意味着,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行 政法规范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立法相对 于民意机关的立法来说是一种从属性立法。我国 《立法法》的有关条款就作了这样的规定。 在我国,行政立法包括授权立法和职权立法两类。
二、“法律”属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法律原则,而不是 一种理论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法 律准则。法律准则,是指经利益主体制定或 认可的,具有普遍性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具体的法律规范一样,是 一种法律准则,是必须得到贯彻执行的。这 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法律属性。
三、“特殊”属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体现在行政法规范而不是 其他法律规范中的基本准则。这就是行政法 基本原则的特殊属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所特有的基本 原则,是因为它体现在行政法规范中,是对 行政法现象的概括。行政法主要是规范行政 权的法,因而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行 为而不是相对人行为的准则。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四、行政应变性原则
真正的行政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真正符合公共利益。 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行政法规范已无法适用时, 就不能再要求行政主体按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行为, 而应要求行政主体按公共利益原则直接表达其意志。 这就是行政应变性。行政应变性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的必要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合法性基于公 共利益而表现出来的应有的灵活性。它并不是对法 治的破坏,而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真正贯彻法治。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上述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它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全部行政法制活动和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它是行政法中的其他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反映出行政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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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灵魂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 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 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 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 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 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来调整行政关 系的普遍性规范。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 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立法法》
吗?
• 妇女权益保障法§40:“禁止对妇女实施性 骚扰。” • 国务院能否制定反性骚扰的行政法规:性骚 扰? • 何为性骚扰,肢体的骚扰、语言的骚扰、还 是信息的骚扰?到什么程度叫骚扰? • 伊湖水《我爱上了王小丫》:小丫是个可爱 的女孩子/要是不去主持电视节目多好/最好 和我一起在山坡上放牛/我放牛的时候,她打 猪草/没人的时候就亲一亲/当然不用避开牛
• 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 “法”? • 行政合法性原则,指不仅要符合立法机关 的立法,也要符合行政机关的立法。这表 明,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也在不断发展, 具有时代的内容和特征。 • 在我国现阶段,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 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以及行政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
考虑到对公民自由权和隐私的尊重,新修改的 《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原来 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但是,一些数据表明, 强制婚检的废止对控制传染病和防止新生儿畸形产 生了负面影响。于是,黑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恢复 了强制婚检的要求,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 婴保健法》。于是对于是否需要强制婚检,《婚姻 法》、《婚姻登记条例》、《母婴保健法》、地方 法规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四) 我国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
•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 • 家行政机关效能的原则; • 平等权原则; • • 责任行政原则; • • 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 原则; • • 行政效益原则; • 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 的原则; 行政公正性原则; 监督行政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
妥当性 必要性 均衡性
合目的性
公平、公正
• “平等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具体化。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 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平等对待原则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 同等对待有两种情况:第一,行政主体同时面对多个相对人 时的同等对待。同等对待规则是一种顺向思维,又称一视 同仁。当然,这里的“同时”,不仅仅是指同一个案件,而 且应当是指同一时间阶段。第二,行政主体先后面对多个 相对人时的同等对待。行政主体对不同时间阶段出现的相 对人权利义务的设定、变更或消灭,应当与以往同类相对 人保持基本一致,除非法律已经改变。这一规则也可称为 遵循行政惯例规则、前后一致规则或反对反复无常规则。
3.限制条件对所有人都一样,不能存在差异;
4.对未获得平等机会的少数人必须给予救济和补偿,不 能忽视他们的利益。
比例原则
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 应当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 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妥当性原则:所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 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
• 不同情况要求区别对待。如果对不同情况 给予同等对待,那不是平等。 • 区别对待规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 为时认真区别各相对人的具体情况
• 比例对待规则要求行政主体按不同情况的比重来 设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比例平等原则要求:(1) 某种待遇在一定特定的场合是恰当的,那么在与 这种待遇相关的特定方面是相等的所有情况,必 须受到平等的对待;(2)在与这种待遇相关的特 定方面是不相等的所有情况,必须受到不平等的 对待;(3)待遇的相对不平等必须与其的相对不 同成比例”。在同一案件或法律事实中,这种比例 往往与各相对人所起作用的大小、情节的轻重相 一致。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
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思考: 对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 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以外 的事项,真的属于相对保留的事项
(二)基本原则的特点
1、普遍性:应该覆盖行政法的各个领域; 2、特殊性:是行政法所特有的原则; 3、规范性:原则体现的是行政法的基本精神,行政 法的各个环节都要同原则保持一致,且基本原则 可以直接应用。
(三)、依法行政原理的要求
• 国务院在2004年3月22日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 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 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 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 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 法行政重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 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 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 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2、基本要求 (1) 、行政主体合法:要求行政主体资格、权力来
源及公务人员合法。即行政权力的拥有者及实施者 的权力应当由法律予以创设和规定,非依法律取得 的权力应当推定为无权。“法无授权皆禁止” (2) 、行政权限合法:指行政主体应当在法律授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要求职权来源合法、职权范围法 定。 (3) 、行政程序合法 行政程序四大要素:步骤、方式、顺序、时限合法
案例 ——行政权力的存在必须有合法的根据
“禁摩令”——2010年7月12日,呼和浩特市民刘 铁山驾驶一辆有合法牌照的摩托车,经过大学路 时,被一名交警以违法闯禁区为由,对其开具了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200 元。 问:本案中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是否合法?
行政职权受制于法。 职权法定原则不仅要求行政职权来源于法,还进 一步要求行政职权的行使(即行政作用或称行政 行为),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受到法的全 面、全程和实际的制约。 越权无效,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受制于法,否则即为违法的 权力,构成一种越权行为。职权法定原则还要求 行政主体不得越权,如果越权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 1、含义:所谓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 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 法律理性。 • 行政行为首先要合法,但是,任何法律都 有限度:第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 活动;第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不可 能面面俱到,详细无遗。
• 什么事情合法但不合理?什么事情合理但不 合法?什么事情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2004年12月19日,北京出租车司机高海军 因着急送一名临产的孕妇去医院而连闯红灯。 问题: • 1)如何处理司机的交通违章行为? • 2)依据是什么?
• 2、法律优位(或称优先),指法律位阶高
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
• 含义主要有三。 • 第一,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 抵触,凡有抵触,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如果需 要行政法规、规章对法律已经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 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已经规定的范围; • 第二,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可以就法律 尚未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该事项作 出了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应当服从法律; • 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
理性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 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 社会公德。 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其存在的前提是行政自由裁 量权的存在。
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 其合理判断,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行政权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符合人之常情, 包括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符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识,符合 人们普遍遵守的准则,符合一般人的正常理智判断。
(1)绝对保留:对某类事项只能由立法机 关通过制定法律来作出规定
(2)对某类本应由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作规 定的事项,根据需要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特 别授权行政机关来加以规定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
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 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 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 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 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 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 第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第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 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 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 第四,行政合理性原则还包含实施行政 紧急行为,以实现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目标 的要求。
3、行政合理性内容 公平、公正性
同等对待规则 区别对待规则 比例对待原则
——必要性原则:最小损害原则,选择对行政管
• 4、符合法律规定: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实施 管理活动要以(广义的)法律为依据。 • a.形式合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应当符合法律 的规定。如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既要遵守实体法 律规定,也要遵守程序法律规定;行政授权和行 政委托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具备法定条件。 • b.实质合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应当符合法律 规定的内在精神和要求。如符合法律的目的、考 虑相关因素、符合公平公正等法律理性。 • c.违法的行为无效,行政机关要对此承担法律责 任。
分析:这些规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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