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马成律师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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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实刑4年,马成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改判缓刑

一审被判实刑4年,马成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改判缓刑

一审被判实刑4年,马成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改判缓刑【案情简介】2007年郝某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深圳市A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2009年付某入股A公司,与郝某各占50%股份(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3月郝某、付某、李某、路某、元某、龙某六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深圳市B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其中郝某占30%股份,元某占10%股份,其余四人各占15%股份(均未进行工商注册)。

2011年7月8日,郝某、李某、路某、元某、龙某五人与付某签订协议,将上述两家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付某。

2011年起上述二家公司在未获得深圳市C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许可情况下,由A公司设计手机和采购零配件,交由B公司生产组装假冒C公司注册商标的S牌手机,再由A公司联系客户销售S牌手机,从中牟利。

2011年7月21日,福田公安分局南园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分几班人马赶赴上述二公司的办公地点、生产车间将6人抓获。

【律师辩护】大厦倾颓,横生变故。

郝某之妻秦某在经历家中顶梁柱被抓的混乱惊慌之后,经朋友介绍委托了知名深圳刑事辩护律师马成律师。

马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大量查阅卷宗材料,团队多次开会讨论方案后,一审中,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郝某仅是B公司的隐名股东,其于2011年7月8日已与B公司脱离关系,案发时系由全资股东付某全权负责B公司生产、销售及经营活动,所查获的假冒产品属于B公司和付某所有;2、2011年7月8日郝某与付某签订了《A公司内部会议》,已退出A公司,所有资产、售后服务及债权债务均归付某所有,案发时A公司由付某全权负责;3、郝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4、郝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5、A公司曾与C公司合作,本案与一般侵权案件有明显区别,且涉案物品未流入市场,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6、郝某认罪态度好;7、郝某是家庭经济支柱。

综上,请求法庭对郝某从轻、减轻处罚。

抵押权的设立应以抵押合同的成立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

抵押权的设立应以抵押合同的成立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

抵押权的设立应以抵押合同的成立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案情简介】高某与林某是大学同学。

2013年3月高某因公司资金短缺筹钱无门,遂找到林某借款200万元。

高某之友杜某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但仅将房产证交至林某手中,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高某再次经营不善未成功挽救公司,终致无力清偿债务。

杜某的房屋因离婚纠纷被另案查封。

林某将高某的保证人杜某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处其偿还借款本息。

【意见分歧】对于本案,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林某有权要求杜某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本案中被告杜某虽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法律层面而言,二者之间并未形成真正的物保关系。

但根据民法中诚实守信这一普遍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当遵循信赖保护利益,继续如约履行担保合同,完成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能成全民法原则之本意。

第二种意见认为,林某无权要求杜某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履行担保合同义务。

因杜某房屋已被另案查封属于《物权法》第184条中法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因此物保担保义务已然履行不能。

原告应诉被告行为违反抵押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深圳合同法律师团马成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分析如下:第一、《物权法》第187条确立了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基本原则。

本案中因杜某并未完成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故林某对杜某的房屋抵押权设定无效,林某无权要求对杜之房屋行使抵押权即拍卖并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

并且根据《物权法》第184条规定,本案中被另案查封的房屋属于不得抵押财产中的“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故意见一中林某的请求于法无据。

第二、虽然杜某、林某之间的抵押权未设立,却不影响双方的抵押合同合法及有效。

杜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构成违约。

依据《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民事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xxx,男,51岁,汉族,住xxx镇小学。

被答辩人:xxx县xxx小学。

法人代表:xxx任校长职务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谈不上合同纠纷,答辩人现住房是20xx年从该校教师岳文昌名下转让而来,未曾与被答辩人签订什么合同,不存在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校教职工封闭一楼后门的说法。

房屋后门与生俱来,不属于答辩人私开。

再者,答辩人所购房屋,属被答辩人早年所建,由于前门距地面达1米多高不能正常出入,答辩人只能从自家后门出入,后门一旦封闭将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正常生活出行。

被答辩人在当初建造房子时,就理应考虑到给购房者留有合理的出路。

如果没有房屋后门的支撑,答辩人将不会购买一个没有出路的'房子。

学校安全固然重要,但防范的措施也并非一种,而答辩人的权益也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没有不属于该校教职工必须封闭一楼后门的约定,被答辩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以损害答辩人权益为筹码,依法不能成立。

请求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民事答辩状范文2尊敬的审判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深圳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马成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各项诉讼活动,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意见:一、被答辩人所提交的《XXX公司收取经营资金记录》并非借款凭证,该资金记录仅为对之前借款数额的汇总。

被答辩人起诉状中诉称“该资金记录为借款记录,订立后答辩人一直没有依约定正常支付利息”,实际上答辩人早已还清所借款项,该资金记录仅仅确定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借款的数额,并未如实载明答辩人偿还借款的数额,因而不能凭此单一认定借款数额。

结合答辩人提交的银行流水清单可以看出,自4月5日起至8月11日止,答辩人已向被答辩人通过银行转账334.55万元,20xx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现金还款19万元,总计353.55万元人民币,其金额远远高于被答辩人所诉的281.5万元,答辩人实际早已还清欠款。

李昂与陈迪、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昂与陈迪、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昂与陈迪、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31【案件字号】(2019)粤03民终243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飞吴志袁劲秋【审理法官】李飞吴志袁劲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昂;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迪【当事人】李昂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迪【当事人-个人】李昂陈迪【当事人-公司】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鹏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田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闫红艳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温稳标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鹏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田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闫红艳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温稳标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鹏森田强闫红艳温稳标【代理律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昂【被告】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迪【本院观点】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陈迪应否对美邻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合同共同诉讼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陈迪应否对美邻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该规定,陈迪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美邻市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股东陈迪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该项审计报告审计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账目往来,并没有审计陈迪个人与其公司之间的财务状况,该审计报告不能证明陈迪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陈迪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区别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区别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区别(以下是由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深圳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赵某乘坐火车从广州至深圳,因其携带1包可疑物品(黑色塑料袋内装褐色粉末,重量77克)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收缴。

经鉴定,可疑物品中检出海洛因;犯罪嫌疑人赵某对其携带毒品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关于携带毒品的目的,其在侦查阶段供称是运输,在审查批捕环节翻供,辩称其是为了自己吸食而携带毒品。

赵某归案后,经检验其尿样呈阳性,证明赵某确系吸毒人员。

公安机关以运输毒品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

检察机关审查后,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意见分歧】对于本案赵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运输毒品罪,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赵某明知是毒品而随身携带并使用交通工具运送的行为,属于运输毒品的行为,应以运输毒品罪定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为了自己吸食而“运输”毒品的行为,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不能将凡是随身携带或者乘坐交通工具将毒品从甲地“运输”到乙地的行为,均认定为运输毒品罪。

【律师评析】深圳资深刑事律师马成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本案主要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分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所谓“运输”,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可见,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实际上存在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罪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因此两罪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法目的来看,其是一种补漏之罪,立法者主要是为了防止那些持有毒品行为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犯罪有关的人,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而逃避处罚。

马成、郑红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马成、郑红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马成、郑红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6【案件字号】(2022)鲁16民终5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牛立敏黄跃江宋洁【审理法官】牛立敏黄跃江宋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马成;郑红星;高波【当事人】马成郑红星高波【当事人-个人】马成郑红星高波【代理律师/律所】杨正强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正强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正强【代理律所】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马成【被告】郑红星;高波【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自认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和解【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其余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郑红星不能提交由马成出具的借条或欠条等债权凭证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且存在以下疑点:首先,双方虽系朋友关系,但在(2021)鲁1625民初1222号案中显示:马成持有和郑红星有关的借条及欠条四张,(2021)鲁1625民初2878号案亦认定:郑红星于2015年2月14日向马成出具100000元借条,2016年5月16日郑红星借款4000元并在借据借款人处签字(该两张借条、借据系上述(2021)鲁1625民初2878号案件中借条及欠条四张中的两张)。

即,马成与郑红星关系良好时对借款后出具借条或欠条是双方的正常交易习惯。

而在(2021)鲁1625民初1222号案中,郑红星主张的390000元借款发生于2013年1月4日,并经其多次催要马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

可撤销合同判决书

可撤销合同判决书

可撤销合同判决书篇一:股权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股权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基本案情】当事人朱某与其妻子素来不和,朱某于1999至XX年期间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妻子离婚,但离婚诉讼请求都被驳回。

XX年10月与其子朱小某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声明朱某向其子转让%A公司股票,其子则相对应支付205万对价购买该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不久后,朱某与其子朱小某一同赴工商管理登记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XX年6月,朱某与其子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将自己名下剩余%A公司股票赠与其子朱小某。

XX年朱某发函至其子朱小某,向其追要XX年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的股权转让款。

其子朱小某对此事置之不理,朱某气愤难当,遂将其子朱小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且归还协议中载明的股份。

被告在庭审中向法庭提交了几组证据,其中包括原告朱某与被告母亲离婚诉讼开庭时的庭审笔录,笔录中清晰地记载了原告在另一个庭审中为自己辩解“为了保证股权不被分割,公司能够保持正常运转;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妻子争夺财产,所以将名下的股权赠与给其儿子,以避免家庭纷争”;在被告出具的另一份承诺书中,承诺书载明:朱某愿意将名下所有股份无条件赠与其子朱小某。

【法院观点】一、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定性原告在全部股权转让给被告后作了一个承诺,结合原告与被告母亲的离婚案件证据材料,原告多次声称将全部股权无偿赠与其子。

这些证据在逻辑上和先后顺序上相互映证。

二、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本案中法律未规定且当事人也未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朱某也未向朱小某催告是否行使解除权,但朱某仍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而朱某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五年后,期间经历了与朱小某的母亲的数次离婚诉讼,经历了从XX 年12月初与朱小某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后才主张本案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权,明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

综上,法院最终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本案焦点】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马成律师团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关于股权的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

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2000字

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2000字

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2000字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案情简介何先生的朋友3月25日晚日在深圳酒驾逃逸致一人当即死亡,一重伤。

成都马成律师团量刑分析1、如果受害人是因罪犯的逃逸行为才最终遇害的,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罪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条文,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最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获刑。

2、如果罪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后逃逸的,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何先生朋友的违规行为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才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人违反管理体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并在交通运输肇事后才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出现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故责任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政策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治罪处斩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兼具突显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奥波切茨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五百万元在六百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处死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大客车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臵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上路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逃入事故现场的。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法律资讯(第十二期)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法律资讯(第十二期)

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筑大成公司部法律资讯(第十二期)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部编辑部如有问题,请反馈至公司部编辑部:chengzhou.tu@ 1目录公司部介绍证券领域金融领域税收领域司法领域其他领域联系我们《公司部法律资讯》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部编辑部主编:涂成洲高级合伙人/律师/教授执行主编:赵静梅编辑:卢剑2691978103-5一、公司部介绍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部组建于2013年5月,公司部由涂成洲、陈南沙、吴学励、王志伟、高阳、徐进初、张清华、陈庆新、曾凡新、胡长青、贾玉臣、徐凯、陈秋红等律师组成,涂成洲律师为公司部主任,曾凡新律师、王志伟律师为公司部副主任,徐凯律师为公司部秘书。

大成深圳分所公司部倡导以整体协同为基本,以专业分工、细作精耕、单元合作为特色。

公司部主要以公司综合法律服务为基础,以股权设计、企业治理结构、企业风险防控为主线,向客户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大成深圳分所公司部欢迎广大同行与我们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业务水平,扩大业务范围!返回目录如有问题,请反馈至公司部编辑部:chengzhou.tu@2二、法律资讯证券领域1、2014年6月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九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配套修订。

马_成:专业为王_诚信为本_勇攀法律之巅

马_成:专业为王_诚信为本_勇攀法律之巅

14 | 中国商人CBMAG在法律的舞台上,有一位律师用专业的墨点描绘出一个又一个引人瞩目的案件画卷,他就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刑委会副主任马成。

近20年来,他一直以娴熟的专业技术和执着的敬业精神,书写着属于他的法律篇章。

从公安部督办的“闪电一号”案,到阿里巴巴某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再到被称为“国内即时通讯软件涉赌第一案”的“闲聊”开设赌场案,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思维的角逐,而马成与他的团队,则在专业与敬业交汇中,成功破解了一个个法律迷宫,迎接着一场又一场挑战。

这不仅是一场法律疆场的驰骋,更是对法律艺术极致追求的见证。

在法律的大舞台上,马成就像一位精湛的艺术家,每一次辩护都如一幅引人入胜的法律画卷,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像一场精彩的法律交响乐。

用情怀与担当诠释法治之志马成能够进入律师行业,完全是被律师这份职业所吸引。

他坦然道:“律师的工作具有挑战性和刺激性,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案件和纠纷,以及面对各种不同的人群和利益方。

律所办理的每一宗案件,都是一个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既能见证真善美,亦能看到丑陋和险恶。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律师的认知、格局和视野,而且办案经验越丰富,人就会变得越通透、睿智、练达。

”然而,律师这份职业在马成内心深处所展现出的真正魅力在于:“当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切实帮助他人时,能够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

这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源于律师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使其感受到自己的工作具有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其他职业很难赋予的。

”特别是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每一宗案件都关乎他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

马 成:专业为王 诚信为本勇攀法律之巅文/白 丁因此,刑辩事业具有崇高、神圣的使命感,尤其是当有人面临不当指控时,为他人辩冤白谤、为正义慷慨陈词,救民于水火之中。

这一过程不仅是在书写他人的人生,也是在书写自己的人生,这恰恰是律师职业真正的魅力所在。

带着这份使命感,2007年,马成“单枪匹马闯入”律师行业。

上海深圳福田比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上海深圳福田比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上海深圳福田比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因此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来解决类似的问题。

上海深圳福田是中国重要城市的代表,也是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地。

因此,在这些城市寻找一家专业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十分必要。

而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上海深圳福田比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一、上海1. 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它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992年。

该所设有的各种专业团队可以提供犯罪辩护、谋求免除罚款、刑事诉讼等各种刑事案件相关服务。

该所的团队由精通刑法、刑事程序等领域的律师组成,这些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 贺建律师事务所贺建律师事务所是上海比较有名的刑事律师事务所之一。

该所由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这些律师拥有扎实的学术背景和广泛的实践经验。

该所在犯罪辩护、刑法意见书、刑事诉讼等方面表现出色,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3. 王德伟律师事务所王德伟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在犯罪辩护、刑法意见书、刑事定罪等方面表现出色。

该所的专家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帮助客户解决各种刑事案件问题。

二、深圳福田1. 北京市唐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唐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是唐成律师事务所的一部分,负责深圳福田的法律服务工作。

该所的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犯罪辩护、刑法意见书、刑事诉讼等方面的服务,以保护客户的权益。

2. 吴振雄律师事务所吴振雄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的律师团队在犯罪辩护、刑法意见书、刑事诉讼等方面表现出色。

该所的律师拥有扎实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3. 广州市联和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联和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是广州市联和律师事务所的一部分,负责深圳福田的法律服务工作。

该所拥有的律师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犯罪辩护、刑法意见书、刑事诉讼等方面表现出色。

深圳劳务合同律师排名

深圳劳务合同律师排名

一、道华工程律师团道华工程律师团成立于2008年,专注于建筑、房地产、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

该团队由邹俊岳律师、隋悦然律师等资深律师领衔,拥有十五年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他们为众多开发商、工程建设单位、总包方、分包方、转承包方、实际施工人等提供了一站式法律服务。

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方面,道华工程律师团凭借其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专业功底,成功助力施工人追回全部工程尾款。

二、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是中国首家律师事务所。

该所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律师团队,其中不乏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黄华律师,凭借12年的律师经验,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区域涵盖深圳、广州、东莞、惠州、珠海、中山、佛山、广东、上海等地。

三、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诉讼领域的律师事务所。

该所拥有一支具备多年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其中包括凌华丽律师、郭婷律师等。

他们深耕于民商事、刑事诉讼领域,参与处理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并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在劳务合同纠纷处理方面,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毕业的高水平律师团队。

陈嘉良律师作为该所执业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方面,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劳务合同纠纷的律师事务所。

该所成功代理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权益。

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方面,冠领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

总之,深圳劳务合同律师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

团队介绍

团队介绍

杜威所的团队核心人员在不良资产行业从业时间均达到八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及具体案件的诉讼经验,同时有着丰富的行业资源,事务所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专业级不良资产管理团队。

团队核心人员简介:白江淮,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EMBA,擅长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知识产权、公司法私募融资、合同法等方面的业务。

白江淮律师从事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近十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经验,曾为中国光大银行、瑞士银行等多家境内外NPL投资机构提供服务。

饶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专业领域为银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等。

饶峙律师具有丰富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累计管理及处置不良资产规模数十亿元。

黄必达,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擅长投融资及不良资产处置、资产重组及破产清算等。

黄必达律师为厦门某公司收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0亿元不良资产提供服务,并为中国路桥集团、金隅集团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理经验。

于福兴,北京步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江西大学,1996年开始执业。

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资产管理类法律业务、银行资产法律风险防控法律业务、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等。

李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

擅长公司、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国际贸易、民商事疑难案件等。

于宗森,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城建房地产、金融、互联网、投资、涉外、公司事务、医疗纠纷等方面的代理,以及疑难、复杂、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代理。

张现辉,山东双麟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学士学位,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不良资产及银行债券的清收工作。

讯问犯罪嫌疑人翻译人员有规定吗

讯问犯罪嫌疑人翻译人员有规定吗

讯问犯罪嫌疑人翻译人员有规定吗
您好!马成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对于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翻译人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少数民族、聋哑人以及外国人。

对于少数民族需要翻译人员的规定,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对于聋哑人需要翻译人员的规定,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对于外国人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由此可参考我国对于少数民族和聋哑人的规定。

如有法律问题,可到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1。

轻判申请书

轻判申请书

轻判申请书篇一: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因甲方在年月日在驾驶号车时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行人死亡,现甲方与乙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乙方是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有权签订本协议,除乙方外,其他赔偿权利人委托乙方与甲方协商赔偿事宜,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发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赔偿权利人承担。

二、甲方自愿给付全部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包括按照法律规定的全部赔偿项目,具体每项数额不再单独列举。

三、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在赔偿权利人之间如何分配,与甲方无关。

如因赔偿权利人因分配赔偿款发生诉讼,不得将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列为诉讼当事人。

四、乙方收到赔偿款后,代表全部赔偿权利人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应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请求对甲方从轻处罚。

五、本协议签订后,赔偿权利人放弃再向甲方及其他任何人要求其他任何赔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赔偿权利人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审理时,如需要,应向人民法院出具请求从轻判决的申请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安机关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20XX年月日篇二:外挂制造者认定从犯,情节特别严重获轻判外挂制造者认定从犯,情节特别严重获轻判【案情简介】20XX年6月,成某(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与焦某某共谋,由焦某某制作、升级维护针对《**世界》网络游戏的“外挂”软件,由成某通过网络对外销售。

至20XX年2月案发,成某通过网银陆续转账至焦某某账户人民币(以下币种同)605306元。

后因遭游戏公司检举,侦查人员通过伪装成玩家,与成某取得联系,获取线索,最终在焦某某与成某合租的出租屋内将二人抓获。

【办案经过】在得知焦某某被拘留后,在深圳工作的姐姐非常惶恐,但又不敢将此消息告知远在他乡的父母。

通过网络搜索对比,最终通过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网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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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马成律师团概况马成律师团是由马成律师创建,该团队集合了朱兰春律师、杨乾武律师、闫洪师律师、刘子孺律师、张健律师、胡珺律师等多位知名律师和专家组成,多数成员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

该团队成员都是大成律师事务所各领域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素养。

大成已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布世界各大重要城市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大成作为中国区唯一成员,加入了世界最大的、汇集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专业性服务公司的独立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WSG”世界服务集团)。

大成与100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8万多名专业人士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业务合作平台,更有效地满足国内外客户全球化的法律及商务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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