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合同的分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3-9
8
绪 论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三、合同法的作用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五、合同法的体系
9
2014-3-9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一)合同的定义来源
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于罗马法。认 为合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 “允诺”。

10
2014-3-9
(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 第2条)
11
2014-3-9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 –(2)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27

2014-3-9
由决 由变 由决 选 缔 更 定 择 结 定 解 合 相 合 合 除 同 对 同 同 合 内 人 的 形 同 容 的 自 式 的 的 自 由 的 自 自 由 自






近代民法往往推崇极端的个人本位,主 张法律不应或很少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 干预,但是,现代民法遵从社会本位, 虽然注意保护个人的自由与利益,但是 同时考虑个人行为对社会秩序、他人利 益、公众利益的影响等因素,干预个人 的意思自治,于是便使得契约自由受到 了来自法律的限制。
这一原则精神。我国《合同法》主要在以下四
个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
33
2014-3-9
第一,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第二,规定了统一的合同订立制度,减 少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三,规定了减少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第四,对违约解除合同作了严格限制。
平等原则(第三条) 自愿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第四条) 鼓励交易原则 公平原则(合同正义原则)(第五条)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第七条)
2014-3-9
26
一、自愿原则(合同,契约自由原则)重点 法的 合 律自 同 、由 自 法, 由 规要 不 的受 是 限国 绝 制家 对 。
2014-3-9
23

24
合同(契约)功能在于为交易服务(买 卖、租赁、运输、雇佣),以及增进经 济效率。在一个自由的市场中,商品或 劳务的生产、提供或者分配,不是由国 家或政府决定,而是经由市场经济与契 约制度而达成,市场经济的一大优点在 于市场经济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使资源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流向较优的 地方,而这个过程所需要的就是契约与 契约制度。 2014-3-9
2014-3-9
28

合同自由与强制缔约(个人或企业负有 应相对人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 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 公用企业、医疗契约、以及某些其他的 占有独占地位的供应重要民生必需品的 经营者。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是出于避 免契约自由的滥用。
2014-3-9
29
二、公平原则(合同正义原则 )重点

虽然合同法具有多项基本原则,合
同法是建立在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这两种最基本的原则之上,随着此
两者的此消彼长,合同法在不同阶
段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32
2014-3-9
三、鼓励交易原则

交易又称为交换,是指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 之间所进行的财产和利益的易换行为。虽然 《合同法》并未直接将鼓励交易原则写进专门 条文,但整部《合同法》的内容却始终体现出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合同法律关系的 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是合同法的根 本准则,它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和 规范之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价值, 适用于合同法的全部领域,是制定、解 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指导思想和基 础。
2014-3-9
25
《合同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则

的承诺。在这种交叉要约的情形下,发出要约的双方 都享有撤回要约、撤销要约或者拒绝承诺的权利。在
本案中,商某在收到刘某要约的有效期内明确表示拒
绝承诺,同时自己的要约由于承诺期限届满,刘某未 作出承诺而失效,因此双方的要约都已失效,不再具 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因此,刘某诉 讼的理由不能成立,商某依法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评价见课本
P12页
22
2014-3-9
第三节 合同法的作用

主要从合同法与市场运行的角度 债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法定之债)与法 律行为(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 债一般是基于合同法律行为。人类进步、社会 的发展是由身份到契约,从而逐渐形成了所谓 的契约社会。整个社会中充斥着无数的契约, 主要由契约来搭建社会关系。契约制度肯定个 人自主及自由选择的权利,促进经济发展社会 进步。





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 方的利益要平衡。 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 的自由裁量权。 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 情势变更制度 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30
2014-3-9
1、合同正义原则强调一方的给付与他方 的对待给付之间应具等值原则,这种等 值一般是主观等值,但是若干情形下, 也重视客观等值。(见课本21页的表述) 2、合同正义的另一重要内容,为契约上 负担及危险的合理分配。 3、合同正义的第三个内容是合理分配其 他类型的合同负担。 31 2014-3-9
2
2014-3-9
课程介绍


教学目的要求 – 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 原则 – 培养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 问题。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3
2014-3-9
课程介绍-学习方法
分清主次,掌握重点 预习和复习 积极参与课堂上的案例讨论
12
2014-3-9
二、合同法

(一)概念
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
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
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13
2014-3-9

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 系。
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17
2014-3-9
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二、近代合同法

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 《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代表,以 合同自由、抽象的平等人格、个人责任诸 原则为明显标志。
2014-3-9
18
三、现代合同法
(一)具体人格的登场 (二)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 的合同理念陆续诞生 (三)合同自由受到限制
2014-3-9
案例


6

某市一贸易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 的兴盛水泥厂、金利水泥厂及原告鸿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 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 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之 后,都先后向贸易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且 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鸿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也派车给 贸易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贸易公司得知 金利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金利水 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 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金利水 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鸿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贸 易公司告知鸿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金利水泥厂的水泥,因 此不能接收鸿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鸿达水泥厂认为,贸易公司 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鸿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1)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 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 公司第二次向金利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公司与金 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014-3-9 (2)鸿达水泥厂与贸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4
2014-3-9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 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 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是一位小孩的母亲,与邻居约定由邻居 来无偿暂时照看其小孩。甲与邻居之间是否成 立合同?

5
甲乙二人为非婚姻同居的男女,双方约定 在同居期间,女方应当服用避孕药。但是,女 方在没有向男方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停止了服用, 导致女方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法院判决男方 负担这个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则要求女方承担 违约赔偿责任。法院是否应当支持?

14
2014-3-9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 法律,在适用范围上主要是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 解释、保全、违约责任等,属于民法之 债法部分。
15
2014-3-9
wenku.baidu.com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统一合同法
– 1999年3月15日起草,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21
2014-3-9
合同法立法历程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 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 点的一笔。 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
2014-3-9
7

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应当经过 要约人的要约与承诺人的承诺。虽然在本案中,刘某 与商某就同一宗百货按批发价购销的生意同时相互致 函,且函的内容一致,但这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同时 相互发出内容相同的要约(交叉要约),不能以此认
为合同当然成立,合同的成立仍然应当经过受要约人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6
2014-3-9

1、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关于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其可以广泛的适用于各类合同 场合,但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 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不适用合同法,(但 是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而不是行政管理者身 份出现时,进行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合同适用合 同法。) 3、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一般适用 的是商法、经济法,例如内部的责任制合同。
案例:

刘某系个体户,经营日常百货。1999年11月,刘某决定改行, 想要处理库存存货。商某得知后,前去看货,但当时未与 刘某达成协议,而是告诉刘某说其在与妻子商量后再与刘 某联系。商某与妻子商议后,在1999年11月15日向刘某发函 称:如果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出售,我们就买,并要求刘某 在5日内回话。恰在此时,刘某也在11月15日向商某去信称: “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处理,你是否购买?请于15日内答 复。”11月18日刘某收到了商某的信后,认为已与商某成交, 遂拒绝了其他客户。而商某在11月18日收到刘某的信后,听 说百货生意现在比较难做,心生悔意,不再想购买刘某的 货物,于是商某在11月22日向刘某发出一封电报,表示不 买这批货物了。刘某获电,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维 护双方已达成的交易。
合同法学
1
2011-2012
2014-3-9
第一学期
课程介绍-教学内容

2、分则(十五章) 1、总则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 – 合同法概述; 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 – 合同的订立; 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合同的效力;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 – 合同的履行; 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合同变更和转让; 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 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 – 合同的终止; 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 违约责任; 技术合同 – 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19
2014-3-9
(四)社会责任抬头 (五)一般条款的作用增强 (六)统一化趋势
(七)劳动法、产品责任法、消
法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20
2014-3-9
四、我国的合同立法
(一)
“一则当先,三法鼎立”
– 《民法通则》(1986年) – 《经济合同法》(1982年实施,1993年作了修改) – 《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 《技术合同法》(1987年),以及大量单行法规和条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