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

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国土资发[2009]17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07.01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17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政策研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经6月1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高咨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选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专家委员。厅长、党组书记李建功任主任,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彭东晓、副巡视员张晓岭任副主任。高咨委设专家委员若干名,按照下列范围、条件和程序选聘:

(一)选聘范围

1、不再担任实职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2、已退休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3、其他愿意从事国土资源政策研究的业务骨干。

(二)选聘条件

1、本人自愿从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