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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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一个致力于保障农民用水权益和协调水资源利用的组织。

它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涉及到农村水资源管理、农民用水权益保护和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首先,农民用水户协会需要积极参与水资源管理,包括水资源的调配、利用和保护。

他们需要了解本地水资源状况,协调农民合理用水,并且和相关部门沟通,为农民争取足够的用水量。

其次,协会需要关注农民的用水权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协调解决农民用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民能够合法、合理地使用水资源。

此外,农民用水户协会还需要向农民提供水资源管理、节水技术和农业用水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他们可以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向农民传授水资源合理利用的知识和技能。

最后,协会也需要在水资源利用中起到合作和协调的作用,以确保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他们可以与政府部门、农业合作社等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水资源管理政策,保障农业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涉及到水资源管理、农民用水权益保护和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多个方面。

他们在农村水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

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

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

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

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

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

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

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

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1、什么是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组织。

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国家或集体将该协会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移交给他们,他们有管理、使用这些工程的自主权,同时有自行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改善、更新、改造的决策权。

但是,协会有保证工程保值和增值的义务,有按国家规定收缴水费上交供水单位的义务,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建设的义务。

协会会员有自觉维护本协会所辖工程和出资改造工程的义务。

3、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是真正地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和放水期间守水劳力,从而减少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4、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由协会代表大会、用水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三级组成。

凡是在某一协会范围内有灌溉田亩的村民小组,都应由全体农民用水者民主选举产生1~2名代表;每条支渠的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首席代表;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3~5名执行委员会成员。

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

财务、工程管理人员1~2名。

每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每个协会可根据支(斗)渠灌溉范围划分几个用水组。

用水组内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为用水组的决策机构,用水组由首席代表负责,执行用水组大会的决议并服从执委会领导。

5、农民用水者协会与行政及其他机构的关系农民用水者协会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法令为前提,享有群团组织独立自主的权利,但在处理水事纠纷上接受各级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与监督。

农民用水者协会日常业务会议内容

农民用水者协会日常业务会议内容

农民用水者协会日常业务会议内容在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日常业务会议中,会讨论和决定一系列与农民用水相关的事项。

以下是一些可能在会议中讨论的主题:1. 用水计划和管理会议可能开始讨论制定和更新农民用水计划的事宜。

这包括决定如何分配和管理可用的水资源,以满足不同农田的灌溉需求。

会议可能会讨论灌溉系统的改进、设备维护和维修等问题。

2. 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会议可能会审议和决定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

这些项目可能包括水库、灌溉渠道、水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改善项目。

会议可能会讨论项目的规划、资金来源、施工计划以及与相关政府机构的合作等问题。

3. 农民培训和技术支持会议可能会讨论如何提供农民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帮助他们更有效地使用和管理水资源。

这可能涉及培训农民关于灌溉技术、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持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农田的产量和效益。

4. 水资源保护和环境问题会议可能会讨论水资源保护和环境问题,以确保农民使用水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这可能涉及讨论如何减少农业活动对水质的污染,如何遵守水资源管理法规,以及如何推动农民采用更环保的灌溉和农业实践。

5. 农民用水者权益保护会议可能会讨论保护农民用水者的权益和利益的问题。

这可能包括与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农民用水者在水资源分配和管理中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待遇。

会议可能还会讨论如何监督和报告潜在的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

6. 经费和会员管理会议可能会讨论协会的经费管理和会员招募问题。

这可能包括讨论会员的缴费事宜、经费使用计划、预算编制等。

会议还可能讨论如何增加协会的会员数量和提高会员参与度。

以上只是农民用水者协会日常业务会议中可能讨论的一些主题。

具体的会议内容会根据协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而有所不同。

这些会议旨在促进农民用水者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以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第一篇: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农民用水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各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乡人民政府和卢氏县水利局及乡水利服务中心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卢氏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水平。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乡政府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营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未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用水户提出申请;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用水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村地区的一种自组织形式,旨在维护农民水权、协调农业用水事务、促进农村发展。

本文将介绍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基本知识,包括定义、成立目的、组织结构以及主要职责等方面。

一、定义农民用水者协会是一个由农村地区的农民自主组织而成的机构,其目的是维护农民合法水权,促进农业用水的公平合理分配,并协调农业用水的相关事务。

二、成立目的1. 维护农民水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水权。

通过协会的组织,农民可以积极参与和维护自己的水权,使其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能够享受到合理的水资源分配。

2. 促进农业用水公平合理分配:农村地区的农民用水往往面临着资源分配不均等的问题。

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成立旨在通过合作与协商,推动农业用水的公平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农民都能够享有充足的水资源。

3. 协调农业用水事务:农民用水者协会作为农民与水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协调农业用水事务的重要责任。

协会可以帮助农民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农业用水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组织结构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等。

1.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一般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如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制定协会章程等。

2. 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行政机构,由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协调和管理协会的日常运作,制定执行方针和政策,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理事会成员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具体执行机构。

秘书处负责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会员管理、信息收集和传递、组织会议等。

四、主要职责1. 维护农民水权:农民用水者协会应当协助农民维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水权,保障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分配。

2. 协调农业用水事务:协会应当与水资源管理部门协调沟通,解决农业用水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农民的权益。

农业用水相关知识点总结

农业用水相关知识点总结

农业用水相关知识点总结一、农业用水的重要性1. 农业用水对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农业用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它直接影响着粮食的生产。

充足的灌溉水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它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有利于粮食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 农业用水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合理利用农业用水资源可以维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农业用水对农民生计的重要性农业用水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和生活水平。

充足的农业用水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农业用水面临的问题1. 农业用水资源短缺由于气候变化、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原因,一些地区的农业用水资源短缺,导致农作物生长受到限制,影响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2. 农业用水效率低下目前一些地区农业用水利用效率低下,存在浪费现象。

传统的灌溉方式和管理方式存在不足,浇水过多或过少都会浪费水资源,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3. 农业用水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一些地区的农业用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计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有效利用农业用水资源的措施1. 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政府应该加大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力度,推广科学、合理的灌溉技术和管理措施,采取合理的灌溉制度,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 发展节水型农业要鼓励农民采用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覆盖率,减少农业用水的浪费,增加农田灌溉的有效面积。

3.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农业用水监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权制度,平衡农业用水资源的供需关系,推动农业用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4. 治理农业用水污染要加强对农业用水污染的治理,严格控制农业用水的污染排放,推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的减排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农民用水户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为了协助农村地区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农民用水权益,提高农村地区水资源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协会性质: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以服务农村地区为宗旨,依法组织和运作。

第四条协会隶属:协会隶属于当地政府,接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五条协会自愿性原则:会员的加入和退出均基于自愿原则,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制度。

第七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进行财务管理,并定期公开财务报表。

第二章会员权益第八条会员的权益: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协会事务和活动的权利,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九条会员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参与协会事务和活动,及时缴纳会费,并积极为协会的发展和水资源保护做出贡献。

第十条会费标准:会费的标准由协会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会员大会上公开。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协会理事会召集,会议决议按照出席人数的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每两年选举一届,由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理事会议事规则和选举方式在会员大会上公布。

第十三条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四条活动项目: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与农村用水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技术培训、问题解决等。

第五章组织会议第十六条会议程序:协会会议的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由理事会确定。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协会会议应由秘书处派员记录会议内容,并制作会议纪要,以备日后查阅。

第十八条决议发布:协会会议的决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和发布,并及时通知相关会员和政府主管部门。

第六章惩戒与退出第十九条违反章程和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章程和制度的会员,协会将依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暂停会员权益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农民(村社)用水户协会培训教材

农民(村社)用水户协会培训教材
农民(村社)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
1、农民用水户协会
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为自己服务。
以某一灌溉区域为范围,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村农业灌溉组织,属于具有 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非营利的群众 性社团组织。
2、 2、用水户协会的基本原则
• 用水户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财务
谢谢大家!
自愿参加
自主管理
民主决策
平等参与
公开透明
4、成立用水户协会对农民的好处
• 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和愿望,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用水 需求。 • 真正让农民参与灌溉管理,提高效率,延长设施寿命。
• 减少农民的水费支出。
• 可以有效减少用水纠纷。 • 大大节省管水的劳动力支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为基层政府减轻工作量。 • 促进社会和谐。
11、国家政策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农[2003]603号) 《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03]148号) 《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号)
独立,管理民主,制度透明。
• 用水户协会的灌溉管理区域按照灌溉渠系的水利边界并结 合行政边界划分。 • 用水户协会与供水单位签订供水合同,并依据测定的水量 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 用水户协会按政府指定的水价或协会内部民主商议的水价
直接向会员收取水费。
• 用水户协会应有稳定的水源和可靠的输配水系统。
3、用水户协会的管理理念
义务:按灌溉用水量缴纳水费;执行协
会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保护 协会灌溉设施,根据协会决议或国家规 定,参加灌溉设施的维修建设。

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

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

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管理农民用水户协会是提供农村用水的重要组织形式,它起到了农民用水管理、自我约束和维护共同利益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农民用水户协会也面临诸多的问题,如管理不力、信息不畅、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等。

因此,本文将探讨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行管理,包括组织形式、管理模式、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以及运作中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一、组织形式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织形式可以参考一些成功案例,如以电供水形式组建的“武汉市善于村电供水联合会”,以及以管委会负责人为主组织的“苏州市小园林治理协会”。

具体说来,农民用水户协会应当是由村里的所有用水户组成,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等相应单位作为背书单位,领导班子由代表会员投票选举产生,在村民、地方政府以及供水企业之间建立一个桥梁。

二、管理模式1. 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应规定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规则,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可以消除不同意见之间的差异,表决重要事项,选举出有能力的领导班子及监察机构等,确保农民用水户协会在运作上更为融洽、公正和透明。

2. 建立党组织农村党组织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利益的重要力量,建立党组织能够为农民用水户协会提供指导和支持。

而农民用水户协会反过来也可以支持和参与各种党支部组织,共同维护好农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3. 设立业务部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水设备维修等需要專业操作和管理,因此需要设立专门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农村供水的实际问题和维护供水设施,通过某些措施,如制度建设、标准规范等方式,来促进整体工作的成效。

三、信息化建设1. 信息系统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方便协会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

建立基础数据库、发展信息共享平台、编制完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信息技术设备及人员,是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2. 数据共享和传递通过信息化手段,协会应当发挥信息传递和共享的作用,使得信息流动更为顺畅。

例如,通过建立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实现消息的传递和信息的共享。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号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号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正文:----------------------------------------------------------------------------------------------------------------------------------------------------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号2005年10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关于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中“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基层群管组织体制改革,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现就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在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改革中,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可以解决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问题;解决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是适应农村取消“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新形势,建立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的需要;是巩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果,保证灌区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的需要。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完整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完整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协会简介西王农民用水户协会位于东平县大羊镇,其供水水源是二十里铺引湖灌区,年月日在东平县民政局登记注册。

该协会管理一条斗渠、4条农渠组成,其中西王村境内斗渠长3434m,魏雪村境内斗渠长1397m,二个行政村,受益灌溉面积5469亩,其中农田面积4100亩,经济林1369亩。

协会会员数560名,人口2922人,其中女会员160名。

协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理事3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西王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各用水户自己参与用水管理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是末级渠系民办、民营、民受益的载体,是实现灌渠规范化经营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功能:积极争取灌渠末级渠系及配套工程项目并负责实施;组织协会会员对灌区水利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负责灌区内防汛抢险;协调供水关系,为会员输水配水;培训会员水利知识,引导会员科学用水,节水灌溉;负责灌渠灌区范围内农民用水户的水费收缴。

东平县大羊镇西王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确定为西王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灌区农民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建立灌区新型的供用水关系,努力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业稳产、高产和水利工程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东平县水利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东平县民政局。

本协会接受东平县水利局的业务指导和东平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办公地点设立在东平县大羊镇西王村。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⑴接受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委托统一调度灌区内管、用水;统一灌区内水费征收;(2)解决会员水事纠纷;(3)筹集水利资金,合理调配劳力,确保工程畅通;第三章会员及协会组成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及入会程序具备下列条件⑴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⑵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⑶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提纲

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提纲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大力倡导的重要工作
2010年元旦,胡锦涛总书记来到河北省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旗庄村香菇大棚里,了解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对这个专业合作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早在2008年9月10月在河南、安微农村考察时,胡锦涛多次表示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并希望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2009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党的“三农"工作理论和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
二、为什么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最佳组织形式
经济学和管理学都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是任何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是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和决定性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推行的农村改革其核心就是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营体制为联产承包的家庭经营体制,极大的激发了八亿农民的生产热情,取得了让世人惊叹的成效,对推动其他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随后实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开启了中华民族振兴的大幕。还有国企改制、政府机构改革等等都是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包括筹建一个组织,加强一个企业单位的管理,建立内部管理机制也是极为重要的.
6.民主管理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农民之间的一种劳动联合,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具体表现为对合作社事务的决策,实行所有成员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在合作社内部比较重大的事项决策都要实行民主决策,规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运行的组织框架。具体内容较多,今年国家农业部颁布的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第一项标准就是民主管理好,有9项内容.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基层灌溉管理中的作用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基层灌溉管理中的作用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基层灌溉管理中的作用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一种农民自我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形式,起源于农村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领域。

它是中国政府积极倡导的基层组织之一,旨在通过统一、协调和监督农民在灌溉管理、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活动。

一、统筹协调灌溉用水
农民用水户协会会员主要是当地的农民,他们是灌溉用水的受益者和直接使用者,同时也是管理者。

协会通过组织会员共同协商定制灌溉用水方案,制定集体灌溉计划和灌溉水量分配方案,解决个人意见和人际矛盾,保证公平和效率。

二、维护参与农民的利益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和运营,让农民以集体的形式维护自身的利益。

协会会员互相监督,保证灌溉用水公平合理,严格控制灌溉用水费和水资源的合理分配,确保农民的既定政策和法律利益得到维护。

三、发挥技术和服务功能
农民用水户协会拥有一批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为协会会员提供各种灌溉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案建议。

协会还可以组织会员共同学习研究灌溉技术、节水技术和水资源利用的最新动态和最佳实践,提升灌溉用水效率和生产效益。

四、积极开展农业生产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灌溉管理中开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协会会员可以按要求完成集体灌溉的任务,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农民用水户协会还可以在委托管理下从事农业生产、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经济活动,增加会员收入,发展乡村经济。

综上所述,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基层灌溉管理中作用非常重要。

它可以帮助农民解决集体行为的协调和组织问题,维护农民的权益,提高灌溉用水的效率和管理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和乡村经济的发展。

它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各地政府和农民在灌溉管理中大力推广。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前言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用水权益,加强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

本章程是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制度,是协会成员的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一章协会的名称、性质和宗旨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农民用水户协会简称“水户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水户协会是一个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依法合规开展协会内部事务。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1.维护农民用水权益,推动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2.发挥农户的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3.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和团队意识。

第二章协会的成员和入会手续第四条协会的成员水户协会成员分为个人会员和集体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指直接享有水资源使用权的农户;集体会员指村(社区)级别的农田灌溉和水利管理单位。

第五条入会手续1.个人会员凭身份证明、土地流转协议和水资源使用证明等资料申请加入协会,并缴纳入会费;2.集体会员由属地乡政府推荐代表入会,代表需明确单位名称、职务、联系方式及代表事项和主管领导意见书等。

第三章协会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协会的管理机构水户协会设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具体职责如下:1.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重要决策、审议和批准协会内部事宜;2.常务理事会:主要职责为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和决定。

第七条理事会1.理事会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选举期限为三年;2.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3.会长为协会最高领导人,各副会长、理事负责执行职务。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任命,成员不少于三人。

第四章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协会的权利协会享有以下权利:1.投票决定协会的内部事物;2.颁发协会成员证书;3.公开宣传、报告协会工作情况;4.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5.依据法规代表协会成员行使相关权益。

第十条协会的义务协会需承担以下义务:1.维护成员共同权益和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2.宣传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3.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帮助贫困地区脱贫。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1. 引言农民用水户协会旨在为农民用水户提供组织和协调水资源利用的平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章程和制度旨在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组织运作和会费管理,规范协会的运作,确保协会发展与农业生产的协调一致。

2. 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2.1.1 召开方式会员大会由协会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方式可以是线下或线上会议。

2.1.2 会议内容会员大会主要审议和决定以下事项:•协会章程的修改与完善;•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成员;•审核和批准协会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讨论并决策有关农民用水户权益的重大事项。

2.2 协会理事会2.2.1 组成人员协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2.2.2 职责与权限协会理事会承担以下职责与权限:•负责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协会内外部事务;•决定协会内部重要事项的解决方案;•维护协会会员利益,促进农民用水户的合理利益。

2.3 专业委员会2.3.1 组成人员协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由会员中的专业人士自愿组成。

2.3.2 职责与权限专业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与权限:•就相关专业领域的问题提出建议;•组织专题研究、讨论和调研,为农民用水户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

3. 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益:•参与协会的选举和表决权;•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接受协会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参与协会发起的专项项目申请。

3.2 会员义务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遵守农业生产环保法规,合理利用水资源;•服从协会决议和工作安排。

4. 组织运作4.1 工作计划与报告协会理事会应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基本安全指标即为饮水不安全。

◆农村饮水不安全类型有哪些?△水质不达标:水质不达标是指饮用水水质没有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在判断标准饮用水质的四大类三十四项指标中,影响我市水质标准比较大的两项指标是铁和锰,它们的标准分别是0。

5 mg/L、0。

3mg/L.△水量不足:按照国家标准,我市农村饮水水量不足是指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少于40升.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国家将全国分为5个类型区,津市市属于第五区.虽然人均用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加上地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山丘区,农村生活用水量依然不足。

△用水方便程度不够:用水方便程度不够是指供水不到户且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

△供水保证率偏低:供水保证率偏低是指供水水源保证率低于90%。

◆您喝的水是安全的吗?饮用水的基本卫生要求是:无致病微生物;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等。

可以通过看水中是否有可见物,闻水中是否有异味,摸水是否有稠度,来自我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安全。

当然,水质是否安全,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中心对水进行全面的化验。

◆何时饮水是最佳时间?早晨起床后饮水,补充一夜之间的水消耗;(2)上午10时左右饮水,可补充流汗及尿液排出的水分;(3)下午3时左右饮水,再度补充体内排出的水分,也使体内囤积的废物顺利排出,防止人体酸性化;(4)晚上8时左右,睡前饮水是饮水最佳时间,因睡眠时血液浓度增高,睡前饮水可以冲淡血液,能加速血液循环.◆人每天喝多少水合适?人体大约每天肾脏排尿1.5公斤,加上皮肤蒸发、肺呼吸和粪便排出,人体每天排水大约2。

5公斤,要维持生命,达到水平衡,正常人每天需要摄入水分2。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1、什么是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组织。

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国家或集体将该协会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移交给他们,他们有管理、使用这些工程的自主权,同时有自行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改善、更新、改造的决策权。

但是,协会有保证工程保值和增值的义务,有按国家规定收缴水费上交供水单位的义务,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建设的义务。

协会会员有自觉维护本协会所辖工程和出资改造工程的义务。

3、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是真正地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和放水期间守水劳力,从而减少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4、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由协会代表大会、用水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三级组成。

凡是在某一协会范围内有灌溉田亩的村民小组,都应由全体农民用水者民主选举产生1~2名代表;每条支渠的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首席代表;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3~5名执行委员会成员。

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

财务、工程管理人员1~2名。

每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每个协会可根据支(斗)渠灌溉范围划分几个用水组。

用水组内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为用水组的决策机构,用水组由首席代表负责,执行用水组大会的决议并服从执委会领导。

5、农民用水者协会与行政及其他机构的关系农民用水者协会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法令为前提,享有群团组织独立自主的权利,但在处理水事纠纷上接受各级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与监督。

在技术上争取水管单位的协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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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1、什么是农民用水者协会
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组织。

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国家或集体将该协会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移交给他们,他们有管理、使用这些工程的自主权,同时有自行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改善、更新、改造的决策权。

但是,协会有保证工程保值和增值的义务,有按国家规定收缴水费上交供水单位的义务,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建设的义务。

协会会员有自觉维护本协会所辖工程和出资改造工程的义务。

3、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
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是真正地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和放水期间守水劳力,从而减少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4、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
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由协会代表大会、用水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三级组成。

凡是在某一协会范围内有灌溉田亩的村民小组,都应由全体农民用水者民主选举产生1~2名代表;每条支渠的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首席代表;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
选举产生3~5名执行委员会成员。

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

财务、工程管理人员1~2名。

每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每个协会可根据支(斗)渠灌溉范围划分几个用水组。

用水组内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为用水组的决策机构,用水组由首席代表负责,执行用水组大会的决议并服从执委会领导。

5、农民用水者协会与行政及其他机构的关系
农民用水者协会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法令为前提,享有群团组织独立自主的权利,但在处理水事纠纷上接受各级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与监督。

在技术上争取水管单位的协助与支持。

在收缴水费上争取乡(镇)、村、组干部的支持与帮助,在工程维修用工上争取乡(镇)、村、组领导的支持与配合。

6、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对农民的好处
一是农民有了自主的管水组织,而且这一组织和管理人员是农民自己民主选举产生的,他们代表了农民的意愿,农民信得过,能够以农民的要求为出发点,尽量满足农民对水的需要。

二是有了协会后,农民,特别是灌区下游农民不再需要大量劳力上堤守水,大大节省管水劳动日。

三是水事纠纷大大减少。

四是可做到上下游平衡供水,解决过去“上游放水、下游出钱,上游淹水、下游干死”的现象。

五是减少水费收缴环节,避免了“搭车”收费,从而减少水费支出,减轻水费负担。

7、协会的运行方式
一是协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代表大会,即年初工作会议,讨
论通过年度工作管理计划、灌溉管理计划、财务预算计划;年终工作总结会议,讨论通过财务决算。

平时还应就有关重大问题、贯彻民主管理等召开专题会议。

二是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与协会章程配套。

如灌溉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出资办水利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奖惩办法,执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等。

三是协会执委会根据用水代表大会确定的章程、计划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为用水户服好务并负责协会各类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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