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事厅等关于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事厅等关于调整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
补助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赣人发[2008]3号
【发布部门】中共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8.01.16
【实施日期】200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
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赣人发[2008]3号)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对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部分老红军配偶生活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