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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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编制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修订记录1目的为了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集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共同成长,促使各级经营者从项目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经营项目,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利己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最新年起所有地产类新拓展项目。

2.2跟投人员限为本集团员工,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类。

3术语与定义无。

4职责4.1集团执董会:是监督和指导本制度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

4.2经营发展部:是本制度及其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执行归口机构。

5关键活动描述5.1投资架构及出资管理5.1.1本制度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架构进行运作。

跟投人的投资份额为单个项目的虚拟股权,跟投人优先享受项目收益分配但无项目决策表决权。

5.1.2单个项目的股权总份额:按照项目启动会所确认的项目资金峰值作为项目股权总份额。

跟投人投资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人投资份额之外的项目股权份额由集团出资。

5.1.3项目跟投人投资总份额:单个项目所有跟投人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股权总份额的5%—10%(具体跟投资金峰值比例由项目启动会决策)。

5.1.4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项目所在一线公司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等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其他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25万。

自愿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万。

5.1.5跟投人认购的跟投份额超出公司限定额度时,除强制跟投人员所认份额外,原则上以个人缴款先后顺序确定跟投人资格,最终认定资格方案由执董会确认。

5.1.6对于自愿跟投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5.1.7跟投资金缴纳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启动会后30个自然日内。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行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的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

第三条定义国有房地产公司指由国家机关或国有控股企业全资或部分控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投资指国有房地产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投资行为。

投资效益依据项目预算、核算原则,按照市场行情、行业情况等实际情况计算,计算得出项目投资获得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投资前期管理第四条投资前期管理主体投资前期管理主体应为国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室。

第五条投资前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做出决策之前,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确定投资项目的类型和投资行业,制定对应的投资计划和目标;(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投资市场机会和情况,制定投资计划;(三)组织编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概况、市场、技术、投资、效益等问题,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四)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和论证,确定项目规模、功能、结构、布局等问题;(五)确定项目总投资额,编制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和融资方案;(六)参与政府相关规划,与政府协商、签订投资合同;(七)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第三章投资实施管理第六条投资实施管理主体投资实施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管理部门。

第七条投资实施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实施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完成项目准备工作,开工动员;(二)进行项目施工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等;(三)管理项目招商、销售工作,促进项目成果收益。

第四章投资后期管理第八条投资后期管理主体投资后期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部门。

第九条投资后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后期管理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整理干系人名单、各方责任关系等相关资料;(二)收尾工作和关键问题处理,涉及到重要资产的处置、利益加快等问题;(三)对已完成项目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完成后进行资产登记等程序,依据公司要求进行处置。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V1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V1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V1XXX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员工、推动公司发展,建立项目投资风险与收益共担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跟投项目暂时限定公司承建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原则上对外合作项目不进行跟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跟投”,指公司员工以自有资金、按公司同一价格参与公司所投资承建项目的股权投资,将项目经营效益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并与公司的其他投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行为。

跟投类型分为“必须跟投”和“自愿跟投”。

必须跟投”是指公司高管、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决策的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特定项目必须参与投资一定比例和金额(“最低跟投金额”)的项目跟投。

自愿跟投”是指公司其他员工,自愿参与的项目跟投,包括上述必须跟投员工超出其最低跟投金额以上部分的项目跟投,以及上述必须跟投员工之外的其他员工自愿参与的项目跟投。

第二章项目跟投职员范围及跟投资金第四条项目跟投职员范围必需为公司员工。

必需跟投职员如在跟投方案发布之日入司工夫未满3个月的,则作为自愿跟投职员。

单个项目必需跟投职员可根据实际情形举行适当增减,职员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和必投职员以外别的正式员工为自愿跟投职员。

第五条公司确定的跟投项目,公司高管、参与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下列人员需必须跟投:1)公司团队: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开发负责人(全程协调项目尽调、谈判等工作)、工程管理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财务管理负责人。

2)项目团队: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3)参与项目决策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如有,以下简称“投委会”)成员。

对项目投反对票的投委会成员、本人不同意投资该项目的项目承做人员、参与项目的风控和财务人员无需必须跟投,也不参与项目业绩利润的分配。

第六条跟投资金为跟投职员自有资金,公司不提供借款、包管大概任何融资便利。

项目跟投资金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第七条项目跟投总金额准绳上不超过该项目公司投入资金峰值的XXX投入资金峰值为项目股东对项目资金投入的最大值,包括资本金和股东借款,股东借款不计息。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机构 (2)第三章项目跟投 (2)第四章跟投员工投资人及投资金额 (2)第五章投资架构 (3)第六章出资管理 (4)第七章分配管理 (4)第八章退出管理 (5)第九章离职及调动 (5)第十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员工跟投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更加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将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集团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集团经营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项目跟投第六条跟投项目为2020年新增项目第七条如出现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项目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不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跟投员工投资人及投资金额第八条跟投员工投资人分为必须跟投人和自愿跟投人。

第九条必须跟投人、跟投范围及投资金额1、项目公司经营班子(分管领导以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必须跟投项目公司管辖范围内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2、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管理者及关键员工必须跟投所项目公司的所有项目。

3、必须跟投人的投资金额有下限,以万为单位,必须跟投人及跟投额度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拟定,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十条自愿跟投人、跟投范围及投资金额1、项目公司C级及以上级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

2、集团总部C级及以上及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

第十一条自愿跟投人的投资金额由上限,具体投资金额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拟定,董事会决议通过。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YY集团内部合伙人管理办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内部合伙人机制,增强“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员工在共创、共享的基础上,共担企业发展的责任与风险;激励员工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努力。

本办法适用于YY集团推行的跟投项目和人员。

二、项目合伙方式及股份构成公司员工以实际出资投资公司项目,并根据本办法规定以合理组织形式或方式体现股权,根据项目实际收益与投资额比例获取收益。

集团与第三方合作项目,比照本办法予以实施。

三、相关定义1、跟投配资公司在员工实际投入金额的基础上,给部分合伙跟投员工提供一定倍数的配资,增强员工总投资额,提升员工投资收益的投资形式。

示例:员工实际投入本金5万元,公司再提供给员工5万元跟投配资,从而员工按10万元本金计算投资收益;称为1:1配资。

2、强制跟投针对公司确定参加跟投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起关键影响的岗位,按公司规定,任职该岗位的人员必须强制性参加该项目的跟投,公司给予其跟投配资资格,但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配资。

3、投资方式以及形式员工以本人名义投资跟投项目,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以代持方式作为投资载体(以下简称投资载体),员工作为投资载体成员,并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载体以实收投资款及配资入股跟投项目公司,并持有跟投项目一定持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项目公司股份的10%以内。

项目公司的总股本为所有股东自有资金的投入的峰值。

4、内部合伙人管理机构(1)集团董事会为内部合伙制度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主要作职责:对跟投项目确定、项目经营信息以及项目决策、各方收益处分、纠纷处理行使最终裁决权;并代表跟投员工行使跟投项目公司股东表决权。

(2)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下设日常执行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执行机构),成员包括:集团投资业务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集团副总、项目负责人以及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指定人员,主要工作职责:跟投项目经营执行、收益分配方案制定、资金归集以及费用分担方案制定。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一、跟投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跟投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跟投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跟投者能够参与到地产开发项目中,并根据其合同规定享受相应权益。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地产开发项目的跟投者,无论其个人或机构。

二、跟投者的资格和要求1.跟投者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或机构,具备合法的投资经验和实力;2.跟投者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个人或机构信息,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3.跟投者应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缴款;三、跟投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跟投管理机构负责对跟投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其参与项目;2.跟投管理机构应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资金用途和风险提示等;3.跟投管理机构应与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确保跟投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四、地产开发公司的义务和责任1.地产开发公司必须依法进行项目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开发和销售;2.地产开发公司应向跟投者提供真实和完整的项目信息,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向跟投者说明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可能的变动;3.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相关回报,包括收益分配和项目结束后的结算;4.地产开发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定期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执行情况报告。

五、风险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1.跟投管理机构应在项目跟投阶段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给跟投者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2.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并确保跟投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3.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约定协商解决项目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六、跟投管理制度的修改和终止1.跟投管理制度的修改应经过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的协商和双方的书面确认;2.跟投管理制度的终止应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并通知跟投者;总结: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制度,它确保了跟投者的权益,提高了项目的管理效率,并降低了市场风险。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确认资金到账 通知签约
备份及存档
项目信息公示
造册
跟投方案宣贯 知晓
审批
1、项目投资说明书 2、项目跟投方案
跟投方案宣贯
知晓
1、项目拟跟投人 员统计汇总表 1、汇款凭证
1、项目跟投方案、 投资说明书确认文件 2、委托持股协议 3、借款协议
1、项目信息公示
分 配 管 理 知晓及确认
分配方案 实施
审批
1、杠杆资金及本 金退还方案 2、项目分红方案 3、项目清算方案
1、跟投人
1.1 充分了解《项目跟投方案》、《项目投资说明书》、《委托持股协议》、《借款协议》等文件的内容;
1.2 及时足额划转跟投资金,签署相关跟投文件;
2、在册股东
2.1 配合签署跟投公司经营相关的章程、纪要、决议等文件;
2.2 银行开立跟投入股帐户(用于委托人/跟投人汇款);
2.3 与委托人/跟投人签署《委托持股协议》等文件。
1:4,年息 10%
集团 (60%)
项目公司 (40%)
强制 (85%)
自愿 (15%)
强制 (85%)
拓展总监 20-40 万元,营销中心总监 20-40 万元,建设中心总监 20-40 万元, 1:3,年息 10%
战略发展中心总监 15-30 万元,财务中心总监 10-20 万元。
设计负责人 10-20 万元,成本负责人 10-20 万元,论证经理 10-20 万元,拓展 1:2,年息 10%
副总监/经理 10-20 万,对口设计经理 10-20 万元,对口成本经理 10-20 万元。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页次
XXXX-QH-B-00X 5/8
2、跟投架构 2.1XX 集团及下属企业全资开发项目

2024年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

2024年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

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逐渐受到重视和广泛应用。

跟投制度是指房地产公司邀请投资者以其名义参与特定项目的投资,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合作模式。

下面将从跟投制度的定义、特点、优势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跟投制度是房地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即投资者通过房地产公司的平台参与特定项目的投资,享受项目带来的收益。

在这种制度下,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金和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自身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跟投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投资者可以通过房地产公司的平台实现分散投资,降低单一项目的风险;二是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金和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投资者可以享受项目带来的丰厚收益,提高投资回报率。

跟投制度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跟投制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二是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

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通过跟投制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可以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在未来,我国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

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机制进行规范和监督;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和透明度。

房地产公司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任和满意度;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和合作机制。

房地产公司需要加强风险控制和合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2024年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重视,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我国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将在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资产开发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房地产资产开发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房地产资产开发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市场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房地产投资也成为许多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

然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较高,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合约关系,需要专业的投资管理来降低风险。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跟投管理行为,明确投资者、开发商、投资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利,并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行业内的开发项目,适用于跟投管理环节的投资者、开发商和投资管理人。

主要内容
1.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途、规划和设计情况、开发商的资质和实力、回报兑现保障措施等,确
保自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出决策。

2. 开发商应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公开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及时解答投资者的问题。

3. 投资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投资者的授权及相关协议规定行事,
协调投资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本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投资者、开发商和投资
管理人应及时披露有关项目的信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投资
者的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结论
本制度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跟投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明确
了各方的职责与权利,并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各方应严格按
照制度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

知名地产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知名地产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知名地产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让员工与公司事业共同稳健成长,做大共同业绩目标,分享公司经营回报,共担项目运营风险,结合集团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 项目范围:适用于 2014年5月15日之后获取的新项目(特殊项目除外)。

特殊项目指全持有商办项目、旧城改造类项目等;若有需要,特殊其余项目以单独报批跟投方案为准。

部分持有项目目前暂时只跟投销售部分,持有部分的投入、产出均单独另计,拆分原则为按自持部分租金净收益率不低于 5.5%和投资版的较大值进行分摊;联合操盘、合作不操盘项目也纳入跟投项目范围。

2.2 人员范围包括跟投项目所属事业部/城市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项目 PMO 团队、正式员工,及集团总部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跟投活动。

其中,正式员工指正式入职的人员。

3 职责与权限为确保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地,集团与事业部联合成立项目跟投委员会(以下简称跟委会)、跟投工作小组(集团工作小组、当地工作小组)。

跟委会:由集团管理层(含香港办事处)及跟投项目所属事业部总经理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决策项目跟投方案、分配方案及其他重要事项。

集团工作小组:由 PMO 办公室牵头人力发展中心、财务中心、法务风控部、投资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跟投制度,推动跟投计划落实,审核投资收益及分配、跟投工作平台开发维护等事宜。

当地工作小组:由事业部 PMO 办公室/运营部牵头人力、法务、投资、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一线当地跟投工作组,负责协调办理公司设立、制定项目跟投方案,跟投资金募集与审核、过程中进行项目经营信息披露、协调投资收益分配等事宜,相关职责分工参照《项目跟投管理流程》。

4 跟投项目的投资方案4.1 跟投模型4.1.1 投资结构:图 1 项目跟投投资结构示意图⌝组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GP)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LP)由跟投员工代表担任。

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模板

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模板

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在项目开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跟投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1.3 本制度所称项目跟投,是指员工按照约定,将个人资金投入到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按照项目盈利情况分享收益,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项目跟投的范围和方式2.1 项目跟投范围: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2 项目跟投方式:员工可以采取直接购买项目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协议跟投等形式参与项目。

2.3 项目跟投金额:员工跟投资金根据个人意愿和承受能力自主决定,但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最低跟投比例。

2.4 项目跟投比例:根据项目风险和收益特点,公司设定项目跟投比例,并根据不同职位、不同阶段的项目适当调整。

三、项目跟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3.1 激励机制:(1)项目盈利时,员工按照跟投比例分享项目收益;(2)项目完成或达到预定目标时,公司给予跟投员工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3)跟投员工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享有优先权。

3.2 约束机制:(1)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跟投;(2)员工跟投资金不得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比例;(3)员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员工跟投资金在项目期间不得退出,项目结束后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及收益。

四、项目跟投的管理和监督4.1 公司设立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跟投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跟投方案、审核跟投资格、监督跟投资金使用等。

4.2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项目跟投进行审计,确保跟投制度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4.3 员工有权了解项目跟投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展、跟投收益等,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项目跟投的风险控制5.1 公司应根据项目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跟投的安全性。

2023修正版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项目跟投管理办法1. 背景近年来,随着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通过跟投方式参与项目投资。

为了规范项目跟投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制定本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 定义2.1 项目跟投:指投资者通过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投资于特定项目的方式。

2.2 跟投人员:指通过跟投方式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者。

3. 跟投资格要求3.1 投资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项目跟投:- 年满18周岁;-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相应的投资知识和经验。

3.2 跟投人员应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身份和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确保具备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

4. 跟投准入流程4.1 跟投人员首先需要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4.2 注册认证通过后,跟投人员可以在平台上查看不同项目的相关信息和风险提示。

4.3 跟投人员选择合适的项目后,可以提交跟投申请。

4.4 基金管理人对提交的跟投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后,跟投人员可以进行出资操作。

5. 跟投风险提示5.1 跟投人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项目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

5.2 跟投人员应合理配置投资资金,不应全部投入到一个项目中,以分散风险。

5.3 跟投人员应关注项目的进度和变动情况,及时了解并处理项目相关事务。

6. 跟投收益分配6.1 跟投收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投资的资金占总资金的比例决定了跟投人员所得收益的比例。

6.2 跟投收益应在项目退出后进行结算,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统计和分派。

7. 项目退出7.1 跟投人员可以选择在项目退出时出售其在项目中所占份额。

7.2 项目退出时,基金管理人会组织项目的清算和分配工作,将项目所得进行分配。

8. 法律责任8.1 跟投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跟投协议约定。

8.2 基金管理人应对项目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确保跟投人员的知情权。

8.3 任何跟投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XXX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XXX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XXX项目跟投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制度2019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集团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促进员工由职业人向事业人角色转变,与集团事业共同成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将项目运营效益与跟投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集团成立“项目跟XXX”,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运营副总、工程副总、营销副总、财务副总及项目负责人。

在实施中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集团另行公布。

第四条“项目跟投委员会”对员工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员工跟投项目,在投资决策、投资管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利润分配、投资进退、纠纷解决等“跟投”制度涉及的所有问题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五条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时,应将“项目跟XXX”享有最终裁决权写入合伙和谈,如有争拗,先友爱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按拍照干法律解决。

第三章跟投项目第六条第七条跟投项目范围适用于集团2018年12月31日后新拓展的销售型项目。

如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制度规定的跟投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

必须经过集团项目跟XXX审议后不执行本制度。

第四章项目合伙人与金额第八条项目合伙人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

其中,自愿跟投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申请成为强制跟投人员或者自愿跟投人员。

第九条第十条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

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项目合伙人合计持有跟投项目股权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跟投项目合伙人的跟投,满足强制跟投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的,方可由自愿跟投合伙人进行跟投。

表1.项目合伙人与出资金额集团高层集团强迫跟投类集团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项目公司高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自愿跟投类第十一条集团总经理、运营副总、财务副总、出资不低于工程副总、营销副总等分管副总人力、财务、拓展、成本、招采、工程、开发、设计、营销、招商、客服、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指定强迫跟投人员项目公司负责人、分担副总工程、营销、开发、设计、财务、综合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指定强制跟投人员一线员工出资不低于20万元出资不低于10万元出资不低于1出资不低于20万元30万元1:41:31:31:2集团万元,并按整数倍递增1:1跟投资金由项目合伙人自行筹集。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精简版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精简版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项目跟投活动,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项目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二章跟投细则
第一节跟投资格
1. 跟投资格:本项目仅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跟投:
年满18周岁
具备独立承担投资风险能力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 跟投限额: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限制每个投资者的跟投金额。

第二节跟投程序
1. 投资者确认跟投意向后,应提交跟投申请,包括投资金额、跟投方式等信息。

2. 项目方收到跟投申请后,经审核后确认是否接受投资者的跟投。

3. 投资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跟投款项,支付完成后方可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三节跟投风险
1. 跟投代表投资者参与项目的风险,投资者需对跟投所带来的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

2.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进行跟投,不得过度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

第三章跟投收益分配
1. 跟投收益的分配按照项目方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约定执行。

2. 跟投收益的分配可采取一定的风险收益共担的方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和接受相关规定。

第四章跟投退出机制
1. 跟投退出机制包括项目期满、提前退出等情况,具体退出机制由项目方与投资者约定。

2.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退出跟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跟投权益。

第五章跟投监督与管理
1. 跟投项目须在监管机构备案并遵守监管要求。

2. 投资者有权要求项目方提供完整、真实的项目信息,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项目方所有。

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9年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9年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2019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机构 (3)第三章跟投项目 (4)第四章跟投人员及出资要求 (4)第五章跟投架构 (6)第六章跟投项目资金往来管理 (8)第七章跟投收益分配 (8)第八章跟投退出机制 (12)第九章附则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公司项目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土地获取能力和项目运营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将项目运营效益和员工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第三条跟投原则:“共创、共担、共享”和“同股同权,同责同利”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修订。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关联董事回避),实施;但是当关联董事超过董事会成员的½时,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跟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运营管理部、组织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战略研究与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制定具体项目跟投方案及其他跟投事务的审批。

第三章跟投项目第七条跟投项目。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本办法颁布实施后所有新的销售类项目。

其中公司独立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整体实施跟投;合资(合作)项目按照公司权益实施跟投。

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战略性产业协同项目等项目不做强制跟投要求。

第四章跟投人员及出资要求第八条跟投人员为公司在册在岗的全职员工,分为强制跟投人和自愿跟投人,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受政策法规限制的人员不得参与跟投。

具体规定如下:注:①拿地关键人仅对自己跟进的项目实施强制跟投。

②强制跟投人员如在跟投。

【晨鸟】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晨鸟】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编制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审批人1目的为了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集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共同成长,促使各级经营者从项目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经营项目,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利己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最新年起所有地产类新拓展项目。

2.2跟投人员限为本集团员工,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类。

类型机构范围人员范围强制跟投类一线公司一线公司总经理及管理班子全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操盘核心团队、拓展部门第一负责人集团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拓展部门第一负责人自愿跟投类一线公司项目所在一线公司员工集团集团副总监以上员工3术语与定义无。

4职责4.1集团执董会:是监督和指导本制度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

4.2经营发展部:是本制度及其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执行归口机构。

5关键活动描述5.1投资架构及出资管理5.1.1本制度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架构进行运作。

跟投人的投资份额为单个项目的虚拟股权,跟投人优先享受项目收益分配但无项目决策表决权。

5.1.2单个项目的股权总份额:按照项目启动会所确认的项目资金峰值作为项目股权总份额。

跟投人投资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人投资份额之外的项目股权份额由集团出资。

5.1.3项目跟投人投资总份额:单个项目所有跟投人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股权总份额的5%—10%(具体跟投资金峰值比例由项目启动会决策)。

5.1.4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项目所在一线公司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等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其他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25万。

自愿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万。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背景越来越多的地产公司在规划、开发和销售房地产项目时选择让员工参与跟投。

从双方的角度看,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推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则可以更好地吸引、留住优秀的员工。

在实际操作中,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需要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确定跟投方式地产公司可以选择不同形式的员工跟投,例如:•购买公司股票或期权;•购买公司开发或销售的房产或土地的合法份额;•以其他方式与公司合作参与项目开发或营销等。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公司都应当明确员工跟投的范围、条件和限制,并将其纳入公司的制度、规章和管理体系中,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设立跟投基金和管理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地产公司可以设立跟投基金和相应的管理机构,以更方便、灵活地管理和运作员工跟投。

跟投基金可以由公司出资、员工出资或者两者合资而成,成立后可以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加入。

跟投基金的投资对象应该是公司所开发或销售的房产、土地或其他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

管理机构则负责比较复杂的决策、操作和管理工作,例如审批员工跟投的申请、审计跟投基金的帐户、协助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和协调等。

确立投资额和回报方式公司应当明确员工跟投的最小和最大投资额,以及投资的具体期限和回报方式。

同时,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以激励员工跟投并推动项目的共同发展。

回报方式一般为股息、分红、业绩提成等,公司应当建立公平、透明的回报机制,以保障员工跟投的合法权益,并在项目运作中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数据。

管理风险和纠纷地产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管控风险和纠纷的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纠纷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规划,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处理程序。

例如,在可能出现项目失败或资金问题时,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员工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员工跟投发生纠纷时,公司应当积极调解、协商,避免将纠纷拖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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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由总裁办搜集项目经营相关情况,以《项目信息公示》每季度向跟投人披露项目经营情况。 6、分配管理 6.1 杠杆资金归还及本金退出:当现金流为正一个月,且预留资金能满足项目未来半年需要的前提下,启动杠杆资金(含利息)归还及本金退出工作,由 资金财务中心编制《杠杆资金归还及本金退出方案》报集团跟投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6.2 分红管理:当项目可售物业(不含自持物业及车库)面积销售达 70%且有利润的前提下,可每季度分红一次。由资金财务中心编制《项目分红方案》 (自持物业及待售可售物业按成本价计算,待售车库等变现困难的物业不作价,所分红利限额为当期实现利润的 50%)报集团跟投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对跟投人应付税金由资款财务中心进行代扣代缴。 6.3 清算管理:当项目可售物业(不含自持物业及车库)面积销售达 95%时启动清算,由资金财务中心编制《项目清算方案》报集团跟投委员会审批后 进行清算。清算规则如下: 6.3.1 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清算,但自持物业及待售可售物业按成本价计算,待售车库等变现困难的物业不作价; 6.3.2 强调任务完成:当 IRR 达到跟投方案中的标准及以上时按实清算;IRR 未达到跟投方案中的标准但未扣损的,跟投人跟投收益部分按 8 折计算; 当项目结算亏损时,亏损部分由跟投人按比例(含杠杆资金)进行赔付。 6.3.3 对跟投人应付税费由资金财务中心进行代扣代缴; 6.3.4 清算后,对之前多分的利润及需弥补的亏损由各层级跟投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人负责追回,对不能追回的,由各层级跟投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 人按 6:4 承担。 7、特殊事项说明 7.1 强制跟投员工岗位调整的,可要求转到新岗位进行跟投。按最近一次市场价格评估法评估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作价(若无则依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所 有者权益按比例作价),由跟投公司向项目公司借款转到新岗位,其余跟投人员按比例分配。 7.2 对非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员工辞退其跟投及杠杆资金不受影响; 7.3 对员工主动离职及员工本人原困造成的辞退,取消杠杆资金使用资格,达到本金退还条件时一次性退还本金,不再支付红利; 7.4 对查实跟投人有不端行为(如干预正常招投标、收受回扣、损公肥私等),取消杠杆资金使用资格,同时对造成的损失按公司制度从跟投本金及收益 中扣除。 7.5 跟投人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本人/继承人决定是否继续跟投,若决定不再跟投时可要求赎回,按最近一次市场价格评估法评估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作价(若无则依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作价),由跟投公司向项目公司借款一次性支付,其余跟投人员按比例分配。
下限配资后预算 125 340
180
114 250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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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项目财务经理 5-10 万元。
自愿(15%) 其他员工 0-5 万元。
1:1,年息 10%
73
注:
1)在 XX 控股集团、XX 投资公司已有股份(在项目发起及存续期实际出资不低于强制跟投的最低额度)的,不强制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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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性文件 1、项目投资说明书(用于介绍项目情况,主要内容从项目可研报告摘录) 2、项目跟投方案(用于具体项目的跟投方案介绍) 3、委托持股协议(用于实际投资人与在册股东签署) 4、接受《项目投资方案》、《项目投资说明书投资说明书》的确认书(用于跟投人认同项目跟投方案及风险的证明) 5、借款协议(用于跟投人使用杠杆资金的手续办理) 6、项目拟跟投人员统计汇总表(用于统计汇总拟跟投人员及额度) 7、汇款凭证(用于证明跟投人汇款信息) 8、项目信息公示(用于披露项目经营信息) 9、杠杆资金归还及本金退出方案(杠杆资金归还及本金退出依据) 10、项目分红方案(分红依据) 11、项目清算方案(清算依据)
5、资金财务中心
5.1 保管在册股东开立的银行卡及帐户资料;
5.2 确认跟投资金到位情况;
5.3 通知跟投人及在册股东签署文件《委托持股协议》,并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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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战略发展中心
3.1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投资说明书》报总裁办;
3.2 就《项目投资说明书》的内容向相关方进行解答。
3、总裁办
4.1 组织编制《项目跟投方案》及配套的《委托持股协议》、《借款协议》等文件;
4.2 跟投公司注册及公司日常运营手续办理,拟提在册股东建议;
职责
4.3 监督项目运营,搜集项目相关情况,每季度向跟投人披露项目经营情况; 4.4 督促资金财务中心及时办理出资、分红、清算等相关事宜。
三、工作程序
1、跟投方案设计与宣传 对文件发布之日起取得的房地产新开发项目,能独立分期核算的老项目(由集团跟投管理委员会主任确定),均可作为跟投项目。 对确定的跟投项目,由总裁办跟踪战略发展中心编制《项目投资说明书》(应含项目基本信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售价、成本、开发周期、现
金流回正时间的敏感性分析,风险提示等。),总裁办结合《项目投资说明书》的内容及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跟投方案》(含跟投架构、跟投 人、跟投额度、在册股东及账号、时间安排等信息)报集团跟投管理委员审批后分别由集团跟投管理委员、项目公司跟投管理委员会对符合跟投条件的 人员进行宣贯。
XX 集团 92%
8% 投资公司 X% 参股项目公司
2.3 因项目的特殊性,不同项目的跟投份额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集团跟投管理委员批准的具体项目跟投方案为准。
3、出资管理
3.1 出资份额、范围、单项目出资额度和杠杆额度及利息
单位、份额及类型
出资人及出资上下限额度
杠杆额度及利息
总裁 25-50 万元。
2)因项目的特殊性,不同项目的杠杆额度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集团跟投管理委员批准的具体项目跟投方案为准;
3)加上杠杆资金后,最高出资总额为项目资金投入峰值(指项目投资说明书中所示的股东方最高资金投入额,不计拟跟投项目所融资金。)的 8%。项
目公司超投份额处理:当项目公司满足强制跟投前提下,跟投超过份额时由项目公司跟投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跟投岗位重要性等因素进行筛选确定。集
团公司超投份额处理:当集团公司满足强制跟投前提下,跟投超过份额时由总裁根据跟投岗位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建议,报集团跟投管理委员会主任确定。
自愿份额出资不足时,集团公司和项目公司可调剂使用。
4)实际出资比例以项目实际资金投入峰值计算,项目开发过程中实际资金峰值与方案中峰值差异达 3%时,由资金财务中心报集团跟投委员会主任批准
4.3 接受《项目投资方案》、《项目投资说明书投资说明书》的确认书(资金财务中心留存)。
5、跟投期管理(跟投方案及委托持股协议中明确)
5.1 跟投人无表决权;
5.2 所跟投项目资金独立运行,其它公司使用项目公司盈余现金的按 10%的年息支付资金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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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监督跟投人签署《项目跟投方案》、《项目投资说明书》确认文件; 5.5 代表跟投企业与跟投人签署《借款协议》; 5.6 统计跟投情况,向集团跟投管理委员会、项目公司跟投管理委员会报备; 5.7 跟投企业日常帐目管理; 5.8 编制《杠杆资金及本金退还方案》、《项目分红方案》、《项目清算方案》,经集团跟投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及时分配; 5.9 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及款项。 6、风控内审中心 6.1《项目跟投方案》及配套的《委托持股协议》、《借款协议》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6.2 项目风险揭示及跟投风险书面提示。 7、项目公司跟投管理委员会(主任:项目总经理 委员: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成本负责人) 7.1 跟投方案宣讲与答疑; 7.2 代表项目公司全体跟投人员,维护项目公司跟投人员的利益。 8、集团跟投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 委员:集团董事会成员、战略发展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监、资金财务中心总监) 8.1 审批《项目跟投方案》及配套的《委托持股协议》、《借款协议》、《项目投资说明书》等文件; 8.2 审批《杠杆资金及本金退还方案》、《项目分红方案》、《项目清算方案》; 8.3 委员会主任审批在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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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程概况
目的
核心员工跟投项目,与公司形成“共创、共享、共担”机制。 1、有利于培养核心员工的主人翁精神,以获取更高质量的项目以及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2、约束核心员工的不端行为。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取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跟投管理。
副总监/经理 10-20 万,对口设计经理 10-20 万元,对口成本经理 10-20 万元。
其余总监 0-30 万元,副总监 0-20 万元,经理 0-10 万元。 其他员工 0-5 万元。
1:1,年息 10%
项目总经理 50-100 万元。
1:4,年息 10%
项目副总经理 20-40 万元,项目营销经理 20-40 万元,项目工程经理 10-20 万 1:2,年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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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投架构 2.1XX 集团及下属企业全资开发项目
跟投人 100% 在册股东 100% 跟投公司
XX 集团
92% 8% 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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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XX 集团及下属企业参股开发项目 跟投人 100% 在册股东 100% 跟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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