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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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3.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occupational hazard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 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 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 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 基本原则、依据、范围、 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 编制等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
➢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 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 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 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 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 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7 评价方法
6 评价范围
8 评价程序
7 评价方法
9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编制
8 评价程序与内容
10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编制
1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编制
附录
➢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 料
➢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
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
评价的要求,将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生产工
的部分或区域。
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数据收集与分析
说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数据收集方法和数据分析技术,以及如何 利用数据评估风险和制定防控措施。
评价结果与建议
总结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果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及评价方法
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与健康,旨在保 护工人价规范介绍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规范要求,包括评价目的、程序、内容和结 果分析等。
相关法规和标准
详细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确保评价工作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评价方法及步骤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常用方法和评价步骤,包括现场勘查、数据 收集、危害辨识与评价等。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
阐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包括保障工人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环境质量等方面。
常见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 价指标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的指标,例如噪声、尘肺、有害物质等, 以及评价指标的含义和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与健康,防控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性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1. 评价范围:确定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包括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等。

2. 评价对象:确定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工艺、设备、操作、环境等因素。

3. 评价方法: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包括现场调查、采样分析、职业病危害评估模型等,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

4. 评价指标:确定评价的标准和指标,包括职业病危害的限值、危害程度、暴露水平等,以及职工的敏感性、易感性等。

5. 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判断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风险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6. 评价报告:撰写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和结果等内容,向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以供决策参考和监督管理。

7.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和使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总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评估和监管,以确保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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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前言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地的数量不断增加,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建筑业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工地上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应运而生。

评价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能够有效的评价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为职业卫生的保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环境,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和健康,建设单位应该始终把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为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遵循以下标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和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湿度、噪声等环境参数的检测。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该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者,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建筑工地的健康环境。

在评价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标准:•对建筑工地的危害来源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危害源得到有效的治理;•对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测;•对建设单位所制定的保护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该根据建筑工地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和技术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评价过程中,应该注重以下方面:•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地规划建筑工地的布局,控制建筑噪声、震动和粉尘的产生;•确保劳动者的健康,通过人防、物防等措施限制职业病的传播;•设立相应的手续,提交有关部门所需的证明材料,以便得到评价的准许。

应用场景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适用于建筑工地、厂房、道路等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和工程建设相关的场所。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附件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

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涉及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不同内容要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第五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部分见附录2;放射防护部分见附录3和附录4。

评价报告书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当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二)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三)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二)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三)项目试运行情况;(四)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一)准备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

(二)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引言:随着建设项目数量的增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导则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全面了解和评估危害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导则,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一、评价内容1.环境评价:评价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包括空气质量、噪音、震动和颗粒物等,并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比较。

2.工作场所评价:评价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包括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职工个体防护和职业危害物周围环境监测等。

3.职工健康评价:评价建设项目职工的职业病患病情况和健康状况,包括职业病发病率、职工体检情况和工伤事故情况等。

二、评价标准1.环境评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将现场监测数据与相应的标准进行比较,评价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工作场所评价:根据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将场所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等五个等级。

3.职工健康评价:根据职业病发病率、职工体检情况和工伤事故情况等指标,将职工健康状况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等三个等级。

三、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通过现场监测仪器和设备,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量监测,获得相应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2.定性评价:通过现场考察和职工访谈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3.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结果综合起来,通过专家评价和多指标综合评分,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结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的制定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全面了解和评估危害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该导则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可以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提供科学评价和指导。

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需要与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建设项目的评价需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为了保护建设项目工人的健康,减少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评价指标的确定1.风险评估指标:对于不同的职业病危害,需要先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各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指标应包括职业病的发病率、病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

2.控制措施指标:确定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措施后,需要评估控制效果。

控制措施指标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减轻程度、消除程度和防护设施的使用率等。

3.监测指标:通过监测职业病危害的指标,如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工人的接触量等,来评估危害的存在和程度。

二、评价方法的选择1.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工人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包括危害源、作业方式、工人个体差异等因素。

2.问卷调查:通过向建设项目工人发放问卷,了解他们的职业病状况、个体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等。

3.环境监测:对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噪音水平等。

4.工人健康检查:定期对建设项目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检、生化指标检测等。

5.统计方法:通过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职业病危害控制的效果。

三、评价结果的分析1.评价结果应以数量化的形式呈现,以便更直观地展示职业病危害控制的效果。

2.评价结果应与相关标准进行对比,判断控制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3.分析评价结果的原因,包括控制措施的合理性、落实情况、工人的个体差异等因素。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1.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合理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现有的控制方法。

2.提供决策参考,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提供科学的依据,以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促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强化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应包括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等内容。

GBZT_196-2007_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1)

GBZT_196-2007_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re-assessment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GBZ /T 196—20072007-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8-02-01 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F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太原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邵强、蔡立群、缪庆、胡伟江、张玉慧、易继湖、吴世达、余善法、李怀应、温亚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建设项目概况;b)。

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

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

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5-6-14(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

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涉及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不同内容要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第五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部分见附录2; 放射防护部分见附录3和附录4。

评价报告书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当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二) 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三) 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 (一) 建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二) 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三) 项目试运行情况;(四) 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一) 准备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二) 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一、引言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造成的一类过程性疾病,它的危害性和隐蔽性使得其预防和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评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在建设项目中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探讨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

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职业病危害评价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其可能引发的职业病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在于科学有效地控制和预防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职业病危害评价需要依托科学的方法和技术,采集、分析和评估可靠的数据,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综合性原则: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全面考虑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从业人员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各项因素对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3.时效性原则:职业病危害评价需要及时进行,确保评价结果能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四、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步骤1.确定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范围,明确需要评估的工种、工作场所和从业人员等。

2.收集数据:收集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数据,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种特点和职业病发病情况等。

3.风险评估:结合已收集的数据,采用科学的方法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等级和危害程度。

4.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包括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5.实施和监控:将制定的控制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6.评估和改进:对已实施的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措施,以适应变化的工作环境和从业人员需求。

五、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技术要求1.数据收集要准确:收集数据应注意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类:(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二)煤尘(煤矽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三)石墨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四)炭黑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五) 石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六) 滑石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七) 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八) 云母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九) 陶瓷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十一) 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十二) 铸造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十三) 其他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四)镉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五)铍及其化合物铍病(六)铊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七)钡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八)钒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一)铀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十二)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十三)氯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十四)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十五)光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十六)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十七)偏二甲基肼(十八)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十九)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二十)二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二十一)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化氢中毒(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工业性氟病(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二十五)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乙基铅中毒(二十六)有机锡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锡中毒(二十七)羰基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羰基镍中毒(二十八)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中毒(二十九)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苯中毒(三十)二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苯中毒(三十一)正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正已烷中毒(三十二)汽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汽油中毒(三十三)一甲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甲胺中毒(三十四)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三十五)二氯乙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氯乙烷中毒(三十六)四氯化碳(三十七)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中毒(三十八)三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三十九)氯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丙烯中毒(四十)氯丁二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丁二烯中毒(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二)三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三)甲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醇中毒(四十四)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四十五)五氯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五氯酚中毒(四十六)甲醛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醛中毒(四十七)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酸二甲酯中毒(四十八)丙烯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丙烯酰胺中毒(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五十)有机磷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磷农药中毒(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二)杀虫脒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杀虫脒中毒(五十三)溴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溴甲烷中毒(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五)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毒性肝病(五十六)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四、物理因素:(一)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二)高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减压病(三)低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高原病、航空病(四)局部振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一)炭疽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二)森林脑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三)布氏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布氏杆菌病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蒽油、汽油、润滑油、油彩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黑变病(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沥青、润滑油、柴油、煤油、多氯苯、多氯联苯、氯化萘、多氯萘、多氯酚、聚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痤疮(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铍及其化合物、砷化合物、氯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溃疡(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皮肤灼伤(八)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油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油彩皮炎高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浸渍、糜烂有机溶剂: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螨、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痒疹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金属烟热(二)二异氰酸甲苯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三)嗜热性放线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四)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棉尘病(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矿井下工人滑曩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 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
1、结论 2、提出职业卫生防护对策和建议
➢ 收集资料 ➢ 制定评价控制效果方案 ➢ 工程分析 ➢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得出控制效果评价结论 ➢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资料的收集
➢ 项目的批准文件 ➢ 项目的技术资料 ➢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
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在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往往按照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也可按照 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的分布进行评价单元的 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续 )
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 范评价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 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划分出不同的评 价单元的现象。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
目的和意义(续)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人们的法律 意识还较为淡薄,职业病危害形势仍较为严重,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客 观要求,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 措施,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实施建 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是保证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将大大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和科学水平。
➢ 总平面布置 ➢ 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
、用量或产量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
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 ➢ 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对建设项目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 分析和评价; ➢ 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 ➢ 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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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11日卫法监发[2002]63号发布)1. 总则1·1 为了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容: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 工程分析;b. 职业卫生调查;c. 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容如下a.选址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真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d.职业病防护设备同类建设单位防毒、防尘、防高温、防寒、防湿、防噪声、防振动、防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

护耳用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急救箱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休息室、卫生间、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e.职业病发病情况同类建设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发生的情况,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案例(包括原因、过程、抢救、整改措施)。

f.组织管理同类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设置。

g.专项经费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投人情况。

2.4.3 分析和评价2.4.3.1 评价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主要评价标准见附件2。

采用评价标准时应注意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2.4.3.2 评价方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与定量分级法相结合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a.检查表法依据评价标准、规,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容与国家标准、规符合情况。

b.类比法利用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监测、统计数据,类推拟评价的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c.定量分级法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劳动者接触时间进行综合考虑,计算危害指数,确定劳动者作业危害程度等级。

依据有关标准,新建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己有测定资料,分别取得劳动者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数据,计算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指数。

计算方法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对目前尚无分级标准的或无类比调查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等职业卫生标准、规等,结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方案,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2.4.3.3 评价容和指标2.4.3.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建设项目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描述其理化特性、毒性、对人体危害、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接触人数、接触方式,评价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

2.4.3.3.2 选址、总平面布置按国家有关叭亚卫生标准。

2.4.3.3.3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a.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b.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隔离含有害作业的区域,使其避免对无害区域或相互之间的污染和干扰:c.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d.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有天窗下方。

2.4.3.3.4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a.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发散车间应利于通风散热;高湿车间应设置防湿排水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c.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现行《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等。

2.4.3.3.5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主要包括:a.除尘设施b.排毒净化设施c.通风换气设施d.事故应急设施e.噪声控制设施f.防暑设施g.防寒设施h.防湿设施i.振动控制设施j.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k.电离辐射防护设施2.4.3.3.6 应急救援设施2.4.3.3.7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4.3.3.8 卫生设施2.4.3.3.9 职业卫生管理2.4.3.3.10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2.5 预评价报告编制预评价报告编制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汇总、分析各类资料、数据;b.做出评价结论,完成预评价报告。

2.6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3),其主要容包括: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月的、依据、围、容和方法;b.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c.对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主要产生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及其职业危害程度预测等;d.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e.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f.评价结论:对评价容进行归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的建议,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2 评价方案编制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容:a.评价目的、依据和围;b.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真诚运行情况;c.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d.组织实施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3.3 现场调查评价单位在接受评价委托后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卫生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3.1 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a.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原料、半成品、中间产物、产品和废弃物的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b.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c.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病病原体。

3.3.2 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教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3.3 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3.3.4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b.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c.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健康监护情况;d.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

3.4 现场监测: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3.4.1 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工生标准执行3.4.2 测试条件: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

3.4.3 测试频次: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类,-般连续采样测定三天,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测定,采取样品不行少于三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特殊情况按相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4 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见附件4。

3.5 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

3.6 评价结果a.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b.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c.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其测试数据如为正态分布计算算术平均数,如为偏态分布则计算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d.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e.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f.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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