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廉洁从业管理组织办法-
目次1目的及意义•32适用对象•3文件内容-33.1五个方面举措• 33.2十不准要求• 43.3违纪处罚办法• 63.4附则1目的及意义为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责任制。
现制订《廉洁从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公司觉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别注意在项目建设的业务往来中遵纪守法,避免因工作渎职导致业务损失。
2适用对象本《管理办法》面向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对公司全员廉洁从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
3文件内容结合实际,实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五个方面举措和“十不准”要求。
3.1五个方面举措3 .1.1完善民主建设,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廉政档案、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监督制约,规范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各级负责人和项目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洁自律行为,鼓励公司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曝光,从而有助于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现象和揭露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
3 . 1 . 2实施依法从严治司,从根本上规范管理团队的行为和观念,避免人治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
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保持廉洁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警钟长鸣。
一方面,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署《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1);另一方面,公司与供应商等合作机构协商,为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双方合作事项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请供应商等在首次参加投标活动或其它双方商业合作前签好《廉政协议书》(附件2),并规定供应商等如有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承诺书者将被取消资格。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的从业行为,营造廉洁、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诚信正直,保护组织利益,以廉洁的方式从事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雇员、顾问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
第二章诚信行为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职业操守,言行举止积极向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本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第六条职工应当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谋取私利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七条职工应当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职工必须认真按照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挪用、私吞组织财产。
第九条职工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礼品和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职工应当如实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如有不实申报或隐瞒事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系处理第十一条职工应当与同事、上级和下属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进行恶意竞争、斗殴或诽谤他人。
第十二条职工应当主动与组织合作解决工作中的纠纷和矛盾,不得私下寻求非法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按照组织的规定进行上报和反映问题,不得对外进行诋毁和抹黑组织。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十四条职工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第十五条职工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组织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十七条职工应当积极配合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情况和材料。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从业行为将不作追究。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最终归本组织所有。
以上为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2)一、引言廉洁从业是指公务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从事工作时,遵守职业道德,秉公用权,廉洁奉公,不违法乱纪的原则。
医院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医院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医院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遵守本制度规定,恪守廉洁原则,做到廉洁从业,清正廉洁。
二、廉洁从业的原则(一)廉洁自律原则。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医德医风,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维护国家和患者的利益。
(二)廉洁诚信原则。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坚守诚信底线,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廉洁奉献原则。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尽心竭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公平原则。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得搞权色交易、拉帮结派。
三、廉洁从业的内容(一)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接受他人礼品、礼金,不得以医疗服务为名接受财物。
(二)不得参与医药行贿。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医药企业的行贿活动,不得收受医药企业的回扣。
(三)不得违规开药。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药、滥开药,不得为患者开具虚假处方。
(四)不得参与挂号拆号。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挂号拆号,不得违规调换或帮助他人挂号。
(五)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严守患者隐私。
(六)不得违规承揽患者。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形式违规承揽患者,不得私自接诊、治疗患者。
四、廉洁从业管理措施(一)加强制度宣传。
医院应当加强廉洁从业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制度内容和要求。
(二)建立监督机制。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教育培训。
医院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建立惩罚机制。
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廉洁从业的监督和检查(一)医院内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廉洁从业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5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依据《中国_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____体系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不得有下列行为: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____公司财物、____公款,不准收受____以及____或介绍贿络。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____;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以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需报上级领导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6、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牟取私利,以次品充优品,以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7、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8、不得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9、坚持实事求是,不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侵害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为规范公职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推动政府管理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合用于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廉洁从业管理工作。
第二条廉洁从业工作基本方针(一)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预防腐败,推进廉洁从业;(二)坚持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协同推进,做到心中有“悬”,严格自律;(三)坚持政治引领和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廉洁从业管理,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诚信从业(一)公职人员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规范,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和良好形象。
(二)公职人员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诚信原则,不得侵占国家或者单位的财产,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规交往、接受礼品等物品。
第四条廉洁自律(一)公职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制度的约束,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定力;(二)公职人员应保持职业清纯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利益的冲动,不得参预违法违规的活动或者交往。
第五条依法办事(一)公职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胆履行职责,保障权力的公正行使,并要充分保障公民的利益和权益;(二)公职人员应当加强宪法法规和政策法规学习,遵守工作规则和流程,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第三章从业行为控制第六条工作过程管理(一)公职人员应当开展工作过程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保障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二)公职人员应当建立工作过程记录和信息登记,作为行政行为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信息管理(一)公职人员应当遵守信息保密规定,在处理信息时切记保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二)公职人员应当制定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坚决杜绝中招和防止信息泄露;第八条财务管理(一)公职人员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管制度,保障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二)公职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问题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杜绝财务管理上的问题。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三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遵循廉洁从业原则,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营造廉洁、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廉洁从业原则第二条全体员工应秉持廉洁从业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谋取私利。
第三章廉洁从业的具体规定第三条员工在从业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规定:1. 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益,不得向他人主动索要财物或利益;2. 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3. 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滥用职权;4. 不得泄露与企业相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内部信息。
第四章违纪违法处理第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 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经济处罚,包括扣除相关人员的奖金、工资等;4. 组织调整,包括调整岗位、调离原单位等;5. 辞退或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劳务)关系。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五条企业将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监督与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至具体调整或废止为止。
企业将组织宣传,并进行相应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以上为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范本,具体制度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规范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廉洁从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 诚信从业: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受贿行为等。
3. 申报财产: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防止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从业的行为。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
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臵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
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加强廉洁意识,促进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实现廉政从业。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廉洁意识,树立公正、廉洁从业的自觉行动。
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廉洁从业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以服务人民、服务国家为宗旨,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侵犯人民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索取贿赂,不得参与非法经济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利用其职务之便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违反纪律,不得对领导和同事进行诋毁和攻击。
第三章廉洁从业措施第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和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教育。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审查从业人员的背景和资格,确保涉密工作的安全。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廉洁从业奖惩制度,对廉洁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概述廉洁从业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提高廉洁意识和道德水平,加强廉洁从业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保证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正廉洁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履行职责,廉洁从业,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风格。
第三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致力于维护国家既定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从业能力。
第五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廉洁从业监督,接受党和国家纪律监察机关的监督和调查。
第二章廉洁从业要求第六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第七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得索要、接受贿赂,不得违反职责,以权谋私。
第九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影响力从事非法经营或者其他牟利活动。
第十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廉洁从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三章廉洁从业制度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制度,明确廉洁从业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廉洁从业的宣传教育计划,加强对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培训。
第十三条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报告个人和家庭财产状况,接受财产申报和核查。
第十四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廉洁从业方面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涉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罚处理。
银行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的廉洁自律,规范银行业务操作,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柜员、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员、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等岗位。
第三条廉洁从业是银行员工的基本职业操守,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行规章制度,维护银行形象,确保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廉洁从业要求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第五条员工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索取、提供、转让财物或其它利益。
第六条员工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业务机密和内部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擅自变更业务流程。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内部审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廉洁教育第九条本行应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含廉洁从业教育内容。
第十一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本行应设立廉洁从业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廉洁从业情况。
第十三条廉洁从业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现象进行举报。
第五章处理与责任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批评教育;(二)通报批评;(三)停职检查;(四)解除劳动合同;(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廉洁从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对本行廉洁从业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本行其他制度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文件文件编号: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自尊、自爱、自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采购、招聘等管理职能的关键岗位人员及关联子公司所有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员”),均需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第三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利益为重,恪守职业道德。
第四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心”。
第五条坚持为人诚信,洁身自爱,严于律己,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六条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为本人及亲属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人员谋取私利。
在履行职责时,遇有亲属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经营活动或在处理涉及到亲属的事务时,事先主动向其上级领导及督察部门报告;若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七条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供应商的经营活动,不得向供应商以谋取股份、收取股利或其他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条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应商及有业务关系的合作伙伴借款或变相借款,不得接受其赠与、宴请、游乐,不参与赌博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
第九条管理人员不得接受、索取或变相收受供应商及有业务关系的合作伙伴的贿赂,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权钱交易或其他违法交易,不得以提供便利为条件索取供应商的任何回报。
第十条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个人私利从事或变相从事各种有损公司利益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接受督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四、五、十一条任一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调岗、降级(职)免职或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理。
情节严重的,给予调岗、降级(职)免职或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八条任一规定的,没收谋取的私利,并给予记大过、降级(职)或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
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的,责令退还或上交非法所得,并给予降级(职)、免职或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3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廉洁从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 诚信从业: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受贿行为等。
3. 申报财产: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防止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从业的行为。
4. 限制收礼: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限制收受礼物、款待和其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个人私利。
5. 防止利益冲突: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避免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个人利益冲突,任何利益冲突都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解决。
6. 接受监督: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和个人事项,并接受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7. 奖惩制度:对廉洁从业的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和处罚。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奉公守法意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度。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持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整体廉洁水平。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廉政教育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了解廉洁从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增强廉政意识。
2. 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明确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应遵守的廉洁从业规定,包括不收受贿赂、不敛财、不搞权钱交易等。
3. 个人财产申报:要求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个人财产申报,防止个人财产的非法来源。
4.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廉政风险和问题。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构建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职或职务的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廉洁从业是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以下方面:(一)严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三)诚信守约,维护公平正义;(四)克己奉公,抵制腐败;(五)自我约束,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职业素养,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严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参与非法聚会、赌博等活动。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廉洁纪律。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纪律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宴请和其他非法所得。
对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积极报告和揭发。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道德底线。
不得夸大虚报业绩,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压、报复和搞恶意竞争。
第三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时刻牢记公仆身份,心系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必须以廉洁的态度履行职责,依法执政,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违反廉洁纪律,不得懒散怠工。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不得参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等腐败活动。
对于知情不报、纵容不管的行为也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二条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严明组织纪律(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决策、决议、决定、命令,忠于企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散布与组织决定相悖的消极言论。
(2)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公司利益作为处理工作和个人问题的首要原则,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3)服从工作安排,不推诿、不拖拉,树立大局意识、集体观念。
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伙、闹不团结,以及只讲人情、讲关系而不讲原则的行为。
2、严格廉洁自律(1)不准以任何名义索要收受业务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以及各种贵重礼品;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所有接受的财物,必须向纪检监察部门登记,贵重礼品一律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
(2)禁止违反公司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私自用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公款;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3)禁止利用职权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在集团公司内谋取私利;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集团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
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
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2024年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章廉洁从业原则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廉洁从业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自律从业、廉洁从业、诚信待人等。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尊重人民政府的决策和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范围行事。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诚信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接受或索取与客户有关的任何好处。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本公司将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本公司将定期组织廉洁从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第十条本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收到的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公司将建立奖惩制度,对廉洁从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从业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从业人员,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从业人员,公司将立即解聘,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2024年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廉洁从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依据《中国_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____体系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制度。
金融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金融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金融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道德品行、专业能力要求。
将道德品行要求落地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专业能力要求,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丰富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方式。
建立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和执业声誉管理体系。
明确登记管理流程,包括登记人员范围、登记信息、登记要求及持续记录等。
明确信息管理流程,包括信息内容、报送要求及拟聘人员信息查询等。
完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围绕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
提出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专业审慎等基本执业要求,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从事投资、损害职业声誉及行业声誉等执业底线。
强化公司主体责任与内生性有效管理机制。
要求公司审慎调查拟聘用人员的从业经历、执业情况、诚信情况等,要求公司从制度建设、道德建设、执业行为约束等多方面强化人员内部管理。
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体系。
协会建立人员名单分类机制、案例示范机制、差异化管理机制等,强化人员分类管理和声誉约束,加强事中事后自律管理,明确自律监督检查要求、内容及采取自律措施的情形等。
优化升级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建设适应登记管理、执业声誉管理的智能化自律管理系统及执业信息库,便利公司执业登记、信息报送、
信息查询等日常工作,同时为构建行业人员专业水平、专业责任、职业道德持续评价机制提供系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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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责任制。现制订《廉洁从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别注意在项目建设的业务往来中遵纪守法,避免因工作渎职导致业务损失。
2 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面向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对公司全员廉洁从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
3 文件内容
结合实际,实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五个方面举措和“十不准”要求。
3.1五个方面举措
3.1.1完善民主建设,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廉政档案、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企业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监督制约,规范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各级负责人和项目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洁自律行为,鼓励公司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曝光,从而有助于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现象和揭露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
3.1.4建立规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职责和业绩考核,将廉政考核列为“企业年终评先”
的重要考核内容。
3.1.5提高文化素养,倡导道德文明。
3.2 提倡“十不准”要求
3.2.1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
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3.2.2不准违反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不准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
3.2.8不准索要、接受工作对象的礼金、礼品、产品、各种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不准
为请托人谋利并在离职后受财。
根据《关于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和处理规定》(附件3),收受后及时如数退还或在30个工作日内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并填写其附件《礼品、礼金登记表》和《礼品、礼金上缴处理表》进行相关情况登记、上缴、签字的不属违纪。
3.1.2实施依法从严治司,从根本上规范管理团队的行为和观念,避免人治现象,从而最大限度
地减少职务犯罪。
3.1.3建立长效机制。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要把制度落实到行动中,与业务
工作紧密结合,保持廉洁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警钟长鸣。一方面,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署《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1);另一方面,公司与供应商等合作机构协商,为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双方合作事项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请供应商等在首次参加投标活动或其它双方商业合作前签好《廉政协议书》(附件2),并规定供应商等如有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承诺书者将被取消资格。
3 文件内容······································································3
3.1 五个方面举措·····························································3
3.2 十不准要求·······························································4
3.2.9不准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
提供的不正当利益。如:不准无偿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工具、移动电话、电脑等设备;不准参加工作对象安排的住宿、超标宴请、娱乐、桑拿、旅游等活动;不准单人参加与工作对象的商务会谈和宴请等活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工作对象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单位生产的产品;不准让工作对象报销公务活动和个人消费的费用;不准向工作对象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3.2.10不准其它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3.3违纪处罚办法
廉洁从业工作重在强化党内、部门考评和群众监督检查,提高监督、预防和治理的整体效能。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取消荣誉、警戒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形成职务犯罪的,依照刑法具体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3.3 违纪处罚办法·····························································6
3.4 附则
4 相关文件和记录·······························································7
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目 次
1 目的及意义····································································3
2 适用对象······································································3
商业秘密等)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3.2.3不”。
3.2.4准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购、销售、进行工程招标
投标等。
3.2.5不准违反公司财经制度和办公管理规定。
3.2.6不准公款为个人及家属支付商业保险等费用。
3.2.7不准参与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