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寄宿生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寄宿生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寄宿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雷锋学校学生一日常规》。

2.自觉服从生活辅导老师和宿管会干部的管理,严守寄宿生各项纪律。

3、互相关心、团结友爱,爱护公物,注意安全。

4.争当“优秀寄宿生”,争创“文明寝室”。

二、寝室纪律

1.按时起床、出操、午休、就寝。

2.午休及晚就寝铃响后严禁讲话及从事其他活动。

3.寝室内严禁存放、燃烧鞭炮、蜡烛、蚊香、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生火、烧废纸、使用应急灯、充电器和私接电源插头等。

4.爱护寝室公物,损坏、遗失公物照价赔偿。

5.除星期五、六不在校住宿外,其它时间均应在校住宿,不得私自回家和外宿。

6.不准接受非寄宿生(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在校留宿。

7.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讲不健康的故事,不搞不正当的活动。

8.严禁私自下河游泳,私自外出。

9.认真参加寝室值日卫生及大扫除工作,自觉保持寝室卫生和内务整洁。

10.严禁往楼下或在寝室倒水以及乱丢果皮纸屑。

三、学习纪律

1.早、晚自习认真学习。

2.早、晚自习不准谈笑及下位走动、追打。

3.自习时不准在教学楼内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4.晚自习不允许迟到、早退、旷课、外出。

四、就餐纪律

1.买饭时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2.不准乱扔饭菜,自觉维护食堂的卫生和整洁。

3.不准将饭菜及食品带入寝室、教学楼。

4.尊重食堂工作人员,有意见必须有组织地反映。

五、请假制度

1.寄宿生实行双重请假制度。

2.寄宿生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生活辅导老师和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

3.寄宿生的请假回执于次日交生活辅导老师备查。

4.全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六、奖惩制度

1。学校每期对文明寝室进行表彰和鼓励。

2.学校每年对优秀宿管会干部、优秀寝室长、优秀寄宿生进行表彰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3.对违反本守则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则给予取消寄宿资格的处分。行为恶劣者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七、常规管理细则

(一)早操、午休、晚就寝

1.认真参加晨练,按时出操,不迟到,不缺席,不带书包、文具、餐具进入操场。迟到者单独做操并扣班级和个人各0.1分,无故缺席1次者罚通学一周,累计3次者取消寄宿生资格。

2.按夏季作息时间进行午休,不准在寝室内喧哗或进行娱乐活动。

3.晚9:50关公寓。宿舍大门,迟到者次日点名批评,并扣班级和个人各0.1分。

4.晚10:00熄灯,熄灯后停止一切活动,安静入睡。

5.晚10:00开始查房,如发现违纪者扣0.1分,查房过后仍违反纪律的扣0.5分,对本寝室内严重违纪不举报的一并重罚,每人扣0.5分。

(二)内务、卫生

1.内务

(1)被子、枕头摆放在靠窗头,床单沿床边叠齐,床上不乱堆杂物。

(2)提桶、脸盆放在壁柜下。

(3)毛巾对折晾在阳台毛巾架上(女生另置)。

(4)热水瓶放在门后搁架下(女生,靠窗下摆成一直线)。

(5)洗漱用具、餐具、衣架等分类摆放在搁架上(女生;放置在空床上)。

(6)鞋子摆在床下,成一条直线。

(7)衣物必须放在各自的壁柜内。

2.卫生

(1)每个寝室每天派一人做卫生值日。负责早、中、晚室内及所属公共区卫生打扫与保洁。

(2)禁止乱倒水,保持室内、楼道地面干燥,如有水迹,由责任区寝室负责处理干净。

(3)不准乱涂、乱贴、乱钉,如有弄脏,由责任人及责任区寝室负责清除。

(4)保持楼道和周围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准带

饭菜及食品进宿舍。

(5)寝室内不准晒衣服,换下不洗的衣服叠好放在枕头下。

(6)卫生间要求:便池用后及时冲洗干净,关好龙头,严禁往便池内丢弃塑料袋等杂物,如发生堵塞,由寝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辅导老师,疏通费由寝室成员承担。

(7)周五早晨6:30进行大扫除,全体同学参加,由寝室长检查督促。

(9)内务卫生全部达标(整齐、干净),每日内务加0.1分,公共区加0.2分,任何一小项没有达标扣0.1分,保洁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评分。

(三)公物使用及保管

1.每期开学前学校总务部门对寝室各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修和配置,经生活辅导老师验收后,方可启用。

2.卫生工具由四间寝室同学共用,使用完后拖把洗干净,放置水房内,撮箕内垃圾倒尽,与扫把一并放在厕所门外的墙角边,不得随手扔在门口、水池内。

3.爱惜各种公物,本室内损坏的公物由寝室长填写维修申请单,维修费用由本寝室人员分摊。

4.厕所下水道堵塞,水房内设施损坏,维修费、疏通费由所在寝室内的全体人员分摊。

5学生应爱惜公寓内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作出严肃处理。

(四)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老师签字后交生活辅导老师批准方可离校,次日将家长签字的回执单交生活辅导老师。

2. 夏季作息时间,午休因公有事不能回寝室者,必须有班

主任老师签字的请假条。

3.因病不能参加早操者,必须有家长、医院证明,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突然生病必须及时向寝室长请假,并报告生活辅导老师。

4.全期因各种原因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罚通学或取消寄宿生资格。

(五)评比与奖励

1.文明寝室评比必须由本寝室自行申报。文明寝室要求:

内务、卫生达标,早操无迟到、缺席现象,晚就寝无扣分现象,无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现象。

2.文明寝室每月检评一次,在宿管会干部集体推荐的基础上经生活辅导老师初评,再由学校教务科验收,颁发“文明寝室”荣誉匾牌。

3.优秀寄宿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寄宿生纪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任务完成好,同学反映好,学习成绩好。

4.优秀寄宿生必须遵守各项寄宿生纪律,热心公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文明礼貌习惯好,在寝室中各项工作起带头作用。

5.评优原则上根据寝室评分情况,综合全期表现,评选出一批优秀寄宿生干部、优秀寄宿生,参与学校年度评优。

附:

宿管干部职责

1、宿管部干部职责:

(1)热心公务,以身作则,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实,考核公平。

(2)分年级设置早操出勤、晚就寝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早操出操及晚就寝情况。

(3)负责统计每周各班各寝室的加分、扣分情况,并分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