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报告范本 (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6:

关于2011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

报告(范本)

学院领导: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1]10号)等文件要求,我系向各班按学院要求给各班下达“拟推荐名额”和“初审名额”,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已圆满完成2010年国家奖助学的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系严格按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评选出了2010年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见附件1、2、3)。

二、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

此次下达到我系的是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经费。根据国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011年下达到我系的国家奖助学金类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项。其中,国家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5000元; 国家助学金X名,一等、二等、三等各X名,金额X万元。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系在校在籍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在校在籍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则从全院在校在籍的学生中评选。根据各班的学生人数统筹分配名额,各班的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X系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参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程序

10月17日,系召开各班级辅导员会议,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

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1]10号),并根据其通知要求依据2011年的指标文件的规定, 强调要求,规范程序;

1、我系按要求成立了以系书记为组长、学工干事和辅导员组成的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各班按要求成立了以辅导员、班团干部和5—7名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

2、10月17日,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条件,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经系部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公示后,我系向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数X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数X名;国家助学金初审名额X名。

3、10月18日,各班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结合学生平时学习生活情况,充分酝酿,按要求排序,提出我系推荐名单,于10月18日至10月19日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我系审核。

4、10月18日,各班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结合学生平时学习生活情况,充分酝酿,按要求排序,提出我系推荐名单,于10月19日至10月21日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我系审核。

5、10月19日,我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按学院下达的指标进行初审,提出我系拟推荐名单,于10月19日至10月21日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10月24日,我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按学院下达的指标进行初审,提出我系拟推荐名单,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10月20-25日,我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国家助学金名单按学院下达的指标进行初审,提出我系初审名单,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总之,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后,推荐本班级获奖励或资助的名单,报我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公示后,将初审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四、公示和评审结果:

公示详见附件4,评审结果详见附件1、2、3。

附件1:《2010-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2:《2010-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3:《2011-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附件4:《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公示图片汇总》

并已经XX系审核通过。

特此汇报。

二〇一一年X月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