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利用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及城市固体废弃物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通过发酵、腐熟等工艺制成的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的使用可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农产品品质,减少化肥使用,保护环境等多种作用。
因此,制定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对于推动生物有机肥产业发展,提高生物有机肥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物有机肥的定义及分类。
生物有机肥是指由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及城市固体废弃物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通过发酵、腐熟等工艺制成的有机肥料。
根据原料来源和生产工艺的不同,生物有机肥可以分为农业废弃物有机肥、畜禽粪便有机肥、城市固体废弃物有机肥等多种类型。
二、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必要性。
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生物有机肥产业发展,提高生物有机肥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可以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保障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安全。
其次,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可以促进生物有机肥的国际贸易,提高生物有机肥的市场竞争力。
最后,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可以促进生物有机肥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和推广,为世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制定原则。
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
具体来说,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应该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符合生物有机肥的生产特点和市场需求,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应用。
四、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内容。
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内容应包括生物有机肥的原料要求、生产工艺要求、质量指标、标志标识、包装和储运要求等内容。
其中,生物有机肥的原料要求包括原料的种类、来源、质量等;生产工艺要求包括发酵、腐熟、配方等;质量指标包括水分、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等;标志标识包括产品标志、包装标识等;包装和储运要求包括包装规格、储存条件等。
五、生物有机肥国际标准的实施和推广。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有机肥料的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简介:本文介绍了生物有机肥肥料的国家标准,以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具体包括:有效活菌数,有机质,水分,PH,粪类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N,P5O2,K2O,重金属等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流程。
可供同行人士参考,可大大缩减您查阅资料的时间,本文采用word文字编辑,下载后可以直接复制粘贴。
一.各个指标的标准2.重金属指标二.各个指标检测方法1.有效活菌数的测定(1)稀释称取固体样品10g,加入带玻璃珠的100ml的无菌水中,静置20分钟,在旋转式摇床上200r/min充分震荡30分钟,即成母液菌悬液。
用5ml无菌转液管分别吸取5ml上述母液菌悬液加入45ml无菌水中,按1比10进行系列稀释,分别得到10-1,10-2,10-3、、、稀释倍数的菌悬液。
(2)加样及培养每个样品取3个连续适宜稀释度,用0.5ml无菌移液管分别吸取不同稀释度菌悬液0.1ml,加至预先制备好的固体培养基平板上,分别用无菌玻璃刮刀将不同稀释度的菌悬液均匀地涂布于琼脂表面。
每一稀释度重复3次,同时以无菌水作空白对照,于适宜的条件下培养。
(3)菌落识别根据所检测菌种的技术资料,每个稀释度取不同类型代表菌落通过涂片、染色、镜检等技术手段确认有效菌。
当空白对照培养皿出现菌落数时,检测结果无效,应该重做。
(4)菌落计数以出现20-3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的平板为计数标准,(丝状真菌为10-150个菌落数),分别统计有效活菌数目和杂菌数目。
当只有一个稀释度,其有效菌平均菌落数在20-300个之间时,则以该菌落数计算。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有效菌落数在20-300个之间时,应该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决定,若其比值小于等于2应该计算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以稀释度小的菌落数平均数计算。
有效活菌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同事计算杂菌数。
N1=(x*k*v1/m0*v2)*108 N2=(x`*k*v1/v0*v2)*108式中:N1——————质量有效活菌数,单位为亿每克;N2——————体积有效活菌数,单位为亿每毫升;x·——————有效菌落平均数;K———————稀释倍数;V1———————基础液体积,单位为毫升;V2———————菌悬液加入量,单位为毫升;V0———————样品量,单位为毫升;M0———————样品量,单位为克。
生物有机肥料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生物有机肥料的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简介:本文介绍了生物有机肥肥料的国家标准,以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具体包括:有效活菌数,有机质,水分,PH,粪类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N,P5O2,K2O,重金属等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流程。
可供同行人士参考,可大大缩减您查阅资料的时间,本文采用word文字编辑,下载后可以直接复制粘贴。
一.各个指标的标准1.各个技术指标项目指标要求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以干计)≧45%水分≦30%PH 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5%总养分质量分数(N+P5O2+K2O,以烘干计)2.重金属指标项目指标要求总AS ≦15mg/kg总Cd ≦3mg/kg总Pb ≦50mg/kg总Cr ≦150mg/kg总Hg ≦2mg/kg二.各个指标检测方法1.有效活菌数的测定(1)稀释称取固体样品10g,加入带玻璃珠的100ml的无菌水中,静置20分钟,在旋转式摇床上200r/min充分震荡30分钟,即成母液菌悬液。
用5ml无菌转液管分别吸取5ml上述母液菌悬液加入45ml无菌水中,按1比10进行系列稀释,分别得到10-1,10-2,10-3、、、稀释倍数的菌悬液。
(2)加样及培养每个样品取3个连续适宜稀释度,用0.5ml无菌移液管分别吸取不同稀释度菌悬液0.1ml,加至预先制备好的固体培养基平板上,分别用无菌玻璃刮刀将不同稀释度的菌悬液均匀地涂布于琼脂表面。
每一稀释度重复3次,同时以无菌水作空白对照,于适宜的条件下培养。
(3)菌落识别根据所检测菌种的技术资料,每个稀释度取不同类型代表菌落通过涂片、染色、镜检等技术手段确认有效菌。
当空白对照培养皿出现菌落数时,检测结果无效,应该重做。
(4)菌落计数以出现20-3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的平板为计数标准,(丝状真菌为10-150个菌落数),分别统计有效活菌数目和杂菌数目。
当只有一个稀释度,其有效菌平均菌落数在20-300个之间时,则以该菌落数计算。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生物有机肥是指由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城市污泥等有机物质经过发酵、腐熟等过程制成的肥料。
生物有机肥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微量元素,对土壤有机质含量的提高和改良、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促进植物生长等具有显著的效果。
为了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首先,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明确了生物有机肥的原料要求。
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城市污泥等有机物质。
国家标准对这些原料的来源、质量、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可靠。
其次,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指标进行了规定。
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发酵、腐熟等环节,国家标准对这些环节的操作要求、时间控制、温度湿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生产过程科学合理、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国家标准还对生物有机肥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了规定,包括有机质含量、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指标,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此外,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还对生物有机肥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进行了规定。
生物有机肥的包装要求密封、防潮、防晒等,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生物有机肥的储存和运输要求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等,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总的来说,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才能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安全可靠,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优质的有机肥料。
希望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的实施能够得到广泛的重视和执行,为我国农业生产和土壤改良做出积极的贡献。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
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的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 适用范围广泛: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适用于动植物来源的有机废弃物、厩肥、粪便、秸秆、农作物渣滓、饲料残渣等材料经过发酵、堆肥等处理后得到的有机肥。
2. 主要指标全面: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涵盖了有机质含量、氮、磷、钾、微量元素、重金属、生物活性等各项指标,能够全面评价生物有机肥的质量。
3. 对生产和使用都有指导作用: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对生产和使用都具有指导作用,能够帮助农民生产出高质量的生物有机肥,并指导其合理使用。
4. 符合环保要求: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对重金属等有害元素的含量有明确的限制,符合环保要求,能够保障土壤和农产品的安全。
5. 建立了健全的检测方法:生物有机肥884—2021标准建立了健全的检测方法,能够对各项指标进行准确测定,有利于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动植物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微生物发酵制成的肥料,具有生物活性成分高、养分含量丰富、不含有害物质等特点。
为了保证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对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规范。
一、生物有机肥的原料和生产要求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动植物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农副产品废弃物等,这些原料应当来源清晰、不含有害物质,并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生产过程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包括物料的堆制、发酵、处理等环节,确保微生物的正常生长和有机物质的良好转化。
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发酵温度、湿度等因素,以达到高效、卫生的发酵过程。
二、生物有机肥的养分含量和微生物标准生物有机肥的养分含量是衡量其肥效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氮、磷、钾等主要营养元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还需要对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等进行检测,确保肥料的营养均衡和全面。
生物有机肥中的微生物是参与有机物质分解和养分释放的关键,国家标准要求生物有机肥中的微生物数量和种类应当符合规定,同时,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的含量应当低于国家标准限值,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三、生物有机肥的包装和质量标志生物有机肥在包装和质量标志方面也有明确的要求。
原料和成品生物有机肥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劣质的包装材料。
包装上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厂家名称等必要信息,并且应当明确标示产品的养分含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此外,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标志应当在产品上标示,并且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一致。
四、生物有机肥的使用规范生物有机肥的使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并且在农田施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农业行业的规范和要求。
施用生物有机肥的农田应当符合农业面积和土壤营养状况的要求,施用量应当根据作物的需求和土壤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此外,施用生物有机肥的时间应当选择在适宜的作物生长期,以保证养分的有效利用。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7.1 检验分类7.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生物有机肥标准
生物有机肥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新型的有机肥料,它是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有机物质分解成植物可吸收的养分。
以下是生物有机肥的一些标准:1. 有机质含量:生物有机肥中的有机质含量应该在30%以上,以保证肥料的肥力和土壤改良效果。
2. 微生物数量:生物有机肥中应该含有足够数量的有益微生物,如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等,以促进有机物质的分解和养分的释放。
3. 养分含量:生物有机肥中的养分含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如氮、磷、钾等元素的含量应该在一定范围内。
4. 重金属含量:生物有机肥中的重金属含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以避免对土壤和植物造成污染。
5. 无害化处理:生物有机肥应该经过无害化处理,以杀死其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虫卵,保证肥料的安全性。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环保、高效的有机肥料,它的标准应该包括有机质含量、微生物数量、养分含量、重金属含量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生物有机肥才能保证其肥力和安全性,为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NY_884-2012_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microbial organic fertilizers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要求4.1菌种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菌株安全性应符合NY 1109—2006的规定。
生物有机肥 标准
生物有机肥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由生物质和有机物质制成的肥料,它具有一定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物有机肥标准:
1. 有机氮含量和总有机质含量:生物有机肥的氮含量和总有机质含量是衡量其养分含量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有机氮含量应在5%以上,总有机质含量应在30%以上。
2. 有机质稳定性:生物有机肥的有机质稳定性是指其在土壤中降解的速度和程度。
生物有机肥的有机质稳定性越高,其效果和持久性就越好。
一般来说,生物有机肥的有机质稳定性应在60%以上。
3. 重金属含量:生物有机肥中的重金属含量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指标。
过高的重金属含量可能对土壤和植物产生有害影响。
通常来说,生物有机肥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4. 无臭性:生物有机肥的臭味是一项重要的品质指标。
优质的生物有机肥应无臭或具有较轻微的臭味。
5. 水分含量:生物有机肥的水分含量是一项衡量其质量和纯度的指标。
一般来说,生物有机肥的水分含量应控制在60%以下。
6. pH值:生物有机肥的pH值是指其酸碱度,对土壤和植物
的影响较大。
一般来说,生物有机肥的pH值应在6-8之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物有机肥标准,实际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沈德龙、姜昕、陈慧君、关大伟、曹凤明、李力。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2004 农用微生物菌剂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 525—2002 有机肥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菌种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5.3.2的规定。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有机肥料:主要起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泥土以供给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生物有机肥的国标是NY 884-2012。
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有机质含量应该≥40%。
2、有效活菌数每克大于等于0.2亿。
3、水分含量≤30%。
4、pH值要求在5.5~8.5之间,也就是说不能说强酸强碱性的。
5、粪大肠菌群数每克小于100个。
6、蛔虫卵死亡率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五。
7、有效期也就是保质期要在六个月或者六个月以上。
8、再就是检测到的有毒有害重金属,每公斤中总砷含量≤15毫克、总铅≤五十毫克、总镉≤三毫克、总铬≤150毫克、总汞≤两毫克。
这里面并没有对氮磷钾含量做出规定,一般现在国产有机肥都会在包装袋写≥5%。
1。
生物有机肥国标完整版
生物有机肥国标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最新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最新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沈德龙、姜昕、陈慧君、关大伟、曹凤明、李力。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2004 农用微生物菌剂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 525—2002 有机肥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要求4.1菌种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4.2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5.3.2的规定。
合格的生物有机肥标准
合格的生物有机肥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由动植物残体、动物粪便、微生物发酵等原料制成的有机肥料,它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微生物,对土壤改良和作物生长有着显著的效果。
然而,要想生物有机肥发挥最大的作用,就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下面将介绍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符合的标准。
首先,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GB/T 20786-2006)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基本要求,包括有机质含量、氮、磷、钾等养分含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
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其次,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具备良好的物理性质和微生物活性。
物理性质包括颗粒度、湿度等指标,这些指标直接影响了生物有机肥的施用效果。
微生物活性是指生物有机肥中微生物的数量和活性,微生物是生物有机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土壤有机质的分解和养分的释放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具有良好的微生物活性。
另外,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符合环保要求。
生物有机肥中不能含有有害微生物和重金属等物质,否则会对土壤和作物产生负面影响。
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应该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环保措施,确保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最后,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具有稳定的质量。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活性较高的有机肥料,因此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做好防潮、防晒等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同时,生物有机肥的使用期限也应该得到明确,避免使用过期产品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合格的生物有机肥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物理性质和微生物活性,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稳定的质量。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生物有机肥才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土壤改良和作物生长提供有效的营养支持。
希望生产企业和使用者都能够重视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标准,共同推动生物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和发展。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最新国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标准
生物有机肥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动植物废弃物和微生物为原料,经过发酵、腐熟等过程制成的一种有机肥料。
它具有丰富的养分和微生物,对土壤改良和作物生长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为了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作物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生物有机肥标准。
首先,生物有机肥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动植物废弃物和微生物菌种。
其中的动植物废弃物应经过合理的处理,消除有害物质,确保安全无害;微生物菌种应具有良好的发酵能力和对土壤有益的微生物种群。
原料的选择对于生物有机肥的质量至关重要,只有选用优质的原料,才能保证生物有机肥的质量。
其次,生物有机肥的发酵过程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发酵是生物有机肥生产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发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物有机肥的质量。
发酵过程中需要控制好温度、湿度和通气量,保证发酵微生物的正常生长和代谢,确保有机质的充分降解和养分的释放。
同时,发酵过程中需要定期翻堆和通风,促进发酵的进行,避免发酵不充分或发生异味。
另外,生物有机肥的成品检测也是十分重要的。
成品的检测包括外观、气味、养分含量等多个方面。
外观应呈黑褐色,细腻均匀;气味应有土壤的清香味,无异味;养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氮、磷、钾等养分的含量。
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测,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才能放心地使用于农田中。
最后,生物有机肥的使用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在使用生物有机肥时,需要根据作物的生长期和生长需求,科学合理地施用生物有机肥,避免施肥过量或不均匀,导致土壤污染或作物生长不良。
同时,生物有机肥的使用也需要与化肥和其他农药合理搭配,充分发挥生物有机肥的作用,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综上所述,生物有机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农业生产和土壤环境的改善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使用生物有机肥,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和农民朋友们都能重视生物有机肥标准,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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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沈德龙、姜昕、陈慧君、关大伟、曹凤明、李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2004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02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5.3.2的规定。
若产品中加入无机养分,应明示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N+P
2O
5
+K
2
O)总量表示。
5 试验方法
抽样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1 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1.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
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
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200~3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试验方法
5.2.1 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形状、质地,应符合的要求。
5.2.2 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2的规定。
5.2.3 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的规定。
5.2.4 水分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5的规定。
5.2.5 pH值测定
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6.3.7的规定。
5.2.6 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 ××××—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的规定。
5.2.7 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 ××××—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的规定。
5.2.8 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GB 18877—2002中~的规定。
5.2.9 N+P
2O
5
+K
2
O含量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6.1.2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判定规则
6.2.1 本标准中产品技术指标的数字修约应符合GB 8170的规定;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GB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
6.2.2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6.2.3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生物有机肥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应符合GB ××××—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中的、、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