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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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儋府办〔2010〕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水事纠纷和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北门江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构建人水和谐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良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洁(市农委主任)
陈焕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木兴(市农委副主任)
王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麦宏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衍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镇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求养(**公路分局副局长)
陈庆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育耀(洋浦海事局副局长)
李纪(中和镇镇长)
范学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方原(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人)
符卓才(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朝(市国土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陈木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方原、符卓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的落实。
1、河道管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2、打击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中和镇配合。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清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负责对河道采砂场“两证一照”进行核实、清查工作。
4、取证组。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农委、市公安局、中和镇配合。负责到非法采砂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跟踪报导工作。
6、长效机制管理组。由市农委负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整治,以整治北门江中和河段为重点
,全面铺开,使全市无证采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形成良好的采砂秩序。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颁布《通告》,限定非法采砂业主在2010年1月25日前自行拆除采砂设备,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没收采砂设备,并依法处置。
2、对行政村、个人擅自买卖发包沙滩的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严厉打击擅自买卖发包沙滩行为和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1月18日—25日。主要任务是颁布《通告》,召开动员会议,并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1月25日—2月5日。依据方案,各负其责,明确任务,组织市农委、国土、政法、公安、工商、中和镇等单位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对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整治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2、本次整治工作要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和取证工作,切实掌握需要整治的重点水域和需要打击的对象,问题较多的村委、自然村,要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为整治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3、整治要提高行动效果,执法人员要严守纪律,听从指挥,执法行动要做到严明、公正,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资源整治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35份)